承包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后的书面协议,其中载明了工程的详细资料和项目进度安排。在承包合同的范例中,有些案例是成功的典范,也有一些是应该避免的错误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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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永丰豪庭1#楼、2#楼、3#楼、其中给水管安装分项工程以包工形式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永丰豪庭
2、工程地点:永定县、坎市镇
3、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问题双方协商处理。
4、施工日期: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5、质量形式:严格执行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和建设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二、承包原则:
乙方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监督管理下保质量、保安全、保工期,自负盈亏。
三、承包方式:
包工:按建筑面积每平方2.2元结算。
四、承包范围:
给水管、水表箱、水表、水龙头安装。管道试压、上油漆、补孔洞等。1f埋地管与室外给水管道连接。达到管道无渗漏、无堵塞。乙方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注(3#楼标准层电梯前室与户内地面标高相同、若电梯前室要开槽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放样。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分栋结算、按月报进度、安装完成支付50%、试压完成支付45%、剩下5%在年底一次付清。 1#楼至3#楼挖沟)
六、质量要求:
3、乙方在墙体预埋水管时必须用切割机割线槽,砖墙的'孔洞自行修补整洁;
七、其他约定:
2、乙方施工人员的食、住由乙方自理,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给乙方;
4、上级光临工地检查安全文明和竣工验收前,应及时将本工种垃圾清理干净,不得影响整个工地的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工作。
5、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再付连带责任。
八、违约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办好工程结算,付清工程尾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整栋楼的给水排水电表、电线、插座、灯具开关、水嘴、便盆、暗管预埋、防雷焊接除主线和给水主管工程由公司做外所有以上工作内容都是承包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平方米计算)。
三、工程工期:从签字之日起,根据甲方要求工期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和特殊情况以外,乙方不可无故拖延。
四、工程质量:严格照图施工,认真做好每一道工序的预埋和安装工程,达到工程验收合格。
五、付款方式:主体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30%,给排水安装后付总工程款的30%,电线和灯具安装后付总工程款30%,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10%。本合同自动失效。
六、在施工中未带安装帽一次罚款50元,在施工中未拴安全绳一次罚款200元,酒后作业上班一次罚款200元。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柳叶湖度假区东江村公寓式安置小区工程,高标准优质量,如期竣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特签定水电班组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内容:
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变更的所有室内本工种的施工内容。即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及接地避雷工程,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所有用后的材料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位置。水电工所用的小型施工机具及用具均由乙方自备。
二、质量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及变更,结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严格按照项目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设计要求。
因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罚款300元,罚款在工资结算时扣除。
三、工作要求:
乙方人员在施工中,要绝对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随心所欲,尤其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工地,有事外出必须请假,对不服从公司及项目部管理的班组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每项工序施工作业时不得浪费材料,施工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工作场地时刻保持整洁干净。每天施工完毕,必须对预埋线管及线等材料进行清理,返回入库。
四、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每天上班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工程作业时要注意安全,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严格按照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违章违规作业,严禁酒后违规作业,如不服从管理或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应合理安排人力,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计划工期完成本工种的施工作业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300元。
六、价格结算。
乙方在保证质量、进度的情况下,按照建筑面积实收,综合价________元/m2,按施工图暂定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元。
七、付款方式:按总价款分二次支付,主体完工后付总价款的________%所有水电安装完工后付总价款的________%,竣工验收决算后付清所有工程款。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并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水,电图纸所示项目。
2,水电开槽布管,穿线,埋槽;消防系统除外,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开关面板灯具的安装。(不包括暖气)。
3,给排水管道安装。
4,负责施工现场水、电安装、维护。
5,乙方负责劳务用工以及施工机器,工具,小型耗材(钻头,胶带,胶布,自攻丝。生料带,穿线钢丝)自带,其它材料一切由甲方负责。
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______元/每平方米(不包括暖)气,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附加工程量结算。
施工中每月付工程量的______%工程费,安装结束付到工程款的百分之______,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1,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场地人员的住宿,工具存放。
2,专人配合乙方,保证材料的供应,不能使乙方因此延误工期,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提供给乙方书面材料及变更图纸,作为附加工程量结算凭证。
1,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服从一切工地管理制度,友好配合其他施工单位。
2,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3,积极配合甲方人员,按规定的施工进度,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执行,谁违反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水电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_______。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地址:
甲方:
乙方:
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法:
1承包形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2工作量: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承包价格,按国家招标建筑平方每平方米______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进度:按甲方及业主要求,总工期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敷线盒、灯座、穿线、安装开关等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小段进度计划如数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小段罚款进行制约。
三,质量上: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主体。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安全上: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安全帽由各工种自备,但乙方需购置符合国家安监合格产品,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负责一定的照明用电费用,其他超出的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文明卫生
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业主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
七,罚款制度
施工不带安全帽罚款______元/人次;帽带不扣罚款______元/人次;赤膊穿拖鞋施工罚款______元/人次;悬空抛物罚款______元/人次;井字架吊篮乘人罚款______元/人次;烧电热水器、电炒锅、电炉罚款______元,并没收;点白日灯罚款______元,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出现一次处以______的罚款,除追究其责任外,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执法部门处理;乱倒剩余饭菜罚款______元;在新建楼内大便罚款______元;不服从现场管理、指出问题而不及时整改者罚款______元。
八,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他制约措施;如乙方无理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己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承包金额将永久拒绝支付。
九,由甲方负责一定的用电费用(______度/月),超过规定用电量,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作为的安全及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全额退还万保证金给乙方,不计利息。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其他管理费。
十一,付款方式:
十二,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
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年月日,被告因工地投资需要向原告借款元并出具收条一份。年月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车款及现金共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
年月日,被告出具借条一份证实前述的两笔借款,合计元(含车款),并承诺于年月日还清。
年月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元,约定于年月日还清,并立下借条一份为证。
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借款,被告均拒绝返还。
为此,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元的计息期限自年月日起,借款本金元的计息期限自年月日起,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供应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闭路监控系统供货及安装工程。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并包通过有关技防办部门的验收。(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
(一)系统总造价
1、本监控系统含税总造价(含感应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2、工程全部完工,测试成功即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3、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初验验收合格,并且系统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再付总工程款的_______%。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场,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年限材料费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免费;
第二、三年收取材料成本费___元/年。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本合同附表一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5、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__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_______%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_______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状
原告:____________,女,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女,出生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______元;。
2、判令被告每个星期回家看望一次原告;。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例
成都公司与北京公司双方就成都公司购买北京公司“卫星数字多媒体中心”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10年9月13日两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成都公司向北京公司购买“卫星数字多媒体中心”共计1420台,价值总计为2485000元。合同签订后,北京公司在收到成都公司支付此份合同的全部货款后45天内提供货物到成都公司制定地点四川省xx市,北京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输到成都公司指定的地点,同时合同中还对产品包装要求、质量标准、验收、质量保证等方面作了明确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成都公司向北京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货款,北京公司将产品发货到成都公司制定地点四川省xx市。在产品安装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成都公司称北京公司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出现了无法进入系统、死机、无法搜索到信号等问题,致使产品的使用者多次找到成都公司要求处理,为了解决上述产品使用问题,成都公司额外支付了维修费用,截止到2012年12月15日,因维修产品成都公司额外支付了维修费用共计109469.5元。
成都公司认为是北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其额外支付了维修费要求北京公司承担,但北京公司认为产品使用中出现的无法搜索到信号、无法进入系统和死机等问题并非是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是因为产品使用地四川省xx市的潮湿环境、山区内无法搜索到或接受到信号等原因所造成无法使用,不同意成都公司提出的因质量问题索赔的要求。在两公司沟通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成都公司于2013年2月17日向北京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牟楠、田美玉代表北京公司出庭应诉。
出租车承包合同纠纷
住址:xx省xx县xx镇。
被上诉人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xx职务:总经理。
住址:xx省xx市xx街xxx号。
被上诉人:xxxx。
上诉人因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x民重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x民重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二审法院重新审理,依法改判被上诉人xxxx公司立即支付上诉人工程款及财产损失共计xxxxx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利息。第二被上诉人x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二审的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法院作出的重审判决在适用法律和事实认定上存在诸多错误,并且在事实认定上,事实不清,证据明显不足,严重违背了人民法院在裁判案件过程坚持中立的原则,明显偏袒被上诉人,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xxx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书》以及随后签订的《合作合同书》、《合同补充条款》无效,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与法律根据。
在一审的重审判决中,一审法院以合同法关于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强行性规定为由,由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无效。但是,该项认定明显违背了本案的客观事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上诉人与第一被上诉人签订协议时,已经向第一被上诉人出具了上诉人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在上诉人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一栏明确载明,上诉人的经营范围主营项目有工程建筑安装,并且上诉人下属分公司xxxx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登记的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也有工程建筑安装的项目,与第一被上诉人的工程也是以上诉人的下设分公司xxxx公司xx工区进行的。
这一切客观事实都说明了,上诉人完全具备工程建筑安装的相应资质条件,上诉人承揽他人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全有合法的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却强行抹杀该客观事实,并由此强行宣布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协议无效,可见一审法院在认定该事实方面,存在严重错误,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二、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不得参照合同约定要求支付工程款,也是认定事实严重错误,适用法律也完全错误。
在一审判决中,一审法院以上诉人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所完成的工程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是合格工程为由,不得要求支付工程款。一审法院的该项认定,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首先,就如上述,一审法院以上诉人与第一被上诉人xxxx公司签订的协议违背了我国合同法禁止性规定,而认定无效。既然如此,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发生的法律后果为,一方因合同而取得财产的,应单方返还;返还财产的范围以全部返还为原则,应原数或原价返还。在一审中,既然一审法院认定了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那么上诉人为第一被上诉人已经进行了部分工程的施工,也就是第一被上诉人因双方的协议取得了财产,对于取得的该部分财产,第一被上诉人应当无条件的原价返还。所以,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没有权利要求被上诉人支付工程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一审法院在该项事实认定上,适用法律明显错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以上诉人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所完成的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是合格工程为由否定了上诉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但是,上诉人为此查阅了我国有关该方面的法律条文,始终没有找到一审法院所谓的法律依据,我国法律对此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由此可见,该项理由,完全是一审法院在莫须有地“创造”法律,国家在什么时候赋予了一审法院创造法律的权利。一审法院就凭借其“创造”的法律,强行剥夺了上诉人主张债权的权利,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践踏了我国法律的尊严。
三、一审法院在发生纠纷的责任归责于上诉人,其所依据的理由更是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一审法院的该项认定,不是明显有偏袒被上诉人之嫌疑,而是在赤裸裸地偏袒被上诉人。
在一审法院的判决中,一审法院以上诉人明知自己不具有施工资质,仍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实际履行为由,认定上诉人有主要过错,对于自己的损失,应当自负其责。一审法院的此项认定,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在法律适用方面,一审法院此项认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第一、我国《合同法》总则对于合同无效的责任划分,根本没有主要过错与次要过错之说,一审法院将合同无效的的主要过错归咎于上诉人,再一次凭空“创造”了法律。
第二、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无效,一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无条件返还。而一审法院却以莫须有的主要过错,而认定由上诉人自己承担,但是,对于上诉人应得的工程款,第一被上诉人已经从第二被上诉人处取得,如果这样,那么将会使第一被上诉人明显取得不当得利,从而使得上诉人合法的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由此可见,一审法院明显在偏袒被上诉人。
四、一审法院以上诉人已经取得了“合理对价”为由,由此认定上诉人已无权利主张。一审法院的该项认定,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原告从xxxx年开始实际占有使用地下室至今已十五年,原告最初投资xxxx万元的目的是实现其无偿使用地下室及六层房屋十五年作为投资回报,即对价。现双方合作协议虽被认定无效,但原告在未履行全部投资义务的前提下,与被告xxxx公司合作的投资目的已部分实现,获取了相当的对价,原告如还有损失,也并非其主张的情况。”一审法院的该项认定,可谓是明显歪曲事实,曲解双方签订协议条款,明显偏袒被上诉人。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上诉人对地下室及六层房屋无偿使用十五年。双方约定该条款的初衷有二,一是上诉人施工需要办公场地,而第一被上诉人有义务为上诉人施工无偿提供办公场地;二是,第一被上诉人为了吸引上诉人对其投资,作为一项优惠措施而回报上诉人。根据上诉人与第一被上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条款,一审法院却明显歪曲事实,故意曲解双方签订的条款,强行将第一被上诉人给予上诉人的优惠措施认定为上诉人应得工程款的对价,其偏袒第一被上诉人的意图可谓是昭然若揭,完全置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与不顾。
其次,该项工程的建设,由于第一、第二上诉人之间的诉讼纠纷而被迫停工,直到现在,该大厦仍然没有竣工,也没有通过建设管理部门验收批准使用,地下室到现在仍然没有水、电、暖设施,根本不具备使用的资格条件。在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占有使用至今十五年内,该建筑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烂尾工程,所有建筑根本无法使用,而上诉人也根本就没有使用过该建筑,也未取得任何经济收益。既然如此,何来使用收益,何来经济利益,又何来对价一说。
再有,一审法院以其所谓的“对价”一说,强行抵顶了第一被上诉人应当支付上诉人的工程款,明显是在为被上诉人“创造”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既然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使用十五年能够抵顶上诉人主张的工程款,那么一审法院作为中立裁判机构,就应当查明事实,应当确切认定上诉人使用十五年取得的经济收益的价值,应当确切认定是否能够抵顶上诉人应得的工程款。但是,很遗憾,一审法院在没有委托相关部分进行价值鉴定的情况下,用了一个非常模糊的“对价”一词,就强行剥夺了上诉人应得工程款的权利,严重违反了法院在裁判案件过程中,坚持中立的原则,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再有,一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提起反诉的情况之下,强行抵顶了上诉人应得的.工程款。上诉人在一审中,提起的主张工程款的诉讼,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以一审法院所谓的“对价”抵销上诉人的债权,这又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该向诉讼应当由被上诉人提出反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两个独立的诉讼可以合并审理。一审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如果要以所谓的“对价”抵销上诉人的债权,就必须需要被上诉人提起反诉,人民法院才能进行审理,以查明该所谓的“对价”能否抵销上诉人主张的债权。但是,在一审中,一审法院在被上诉人没有提起反诉的情况下,超出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强行以其所谓的“对价”抵销了上诉人主张的债权。再次违背了人民法院在裁判案件过程中坚持的中立原则,明显偏袒被上诉人,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五、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而驳回了上诉人要求第二被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该项认定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在一审举证期间内,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了第二被上诉人于1995年7月10日给上诉人发出的通知一份,该份通知明确载明了“大厦的筹建工作已由我院大厦基建办公室承担,原筹建处的债权债务和一起手续将由医院接收,由于贵公司已对大厦投资并进行施工,医院将贵公司所在的大厦投资及施工等一切事务全部接管。”根据该份通知,可以充分证明,第二被上诉人已经接管了有关该大厦的一起债权债务,尤其是上诉人对该大厦的所有投资也全部接管。因此,上诉人完全有充分的证据向第二被上诉人主张债权。
另外,基于本案的客观事实,根据xx省xx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认定,第二被上诉人第一被上诉人,两者属于上下隶属关系,因此第二被上诉人应当对第一被上诉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一审法院却强行抹杀了该份通知的证明效力,甚至在其作出的判决书中没有提到该份通知,强行歪曲有关司法部门认定的客观事实,恶意剥夺了上诉人向第二被上诉人主张债权的权利,显失公平公正,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六、在一审中,一审法院以上诉人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为由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该项认定再一次暴露了一审法院有违司法公正,法院中立原则,明显偏袒被上诉人的意图,强行剥夺了上诉人主张债权的权利,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审诉讼过程中,上诉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用以支持其主张的债权。其中最主要的证据就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xx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该份判决书明确地肯定了一个事实(该项事实也得到了第一被上诉人的认可),就是上诉人投资施工的造价为xxxx元。
并且在第一被上诉人与第二被上诉人的诉讼中,xx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在判决书中认定第二被上诉人支付第一被上诉人投资款人民币xxxx元,该笔款项中就包括上诉人投资的xxxx元。
该项事实已经得到了xx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的认定,既然如此,那么就足以认定上诉人向第一被上诉人投资xxxxx元的事实,也就足以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
因此,一审中,在上诉人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一审法院理应查明事实,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但是,一审法院却根本没有提到该两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的效力,故意打擦边球,以上诉人举证不能为理由,无理地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由于二被上诉人之间诉讼纠纷,导致上诉人施工设备、材料、物品丢失,共计xx万元,二被上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支付给第一被上诉人的工程定金、装饰设计费xx万元,二被上诉人也应一并返还。
综上所述,在程序方面,一审法院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进行判决,强行抵销上诉人主张的债权,程序严重违法,有违人民法院在裁判案件过程中保持中立的原则。在认定事实方面,存在明显错误,证据不足。在法律适用方面,强行“创造”法律,适用法律严重错误。因此,一审法院无论是从程序方面,还是从实体方面,无论从事实认定方面,还是从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严重错误,明显偏袒被上诉人,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上诉人特向贵院提起上诉,恳望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________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被告从原告处购得________元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是,但至今未付货款。
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例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
薛海金于12月30日,与郇封村委会(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由薛海金承包郇封村(修武县郇封镇郇封村)北地工业区养狐场养殖狐狸,承包期限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六年;承包期限内,如因上级政策性项目建设需要,薛海金须服从规划。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华芳公司(华芳修武纺织有限公司)进行项目开发需要征迁土地,薛海金经营的养狐场土地被纳入修武县产业聚集区整体规划范围,属于征迁土地范围。但是,薛海金与郇封村委会对补偿费用并未达成一致意见。3月5日,郇封村委会在薛海金不在场的情况下,对薛海金养狐场进行了强制拆迁,造成了薛海金养狐场地上附着物损失12.6279万元,及其他物品损失。
薛海金以郇封村委会强制拆迁其承包的养狐场,造成其财产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郇封村委会赔偿其经济损失。
【审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郇封村委会在与薛海金就养狐场搬迁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强制搬迁其养狐场,造成其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郇封村委会委托代养尚存的狐狸应返还薛海金,参照市场价格,将其价值酌定为每只300元,共计16.26万元,在薛海金主张的种公狐、种母狐、仔狐经济损失371.5万元中扣除该部分,剩余355.24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郇封村委会返还薛海金成年种银狐438只,成年种蓝狐23只,幼狐81只;郇封村委会赔偿薛海金种公狐、种母狐、仔狐经济损失共计355.24万元;郇封村委会赔偿薛海金养狐场地上附着物损失共计12.6279万元;郇封村委会返还薛海金养狐场物品(详见返还物品清单);驳回薛海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郇封村委会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其行为系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在合同承包期内遇上级政策性项目,薛海金有义务服从规划,但其经多次协商拒不搬迁,故郇封村委会只得对其搬迁。其在搬迁过程中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委托他人代养被搬迁的狐狸,故其搬迁行为不构成侵权。
薛海金饲养的种狐已由郇封村委会代养,原物未毁灭,故不存在损失;薛海金饲养的是野生狐狸,并非种狐;原审判决种狐数量、贬损价值以及仔狐数量及损失数额,没有依据。综上,故原审认定的薛海金损失数额不当,请求撤销原审判决,驳回薛海金的诉讼请求。
薛海金辩称:其与郇封村委会签订的合同中虽约定其应当服从上级政策性项目的规划,但郇封村委会并未依法解除合同,而是擅自对其养狐场进行拆迁,构成侵权;因郇封村委会的强制拆迁活动,致繁殖期的狐狸受到惊吓,造成其重大损失。故郇封村委会的拆迁行为构成侵权,原审对其损失数额的认定正确。薛海金所饲养的种狐虽有部分生存,但因不能再作为种狐使用,价值大幅降低,原审依据野生动物养殖委员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养殖委员会)意见确定损失数额正确。综上,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第一、三、四、五项;变更一审判决的第二项为:郇封村委会赔偿薛海金狐狸损失350.785万元。
郇封村委会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郇封村委会的再审申请。
【审判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我国相关法律还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合同中约定在承包期限内,遇上级政策性项目时,服从规划。但若发包人在双方未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擅自拆除承包房屋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就本案而言,郇封村委会与薛海金签订了养狐场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在承包期内,如遇上级政策性项目,薛海金应服从规划。故郇封村委会在此情况下是有权解除双方合同的,但其未按照合法程序实施该项解除权,反而在未与薛海金对征地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未经薛海金同意,也没有给予合理搬迁时间,即擅自将养狐场拆迁,造成养殖狐狸遭受严重损失,故郇封村委会应赔偿薛海金损失。
被拆迁养殖户属弱势群体,因被暴-力拆迁,利益受损害的事件经常发生。虽拆迁行为系为发展而实施,利于稳定大局,但在此过程中不得忽视被拆迁人的利益,不能以公平公正的丧失换取暂时的稳定。
承包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
法定代表人:张____,总经理。
电话:010-________。
被告: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市____区。
法定代表人:李____,总经理。
电话:010-________。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以传真的方式签订三份《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均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cisco交换机,货物总价款为162100元。双方约定了交货地点、验货及付款时间,逾期付款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支付合同总额的3%的滞纳金。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于当日将货物发出,并由被告签收。但被告并未依约履行付款义务,仅支付货款1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帐户无足够现金为由予以拖延,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其承诺自愿按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被告至今尚欠原告货款162100元。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技术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近年来,不时发生承包。
合同。
纠纷的案件,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原告:石家庄市××公司。
住所地:石家庄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系该公司经理。
电话:××××××。
被告:邢台××公司。
住所地:邢台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王××,系该公司经理。
电话:××××××。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还原告价款100000元;。
2、判令被告依法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元。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x5年订立合同,约定原告订购被告桌椅等办公用品。签订合同后原告预先支付价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时使用,给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解除合同,判决被告返还价款,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石家庄市××公司。
×年×月×日。
原告:李,男,汉族,43岁,住xx市榆阳区,联系电话:
被告:卜,男,汉族,42岁,住,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依法支付原告工程款7300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x6年9月30日与被告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就被告位于xx市经济开发区锦园小区4#住宅楼,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原告。具体承包范围为原告按期完成被告的地下室至六层内的涂料粉刷工程,工程价款为4.20元每平方米。原告按期完成了被告的8225平方米工程粉刷面积,工程总价款为32300元。后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25000元,还欠原告7300元未还。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但被告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不支付。故原告在百般无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榆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