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材料可以用来传承和弘扬社会正能量,让更多人向优秀的榜样人物学习。以下是一些精选的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实际操作的指导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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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精选】
作为一名基层的残疾人工作者我深知自己工作使命,因为我面对都是基层困难群众中的重点对象,残疾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有很多难以跨越的障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就要成为残障人士的知心朋友,困难与障碍的解决者,温暖与幸福的传递者,这就需要我在实际工作当中发挥优秀党员的优良作风像牺牲的“邹碧华”同志学习,学习他不断努力学习努力让自己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的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创新精神为基层残障工作的创新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构建基层社区和谐建设做出一名共产党员残疾人工作者应有的贡献!
在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同时,我也要紧贴工作实际找出自己工作的不足,要有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精神,结合我们工农区正在开展的《暖心行动》《党建》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把残障人士的困境梳理出脉络,利用我区正在大力度打造民生的良好时机,尽量利用人大政协领导下基层的机会呼吁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的同时,能多多关注残疾人极其家属的就业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一是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二是提升了相关企业的公众形象,我感觉残障人士家属的就业问题解决了就树立了他们生活的信心,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政府就会抽出更多的时间人力去搞建设,财政收入增加了就形成了更多惠民生的机遇。百姓开心幸福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最好的手段,在实际工作中我还要不断学习民政、就业、司法等部门的业务知识为残障人士服务,还要积极帮助他们把实际困难反应给相关部门让他们感觉到温暖。
“邹碧华”同志虽然身居高位但始终保持艰苦不俗的作风,做群众的服务员虽然他不幸牺牲,但是他的精神会永远激励着我,我要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把基层群众的需求及时反应给有关部门让困难群体笑欢颜是我工作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到牺牲我一人,幸福千万家。为构建和谐工农作出工农人的应有贡献!同时我也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领导能给我更多服务群众的机会,我一定做好表率像人大代表一样做好政府和百姓的连心桥。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然而,这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再没醒来。
网上网下,哀思如潮。2天里,10万多网友留言讨论“邹碧华现象”;深圳律师在足球赛前举旗默哀:“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上海高院院长崔亚东说:“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整个法律界的尊敬!如此哀荣,实属罕见。”
一位法官叹息:“这世间真有楷模,让我辈有所皈依……”
记者追寻邹碧华生命的最后3天,试图还原这位改革者的所思所为。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
12月8日,周一,7时30分,邹碧华准点出门。当天,分管司法改革的他,要主持召开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专题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如何科学合理计算法官工作量及质效。”上海高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回忆,“邹院长让我们将上海4家试点法院所有法官5年来人均办案量梳理一遍,单看办案数量不行,还要计算案件质效。”
这是为细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方案做准备。法官要压缩到33%,很难。邹碧华曾对最高法院法官何帆说,“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一定要有科学考核标准,让真正胜任审判工作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
邹碧华深知,“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
6年前,邹碧华任长宁区法院院长,让时任法院信访办主任滕道荣抓信访改革,每月做投诉率分析。“这不得罪人吗?”滕道荣有顾虑。邹碧华说:“我们的产品是司法公正,产品质量出问题,总得找原因,怕什么?”
他对朋友说,“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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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
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张新说。
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张新说:“他确实累了,调整了作息,晚上1点就睡下,比平时提前了一小时。”
当年在长宁区,邹碧华做了件“前卫”的事儿——压缩会议室,给每个法官一间独立办公室,为了“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长宁区法院曾俊怡法官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分类管理,他那时已有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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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9日,11时45分,邹碧华在朋友圈转发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上线的新闻,评论道:“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这最后的留言勾起许多律师的伤感。
“2010年,他推动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傅平律师说,“他还写过《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阐述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对中国法治的重要性。”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是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
晚上,邹碧华给儿子打电话祝贺他21岁生日,谈及自己21岁北大毕业到上海找工作,“除了你妈妈(北大同学)谁都不认识,住在纺大学生公寓,一家家单位投简历……”儿子次日发朋友圈,“爸爸还说这里面有很多故事,下次有机会要和我细说,没想到却成了永别。”
儿子还拍了家中书房: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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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
10日,邹碧华的生命在17时20分定格。
15时,长宁区法院少年庭法官顾薛磊发了条短信给邹碧华,感谢他对自己参加上海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指点。
然而,他永远等不到回复了。
11月14日,邹碧华为小顾鼓劲。“他说起,母亲一句‘你要做个有良心的法官’激励了他一辈子,2006年,他入选‘上海十大杰出青年’,演讲题目就是《做有良知的法官》。”
在心里说“谢谢”的,还有邹碧华指导的研究生夏关根:“我曾问过老师,为什么从不抱怨?他说,一个人有了信念、信仰,就不会觉得委屈。”
邹碧华的信念是什么?
在接受一家杂志采访时,他说:“很多人都抱怨司法不完善,在抱怨别人时,可能自己写的那个判决书也不那么完美。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邹碧华同志担任法官22年来,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勤勉敬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伟大实践,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勇于承担责任,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情怀。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邹碧华同志始终充满激情。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不知疲惫。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邹碧华同志爱好学习,博览群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业著作、论文,受到法律界的高度评价。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学苦练,勇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办成,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21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21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当选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4年12月10日,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因公殉职。他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创建集电话网络、短信微信、窗口柜台服务于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勇当司法体制改革的探路先锋,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在全国首创法院工作流程、案件审判、干警队伍可视化管理机制,带领研发了国内领先的法院信息化系统平台,独创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被全国法院系统作为范本,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乃至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
邹碧华同志殉职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其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称赞他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追授其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全国模范法官等称号。2015年3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委在京联合举行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事迹报告团赴上海、江西、广东、山东、内蒙古、山西、四川等七个省(区)和北京大学、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井冈山干部学院进行巡回报告,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产生巨大反响。中央主流媒体对邹碧华先进事迹进行集中报道,最高法院和上海市委联合创作了影视《邹碧华》,并在全国公映。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邹碧华同志满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还是升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他都尽心尽职,爱岗敬业,他无怨无悔,艰苦奋斗,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审判事业交出了满意答卷。2014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张新说。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谈到司法改革,邹碧华总是充满激情。周日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论坛、半个月前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2014年年会,他积极介绍上海司改进程,谈司法公开,谈审判流程信息化?“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张新说:“他确实累了,调整了作息,晚上1点就睡下,比平时提前了一小时。”当年在长宁区,邹碧华做了件“前卫”的事儿——压缩会议室,给每个法官一间独立办公室,为了“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长宁区法院曾俊怡法官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分类管理,他那时已有思考。”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简直就是用自己的身体和生命推动法院的改革。如果不是亲自到他工作的现场看看,是无法体会以邹碧华付出的艰辛与汗水。他真的是用生命为法院的改革前行助力加油。改革这份事业那么艰苦,他47岁的黄金年龄去世,他为法院、为司改奉献了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他是法院的英雄、法官的骄傲。
他在以一种强有力的正能量,感动中国!邹碧华同志是审判业务行家,管理专家,授课导师学者,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他著书写诗,样样精彩。邹碧华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他用生命谱写的人生壮歌依然在我们心头传诵,激励广大法官为中国的审判事业和改革之路奉献出更多的热情与力量。
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要忠于我们的事业。做好自己的事,并把这点事做到极致、尽心尽力。做管理工作的,就是要考虑如何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如何把上级的精神和指标落实好,做基层工作的,就是如何办好每一件事,如何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听取了5名报告团成员结合亲身经历所作的报告,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不经意间泪水润湿了我的眼眶。邹碧华同志他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畏艰难、奋勇向前、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那份对司法事业昂扬的热情,是我们每一位法官学习的榜样。
死者已矣,活着的人不得不面对现实。我们要做的只能是好好将邹碧华同志的崇高精神永远传承下去。通过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也让我深深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同时具备善学、无畏、无私、有良知四种品质。
善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时刻心存紧迫感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努力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育塑造自身扎实的职业技能;另一方面,更要拓宽知识体系范围,学习了解心理学、哲学、社会、甚至建筑学等专业的知识。因为,法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单存学习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处理一般简单案件尚可,但是如果碰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或者专业性质较强的案件,如果法官不懂得相关领域的知识,很难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所以,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善于学习,要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无畏。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将会充满着各种不同的艰难险阻。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无畏艰难、奋勇向前的精神。要学会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面对困难,不屈服、不退缩;面对强权,不低头、不妥协;面对金钱,不昏头、不伸手。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都能保持火一样的热情。这即是大无畏的精神,这种精神代表着勇敢、担当、廉洁,它将是成就一名优秀法官的动力之源。
无私。无私方能无畏。无私奉献是人类最纯洁、最崇高的道德品质。高尔基说过:“一个人追求的目标越高,他的才力就发展得越快,对社会就越有益。人的思想境界高一分,无私奉献的精神就会登上一个新阶梯。”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只有以无这种忘我的精神去追求自己的法治理想,法官才能真正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做到无所畏惧,才能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才能使自己的一生有所作为。
有良知。教育家陶行之有言:“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即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成为非作恶愈大。”如果道德是做人的根本,那么良知便是道德的根本,作为一个人必须要坚守良知。法官即是如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不能只是做一名机械的法律执行者,而必须要在执行法律的同时学会人文关怀。法官应当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司法者。只有懂得人文关怀的法官,才会减少冤案、错案的发生几率,才会真正赢得人民群众认同和信服。这是一名现代法官需要拥有的品质,也是一名优秀法官的必备素质。
邹碧华同志正是因为他拥有善于学习、无畏艰难、无私奉献和用良知办案等优良品质,才造就他成为新时期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应当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自邹碧华先进事迹被媒体传开以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而在高度评价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像邹碧华那样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邹碧华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用生命谱写了一个法律人无私奉献的华丽篇章。虽然邹碧华走了,但他那忠诚敬业、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却照亮了后人。有人说,法官当如邹碧华,然所有党员干部亦当如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把事业当目标,把推进公平正义当己任的工作态度的责任担当。就是要我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融入到工作目标中,把做好本职工作,提服务技能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和追求。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敢于打破常规,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就是要我们在工作中树立勤于思考,善于谋划,能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树立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创新,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勇气。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不把群众利益当小事,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情怀。就是要我们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好、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提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当好群众的知心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奉献精神和时代楷模。就是要我们树立学习先进,不断奋进,争先创优,不甘平庸的思想意识和人生追求,传好继续领跑的接力棒。
邹碧华先进事迹材料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2015年1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上海市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走了,可华夏大地回响着他厚厚实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
邹碧华用心镌刻在生命年轮上的47个春秋璀璨夺目。“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最爱说的一句话!凡接触过邹碧华的人都听到过,他曾工作过的地方也都听到了……如今,一浪高过一浪的追念里,更声声回荡着这句生命誓言!
上海的夜空不会忘记邹碧华办公室经常亮着的灯光;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深深地明白不仅要率先、带领好自己的团队,更重要的是要肩负起时代先驱者的使命,所以他有做不完的工作。众所周知,中国进入了改革发展的深水区、攻坚期,中国的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上海法院的信息化如何引领、支撑司法改革,如何在新技术云涌的时代与时俱进……邹碧华甘当“燃灯者”,做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好学、善用———才能改变世界。
邹碧华生前主管法院的信息化工作。这是一项既没有先例可循,又必须履新适时、知难创新的开拓性工作。这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法院系统的司法改革、审判执行、法院管理,以及司法为民、司法公开等方方面面。
邹碧华是杰出的,经过呕心沥血的努力、孜孜不倦的耕耘,终于在他生命的事业中绽放出6朵光彩夺目的绚丽之花:“司法改革科学化”,“审判执行过程可视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公开常态化”,“法官办案智能化”,“审判管理精细化”———璀璨耀眼!这被大家一致认可的6项全国法院系统首创成果,迎来了2014年全国各地兄弟法院信息化参观团近80批,众口交誉。邹碧华曾说:“法官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科学的思维方式武装头脑,也需要现代化的办案手段和智能化辅助工具。”他还提出“要依托信息科技打造公正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为了这些目标,邹碧华日日夜夜为之努力着、奋斗着。
学以致用,在邹碧华身上体现的得淋漓尽致,他还常常现学现用。开发裁判文书智能分析软件时,他专心研究大数据技术和案例,同时请来通信运营商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医院电子病历大数据分析专家,以及银行客户行为大数据分析专家等来高院实讲案例、传授经验,并要求信息处的相关同志一起参加学习讨论,研究法院如何运用大数据为法院办案服务;开发干警“一键通”办公软件时,他率领大家细心研讨出一整套广受欢迎的可视化技术方案;搞三年规划预算时,更提出了“专门研究云技术构架与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的大构想。因为好学、善学,邹碧华很快从门外汉成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专家和领导。
每次兄弟法院来学习交流信息化工作,他都当作是向别人学习的机会,总会精心准备好ppt内容,小到每一张图表都会亲自设计。他能将管理学理论与法院信息化建设完美融合并充分展现出来,他对法院信息化的深刻体会和独特见解总是赢得来宾们热烈掌声,称赞声不绝于耳,最常听到的评价是“叹为观止”、“依靠信息化手段对审判业务管理精细化到如此地步实在是让人折服”,“这真的踩到了管理的要害上,是真正的信息化对审判业务的管理”。经常有来宾在他演讲结束后,悄悄地问:你们邹院长是学计算机专业出身的吧?当得知他是法学出身,是一名法学博士的时候,提问者惊讶的表情溢于言表。除了自己学习,他特别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作为一种习惯,还抽出专门时间给信息处同志培训,指导大家运用管理学的理论开展信息化项目的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的层次与水平。
创新、完美———才能改变世界。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邹碧华同志的座右铭。他具有卓越的创新意识、开阔的眼界和前瞻性的思维,热衷于运用最新的科技手段来解决法院工作和管理中的现实难题,希望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一套规范的审判程序和审判体系,从而彻底地改变传统办案模式,打造出公正高效廉洁为民的现代化法院。
为解决司法公开难题,他亲自指导了上海高院互联网站改版,网站版面设计前后修改12次,并在最高法院三大司法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构建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12368诉讼服务、律师服务等“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打造出全方位、多层次、互动式的司法公开与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开了65个方面830个信息项,并通过12368短信主动向案件相关当事人推送53个重要节点信息。他还亲自主导推出了“互联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他认为,法官与律师尽管职责分工不同,但双方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化解社会矛盾、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的目标是一致的。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近日,作出重要批示,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在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阶段,需要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
公仆情怀的先行者。邹碧华首开先河,为一名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白血病男童立案,起诉其亲生父母,争取应得的权利。为因火灾失去母亲起诉物业未果而连年上访的沃根生仔细分析起火原因,并协助沃家修缮了阁楼。“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邹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改革创新的带头人。20起,上海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率先试点地区,法官、检察官实行的“员额制”触动了一些人的利益,因此也就成了“改革坚冰”。邹碧华却始终坚持着“作为一个共产党人,除了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没有个人利益”的信念,甘愿背着“黑锅”,啃下这个“硬骨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党员干部更要紧随改革脚步,加强改革创新意识,成为改革的推进者与参与者。
散发光热的燃灯者。邹碧华关爱家人,将江西老家的父母接过来一起住,工作再忙不忘父母生日,用心教育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他关心同事,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调动法院成员的激情;他善待律师,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在律师界乃至法律界都引起震动。正如群众称他是“燃灯者”那样,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温暖他人、照亮他人。在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阶段,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甘当“燃灯者”,加强自身奉献意识,强化奉献精神,努力散发自己的光与热,温暖人民群众的心灵,点亮人民群众的理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同志说过的一句名言。现实生活中,像雷锋、焦裕禄、任长霞等那样身体力行的去践行这句名言的人不胜枚举。一想到这,我的心底不由心生敬意,为自己不想干事而羞愧难当。
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一时间“邹碧华精神”、“邹碧华现象”如雨后春笋,遍地竞相开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掀起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高潮。说到底,邹碧华精神就是“三严三实”的真实体现。一名法官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和用生命践行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0xx年。20xx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
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用生命诠释法治精神,用一生践行自己的诺言。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我们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做时代的楷模,做改革的引领者和开拓者。在落实“四个全面”的征程中,以敬事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今天,我们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感染、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征程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毫无疑问,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要做实干家,不做清谈客。邹碧华就是实干家,就是“燃灯者”,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
因此,我们只有把邹碧华的精神更好的传承下去,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
中共中央、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3月2日新华网)。
“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同志说过的一句名言。现实生活中,像雷锋、焦裕禄、任长霞等那样身体力行的去践行这句名言的人不胜枚举。一想到这,我的心底不由心生敬意,为自己不想干事而羞愧难当。
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号召全社会向他学习。一时间“邹碧华精神”、“邹碧华现象”如雨后春笋,遍地竞相开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掀起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高潮。说到底,邹碧华精神就是“三严三实”的真实体现。一名法官凭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和用生命践行优秀共产党员的本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组织部追授邹碧华同志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邹碧华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
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用生命诠释法治精神,用一生践行自己的诺言。
邹碧华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我们都应当像邹碧华那样,甘当“燃灯者”,做时代的楷模,做改革的引领者和开拓者。在落实“四个全面”的征程中,以敬事为民的崇高追求、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任人评说的胆识勇气、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全身心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今天,我们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感染、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社会主义各项建设征程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他的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宝贵的精神,也是激励后来者不断前行的力量。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毫无疑问,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要做实干家,不做清谈客。邹碧华就是实干家,就是“燃灯者”,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
因此,我们只有把邹碧华的精神更好的传承下去,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汇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
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走了,全国法律界震惊之余,一片哀悼之声。这些天来,全国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全国法律同仁都十分惋惜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感叹这是不同领域法律人的共同损失。
听取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后,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我深受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
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
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产品经理”,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
他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
三、学习他关爱他人的博爱精神。
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这一点,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做到了。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一个名字让我们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感动,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20xx年3月2日下午3时许,鸡东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全面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高潮。
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xx年之20xx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xx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xx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这样的一个好法官的英年早逝,让我们惋惜流泪!
邹碧华为司改呕心沥血,用生命捍卫法律尊严,把自我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法治中去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们。
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邹碧华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作为一个纯粹的共产党人,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他深知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弱者的合法权益更需要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样才能用法的精神更好的服务百姓。
邹碧华始终冲在司法第一线奋斗和奉献,他的学术水平很高,说话却又很平和,是一位高瞻远瞩接地气的领导干部。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邹碧华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但他始终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忠诚的信念。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他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但他的精神却继续传递着光和热。他曾说,如果有一天,他离开这个世界,希望他的墓志铭上能有这样一句话:“因为他的存在,这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邹碧华做到了。刹那芳华,即是永恒。
“有的人活着,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还依然活着。”英雄身死,但信念不死,精神永存。我们不该只是把邹碧华同志作为一个英雄来仰望,不该只是用鲜花、掌声或赞歌来纪念或歌颂他,而是应该继承他甘于奉献、充满激情,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的精神,传承他为人高尚、公正执法、热爱事业的品格。循着他的足迹继续前行,用我们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让“邹碧华精神”踏着春天的脚步继续出发。
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温宿县法院以先进典型为引领,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要求,积极主动在司法实践中搞好“三个结合”,努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效果。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邹碧华、黄志丽先进典型相结合。组织开展了“党性党责党风党规党纪”教育,以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为引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在为官做人、修身律己上找差距、在群众口碑上、评议活动结果对比中受警醒。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纪律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为契机,加强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全心打造“12368热线电话、官方微博、院长信箱”等民意沟通平台,截止8月初,接转办理各种诉求30多人次,努力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监督司法权力相结合。认真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深入抓好对法院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特别是紧盯“四风”问题的隐形和变异,随时监控查纠,有效防止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定出台了《温宿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清单》,切实把审判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截至目前,共开展审务督察8次,对问题突出的、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干警依规通报批评。
教师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邹碧华的法律传教来自于对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入。10月至6月,他先后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在这重要的五年中,他不负众望,先后处理或参与处理了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尤其在上海社保基金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他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作出了贡献。面对当事人的上访,他会主动走访实地查看,并对法官说,做法官要既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要将心比心,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对人格、对情感的尊重,这才是法律真正强大的力量。从邹碧华身上,我们能感受到他强大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力量。
邹碧华的法律传教来自于对职责履行的不断探索。邹碧华同志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探索如何将群众与司法形势对接的有效途径,如何让司法回归司法,为让当事人方便联系法官,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成为了司法为民与信息化结合的载体。针对执行管理薄弱的问题,邹碧华改革了执行流程机制,将执行分成接待、查控、研判、强制四个环节,改变了以往的“一人一案”管理模式。这种专业化、集约化的优势,在案件增加而人员未增的情况下,使得法院执行绩效跃居全市法院前列,执行投诉率比改革前下降了76%。
邹碧华的法律传教来自于对学术的不断研究。他是一名富有学者气质的实践法官,先后攻读了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和国际经济法博士,曾前往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研究员,其间还短期前往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他对法律事业饱含激情,不断开展理论研究,他一口气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邹碧华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本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有的人索性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的工作理念。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每名党员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向实处着力、用实干说话、凭实绩立身,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三严三实。严谨求实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法律人所推崇的精神,更是我们所时刻提醒自己的警言,从邹碧华同志身上,我们清楚地感受到尽自己的努力如何做到把法律精神落到实处,如何妥善处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将本职工作做得踏实。从邹碧华同志身上,我们不仅能够体会到极高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我们更应该学习他的责任担当,任职期间从不拖泥带水、推脱任务,总能够将自己的想法认认真真体现成作为,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法律人,一个完美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