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应该明确交付时间、价格、质量、数量等重要条款,以避免纠纷和风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销售合同模板,供大家在实际操作中使用。
木门安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郑开橄榄城项目入户门安装技术质量、施工进度、价款、安全、成品保护、现场文明施工和工程验收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乙方从现场规定地点将门运至楼上,螺丝、打胶及安装费用,最终按照实际安装数量及实际尺寸结算,单价包死110元/樘。
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门体运至施工现场,按甲方、业主要求的安装日期安装完成。如因乙
方人员不足影响工期,甲方可以高于乙方承包单价的价格另行安排人员施工,多出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标高,乙方按标高施工;
2、甲方应提供门及相应安装材料的存放保管场地;
3、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电源;
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施工进度;
3、乙方安装的门其安全性能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的规定;
4、门框扇间密封采用真空密封胶条,;
5、乙方负责在门体安装校正后,设专人进行门口抹灰的技术指导及交底工作。
6、乙方负责与土建施工方确认具体安装位置。
7、配合物业在业主入住时对门体的验收工作。
1#—6#楼门全部运送至楼层内到位验收后付款4万元,全部安装完验收后再支付4万元,打密封胶、安锁、交钥匙验收完付全款。
本工程施工安全及消防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安装,在施工过程中非因不可抗力及甲方变更等原因外,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工期的损失等)。
甲方:
负责人: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负责人:
___年___月___日。
木门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71762部队公寓楼室内实木复合门,发包给乙方承包制作、安装,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一、程地点及名称。
工程地点:焦作市沁阳市。
工程名称:71762部队公寓楼。
二、程承包范围。
1.工程项目:门制作及安装。
2.承包范围:门制作,包括门套、门扇的加工制作;门安装:包括门套、门扇、(门、锁及五金由甲方认可样板)、合页、磁吸的安装;颜色依据样板制作,所有门安装完成后包验收。
2.门款式按本合同附件中的样式图纸制作。
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制作、安装、验收。
五、施工时间和完工期限。
1.乙方自日,天内完成全部门安装工程。
2.乙方完成安装工程后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14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凭据,确认乙方工程进度情况。
六、门保修期限。
1.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全面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门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通知次日起2天内,到工地翻工或维修。属于制作安装技术问题造成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工料费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
付款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本合同签订进场施工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给乙方作备料款,门板进场天内付至,全部完成验收后天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留作保修金,至保修期满时清洁退还乙方。
八、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免费给乙方提供门和有关材料的堆放场地、施工人员住宿场地、垂直运输设备、施工和生活的用水用电,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人员膳食场地问题,尽可能提供施工方便。
2.及时核实和验收乙方施工进度关出具有关凭据,供乙方结算工程进度款。
3.对乙方的施工工序、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纠正或补救。
4.配合乙方做好门及相关材料的管护工作,如出现失窃和损坏现。
(2)乙方的责任:
1.施工安装人员进驻工地后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工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2.派专职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织、落实、协调、监督门制作和安装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门制作、安装工程。
3.接受甲方、监理及业主对安装质量、进度的检查、指导、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4.制作好的门扇和有关材料到场后,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验认可后方可进行安装。
5.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及文明施工的工作,不得在施工场地吸烟,做到工完场地清,关好门窗,保证施工安全和场地整洁卫生。如因管理不善或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双方应当切实履行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延误工期的,按工程款总价款的1%给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工程款清结时失效。
甲方:乙方:
木门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一年。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木门销售合同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一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元.
第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第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第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销售合同范本·家电销售合同·煤炭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合同·批发商合同·图书销售合同。
·产品代理协议·中英文销售合同·垫底销售合同。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方:xx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公司印章: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木门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签订的防火门(窗)安装(油漆)工程分包意向合同,甲方将东方电气—实木豪华套装门、实木装饰防火门的安装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双方约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分包工程内容:
1、实木豪华套装门。
2、实木装饰防火门。
二、分包工程数量、工程施工单价。
3.内户门上挂板:规格1500mm×600mm20元/块。
4.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码仔铁、水泥钉、发泡胶(用于补墙缝),其余工具材料乙方自行解决。
4.工程安装完毕,通过消防,质检验收为完工条件。
5.乙方配合甲方在工程完工后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按甲方与业主方收方结算数量为准。
三、分包工程施工面积的计算规则:
1.乙方每月签回业主方签认的工程进度单。
2.以甲方的收方面积为双方结算依据。
3.安装工作量划分方案:门框:门扇为25﹪:75﹪。
四、质量及技术标准。
1.达到甲方技术标准。
2.符合消防质检验收要求。
3.达到业主方质量技术要求。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与项目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乙方协调工作及工程验收工作。
3、甲方应将所需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便于乙方查阅。
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付款。
5、甲方为乙方工程施工提供必需的条件:包括产品运送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指定为现场产品签收人,负责具体施工及技术协调工作。
2、负责在现场测量尺寸,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生产计划。
3、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
4、若甲方有合同外的变更,需签字认可。
五、售后服务:
工程完工后,甲方扣发乙方工程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乙方承担一年保修责任,(自工程交付使用,与业主办理结算手续后计一年),质保期满后返还。保修期内,若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保修,甲方另派工维修,费用在工程质保金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
1.每月乙方向甲方报工程进度单(需由业主方签认)。
2.月工程进度款按报回有效完工数量乘以单价后的60%支付。
3.工程完工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结算手续,甲方与业主方结算完毕后,甲、乙双方2个月内办理结算。
七、进场时间。
以第一份送货单为准。
八、成品保护。
乙方进场至保修期结束,成品由乙方保护。
九、违约责任。
1、工期违约:
a.若因乙方组织施工不及时,不能达到施工方综合工期要求,每延后一天罚款100元,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若因乙方施工组织施工不力,工程进度及质量无法达到项目综合要求,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与第三方另签分包合同,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实际核算,共同确认,工程完工后结算付款。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挡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
b.若因业主方原因,甲方无法协调时,不能按时提供乙方安装所需的工作面,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期要求,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c.乙方对工程实际使用的产品安装数量负责,该工程完工结算时,甲方根据乙方上报的产品生产计划生产的产品数量大于实际收方数量或出现产品与实际需求不符,多余部分系乙方多报错报计划所致,由乙方照产品销售单价向甲方购买。
d.乙方对其签收的产品配件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损毁,乙方照甲方产品销售价赔偿。
e.甲方按工程安装配置表配发工程所需配件,如有超出,乙方自行购买,保证工期及质量。
2、质量违约:乙方组织施工的工程不能通过消防验收,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工程施工中,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未达到甲方技术及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接受甲方处罚。
3、合同履行违约:
3.1乙方若单方面撤消或无故不履行合同,除应赔偿守约方合同预算总额的10%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十、其他约定。
工程进行中,如发生此协议约定外的劳务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签证单,甲方签认后生效,作为结算依据。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防火门安装(油漆)工程分包意向协议为主合同,此分包协议不再加盖公章)。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委托代表人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木门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梦天产品安装施工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安装浙江华悦木业有限公司木制品产品的外包安装队。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2.施工内容:
3.暂定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4.工期:自月日开工,至月日竣工(具体以实际开工令为准备,单总工期固定);总工期天。
5.甲方现场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第二条:承包内容、方式、要求。
一、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定义的客户的梦天系列产品的安装施工,即工程木门产品的业务安装施工。
二、安装施工承包方式,包括木门卸货、产品安装保护、上楼等二次搬运;所有五金件安装;工厂未开到位的门扇合页、锁扣板等的五金现场开孔及工厂未开到位的孔洞修正;木门测量及安装;现场住宿、交通、差旅费;安装工具机械费用;油漆修补;安全管理费用;其他辅料(甲方只提供安装发泡胶标准:不超3樘门/2瓶);木门安装完成通过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交至物业整过过程的安装服务;及与安装有关的未明确费用;支付安装款时需提供正规安装发票。
三、乙方施工队伍人员,必须符合市劳动局建筑工程施工用人有关条件规定,因条件不符,出现问题由承包方负责。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新产品培训的指导;。
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需安装施工客户的资料、完工时间及相关安装施工产品的技术,如安装施工产品的新款式图纸及安装施工产品的安装施工手册。
三、甲方负责将产品按照订单上交货日期入库。
四、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专有五金配件材料。
五、甲方有权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对安装施工进度、安装施工质量以及安装施工规范进行全面监督。
六、因乙方延误工期或安装施工原因导致的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索要新产品安装施工培训资源料。
二、乙方有权利向甲方索要需安装施工客户的资料、完工时间及相关安装施工产品的技术资料,如安装施工产品的新产品款式图纸以及安装施工产品的安装施工手册。
三、乙方需配备专业配套工具设备,包括机械设备、配电箱、检测设备、通讯设备等配套设施。
四、乙方负责产品部分相关的安装施工辅料,辅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检测要求,并提供相关辅料产品的质保书。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施工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客户的安装施工。
六、乙方承担安装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产品的损坏赔偿(从安装款中扣除)。
七、乙方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表》上的时间进行安装施工,并严格按计划表进行安装。
八、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及相关配件丢失、损坏的,乙方须按甲方《维修产品部件,零配件收费标准》的价格赔偿(从安装款中扣除)。
九、乙方必须对安装施工前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基层验收,如有问题在安装前提出整改意见,如因乙方未验收而造成的一切安装施工问题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在安装施工前须对洞口的尺寸、平整度、质量以及产品附件等进行细致的检验,在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装施工并在安装施工中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手册进行安装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十一、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有义务保护客户现场卫生及清洁工作,做到“落手清”,所有安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料必须及时清理。
十二、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相关物品的完好性负责,如因损坏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从安装款中扣除)。
十三、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入户安装施工服务标准,为甲方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十四、乙方必须按甲方成品保护方案或按现场监理及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做好产品的成品保护。
第五条、安装施工验收标准。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安装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甲方、第三方的安装施工操作规范要求。
二、乙方完成安装后先进行自检,再交与客户验收,直到客户对安装施工质量无异议,并在《安装质量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安装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三、若乙方不按《产品验收标准》施工,在客户验收时发现安装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经济赔偿(从安装款中扣除)。
第六条、售后维修与服务;。
一、责任归属:
b:工程交房验收后,乙方须听从甲方项目经理及客服部的维修安排或按约定上门定期进行维修工作。
二、维修期限及服务:
a:乙方负责产品两年的维修期限,待维修期终止以后有偿服务的形式进行后续维修工作。
c:工程交房验收后,乙方须在甲方项目经理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或按约定上门期进行维修处理,完毕后做好清理现场工作,凭业主方或物业管理处签收的验收合格凭证报甲方客服部办理维修移交手续。
五、其它:凡项目业主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甲方的、关于产品维修与服务的相关责任的,相应部分由乙方承担(包含人员费用)。
第七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费用清单,工程结束按实际安装数量结。
二、乙方完工后所有人工结算及工程量的确认,须甲方现场项目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予以结算。结算资料有:1、安装付款审核表2、安装验收单3、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填报部门(区域)经理审核后报直营中心。所有费用结算(安装人工费等)须经直营中心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公司审批签字后予以发放。
三、安装人员进场,支付安装预付款10%;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七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80%后,七个工作日内经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施工安装完成经甲方组织现场竣工验收交付物业使用及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交付物业使用后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但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协助售后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二、乙方未对门洞进行复测每个处以10元的处罚,同时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未能按时制定出合理的施工计划,将处以合同总金额的1-5%的处罚。
五、乙方造成产品遗失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六、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度施工造成工程施工脱节或直接影响交房,由此产生后果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不得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以外的其它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一、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木门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木门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xx”品牌保护,推广的任务和义务,自觉保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名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辨认;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产品代理协议。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现“xx”或与“xx”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应用甲方供给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第二条:若乙方违背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义务外,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丧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义务.
木门销售的合同
双方代表人签名,乙方缴纳元合同保证金后立即生效。
注:乙方确定样板后合同保证金划入样板货款内。
十七、合同期限。
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八、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无论上文有何规定,如果一方无力偿债或被政府征用其资产的大部分,任何一方可随时取消合同,并由该方向另一方送交书面通知即时生效。
3、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以致影响另一方在本合同的权益,任何一方可随时取消本合同,并在该方向另一方送交书面通知即时生效。
4、本合同因故终止、取消或期满时。
(1)乙方应迅速将将甲方提供的及当时仍然由乙方持有的有关产品的一切价目表、销售手册、宣传资料及销售辅助品等交回甲方。
(2)乙方应迅速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公司、工厂名称。
(3)乙方无权并不应向甲方寻求或要求任何赔偿、结算、或支付任何款项。
十九、全部协议。
本合同连同合同附件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协议。
二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在50天内未正式投入营业的,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从新设立销售网点。
2、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应于期满前三十日内签订下一期合同,并结清所有账款。如一方无意与对方继续合作,须于期满五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前十日内结清账务,办理有关文件资料交接手续。
3、合同期间,如其中一方提出终止合约,则须在二十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如乙方达不到合同要求而被取消资格,则无返利提供。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所有协议、单证、数据、电文等书面凭证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或说明,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如发生纠纷,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使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___________”品牌门窗系列产品代理事宜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为了统一和规范,乙方(__________品牌门窗)在国内市场的运作,乙方授权甲方为安徽省总代理商,负责整个________区域该品牌门窗的销售活动。
2、甲方为乙方在设立其他代理商,也不能向该区域类的其他商家提供同类产品。
3)代理销售乙方的门窗产品,该产品价格包含运费在内。工程类产品价格另议。
第二条代理支持和奖励。
1持,允许甲方使用包括乙方公司名称和商标在内的相关标识与徽标。
2、乙方免费提供甲方宣传资料、促销品、广告物品、技术资料、产品说明、手提袋、资质证件、五金展板、工作服、企业宣传片等支持。
3、乙方免费提供全面的产品、技术、安装培训,并免费现场指导安装,直至甲方安装技术人员熟练掌握为止,如有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乙方需第一时间免费培训甲方技术人员。
4、乙方定期推出必要的促销活动,以帮助甲方拓展市场、促进销售。
5、甲方在经营过程中乙方给予全力协助。
6、甲方所需样品乙方按样品价的______折提供给甲方。
7、甲方年销售额达万以上,按销售额的6%给予返利;年销售额达200万以上,按销售额的5%给予返利。
8、甲方在所代理区域进行宣传推广活动,乙方按年进货额的10%给予广告费支持。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在本区域内进行代理品牌的一系列销售、售后、推广等活动。
2、甲方有权自主设定产品的市场价。
3、甲方有义务在该区域内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和市场的规范。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如无国家标准,须符合行业标准、企业标准、验收标准,否则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生产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生产出的产品与订单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并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如因此造成客户退货、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按照甲方的订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产品,如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按货款的1%交付违约金,以此累加。如因逾期导致客户退货,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义务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确定一年内价格不变。如因材料、人工、市场环境等外因造成价格波动较大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对此价格体系进行适当的调整。
5、乙方生产期间,甲方要求退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对已生产的产品及正在生产的产品,乙方如能回收该产品,乙方应尽量回收,确实不能回收的产品,甲方负责该部分产品的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供货周期。
1、每次订货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所订货物总额的为预付款,预付款到位后,乙方开始加工制作,制作完成,甲方支付货款的20%,剩下30%的货款在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
2、常规配置门窗供货期通常为天,特殊配置门窗供货期为天,其中包括运输时间。
第六条售后服务。
1、甲方在所授权区域进行产品售后服务,乙方应免费提供足够的配件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如因售后配件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使用,甲方应将该部分配件返还给乙方,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配备好相应数量的配件给到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售后所需的配件材料信息给到乙方之后,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备好给到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
1定地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间因物流运输造成产品折损,毁坏,破裂等质量问题影响销售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到产品后,若有少发、发错货等异议,应及时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告知乙方,并及时退回有异议的产品。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予以补发、调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甲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合作期未满时,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协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均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第九条:适用法律。
1、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单方面违约的,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争议和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甲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份或全部被乙方公布,甲方对公开部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附则。
1、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协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3、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日期:日期:
木门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为甲方制作安装项目工地木门。
1、木门数量约樘。
2、开工时间:
3、竣工时间:
4、每樘门价格元。
5、合同总价约元。
二、要求: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制作安装,相关方确认封样认可后方可制作。乙方保证产品质量与样品一致。
2、乙方到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争做单项工程和精神文明双优先。
3、甲方如发现本工程质量或相关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书面),乙方及时更改或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准。
4、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环境,并作好相关协调工作,甲方应为现场安装工人做好安全并购买工地保险。
5、产品到达工地后,甲方须提供货场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协同乙方人员做好成品保护。
6、乙方提供的产品包括门框、门扇、小五金等,但不含锁具,并进行现场安装和油漆。
三、付款方式:
1、定货金额:
2、门框安装完毕。
3、门扇进场安装。
4、油漆进场漆刷。
5、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总款。
6、如果超时未付清余款,按当时银行最高利息支付欠款利息及余款本金。
四、纠纷解决:
双方本着真诚务实的态度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先协商后解决,如果双方在约定最后期限未履约解决。将诉讼当地法院裁决。
五、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木门销售合同
第一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木门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施工地点:
2.、工程内容:
3、合同标的价格及数量。
1、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日内完成所有木门的安装。
2、因为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总价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3、因为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进场,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禁忌损失,工期顺延。
4、发生不可抗力延误工期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在签订合同时预付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为工程价款的85%,预付款抵扣。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8%,保留2%的质保金在1年质保期后无质量缺陷返还。
3、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付款。
4、乙方向甲方出具保真正规发票。
1、甲方在能力范围内有义务在乙方施工期间给予乙方必要的方便,免费提供水、电及工人住宿。
2、由甲方提供的洞口尺寸和相关材料。乙方测量门洞尺寸并保证尺寸符合安装要求。
3、文明施工、避免扰民、遵守甲方相关的施工制度,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其它相关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中途要求终止本合同,除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还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一万元。
本合同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质量达到规定范围内的优良标准(以样品为准)本产品保修期一年。
1、本工程以上数量为预算,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结算。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木门销售合同书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备注:木门到货价为固定价格420元/套(本价格含运输、安装与五金配件等消耗品,不含发票),供货数量暂定,以货物到达工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1、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先由乙方供货并安装,安装至第十层时,甲方拨付进度款金额为已安装完成木门数量的50%货款;至全部项目的木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货款的97%;余下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完毕时支付给乙方(注:质量保证期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同)。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日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4.1本合同生效后,木门即可进行安装,施工进度与室内刮白工程同步,五金及配套消耗品由乙方提供。
4.4现场安装由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4.7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而进行的维修。
5.3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5.4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木门,并负责相关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在此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洞口尺寸确认单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理,详细尺寸如下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