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合理,充分考虑现实情况和改革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具体防火措施如下:。
1)对每个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此项在员工进场时已进行。
2)每周六定期召开员工会议强调防火安全的重要性。
3)现场专职质安员随时检查,如发现不满足动火要求马上整改。
4)凡烧焊人员要求有焊工操作经验及上岗证。
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班组需要动火前,必须按动火审批程序,先由施工班组长对施工现场进行考察,符合动火条件后,由施工班组长按规定填写动火申请表,再由施工员和项目部经理签名审批。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星期,对于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动火点,要重新办理动火证。
2)动火点的监督检查措施: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3、所有动火人员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未清除干净不能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或材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和管道,未经洗刷干净和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
5)凡盛过气体,受热膨胀后会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现场所有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能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动火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干净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能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足够的灭火器材前不能动火,要做到四有:即要备有水桶、收集电焊条杂物桶、防火档板、灭火器。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必须做到'四要':。
1)施工人员在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施工员处理。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并马上打119报警电话报警。
4)施工人员在动火前需办理动火申请表,并经主管批准同意。
5、所有动火人员在动火后坚持做到'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项目经理要经常教育全体员工爱护消防器材,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保证消防器材时刻处于有效的可用状态,发现火灾必须速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所有人员进行灭火。
7、凡是故意损坏消防措施器材及消防警示标志,或者撕毁消防器材的有效日期,私自拆除消防警示标志,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警示牌的个人,将予以严厉处罚。
1)项目经理部须加强对参与施工人员的消防意识教育和消防指导,认真贯彻消防制度,经常开展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
2)工地设立联防小组,以预防为主。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工棚、更衣室、料具间等临时设施均应适的灭火器具。
3)施工现场应严格按《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施工消防工作,定期检查灭火设备和易燃物品的堆放处,消除火警隐患,休息室,更衣宿舍更要注意防火。
4)加强对电焊,气焊设备的整治,要注意防火防爆,现场动用明火前,必须按规定办妥动火证,并加强防范工作。要进行焊割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5)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动用明火前要预先申请,经批准后才可进行,操作时要带好特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审批许可证和灭火器,并落实动火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6)非电工严禁擅自拉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护道路畅通。在每层施工楼面内设置灭火机,在结构阶段设专用消防灭火机、水源。
8)重点部位必须建立严禁吸烟、动火等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按规范设置警示牌,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固定每旬召开一次质量例会,即每月的10号、20号和30号为质量例会日。
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由专职质量检查员负责记录,参加人员有各专业工长(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以及班组的主要骨干等人员参加的会议。
召开质量例会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现阶段存在的质量问题和通病进行分析,并制订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会议要求每人均要发言,并做到畅所欲言,以采集众人的智惠和才学。会议形式应力求活泼、和谐,不要拘于一格,可召开成座谈会、分析会、研讨会和碰头会等形式进行。
现场质量例会应以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不管问题多少、是否闲忙,均应按期按时召开,并将会议成果整理打印出来。无故不参加者应进行处分和制裁。
(一)月评比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
(二)奖励。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罚则:。
1.各项目部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20xx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年度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项目部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分项、分部)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管理人员和参与的班组共同分摊,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项目经理部参加投标工程半年。
4.不论平时检查或公司组织季度生产大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考核,经检查发现施工员技术资料均没有做罚款1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写至符合要求;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
c.机砖每20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标号应分别做;应先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先使用后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项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5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规格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二、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被抽检的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项目部奖励该班组1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5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市、县建委组织的质量半年检、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项目部奖给该班组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则重罚该班组1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班组要对所担负的分项工程(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工地严格实行班组自检、专业工长(施工员)复检和专职质检员检查的三检制度,以及实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检查制。
1.班组长应组织班组工人严格按图施工,按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操作;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2.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质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树立为下道工序着想的思想,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质量关。
4.参加项目经理(施工员)组织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
5.认真把好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关,对进场不合格的要拒绝使用,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施工员)。
6.经常督促班组工人,严格掌握各种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乱用配合比或随意改变比例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对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应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员反映,不得隐瞒。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断总结创'优良'工程(产品)的经验,不断提高自身技术素质,帮助班组工人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员工在班组长领导下,担负每一道工序操作质量的责任,特要求员工做到:。
1.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做到“二懂三会”,即懂操作规程、懂质量标准;会看图纸、会施工操作、会检测方法;坚持按图纸、按技术交底施工,按质量标准操作。
2.做好个人质量自检和班组内质量互检工作,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坚决返工重做,直到符合质量标准。
3.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切实做到“三不”,即不合格材料不使用,不合格工序不交班,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产品)不交工。
4.虚心接受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和班组质检员的检查和指导,努力提高操作水平,为确保工程(产品)质量严格把关。
项目部要求班组完成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100%,优良率20%以上,其中不合格点偏差最大放宽至150%。
1.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每一检验批将受罚1000元。
2.每个分项工程100%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班组将受奖500元。
3.公司组织的年检、月检其检验批实测项目合格点率达95%以上的,项目部奖给300元。
4.若逾期未能按时完成的检验批工程,项目部有权给予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5.各班组因工程质量问题被上级检查团罚款,项目部将加倍给予处罚。
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必须与进入三亚通讯生产楼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分包施工区域(段)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着装,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佩带项目部特制的“施工作业卡”。
五、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行罚款。
七、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由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在本项目施工的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及酒后上班。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密切配合。
十、本工程严禁任何偷工减料行为。严禁扣减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劣充优;钢筋焊接焊渣不清除;模板加固不当造成爆模;模板缝封闭不严,造成砼漏浆而起砂;砼出现峰窝、露筋,砼表面起砂或不平整;柱、墙施工缝不按规定处理;砼浇筑过程中未经同意,而拆除模板支撑;砼浇筑完毕不按规定养护等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
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
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
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
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履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进,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建工总局1981年5月11日发布的《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工程部门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质量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一周一次进行安全、质量例会和每周的班前会制度,强化全员安全、质量意识,提高防范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的能力,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
度目标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4、检查工程质量核定及工程款(人工工资)支付情况。
5、解决一些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事项。
二、项目部评比及奖罚制度:
项目经理部按项目工资总额的5%作为质量、安全奖励基金,由项目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考核使用,项目考核内容为:
1、科室质量、安全管理考核;
2、工段班组质量、安全考核;
3、质量安全事故处罚;
4、各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人考核奖罚。
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充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工程质量的积极性,坚持做到奖罚兑现。
三、工序三检及交检制度:
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层层严把关,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各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必须班组自检。未达到合格不予验收。
2、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验收通过再通知公司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3、公司验收后,通知监理,由监理组织业主、设计、质监等有关部门代表参加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履行鉴字手续。
4、对连续作业的工作,实行交接-班制度,各个施工环节,上一班人员必须对下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保证施工质量不受影响。
四、质量与经济挂勾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实现计划目标,项目部建立一套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各项内容,计划目标作为一项硬指标,与经济利益挂勾,对目标计划未实现,项目管理人员扣工资总额20%,并全年奖金扣发,目标计划实现,公司给予表彰,经济奖励、晋级、高功等。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和目标,分清职责,严格遵循一级抓好一级。
项目经理由企业管理部门考核。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分配的依据。
五、设计交底与技术交底制度
设计交底与技术交底是工程施工前一项重要内容:1、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工程施工图纸数套。
打字成文。
3、为了减少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与问题消灭在工程施工之前,使图纸更不符合工程施工现场具体要求。
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交底,并对参加会议的各单位提出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答疑、研究、协商、拟定解决的问题的方法。
5、设计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为了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正确掌握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顺利进展。
6、技术交底:以设计图纸施工质量计划、工艺流程、施工工艺。质量检验评定为依据,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班组做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做跟踪检查。
六、挂牌制度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实行挂牌制度,使整个项目全员都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度。了解工程中所使用的机械操作规程,了解工程中所用建筑材料、技术指标参数,使用方法和工艺。
1、国家有关政策、方针、法令、法规、需要上墙挂牌。
2、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措施,需要上墙挂牌。
3、各级人员质量、安全职责、责任制,需要上墙挂牌。
4、建筑材料使用应分规格、分型号、分堆进行标识挂牌。
5、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应分类挂牌。
6、施工区域易发生危险地段(部位)应标识挂牌。
七、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
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关键问题,把好材料供应关,做好供方的评审工作,合格供方和合格材料方可采购,并做好验证工作,严格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并及时进行退货清场。
1、每进一批材料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质保书)。
2、钢筋、红砖、水泥进场后,必须由监理或业主现场抽样,检测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3、砂要求含泥量,泥块含量,筛分析试验,淡化砂,还需有氯离子含量试验,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4、塑钢窗,要用三项指标、角强度试验,其它材料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搅拌站管理制度和计量设施精度控制措施:
(一) 管理制度:
1、搅拌站场地周围应设置统一围档并搭建防雨操作栅。
2、搅拌站机体应安装平衡、牢固,并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并设专人负责操作,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黄砂、石子骨料集中堆放在搅拌站围档内并按级配做好标识。
4、当班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并要确保搅拌站场地内排水畅通。配电箱应及时关闭上锁。
5、施工所用的配合比要明示挂牌,材料必须过磅计量。后台专人负责监护,应接受监理傍站人员监督,并按规定做好试块留置工作。
(二)、计量设施精度及控制措施。
1、砂石子。水泥用料必须车车过磅计量,水要用自动控制水泵,每盘称量的偏差应控制在水泥、掺合料、水、外加剂在2%以内,粗、细骨料在3%以内。
2、随时做好水灰比控制,当黄沙含水量变化较大时,应及时调整用水量。并做好坍落度测试。
3、搅拌时间根据砼坍落度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60 秒。
九、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办法:
(一) 钢筋加工场
1、钢筋机械安装应平衡、牢固,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和可靠的安全操作防护装置。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定期维护保养,当班人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如场地内的钢筋头和杂物。
2、钢筋堆放应搭好堆放架子,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做好标识,同时保持场地排水畅通,并有防雨设施,以免生锈。
(二) 模板加工场
1、各种电动工具的电源配电箱内,按操作规程,加装漏触电保护器,并有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检查维护。
2、凡需加工的模板料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当使用完拆模后,应及时清理干净。
3、模板加工场内严禁吸烟,并悬挂,禁止烟火警告牌,同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 砂石料堆场:
砂石料堆场,统一设置在搅拌站内,并对堆料场地做好硬化地处理。进入堆场的砂石料应按不同级配,规格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确保原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四) 砖块堆场:
进入工地的砖块统一堆放,在各个区指定场地内。并按规定的高度码放整齐。同时及时清扫使用后的砖块碎屑杂场,保持作业区内的环境整洁。
(五) 钢管堆场:
凡进入工地使用钢管应在各作业区指定场地内,整齐堆放,不得随意乱堆。当使用完毕后,拆除的钢管应堆放整齐,若不再使用,应将钢管及时移到工地指定堆场堆放整齐。
第一条 为加强钟山宾馆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钟山宾馆集团公司所辖各子公司进行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有关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必须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的责任,并专门签订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协调管理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建设单位的'安全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同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六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如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根据季节或者气候特点,设置或者调整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工程施工涉及公共安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条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选用国家和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消防产品、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装修装饰材料。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第十四条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现场进行分装、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安全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建设单位安全部门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第十七条 宿舍不得设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内,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不得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 建筑施工现场的灶间严禁设于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宿舍、办公用房合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有专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由建设单位安全部门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于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在公司总部领导下,建立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设总工程师、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下辖安全部、工程部、器材部、技术部、合同部、财务部、综合部、质保部构成项目管理体系。纵向实行四个层次管理。
第一层次:公司总部。公司总部分别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和技术总工分管本工程项目。公司总部作为本项目的坚强后盾,为确保本工程的高效、优质实施,对项目的重大工程活动和技术环节进行指导、把关。在项目开工前,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帮助项目经理做好整个项目'五大控制'的整体策划。指导项目部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修订、报批。针对业主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督促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学习。施工期间,公司总部分管领导将经常性亲临现场,对重大技术方案和工程活动把关,并预见性地指导解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竣工期间,指导项目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总结,为公司今后发展积累技术财富。
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部的各项工作。是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商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直接管理财务部和综合部。接受业主的领导。项目经理的指令为项目部最高指令,一般通过文件形式或口头(特殊情况下)向下传达,通过项目班子到职能部门到作业层实施,再反馈回项目经理。必要情况下,项目经理可直接指令职能部门或作业层直至操作人员,除非有可以预计的严重安全隐患时,职能部门、作业层或操作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对上接受项目经理领导,完成项目经理交与的相关任务,收集有关信息,对施工提出自已的见解,协助项目经理进行工作决策;对下分工负责管理各个职能部门。指导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提出要求,并监督落实。对各职能部门之间不一致的意见进行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上接受分管领导的领导,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任务,并负责收集、分析相关信息,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重大事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下按各自分工贯彻落实项目部的各项指令,按事先制定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指导作业层顺利施工。
第四层次:施工班组。作为项目部的基层,接受职能部门的直接领导,按照项目部的各项技术和其它相关文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各项工作。对作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义务向职能部门反映,涉及到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有权越级上报。
横向管理接口,主要指纵向的第二、第三层次本身的横向关系。
第二层次:总工程师、项目施工经理,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班子的组成人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相互之间是分工协作关系。总工程师分管技术、质保;施工经理分管工程施工、器材;项目副经理分管合同、安全。虽然分工不同,但关于分工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应以会议的形式,形成共同意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有不同意见,报项目经理裁决。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作为第三级管理层次,承担不同的具体管理内容,是相互协作的关系。也只有密切合作,各部门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因为职能部门在项目管理的每一个要素上,都有各自不同的责任。职能部门之间对施工出现的问题的处理,按归口管理部门为主的原则进行处理(须征求其它部门意见),各职能部门之间有争议时,报分管领导裁决。
现场管理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人力资源为第一生产要素。选用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部,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对项目部班子、部门和作业层进行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到调离本工作岗位。
凡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技能(包括语言能力)、知识、学历、经验和必要的身体素质。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设置工作岗位,并制定岗位职责和上岗人员的资格要求。
新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质保、技术等相应的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无论以何种方式进场的外来分包队伍或劳务人员,都应先将劳务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通知项目部各相关部门(或队)办理施工证件和根据用工协议享受劳保待遇。
对工人在工作中确因工作需要而调换工作岗位的必须由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综合部按建司人员管理权限对其进行重新评定定岗。
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的工作调换,按建司干部管理权限重新评定定岗。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且岗位合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以内的,如有一年或一年以上时间未从事已取得证书范围内的工作,应重新评定。
施工过程中对各级人员要定期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质控、质保人员有条件应安排适当的外部培训,不断提高整体人员的业务素质。
为保证现场施工标准化管理,各部门、施工班组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安全帽统一进行编号,颜色上按部门职责予以区分。
为保证安全生产,上班时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上班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行为。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处罚,直到调离本岗位。
加强法制教育管理,杜绝酗酒、闹事和打架、斗欧的行为,对违法乱纪反者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鼓励先进,开展劳动竞赛,倡导积极向上的拼搏精神,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为项目管理作出重要贡献者,予以重奖。
实行绩效管理,由综合部组织定期对各部门和施工班组进行绩效考核,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一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换岗或调离。
安全管理,实行项目副经理和施工经理负责制。除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外,主要遵守业主的现场安全规定及相关要求。
项目实施之前及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部各项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策划和评价,建立危险源清单。然后根据危险源清单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垂直运输、危险品使用、钻孔、爆破、台风、防火等重要活动中出现的危险源)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预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各种安全事故。
安全部作为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危险源清单。组织有关安全检查,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发现问题可直接向项目经理报告。
工程部按照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做好生产与安全防护的协调工作。同时,根据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编制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并责任到人。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队中的每一个人都了解安全措施要求。
器材部根据安全技术方案、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按批准的重要物项的采购技术规格书和需用量计划,做好劳保、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采购,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到位。
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确保实现建设工程达到既定质量目标。
质保部是质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质量管理措施及管理要求、管理程序和本部门工作管理程序及其它质保文件,并监督检查、验证质量管理措施运行的有效性;负责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同时,负责各单位之间及项目部与业主、监理之间的质保接口工作。
质保部负责工程施工的试验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检验和试验任务,对所出具的检验和试验报告负责。
工程部协助质保部做好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完成工程量的统计及有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测量,做好施工测量记录。
器材部负责进场材料的检验验证,并保存与质量有关物项检验的合格证件,发现进场材料不合格,及时通报质保部验证,办理清退出场手续。
财务部协助质保部搞好质量管理,确保质量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综合部协助质保部做好有关外事活动,全面负责文件归口管理,包括对所有文件的接收、复制、分发、保管及对外文件的处理等工作,并做好文件编码和内外传递通信渠道的管理。
进度管理,实行施工经理负责制,施工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根据工程项目的控制性工期及总进度要求,编制并修订各级进度计划,并按时提交业主审查。编制的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月计划(部分关键项目提交专项和日计划)。
在工程进度管理中,实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以里程碑工期为依据,将施工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班组,并直接与工人的利益挂钩,提高每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
工程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产调度会,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协调施工现场矛盾。当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离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赶工计划,包括调整资源投入或修改分部工程计划,以满足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
施工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工程总进度计划和物资采购计划,并主持生产协调会,布置施工任务和节点目标,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部是进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负责各工程项目和部门的接口协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生产经理报告。
技术部根据合同进度计划要求,编制出有关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同时,根据进度计划,编制重要物项需用量计划,提交给器材部。
器材部根据技术部编制的技术规格书和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生产经理批准并及时采购;同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质保部并上报施工经理。
质保部根据进度计划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工作,确保不因验收不及时影响进度。
技术管理,实行总工负责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总工程师负责全面技术工作。组织制定总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对重大技术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提前进行研讨定案,必要是请示公司总部分管技术总工程师。
在工程施工之前,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分段、分层次进行技术交底。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具体内容,技术交底采用技术通知单、方案图表、现场演示或会议和口头形式。
技术部是施工技术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发现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报告业主;编制各项施工活动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在施工活动中根据需要进行技术指导。
工程部按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并协调各部门与作业之间的接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土方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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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挺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场内的施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2.及时根据业主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响业主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响业主提出的建议,要求业主及时解决。
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供应人员进行设备材料订购的订购及联系工作。
4.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工程修改、方案确定、技术论证并做合理的经济分析,直到满意为止。
1.本公司设计单位作为本标段的总体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图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费用有所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认真熟悉图纸,深刻理会设计图纸意图,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设计交底,并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1.本装饰工程施工队伍进场后,将同时有其他装饰单位也进场施工,因此我现场项目部进场后将加强对施工人员与其他兄弟单位的协调的专题教育。使大家有一个和协的工作环境。
2.每周定期与其他装饰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3.现场管理人员与其他装饰单位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决不拖延和延期。
4.在施工过程中材料进场、垃圾清运、人员流动等与其他装饰单位做好协调工作,相邻施工便道与社会道路交接处设置标志、标牌,以便双方更方便的`施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冲突和矛盾。
1.本工程涉及的各专业(装饰、水电、弱电等)较多,协调和配合的内容多,装饰施工的同时,水电、弱电等其它安装工程也在同时进行,施工中各工种应积极协调处理好相关部位的配合施工。
1、在隐蔽工程施工期间,注意管路是否有遗漏,专业管路交叉部位是否有高出或鼓出面层,影响装修质量。
2、在安装天花面层时,要实测实量,要把面层上的烟感探头,喇叭等综合考虑,给提供准确的标高。
3、进行墙面精装修时,要预先留出安装消火栓箱的安装位置,配合消防施工安装消火栓箱安装门框、门轴。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1)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2)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高度工作,排除障碍。
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每项建筑、检修工程都必须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各级有关管理人员向工人讲清安全操作方法和注意的安全事项。
2、外单位来厂施工,由相应的工程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和现场安全交底,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
3、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机械装置、排水系统、材料堆放和仓库工棚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4、施工现场临时架设的电线与作业地点的水平距离和悬吊高度,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符合本地电业部门的规定。
5、施工现场应有临时安全、交通标志。如危险区域白天应设警戒线、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夜间应加挂红灯。
6、进入地道、管道、洞室等空气不流通的场所施工,必须先采取防窒息的措施(如通风、通气等)。
7、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应堆放稳妥,所用的工具应随手装入工具袋内,防止坠落伤人。
8、工程施工前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传达、学习。施工结束拆除脚手架、检修平台等也要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9、施工拆除的模板、废料,更换下来的工件,无论大、小、轻、重都禁止向下抛掷,要用起重机械,绳索等工具下放,并及时清除出现场。
10、因施工拆除或损坏了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设施、标志必须及时恢复。
工程水电员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各水、电源点的停送均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停送。各单位需要接水、电时应提前6天提出申请,报经项目经理部审批,按水电专业管理人员指定地点和苏钢临时水、电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安装,方可使用。
二、各单位施工水、电源点距本队的施工现场100米外,由项目经理部提供;距施工现场100米内的电源点(计量电箱必须在电源点5米之内)由施工单位解决。
三、为了准确计量,必须使用经过校验过的水、电表,否则停止使用。计量装置损坏的按前3个月的平均值的`2倍计费。
四、施工现场使用电盘箱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准配电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禁止使用木板或非正规电盘箱。
五、施工现场处于潮湿阴暗地段、金属容器内照明电源、手持移动照明装置必须使用安全电源(36v)。
六、施工现场、生产大临、生活大临、制作加工场等禁止使用电炉。
七、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大临、生活大临、制作加工场等乱接水、电,违者处罚100元,并按照实际发生用水、电量的3倍计费。
八、现场用电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应接地保护。
九、工程施工完后需要拆除水、电计量表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水电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拆除。
十、施工单位及个人,不按安全操作规章作业,造成变电所线路、电箱、水管严重损坏,一切由责任单位负责抢修。
十一、变电所总电表、总水表与各分表差额量应由各用水、电单位按比例分摊。
十二、每月各单位用水、电量计费,统一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水电专职人员收取,或者由项目部财务统一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八、 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佩戴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人次。
九、 各班组预埋必须跟上土建的进度,否则项目将给予“影响工程进度”的处罚。
十、水电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技术能力、沟通能力。
十三、材料员应组织好现场材料堆码、存放、收检工作,材料计划应做到:大批材料提前7天交计划,零星小材料提前3天交计划。否则影响了生产进度及一切责任均由班组承担。
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
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改善劳动条件,项目部确定以下管理处罚规定,此规定旨在督促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管理:。
6、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次;。
7、不准从高空向下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违者罚款500元/次;。
9、无证不准操作机电设备和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100元/次。
11、以上罚款由施工员开具罚款单,项目部将直接从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开料加工的问题:开料加工一直是广泛应用于装饰装修工作上的一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所造成的浪费是十分巨大的,而且这种加工材料的方式具有安全隐患,尤其是很多施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并且属于流动性的工作。因此为了保障最基本的安全问题,现场的规范化管理是首先要提出的。
施工工序紊乱:装饰装修属于一种工种繁多且工序繁杂的工程类型,因此,很容易造成现场施工紊乱,这不但影响到了施工的进度,还会使成果达不到预计的质量标准。如果装饰装修的施工连最基本的质量标准都达不到,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形象,更会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
安全施工制度需要执行:安全问题是每个施工单位都不断强调的敏感词汇,只有安全的施工才能使工程稳步的进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多人员不知道如何避免危险的现象,所以全面落实规范化管理对安全问题来说也是最佳方式。
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问题:环境污染从层面上,是施工过程中材料的随意丢弃和不良处理所造成的污染,从引申意义上来说还包括施工中的噪声对居民所造成的影响。这些现象遍布于大多数的施工现场,它之所以得不到控制,是因为没有一个严格的管理方式来制约。因此,要尽早采用合理的管理来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尽早实现环保。
装饰装修的管理疏松:目前,很多装饰装修的施工现场为了降低造价、赢取更高的.利润,采用低价劣质的材料,这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现象。这样的选材方式的确会为施工者带来眼前的利润,但是质量却得不到保障,后期的处理工作会被降低,还会损害人们的健康安全问题。还有的施工人员因为没有明确的管理方案而偷懒,减少必备的工序,对质量问题造成了极度严重的影响。因此落实现场规范化管理刻不容缓。
在建筑装饰施工中,施工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建筑装饰施工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确定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准备、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合同与造价管理。装饰工程施工管理的依据是政府颁布的各种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装饰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城堡合同及与其相应的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说明书以及业主代表签发的指令、洽商、变更等。
建筑装饰施工进度控制与质量管理、成本控制、安全管理是建筑装饰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进度控制是中心环节,质量管理是根本,成本控制是关键,安全管理是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进度快可能影响质量及安全,成本也可能增加。所以,施工进度控制在整个施工目标控制中处于协调和带动其他工作的主导地位,加强进度控制是使其达到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及造价目标的重要措施。
建筑装饰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安全管理的要点主要包括:设置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的措施;设置安全用火及防火措施;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设置安全用电的措施;设置现场保卫工作的措施。安全检查也是要注意的。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案。
建筑装饰施工竣工验收管理是最后的一道工序。装饰工程的竣工是指装饰工程项目按照要求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装饰施工内容全部完成,经验收鉴定合格,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装饰工程接近交工阶段,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零星、分散、量小、面广的未完项目,这些项目的总和即收尾工程。装饰收尾工程要组织有关人员逐层、逐段、逐部位、逐房间地进行查项,检查施工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丢项、漏项,必须立即确定专人定期解决,并在事后按期进行检查。对已经全部完成的部位,要立即组织清理,保护好成品,根据具体情况需,可按房间或层段锁门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防止损坏成品或丢失零件。
有计划地拆除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和暂设工程,拆除各种闲时管线,清扫施工现场,组织清运垃圾和杂物。有步骤地组织材料、工具以及各种物质的回收、退库或向其他施工现场转移和进行处理工作。做好电气线路和各种管线的交工前检查,进行电气工程的全负荷试验。
装饰工程在频繁交叉施工的过程中,必然会造成一些成品损坏或污染;在不同工程施工中,它们各自工作之间的“结合部”也会出现一些不完善的缝隙。在工程收尾时,必须进行修补。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制定本办法的主要诊所: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等。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现场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施工单位应当固定项目经理,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换。
第六条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和各项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危及基坑安全等。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驻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潜建筑垃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蔻保护和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和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施工中要求设置封闭式遮挡,临街或路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临近建筑物面应采取减少噪音措施。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和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和备用状态。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二条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醍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二十四。
条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清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出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脚手架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1.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放置底座或垫木;。
2.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牢固,并设防护栏和挂安全网;。
3.脚手板须铺满并固定牢固,不得不探头板;。
4.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二十六条做好'三宝'、'四口'的防护工作。
1、'三宝':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
安全网:脚手架、电梯进等部位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
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2、'四口':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
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
通道口要设防护棚;。
阳台、楼板、屋面等要设临边防护。
第二十七条施工用电要求:。
2、临时线路必须采用四线五相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
3、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
5、不准私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电器。
第二十八条提升设备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有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计护栏杆。电梯上下要有明确信号指示。
第二十九条提升设备进场前要经安全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报验。安装完毕,经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条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质量罚则。
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负责按照监理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经济处罚。
7.进场的材料经复试不合格,立即退场,如若投入使用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罚款20xx-10000元,并赔偿发包单位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9.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或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
1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执行本条款。
第三十三条进度罚则。
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执行。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
按月进行考核,滞后上报的月进度计划,每次罚款5000元。若滞后于季进度计划除按月进行罚款外,季度计划滞后每次罚款10000元。连续四个月均滞后于月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利解除工程合同。
第三十四条安全施工罚则。
5.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
9.每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并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0.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1.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200元。
第三十五条文明施工罚则。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元。
3.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处除自行清理外,小便罚款50元,大便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其它罚则。
1.有关各方必须按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会议。迟到每分钟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0元。
3.每月月底前一星期内上报下月进度计划,否则下月内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
4.根据施工现场处理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严重情况等相关单位付有连带责任,予以按百分比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二00七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在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的情况,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
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5、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6、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总包单位应统一领导和管理安全工作,并成立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7、各分包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8、在同一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除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外,还应服从现场总负责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