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月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有力举措,让员工成为社会贡献的主力军。在这里,我们为大家介绍几篇优秀的服务月总结,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培训人员):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继续工作服务。
第二条: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二)培训方式:脱产、半脱产、函授、业余、自学。
第三条:培训项目与内容。
(一)参加培训项目:。
(二)培训主要内容:
第四条:培训效果与要求。
乙方在培训结束时,要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
(一)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甲方提出的学习目标与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应用专业或相关理论知识;。
2、具备胜任岗位或职务实践操作技能和关键。
任务能力。
3、其他要求:
第五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费用项目、范围及标准。
1、培训期内甲方为乙方出资费用项目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学杂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出差补贴等。
2、费用支付标准:
2)学杂费:元;。
3)教材费:元;。
4)往返交通费:元;。
5)住宿费:元;。
6)餐饮费:元;。
7)出差补贴:元;。
8)其他费用:元。
培训费用合计:rmb元(大写:)。
(二)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
1、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各款约定,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培训费。
2、工资及福利性费用发放:按工厂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费用包括学杂费、教材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
4、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支付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办理完毕,过期后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在培训前与乙方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二)保证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各培训费用;。
(三)保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
(四)在培训期间,做好培训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二)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三)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四)保证在培训期内定期向甲方沟通,汇报学习情况;。
(五)保证在培训期内维护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六)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服务期限达到年以上,服务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2、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管理和规定,按甲方和培训单位奖惩规定执行;。
3、在培训期内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2、因甲方原因提出与乙方终止培训协议或解除劳动用工合同,向乙方支付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三)发生违约情况时,除补偿经济损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训协议或终止劳动用工合同。
第九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并在乙方人事档案卷宗中保存。
第十条: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二)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乙方: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是具有较强的通信增值技术开发实力的独立法人公司,其运营合作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运营合作单位)是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通信增值业务的公司,面向甲方提供短信服务。为了向广大企业客户提供更好的短信产品,乙方与其运营合作单位紧密合作,共同完成本协议所涉及的短信服务。
一、短信服务的提供方式及资费标准:
乙方向甲方有偿提供短信通信通道,使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客户可通过乙方提供的短信通信通道接收到短信,甲方为此向乙方付费。
资费标准见附件。
二、甲方的职责: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有关短信服务的价格,提供方式享有知情权。
甲方使用乙方的短信通信通道的范围仅限于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客户,不得超范围使用。
甲方应保证其发送信息的安全性与合法性,不得利用乙方的短信通信通道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不得传输任何广告信息,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信息;不得传输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也不得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信息。甲方承担由于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甲方承诺确知乙方网络运行状况,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因乙方网络质量原因就本短信服务提出索赔。
三、乙方职责:
乙方应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规定。
乙方应尽量保障所提供的短消息系统及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转及进行日常维护,如乙方因技术方面原因影响甲方业务开展,乙方须提前_________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在甲方接受其所提供的短信服务之前,应向甲方说明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如发现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乙方有权随时删除该等信息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
如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乙方有权停止提供短信服务而无须承担责任。
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客户服务,受理有关短信服务的咨询及投诉。
乙方必须具有日志记录功能,并且保存至少_________个月的历史数据。
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推广,客户宣传等工作中使用甲方名称、品牌。
乙方为甲方提供短消息计费服务,并且计费结果以乙方数据为准;若甲方对乙方结果提出异议时,以本协议附件一第六条的办法解决。
但甲方的付款帐户余额不足于支付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提供短信服务。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预付费额度,给以甲方相应的短信息服务。
四、免责。
1.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由甲方自己承担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通信通道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甲方已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2.甲方须明白,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涉及到因特网,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本短信服务存在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甲方所在位置,甲方关机以及其他任何技术,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风险。甲方须承担以上风险,乙方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甲方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接发错消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须明白,在使用乙方的通信通道存在有来自任何他人的包括威胁性的、诽谤性的、令人反感的或非法的内容或行为或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包括知识产权)的匿名或冒名的信息的风险,甲方须承担以上风险,本公司和合作公司对服务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商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对因此导致任何因甲方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计费与结算。
具体计费与结算方式见附件一。
六、违约责任。
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的上述损失。
任何一方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非违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_________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起诉的,均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给以确定。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附加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特别声明。
乙方已特别提请甲方注意:甲方须对本协议及附件中各条款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尤其是关于免除或者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乙方并已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附件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计费与结算。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短信资费标准及付费方式以腾讯公司网页公告为准。单价下调时不作另外通知。单价上调时乙方应提前_________周通知甲方。
甲方以银行转账,网上支付等方式为短消息进行预付费。在甲方发送短消息后,乙方即在甲方的预付费中扣减相应费用。
乙方在甲方预付费到帐后_________周内开出发票,并以挂号信方式寄给甲方。
甲方在交付预付费后,不得中途要求乙方退款,但乙方不能提供相应的短信服务时除外。
乙方收取的短消息通信费的话单依据乙方业务支持系统产生的计费话单记录为准。
甲乙方信息服务费的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_________%,以甲方的数据为准;若误差超过_________%,甲方应提供详细清单给乙方,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按实际情况合理解决。
甲方结算联系人: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
乙方计费联系人: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
短信代发委托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短信平台短信代发业务,甲方委托乙方发送短信计_________条。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发送。甲方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保证信息内容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损害,并单独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2.甲方按短信发送数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为:每条短信支付_________元,总计支付_________元。甲方须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短信费用,必须先行支付后才执行短信发送任务。
3.甲方通过网络方式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要发送的短信内容及号码,并提前预约发送时间。
4.甲方对短信接收方是否愿意接收甲方提供的信息,并对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单独承担责任。
5.乙方代发任务完成后向甲方提供发送日志作为查验依据。
6.乙方保证按时按量高质完成甲方的信息任务。
7.乙方对甲方资料绝对保密。
8.申明: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发送任何非法的、骚扰性、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挑衅的、庸俗的、淫秽等内容的信息。不发送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的信息。不发送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的信息。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之日开始生效。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乙方:
为做好广大城镇参保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4号)、《安徽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甲方确定乙方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要求参保人员和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甲乙双方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第三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的相应措施,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方便;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并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二章就诊。
第五条乙方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六条乙方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人员服务。
第七条参保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甲方。乙方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恶劣后果的,甲方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八条甲方应为参保人员提供专用就诊证历,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历识别。
(一)乙方在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等手续时应认真审查医疗保险证历,并暂时留置证历和ic卡,以便备查。
(二)乙方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历身份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历,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乙方应为参保人员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应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
第十条乙方应使用由甲方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等。
第十一条乙方应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入院。
第十二条乙方应及时为符合出院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不得故意拖延住院时间,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乙方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的,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应签文字协议)。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五条乙方应严格执行诊疗项目管理方面的规定。
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甲方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结果,乙方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第十七条医生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生及医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甲方查实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或单方面中止协议。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十八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
银行账户对账服务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网上企业银行的使用及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_________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收费卡及支付编码器工本费:每套_________元;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每账号_________元;网上企业银行支付业务:每笔_________元。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1.乙方利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发送与网上企业银行业务无关的违法、违纪信息或破坏性信息的;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第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办理银行贷款服务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居间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为 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贷款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银行;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贷款银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1.甲方因 缺乏资金,特委托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银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贷款银行,并尽可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二、居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宜办理终结之日止。
三、甲方职责:
1、提供贷款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四、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贷款手续。在银行批贷后,贷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甲方现金收讫即视为委托事项办理完结。
2、 维护甲方权益。
五、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贷款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按照贷款额度的 %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先付 元,其余服务费尾款在贷款成功后甲方一次性将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在签署本协议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2、甲方保证在收到贷款之日即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非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贷款条件或未能通过贷款审批,造成贷款不能办理的,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信息,未能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为从事本次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元(包括交通费、通讯费、查档费等)。
七 通知
2
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八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九、 其它:
1、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手印): 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银行贷款居间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联系银行,协助甲方向银行贷款提供居间服务。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本协议期满,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负任何违约责任。如需续约,需另签订合同。
二、乙方协助甲方向银行贷款 元(具体贷款金额以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三、费用
1、甲方按照贷款总额的 %(大写:百分之 )做为服务费(不含评估费等其它任何费用)支付给乙方。甲方与银行面签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综合服务费的50%。在房管局办理抵押后、银行放款到帐的第二天由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综合服务费。如甲方逾期支付,逾期一天按逾期总综合服务费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利息。
2、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甲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银行放贷后,甲方依约获得该笔融资贷款。但甲方应按银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融资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如有虚假,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3、根据乙方或银行的要求,配合乙方及银行办理相关融资贷款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4、乙方完成居间任务的,甲方应依照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和居间活动费。
5、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依约获取相应综合服务费和居间活动费。
2、乙方尽力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做好居间服务,促成甲方与金融机构达成贷款协议。
3、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预交给乙方的综合服务费全额不退。如果因为银行的原因或不可抗力,银行贷款不能办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均不违约,乙方扣除居间活动费用后退还剩余服务费给甲方。
2、因甲方原因(如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虚假的,或未能按照乙方和银行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的,或银行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方未能提供担保的、甲方应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未支付、甲方信用问题等原因),导致银行未能放款给甲方的,应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综合服务费20%的违约金。
3、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给相应金融机构后,甲方私下与乙方推荐的金融机构达成协议,签订贷款合同的,甲方仍应按合同支付乙方相应的综合服务费,同时乙方保留追诉的权利。
4、如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银行未能放款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七、如因办理银行贷款事宜应支出的评估费、公证费、抵押登记费、银行收取的保险费、公证费、印花税费、工本费等费用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现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完善。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作合的容内、一。
乙方维位本清护印单置置及配体配甲自见,愿乙方单将给具。的修交打维机。
服务目二、项。
检查修障故个护1门打印初:各机维及机查检机.部类上,次印打印各打检。
潜正,使保理确机隐处的件打,患在常用印及并。
及过护2护:维决用维时程使遇印所中在的。解客机及检查户.上门打期定。
题。的到问。
:修.及维上3机打取维印门的修机。
主乙维以情方门可工护下交给程。,搬回况将机方甲上师列。
程现在.上望希工方师作场门。甲不1操。
故2。情法无.在解决况场障现。
间甲方能长.时况相。故而3解陪的情不所较障决需。
维围修及维三、护范:
不头墨保,印):件印及部材纸耗,打盒2(修墨打:水。
四服承诺务:
维修内在。换免均之:内保费件的1期及部保修更。
:方甲方:乙。
方代:代方乙甲表:表。
电话电::话。
月日日年年月。
清设备及单配置。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五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送达方式。
第十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第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乙方是一家从事融资服务的专业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管理团队长期从事资本市场运作,融资经验丰富,专业尽责。并与国内外特别是香港、新加坡的风险投资公司、专业投资基金有广泛、良好的合作,且尤其擅长于项目的包装、判断、操作。曾成功地为来自于香港、美国及国内的项目筹集资金。
本着互惠互利、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聘请乙方为企业顾问。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顾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分析研究机构的项目和企业的现状,提出推进其产业化的建议和意见;。
3、协助甲方寻找资本合作及技术合作伙伴;。
4、协助甲方就成熟技术项目作价值评判;。
5、针对甲方的发展战略,为甲方提供商业方面的咨询服务;。
6、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合作项目。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书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有利于银行卡的推广、普及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安装pos设备,协议如下,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
pos打印机_________个。
密码键盘_________个。
稳压电源_________个。
上列pos设备属于甲方。
二、甲方负责为乙方安装pos设备,安装地点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方为乙方安装pos设备所需的电源、电线、插座、程控电话线路由乙方提供。
四、乙方负责落实pos设备操作人员和操作人员操作pos设备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对pos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五、安装在乙方的pos设备,发生非甲方人员违章操作pos设备或利用pos设备实施非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pos设备负有妥善保管的责任,做到不摔、不拆、不淋、不敲、防尘、防湿、防腐蚀、防鼠咬,pos设备遗失或因保管不善损坏由乙方赔偿。
七、乙方使用pos设备受理银行卡必须执行“_________(公司)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协议书”。
八、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安装在乙方的部分或全部pos设备。乙方发生pos设备闲置不用、地址变更、歇业情况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发生pos设备遗失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必须随时通知甲方。
九、本协议不受甲、乙双方代表人变更影响。
十、pos设备数量如有变动,必须重签订本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
十一、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二、一方对因pos设备使用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
银行账户使用协议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账户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下列帐号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使用方法。
甲方的印签章加乙方私章为上述两个帐号的印鉴。
甲方印签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私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不使用上述两个账户,该账户上的现金全部为乙方所有。
第五条乙方保证合法使用上述两个账户,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两个账户被有关部门冻结,甲方应立即消除影响,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送达方式。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及《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章程》(见附件)。
二、乙方加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的各账户原有性质不变,仍可在甲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各项业务。
三、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网上银行注册程序申请注册,正确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网上银行注册登记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乙方在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有关资料信息如有变更,诸如增删账号,增加、修改客户信息,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变更,作废、更新、挂失客户证书等,均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客户证书是指存放在ic卡或usbkey等物理介质上乙方身份证明的文件。客户证书和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依据。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均视为客户所为。
六、乙方客户证书毁损或遗失,密码遗忘或锁码,应及时到_________受理网点办理更新或挂失手续。更新或挂失自正式办妥之日起生效。更新或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和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等造成的风险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如需暂停使用或恢复使用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均应持有效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冻结或解冻其客户证书。
八、客户证书有效期一年,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应到开户行办理更新手续。
1、客户证书工本费:以ic卡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以usbkey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2、ic卡读卡器:每台_________元。
3、客户证书年服务费: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4、客户证书挂失手续费:每次人民币_________元。
5、网上业务交易仍按照原有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发送的电子指令,并及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十一、如乙方对其通过甲方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在接到查询通知之日起的3个银行工作日内告知乙方调查结果。
十二、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等保密。
十三、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撤消注册手续,终止本协议。乙方违反《_________网上银行业务章程》或本协议时,甲方亦有权暂停或取消乙方网上银行业务功能的使用资格,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十四、集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集团客户业务时,应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授权办理集团企业业务通知书》,_________以此为依据办理集团客户业务。
十五、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十八、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客户及银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的目的,交通银行郑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网上企业银行的使用及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接到乙方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种手续,并将“客户证书”交乙方。乙方如申请办理企业银行支付业务,应准确填制“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真确。甲方接乙方“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项手续,并将“ic卡”和支付编码器交乙方。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ic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ic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需对其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乙方不得将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ic卡支付密码,如客户证书或ic卡支付密码遗失、被盗等,应及时到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ic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
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四条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一)设立临时机构。
(二)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三)注册验资。
第十五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二)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六条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九)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第十八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二)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九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第二十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本条第二、三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第二十二条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四)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第二十三条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本办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外,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二)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三)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属本条第二、三项情况的,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全称相一致。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营业执照的字号相一致;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由“个体户”字样和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者姓名组成。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第二十五条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第二十六条存款人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记载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退回报送银行。
第三十条银行为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并将签章式样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留存归档。
第三十一条开户登记证是记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信息的有效证明,存款人应按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在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但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三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第三十四条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第三十五条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第三十六条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第三十八条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第三十九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出具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有关收款依据。
(一)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二)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四十二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第四十四条银行应按规定与存款人核对账务。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四十六条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第四十七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第四十八条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本条所称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第五十条存款人因本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原因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撤销该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书面通知该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存款人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存款人撤销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第五十一条银行得知存款人有本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二项情况,存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未主动办理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手续的,银行有权停止其银行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第五十二条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需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单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十三条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第五十四条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
第五十五条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书
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及xxx(见附件)。
二、乙方加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的各账户原有性质不变,仍可在甲方分支机构营业柜台办理各项业务。
三、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网上银行注册程序申请注册,正确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注册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应保证所填写的网上银行注册登记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四、乙方在使用网上银行过程中,有关资料信息如有变更,诸如增删账号,增加、修改客户信息,增加、撤销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变更,作废、更新、挂失客户证书等,均应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客户证书是指存放在c卡或be等物理介质上乙方身份证明的文件。客户证书和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依据。凡是凭客户证书和密码进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均视为客户所为。
六、乙方客户证书毁损或遗失,密码遗忘或锁码,应及时到_________受理网点办理更新或挂失手续。更新或挂失自正式办妥之日起生效。更新或挂失生效前发生的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和密码,如因保管不当、密码泄露等造成的风险损失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如需暂停使用或恢复使用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均应持有效资料到开户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冻结或解冻其客户证书。
八、客户证书有效期________年,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乙方应到开户行办理更新手续。
九、乙方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须支付下列费用:
1.客户证书工本费:以c卡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以be为介质的,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2.c卡读卡器:每台_________元。
3.客户证书年服务费:每张人民币_________元。
4.客户证书挂失手续费:每次人民币_________元。
5.网上业务交易仍按照原有业务相关收费标准收取。
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主动扣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
十、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发送的电子指令,并及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
十一、如乙方对其通过甲方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有疑问,可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在接到查询通知之日起的3个银行工作日内告知乙方调查结果。
十二、甲方依法对乙方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企业信息等保密。
十三、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银行服务,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撤消注册手续,终止本协议。乙方违反xxx或本协议时,甲方亦有权暂停或取消乙方网上银行业务功能的使用资格,暂停或终止本协议。
十四、集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集团客户业务时,应填写《_________网上银行授权办理集团企业业务通知书》,_________以此为依据办理集团客户业务。
十五、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十八、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摘要:自从《中国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对于促使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化和规范银行账户运行行为,提高银行服务质量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我国现行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仍然存在亟待完善之处。文章针对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完善对策。
(1)在政策掌握上对于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难以把握。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于单位所设立的独立核算附属机构开展基本存款账户方面的相关政策还没有明朗。首先,在操作中,对于应该出具什么样的文件来证明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附属机构并没有进行明确界定;其次,对于独立核算附属机构所开设的基本账户在数量上没有进行限定。
(2)银行在开设一般存款账户的设置条件较宽。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规定,一般存款账户主要是指存款人出于结算或者是借款等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其它银行中所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该办法并没有对存款人的其他结算需要进行明确界定,并且对于其开设的一般存款账户的数量也没有进行限定,出现了存款人在多个营业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或者是在同一个银行营业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的问题。
(1)在临时账户的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特别是部分建筑企业在项目结束以后,没有进行及时销户,在超过期限以后并没有办理展期相关手续,从而使临时账户成为单位基本账户在长期使用,有的外地机构所设立的账户经常成为长期账户使用,使临时账户的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的相关规定成为虚设。
(2)开户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在真实性方面难以保证。部分企业在办理单位的结算账户时候,提供了一些虚假或者是无效证明。如果银行受理其办理基本存货账户开户手续的时候,要求单位提供营业执照,但是有的企业年检标志是在副本之上才能反映出来,容易造成单位营业执照是否有效难以确认的问题。虽然银行系统规定必须对开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进行输入,但并不能对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进行甄别,在冒用单位名义开设账户的情况下,银行部门也难以识别。
(3)对于银行违规账户管理行为缺少有效惩罚措施。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没有对银行在没有对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出现资料不真实或者不齐全的问题所进行的惩罚;对于银行对客户开户资料及管理档案没有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行为没有进行惩罚;没有明确规定银行对已开设账户进行严格年检的行为进行惩罚。此外,对于客户违法账户开户及使用规定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罚的问题,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针对我国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不断完善:
对于一般存款账户确实需要开设结算账户的,应该明确其它的种类、用途和性质。特别是要增加限制财政预算的单位客户开设一般账户的条款;并且,也要根据发展需要,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进行及时补充和完善,特别是要对其中的罚则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要对在罚则中没有明确的或者遗漏的条文进行喜欢,对各种处罚包括处罚额度、处罚幅度、处罚标准等操作规程进行明确规定,以此应对银行擅自为存款人开户行为的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功能,提高操作效率,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对其系统进行升级。
(1)要能够增加行政许可文书的出具功能。要能够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客户相关信息,并生成和打印相关如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一类的行政许可文书。
(2)为便于发证部门进行事后核对,要能够增加变更、销户、开户明细流水账,从而完善账户管理档案。
(3)要能够增加相应的查询和修改功能。要增加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的修改和查询功能,特别是要能够增加单位跨地区开立实名专用账户的功能,并且也要能够完善系统查询功能,要能够对系统中账户变更、撤销、开立查询栏中的结束日期和开户日期等于栏目进行完善,便于所有的开户信息都可以直接进行查询和打印。要能够将系统中的核准类临时、专用存款账户开户日期调整为人民银行的核准日期,以便于进行相应档案管理和查找。
对于账户开设专用账户的行为进行严格把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专用账户只能用于办理各种专用资金,其使用范围必须要和开设账户的用途进行对应,并且严禁单位超范围使用专用存款账户;要对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严格区分开来,要规定对于那些在开设专用账户时却不能对资金性质进行明确的,严禁为其开设账户。并且,也要不断尝试对预算外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体现的行为设立审批管理制度。
网上“企业银行”服务协议
为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客户及银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业务行为的目的,交通银行郑州分行(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网上企业银行的使用及服务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网上企业银行以因特网为信息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企业银行可以实时查询其在甲方所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支付指令办理同城付款、异地汇兑、预签汇票及其他业务。
二、乙方应准确填写“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并提交其开户行,乙方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甲方接到乙方网上企业银行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种手续,并将“客户证书”交乙方。乙方如申请办理企业银行支付业务,应准确填制“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乙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真确。甲方接乙方“电子支付密码申请表”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办妥各项手续,并将“ic卡”和支付编码器交乙方。
三、乙方持“客户证书”可办理甲方推出的各类网上企业银行查询业务,使用ic卡编出支付密码可办理网上企业银行各类支付及预签汇票等业务。
四、甲方发放的客户证书、ic卡支付密码是乙方进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系统办理业务时确认乙方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需对其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乙方不得将客户证书和ic卡支付密码借于他人使用。乙方应妥善保管客户证书及ic卡支付密码,如客户证书或ic卡支付密码遗失、被盗等,应及时到甲方办理挂失手续。挂失自挂失手续办妥之日(节假日顺延)起生效,挂失手续办妥前发生的风险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收费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元)。
ic卡及支付编码器工本费。
每套。
800元。
每账号。
200元。
每笔。
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收取。
六、网上企业银行客户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乙方使用的客户证书有效期满,应及时到甲方办理证书展期手续,并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过期不办理证书展期手续,不交纳网上企业银行年服务费的,客户证书将不能使用。
七、乙方如需终止使用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的,应提前7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网上企业银行服务终止后,乙方所持客户证书、ic卡及支付编码器等无须退回;甲方亦不退还其工本费。
八、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提供网上企业银行服务:
2.乙方利用网上企业银行从事非法活动被执法机关或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查处的;
3.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或即将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双方协调无效的,申请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