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是指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市场等组成的金融系统。这里收集了一些金融领域的成功案例和失败教训,供大家借鉴和警示。
股票金融交易心得体会
股票金融交易是当代投资市场中最常见、最活跃的交易方式之一。作为一个股民多年来,我深切体会到了股票金融交易的魅力与危险。在这个过程中,我不仅积累了一些经验,也学到了一些教训。在下面的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关于股票金融交易的心得体会,以希望能够对正在或者即将涉足股票交易的人们有所帮助。
第一段:制定明确的投资策略。
在股票金融交易中,一个明确的投资策略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我们需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时间段来制定投资策略。其次,我们需要对市场进行系统的分析,了解行业动态和公司基本面情况。最后,我们需要根据市场的波动情况来决定买入和卖出的时机。制定明确的投资策略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盲目跟风操作和过度交易的风险。
第二段:合理分散投资。
股票金融交易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合理分散投资。我们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分散投资可以降低我们的投资风险,提高我们的回报。通过投资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股票,我们可以实现在行业和公司间的再平衡,从而降低投资风险。此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基金等金融工具来实现分散投资的目标。
第三段:时刻保持冷静和客观。
在股票金融交易中,保持冷静和客观是非常重要的。市场行情时常波动,股票价格的涨跌往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当我们面临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不过度买卖。我们需要根据投资策略和市场情况来做出决策,并在市场风险适度的时候进行买入和卖出操作。此外,我们还需要客观地评估我们的投资决策,并从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
第四段:坚持长期投资。
股票金融交易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需要坚持长期投资的原则。在市场的短期震荡和波动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暂时的亏损。但只要我们投资的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我们可以相信股票的长期价值。因此,我们需要忍耐和耐心,坚持长期投资的策略。另外,我们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投资知识和技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第五段:及时止损和总结经验。
在股票金融交易中,及时止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当我们的投资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我们需要有勇气割舍,停损或者重新考虑投资策略。及时止损可以限制亏损,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此外,我们还需要及时总结我们的投资经验,从成功和失败中提取教训。通过总结经验,我们可以不断提高我们的投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们在股票金融交易中的竞争力。
总结起来,股票金融交易是一项高风险、高回报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制定明确的投资策略,合理分散投资,保持冷静和客观,坚持长期投资,及时止损和总结经验。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在股票金融交易中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并保护我们的投资利益。
金融违规交易心得体会
金融市场交易是一个高风险的活动,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在金融市场上交易必须要有一定的技能和经验。而在金融交易过程中,许多人会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例如,很多投资者会存在“追涨杀跌”的策略,而一些交易员则会存在“操纵市场”的行为。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有可能导致个体的经济损失,还有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本文旨在总结和分享我在金融交易中的一些违规交易心得体会。
第二段:心得体会一:绝对不要盲目操纵市场。
操纵市场是一种很典型的违规行为。在我所在的公司中,有一位交易员通过各种渠道收购一家重要的公司的股票,并在公司发布公告前通过对该股票的大量买入,导致该公司股票价格迅速上涨。等到公告发布后,他又迅速把股票卖出赚取了大量的利润。但是这个举动导致了市场的不稳定,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并在后来引起了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的注意。结果是,这位交易员因此受到了处罚。
在金融交易中,绝对不要盲目操纵市场,因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个人受到法律约束或道德谴责,还会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如果发现任何市场操纵行为,应该及时报告给监管机构或公司内部的合规部门,以保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段:心得体会二:坚持遵守规章制度。
在金融领域中,规章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整个金融市场交易的基础。然而,在实际交易中,很多人往往会忽视规章制度,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和要求。例如,在我们公司,有一位交易员在进行股票交易时,没有遵守公司规定的交易限制,导致了交易金额超过了公司规定的限额。结果,他受到了公司的惩罚和处罚,甚至失去了这个岗位。
在金融交易过程中,遵守规章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不仅可以避免个人违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还能保护整个市场的稳定和公正。因此,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遵守规章制度,始终遵循规定的交易限制和规则。
第四段:心得体会三:不要盲从群众,盲目投资。
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很大,投资者很容易受到群众的情绪影响,导致投资行为失误。例如,当某个股票在短期内迅速上涨时,许多投资者会根据市场的氛围和细节,盲目地跟风买入股票;而当股票迅速下跌时,许多人也会盲目地跟随市场的趋势出售,导致了严重的亏损。
在金融交易中,不要盲从群众。必须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市场的变化,然后根据自己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决策。只有通过理性分析和判断,才能保证投资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第五段:结论。
金融违规交易是一个令人不安的问题,它不仅会直接和间接地影响市场的稳定性,还会导致许多人的经济损失。通过总结和分享我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和交易的原则,从而使我们的交易更加稳健和安全。在金融市场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独立思考,理性投资,这样才能在金融市场中安全、稳定地获得回报。
金融外汇交易的心得体会
金融外汇交易是一种买卖各种货币的交易行为,涉及全球各国的货币。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外汇交易成为了一种越来越受欢迎的投资方式。在进行外汇交易之前,我了解到了外汇市场的特点和运作机制,明确了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一些关于金融外汇交易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制定合理的交易计划。
在进行金融外汇交易前,我会对市场走势进行全面的分析。首先,要了解全球经济状况、货币政策和供求关系等基本面因素,以便判断各国货币的走势。其次,要掌握技术分析工具,如图表和指标,以便预测价格趋势。然后,我会根据自己的分析结果和投资目标制定具体的交易计划,包括投资品种、交易量、止损和止盈位的设定等。制定合理的交易计划可以帮助我降低风险,提高交易的成功率。
第三段:严格执行交易纪律。
在外汇交易中,执行交易纪律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交易前,我会明确自己的入场和出场条件,并在遇到市场波动时保持冷静。我会控制自己的贪婪和恐惧心理,遵守交易计划设定的止损和止盈位,坚决执行交易纪律。如果市场不利于自己的交易计划,我会果断止损,并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平仓操作。严格执行交易纪律可以避免情绪化的交易行为,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
第四段:合理控制风险。
金融外汇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为了保护自己的资金,我会合理控制风险。首先,我会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适合的仓位,并遵守仓位控制原则。其次,我会在交易计划中设定止损位,及时平仓并限制损失,避免亏损过大。同时,我还会关注市场的风险事件和重大消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交易策略。合理控制风险可以保护资金的安全,降低交易损失。
第五段:不断学习和提升。
在金融外汇交易中,学习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我会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研讨会,了解最新的市场动态和交易技巧。同时,我还会不断总结自己的交易经验,分析交易的成功和失败原因,寻找自己的交易优势和不足之处。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我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交易技巧和判断能力,进一步提升自己在金融外汇交易中的成功率和盈利能力。
总结:
金融外汇交易是一项需要不断学习和实践的投资行为。通过制定合理的交易计划、严格执行交易纪律、合理控制风险以及不断学习和提升,我在金融外汇交易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心得体会。我相信只要坚持学习和实践,不断优化自己的交易方式,就能够在外汇市场中获得稳定的盈利。
金融违规交易心得体会
金融市场无疑是一个充满机会和挑战的领域,但在赚取高额利润的同时,也很容易走向违法违规的边缘。作为一名金融从业人员,我深刻领悟到金融违规交易的危害性,同时也学到了防范和纠正违规交易的方法。本文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金融违规交易可能会导致许多不良的后果。首先,违规交易可能损害客户和投资者的利益,降低他们对金融市场的信心。其次,违规交易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金融和声誉损失,甚至会让公司面临“爆仓”的风险,导致公司破产。最后,违规交易往往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法律责任和金融惩罚。因此,在金融市场中,违规交易不仅是一种道德失范,也是一种明显的风险行为。
防范违规交易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最重要的是严格遵守风险控制制度。首先,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都需要有客观、合理的评估风险的标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各种交易规则。其次,公司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在管理审批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此外,定期开展交易风险督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交易员的违规操作,建立健全的纪律处分机制也是防范金融违规交易的有效手段。
第四段:纠正违规交易的方法。
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交易,我们应该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首先,要强化基础监管,局限和预防金融不良风险的恶性蔓延。其次,需要制定科学的教育培训制度,强化金融从业人员的法规意识,让其充分认识到违规交易对投资者和公司的影响。同时,应建立强有力的内部审计体系和保密制度,明确内部人员的责任,实行严格审核制。
第五段:结论。
金融违规交易一直是金融市场中不能忽视的重大风险。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金融违规交易的危害和如何防范和纠正其行为。作为金融从业人员,我们需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敬畏之心,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技能和风险管理能力,以确保我们为客户和公司创造最大的价值,同时不断推进金融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金融交易分析课程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金融专业的学生,对于金融市场的了解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比较感性化的认识,这一方面与自己学习金融市场的方式有关。于是,当看到学校开设这门金融交易分析课程时,我毫不犹豫地报名参加了,并在不断学习、实践的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一、课程学习内容的重要性。
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学习内容的重要性。在许多时候,我们往往会抱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态度去学习金融市场。但是,这样的学习方式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甚至还会让我们陷入“道听途说”的误区。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学习金融市场中的相关理论知识,来更好地了解金融市场的运行规律。
二、实践操作的重要性。
金融市场的学习需要不断地实践操作,而实践操作则是课程学习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课程的实践环节中,我们有机会通过模拟操作来掌握金融市场的交易策略和实操技巧,这对于我们未来的金融职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交流合作的重要性。
课程学习中,同学之间的交流合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大家相互之间的交流,我们有机会了解到不同的学习方法和经验,也有机会探讨和讨论各自的观点与想法。这样的互动也会让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更为专注、积极。
四、态度的重要性。
课程学习还需要持续地专注、认真。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我们同样需要这样的态度。不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持续的专注和认真的态度都是保持一份优秀状态的重要条件。
五、学习要不断持续。
在课程学习结束后,也需要不断地去巩固学习所得。金融市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领域,很多时候只有不断学习、做出实践操作才能真正掌握其中的诀窍。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去利用其他的学习资源,并切实的付诸实践,去不断提升自己的金融交易能力。
总之,金融交易分析课程的学习不仅让我熟悉了金融市场的运作规律,更重要的是让我了解了金融交易分析的重要性。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日益努力,去不断提高自己的金融交易能力。
金融外汇交易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外汇交易的重要性与挑战(引子+背景)。
金融外汇交易是国际经济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各大金融市场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从业人员,我在多年的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关于金融外汇交易的心得体会。外汇交易既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下面将分享我在该行业中的体会,希望对其他从业人员和对该领域感兴趣的人有所帮助。
第二段:学习和实践的重要性。
要成为一名成功的金融外汇交易员,并不只是凭借一些理论知识就能够轻松胜任。学习和实践是成为一名合格交易员的必经之路。我首先通过学习投资理论和外汇市场的基本知识,了解市场的运作规律和交易技巧。然后我逐渐将理论应用到实践中,通过分析数据和市场趋势,不断磨炼自己的判断力和决策能力。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在金融外汇交易市场中获得更多的经验和知识。
第三段:风险控制与情绪管理。
金融外汇交易市场的波动性非常大,投资者面临着高度的风险。因此,风险控制是非常重要的。我学会了设置止损和止盈位,控制仓位大小以及合理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另外,情绪管理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市场上的波动会引发投资者的恐惧或贪婪,导致不理性的决策。我通过保持冷静、客观的态度,不被市场情绪所左右,从而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投资行为。
第四段:市场研究与信息获取。
在金融外汇交易中,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我通过广泛的市场研究,并使用各种工具和指标进行技术分析,来预测市场的走势。同时,我也会关注新闻动态和政策变化等重大的经济事件,以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信息获取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把握市场走势和投资机会,为自己的交易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段:坚持与总结。
金融外汇交易市场的环境变化快速,所以要想在这个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就需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和调整。我通过每日总结和反思自己的交易行为和结果,不断改进自己的交易策略。同时,我也会保持对市场的热爱和兴趣,保持积极的心态和耐心,在市场中坚持下去。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和总结,我们才有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功。
结尾段:展望未来。
金融外汇交易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行业,我很幸运能够参与其中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断学习和成长,不断提升自己的交易技能和风险控制能力。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实践,我会在金融外汇交易市场中取得更多的成就。同时,我也希望与其他从业人员一起共同成长,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金融交易分析课程心得体会
在绝大部分人眼中,金融领域一直被塑造成一个神秘莫测的产业。然而,作为经济运行的重中之重,如何掌握经济信息,了解金融产品,具备交易工具运营能力,对于每一个关注宏观经济运转、提高个人财商的人而言都是必修课程。因此,这期间我参加了一门金融交易分析课程,从中获得丰富的知识,也有了深入体会。
第一、课程指导将复杂的财经概念讲解地浅显易懂,提高了金融领域认识度。
针对于金融交易的物,理解和应用之间的距离非常重要,然而学术的解释未必能切实回答我们的疑虑。这期间,课程指导老师讲解了交易市场的基础概念和重要协议,通过案例演示和数据解读,结合理论和实践塑造出一个具体的交易模型,让我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金融市场的特点和操作方式,从而能够通过简单易行的方案提供解答。同时,老师还经常通过互动授课和问答环节,和我们全程保持互动,让我们在交流学习中填补了不足,增进了彼此之间的认识。
第二、交易实践的训练将学习变成了具有操作性的技能。
相比于其他学科,金融交易课程的重点在于交易技能的掌握。在理论的基础上,需要学生通过实际操作加深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交易模式的技巧。在课程的最后一周,我们分组通过网络模拟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的实战操作,真切体验了交易活动的快速进出、分析挖掘、收益收割等各个方面,并进行了实时记录和统计。实践与理论相通,让我们感受到了交易完成之后获得巨额回报时的成就感和自信心,觉得掌握了一个新的精髓技能。
第三、经济运行变数对交易的影响,让交易者应对变化保持更灵活的态度。
经济运行的变数对于交易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要知道预测未来变数是不可能的,但是要建立一个稳定、细致的交易策略是必要的。我们在课堂上也经常与老师和同学们进行交流,通过介绍其他产业结构,观察现实经济运转的情况,了解和分析因素对于交易市场的影响,从而提高我们对市场的预判和观察能力。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将让我们形成对经济运行变化的一种反应能力,让我们决策更加准确,行动更加果断。
第四、金融交易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活,要做好交易风险控制。
交易风险是每个交易者都要面临的问题,在课程中,我们也进行了交易风险控制的理论和实践探讨。判断和控制交易风险的标准有很多,而在课程中,我们更加了解了如何控制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同时在交易之前,了解选择合适的交易产品或者交易方式,对风险控制也起到很大的作用。这让我们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交易操作体系,避免了不必要的交易风险,同时也能更好的掌控和应对未知变化。
第五、金融交易扮演的社会角色和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
金融交易所扮演的不仅仅是一个市场作用,还扮演着对于宏观经济的监管和促进的作用。而行业的发展趋势,包括监管制度、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以及商品质量等,也值得我们关注。学习课程,不仅提高了我们在金融领域的技术素养和实操能力,更让我们对金融产业的发展方向有了一定的认知,了解更多行业发展趋势,为未来的个人和企业发展铺平了道路。
总之,这门金融交易分析的课程让我们领略到金融交易风云变幻的世界。在课堂学习和实际交易实践的基础上,我们不仅对市场行情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实践,也对未来的市场行情形式和市场快速发展进行了更全面的认识。这些经验和体会都将帮助我们提高个人财务素养,更好的适应金融产业的发展。
股票金融交易心得体会
股票金融交易是当今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在这个领域有着多年的经验。在这段时间里,我积累了许多关于股票金融交易的心得和体会。我发现,股票金融交易不仅仅是一种投资方式,更是一种洞察市场、把握机会的艺术。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的观点和经验,希望对初次涉足股票金融交易的人提供一些参考。
第二段: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
在进行股票金融交易之前,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世界上有多种股票交易方式,例如股票交易所、场外交易等。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方式是至关重要的。此外,还需要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决定是否需要借助专业机构的帮助,例如券商或投资顾问。通过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可以在交易中获取更多的回报并降低风险。
第三段:深入了解投资标的。
在进行股票金融交易之前,对投资标的进行深入了解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需要研究和了解所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业务模式、盈利能力、管理水平等。其次,需要分析所投资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环境,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潜在风险。最后,还需要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负债情况、利润增长率、现金流等。通过深入了解投资标的,可以更好地评估投资的风险和回报,并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第四段: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制定投资策略时,首先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来确定投资的时间段,长期还是短期。接下来,需要确定适合自己的投资风格,是价值投资、成长投资还是技术分析。此外,还需要合理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股票带来的风险,并且时刻关注市场的动态,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并规避风险。
第五段:持续学习与反思。
股票金融交易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持续学习与反思是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保持对市场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随时关注市场的变化并学习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需要在每次交易之后进行反思,总结交易的经验教训,找出自身的不足之处,并做出改进。通过持续学习与反思,可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交易能力,取得更好的投资效果。
总结:
股票金融交易是一门收益丰厚但风险较高的投资方式。通过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深入了解投资标的、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以及持续学习与反思,投资者可以提高自己的交易能力和把握市场机会的能力。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股票金融交易存在风险,投资者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并合理控制风险。只有在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才能获得更多的经验和智慧,从而在股票金融交易中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一)t+1交割、交收:是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资金交收与证券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完成。目前我国的a股、基金券、债券等采用这种交收方式。
(二)t+3交割、交收:目前我国对b股(人民币特种股票)实行t+3交割交收方式。
客户持仓保证金,直至最后交易日为止。这个时间区域称作交割保证金追加期,简称交割期。
附注: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月合约最后允许交易的交易日,规定为每自然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条。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第五条。
第六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报告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第八条。
金融机构应当将可疑交易报其总部,由金融机构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在可疑交易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报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网上证券交易金融合同
【论文摘要】:网上证券交易代表着未来证券市场以及证券交易模式的发展趋势,但是网上证券交易,既是证券交易活动,又是一种电子商务,网上证券交易的这种两重性,决定了在网上证券交易中会产生一些新的风险。文章仅从网上证券的概念种类厘定、网上证券存在的主要风险、风险发生后经纪券商与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规则、完善我国网上证券交易的立法建议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不断推进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证券市场的结构和运行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证券交易电子化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1]由于网上证券交易能够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具备操作简便、信息快捷全面、自由度大等特点,在较短的时间内便得到了迅速的发展。[2]目前,网上证券交易已成为全球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一大趋势,这一证券交易模式已经在许多国家广为流行。但是网上证券交易是由传统证券市场发展而来,它并不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其运行尚须遵循传统证券交易的规则。由于网上证券交易具有不同于传统证券交易方式的特点,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是欺诈和缺少信任感。[3]因为网络空间的虚拟性,给交易参与者主体资格的验证、委托指令、清算与交割和交易数据资料的安全带来一系列难题,所以开展网上证券交易业务在面临市场机遇的同时,也意味着许多难以预料的风险。[4]正是由于网上证券交易的独特性,使得证券法在规范这一新的领域时,面临着困境。文章仅就这些与网上证券交易相涉的法律问题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从广义上讲,网上证券交易泛指一切通过网络而实现的证券交易活动,即证券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得证券的即时报价,分析市场行情,并利用互联网下单到实物证券交易所或网上虚拟交易所,以实现实时交易的证券投资活动。目前现实中存在的网上证券交易的模式包括专有电子交易系统、互联网电子公告板交易系统、网上交叉交易系统、以及在线证券交易系统四种。其中在线证券交易系统即狭义上的网上证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利用互联网通过券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实物交易所进行交易。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网上证券交易的含义。
具体而言网上证券交易活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网上股票经纪活动、网上股票直接公开发行和网上直接撮合证券买卖等。我国现阶段的网上证券交易是经纪交易商向投资者提供的网上交易经纪服务,属于第一层次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与国外目前流行的较高级别的选择性交易系统(以下简称ats)相比,至少有两个显着区别:一是虚拟性不同。根据我国《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投资者在进行网上交易前,必须先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或服务部开户,然后经本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网上委托。可见我国的网上证券交易是一种不完全的网上证券交易,而ats是一种完全网上交易活动;二是有无中介不同。虽然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也是采用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的方式撮合委托指令,但由于交易所实行会员制,只有拥有会员资格的.证券交易公司才能进入交易所进行交易,这与投资者不需要经纪交易商或做市商等中介机构而直接通过网络向ats下单完成证券交易是完全不同的。
网上证券交易所涉及到的环节远多于营业部交易,而且许多环节并不在证券公司控制之内,所以进行网上证券交易的风险性也较传统交易大。[5]上证券交易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网络技术系统可能存在的影响证券交易的风险。网络证券交易技术风险简称技术故障风险或技术风险,是指在网络证券交易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网络服务商、网络券商的电脑、网络的软硬件故障导致的损害,具体类型包括:1.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被非法入侵、电脑设备或软件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不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而产生的损失。2.互联网故障导致委托指令、行情信息等中断、迟延、错误,使投资者无法在其指定的委托价位成交而产生的损失。3.通讯线路繁忙、服务器负载过重,投资者不能及时进入行情系统或网上证券委托系统,使投资者不能及时增大收益或止损。4.网络券商的设备故障、交易系统故障、感染病毒、电力故障等导致投资者的委托指令无法被执行。5.重复或错误发送交易指令。
文章尝试着对这些纷繁的风险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一下必要的梳理,便于在解决实际的风险纠纷时将之纳入法律的思维轨迹,更明确一点说之所以做这样的梳理是为了将之纳入传统证券法律规则的调整。总的来说投资者在网上证券交易中的风险的法律归属可以从网上证券交易中所形成的三大主要法律关系角度进行归类分析。1.合同关系。在网上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与投资者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主要包括:证券经济合同和网上委托合同,证券以及资金的托管合同、投资者相互的买卖合同及其投资者和其他主体(证券商以外)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2.侵权关系。在上述众多风险中如果接受投资者委托理财的第三方、偶然获知投资者帐户资料和交易密码的第三方利用自己所知悉的资料或信息作出一定行为(如进行网上欺诈),造成投资者权利损害或利益损失,就构成侵权。3.不可抗力关系。网上证券交易的不可抗力风险,一般是指自然界的灾难事件以及现有技术水平无法预测或无法防范的外来力量攻击导致网络局部运行受阻或整个网络系统瘫痪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所造成的风险。
《证券法》第一条即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所以尽快建立一套清晰明确的网上证券交易风险承担规则对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就显得极其必要了。
在构建网上证券交易规则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遵循的是公平原则的立法理念。所谓公平的技术风险承担制度应当是:既不让网络券商、网络服务商的责任过重致使其业务无法开展,又不让投资者的责任过重致使其不敢进行网上交易。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大前提下,网络证券交易风险承担的具体规则包括:1.可控制性规则:风险应当分配给较有能力控制风险的一方。2.可预见性规则:风险分配给较有经验或能力预见风险的一方。3.效率规则:当事人均无法预见和控制风险时,风险分配给能够有效率的处置风险的一方。4.经济能力规则:当事人均无法预见和控制风险,且风险由任何一方承担均不符合效率规则时,风险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承担。这四个规则在解决网上证券交易风险承担问题时在适用上是逐级递进的,只有前一个规则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方可适用后一个规则。
下面尝试着就网上证券交易程序中如何运用这四个规则做一下粗略的探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一)投资者的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被非法入侵、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不匹配,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的风险承担。具体而言:1.根据可控制性规则,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网上交易系统不匹配而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2.投资者的电脑感染病毒、被非法入侵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因为根据可预见性、可控制性规则。3.由电脑系统故障引发的风险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投资者使用不当引起电脑系统故障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第二,软件本身的质量问题(如设计缺陷、容错能力差等)引起电脑系统故障的风险,由软件制造者和销售者承担!
网上证券交易金融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提高经济效益,除自愿执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外,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根据批准的借款申请书,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借款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向贷款方报送年度分季用款计划(第二年应在年度开始前),贷款方据以及时供应资金。
二、贷款用途、开竣工日期,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
三、此项贷款,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全部偿还本息,具体分年还款计划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
不能按分年计划归还的,作为逾期还款处理。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计算;逾期归还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借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致使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内不能竣工投产,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_%罚息。
六、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_________.担保单位保证借款方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到期后,借款方如未偿清本息,由其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3个月内代为偿还。
七、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担保单位三方各1份。
副本_____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盖章)_________贷款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累计交易金额以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支出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第六条对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第七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交易或行为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包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办理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下列金融机构与客户进行金融交易并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银行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二)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三)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
第十条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境内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机构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连续交易,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参与连续交易品种的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优先适用本细则的规定;本细则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海期货交易所其他业务实施细则。
第二章连续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
第五条本细则中所称的“交易日”是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结束。
第六条连续交易时间由交易所另行通知。
连续交易期间只能通过远程交易席位进行交易。
连续交易期间不办理开户业务。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调整连续交易开市收市时间,或者暂停交易:
(三)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连续交易期货合约交易、结算、风险管理。
第八条交易日的第一节是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的第一节结束。
开盘集合竞价在连续交易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日盘将不再进行集合竞价。若连续交易不交易,则集合竞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的日盘开市前五分钟进行。
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作为该交易日的开盘价。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客户的报价在一个交易日内一直有效,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撤销。
第九条日盘结算完毕后,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低于最低余额时,该结算结果即视为交易所向会员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两者的差额即为追加保证金金额。
交易所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可通过存管银行从会员的专用资金账户中扣划。若未能全额扣款成功,会员必须在当日连续交易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当日连续交易开市后不得开新仓;若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交易所将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会员如对结算数据有异议,应在当日连续交易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遇特殊情况,会员可在当日连续交易开市后二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如在规定时间内会员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则视作会员已认可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第十一条连续交易期间,交易所不办理出金业务以及有价证券提取业务。
第十二条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每个交易日第一节交易时间内。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结算准备金小于零而被要求强行平仓的,在保证金补足前,禁止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
第十三条强行平仓的执行:
(一)通知。
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二)执行及确认。
交易日第一节交易时间内,有关会员必须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若超过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直接执行强行平仓。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交易所。
第十五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交易所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本细则所称的“工作日”、“天”均指自然日,即该日0:00至24:00。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7月5日起实施。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岗位职责
住所:贵阳市高新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产业园。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
第一条。
甲方是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股交中心”)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权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依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其在股交中心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股交中心业务规则、办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权挂牌、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1(二)甲方有权依据公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年费(暂免)。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相关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股交中心、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三)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权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权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权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三)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年费(暂免)。(四)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挂牌费(暂免):(一)挂牌费率:(暂免)。
2(二)乙方应当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本年度挂牌年费。(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于挂牌次年年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权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第八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条。
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
3第十二条。
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股交中心挂牌的,本协议自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新规还明确了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
此前无需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四大类机构,此次也纳入管理范围,需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中国央行有关负责人30日就此表示,该管理办法在规章层面明确了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新要求,有助于金融机构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有效性,有助于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有助于维护中国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有助于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
这位负责人表示,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开展交易监测分析,发现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以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为基础,央行开展主动分析、协查分析和国际互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相关部门一起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维护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