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租赁行为的法律依据,对租户和出租人都具有约束力。以下是租赁合同评审和修改的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改进。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营盘水—古浪双塔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
2、工程地点:甘肃省古浪县新堡乡。
3、承包方式:以固定单价包月
二、租赁设备数量及单价
本协议单价为固定单价,无论任何原因以后均不作调整。该单价中包括乙方的机械租赁费、税金、利润及协议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三、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进场至甲方工程不需要为止,若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进场时间进场,则按实际进场日期起算租赁费。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配备专人对租赁的机械进行管理调度。
2、提供给乙方驾驶人员食宿。
3、负责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4、负责安排、协调乙方机械进行作业。
5、有支付给乙方设备租赁费用的义务。
6、租赁机械的主油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
2、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承担修理费、配件、副油及其他易损材料费。
3、负责司机的日常管理及驾驶人员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费用的支付。
4、负责乙方驾驶人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费。
5、为保证甲方可以正常使用机械,乙方必须给所出租机械配备双班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以满足甲方施工需要。
6、为保证施工机械作业安全,乙方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作业,不得违章操作。如乙方机械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7、机械的进出场调遣费由乙方自负。
8、为了维护地方稳定和安全,乙方的驾驶人员不得滋事扰民,不准喝酒,不准赌博、不准打架斗殴,若乙方人员不遵守纪律造成违法乱纪等责任事故时,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驾驶人员不准在租赁期内驾驶机械干私活、倒卖油料,若发生此类现象,经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前期所有租赁费不予结算支付。
五、结算及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每月20日进行当月结算,每月机械有3天的维修时间,若维修时间超过3天,则根据本协议单价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支付方式:每月结算后支付给乙方当月租赁费的70%,剩余30%待租赁结束后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时,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税法完善财务手续,给甲方提供足额的国家正式发票或由甲方代扣代缴税费。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为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单方面解除合同,视乙方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并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乙方出租给甲方的机械进场后,乙方不得随意调出或调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告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乙方自负赢亏,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出现亏损时,甲方概不负责。
3、办理结算支付时必须是协议签订人或其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办理。
八、协议的生效与解除
本协议共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付清租赁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机_______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_____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__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世纪金城”7#楼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两台sc200/200型施工升降机(笼宽1。5米),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升降机进场、安装、检测、拆卸、出场工作全部由甲方完成,费用由甲方处理,在安装时乙方必须安排塔吊配合吊装。
二、租赁时间:
施工升降机进场安装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第二天起开始计算租金。
三、计费方式:
(1)、施工升降机租金每月11500。00元(大写:壹万壹仟伍元);不足月份按380元/天计算。
(2)、进出场费按每台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千元),进出场时乙方必须清理好场地,满足16吨吊车施工作业;春节扣除施工电梯15天台班费。
(3)、甲方必须确保工地施工需要。
(4)、机械发生故障后,甲方应负责及时抢修,保证机械正常运行。一般故障时间(及停机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超过5小时按单笼扣除当天半天台班费,超过5小时按单笼1天计算扣除台班费,超出1天按2天扣除台班费,最多不能超过3天,现场人为故障除外(如:电压不稳、超规范运行等)。
(5)、结算时,出具等值发票。
四、付款办法:
(1)、每2月结算一次租金,最后一次月租金在升降机撤出场前必须全部付清。
(2)、进出场费结算:在甲方施工电梯运抵现场安装完毕检测合格后由乙方一次性支付进场费120_元/台。出场费结算:在接乙方通知拆除该升降机时,乙方必须同时结清出场费5000元/台。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停止施工电梯运行,合同所约定的一切费用照算,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安全责任:
(1)、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卸中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3)、施工升降机在运行中如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基础发生故障或人为损坏等,应停止运行。操作工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若乙方强制要求运行,即违反《施工电梯操作规程》,则由乙方负责。
(4)、甲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如因甲方操作人员未遵守有关规定及制度,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任。
六、施工升降机基础由甲方负责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制作预埋。
七、若乙方要停止使用施工电梯,必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拆机时间不得超过五天。
八、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每月支付甲方租金和其它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使用该升降机,并且租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照算。若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款,将处违约金贰万元。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即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各种手续完善、财务结算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使用时间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
四、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 日由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给出租方。
五、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签字,方能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设备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的.工程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只享受租赁期的使用权,没有对工程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二、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工程机械工程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三、乙方的基本职责:
1、乙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工程机械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四、租赁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元整)。
五、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果。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使用时间暂定年,自年月日起年月日。
四、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日由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给出租方。
五、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签字,方能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型号:数量:
二、租赁期限(时间):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方式为月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元整(大写:_____元)人民币,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
五、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六、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因__而租赁设备
第三条、租赁的期限租期暂定_____天。具体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即从乙方接收机械设备之日开始起算,至乙方归还所租赁机械设备为止。
第四条、租金
4.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每月按30天计,每天为人民币____(大写)元整。(租用机械数量不止一台且规格不一致的,在第二条表格中分项列明。)
4.2甲方为该机械设备配置操作人员
4.3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租金,甲方应同时出具正式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机械的交付和验收名,月工资为元
1、甲方依乙方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合同约定的租赁机械,双方就共同对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附属配件以及安装质量状况进行清点,制作交接清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2、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必须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施工队伍承担安装作业和须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的,检测合格日期为租赁机械的移交日期。
3、乙方发出通知后又变更交付时间和地点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交付通知后不能指定时间地点交付租赁设备的,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进出场费
1、租赁机械进出场所发生的运输、吊装、搬运、安装、拆卸、检测等工作,由甲方负责,费用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甲方负责进场费用,乙方负责退场费用。
2、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安装施工企业承租安装和检测的,由甲方(或乙方)与第三方订立安装拆卸合同并支付费用,并告知本合同另一方。
第七条、维修与保养
1、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并承担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
2、因故障造成租赁设备无法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__2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自机械停止运行时起小时)内仍未排除故障恢复运行的,从第二日起开始扣除租金,若停机超过日,乙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3、甲方设备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属于正常维修保养,乙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
第八条、设备的保管与风险承担
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承租方,到设备交还出租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设备和甲方随设备配置的机组人员的保险由甲方承担;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的保险由乙方承担。
3、发生不可抗力时,造成的设备损失和甲方机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租赁设备以外的其他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设备的交还
1、乙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通知甲方,通知应采取书面、电话等有效方式。
2、甲方收到通知或乙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甲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乙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清点设备后,签订交接清单,各执一份。
3、机械设备撤出场后,乙方不再对机械设备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当地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等单位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乙方通知时间、地点提供合格的`机械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数量,乙方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甲方应当提供。
3、甲方应提供租赁期间的技术保障、维修保养服务,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修理现场并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运行。
4、向乙方就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提供技术交底。
5、甲方派出操作人员操作机械的,应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并保管好承租的机械设备。
3、为甲方对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和维护作业提供协助。
4、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毁损灭失或有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或乙方通知日期提供机械设备,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逾期违约金_______元/天,预期提供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因甲方出租设备的质量问题造成乙方在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相应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中甲方指定联系人为指定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联系方式为;乙方。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义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单位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出租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公路段约公里的工程任务,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施工机械设备。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
二、工作内容:
三、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租赁费用。
1.租赁费用的计价方式(按合同须知选择)。
2.租赁费用的计量办法(按合同须知选择)。
3.租赁费用的支付(按合同须知选择)。
4.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由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5.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若甲方不派技术人员指导乙方施工或放弃现场管理,甲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必须返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3)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甲方对乙方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计划管理,现场调度,负责乙方施工作业的技术工作,对其人员和机械设备实施行政管理。
2)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质量管理,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签认,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将租赁的机械设备转包他人使用(临时支持除外)。
4)甲方要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等费用。
5)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并教育乙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由于甲方指挥不当,造成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违规作业,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机驾人员,乙方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2.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主动配合甲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质量,使机械设备始终保持在完好状态。
3)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油料、材料等各种费用,负责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及机械设备的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各项工作。
4)加强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由于本身原因违规作业发生事故或造成人员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等,其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因雨雪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以实物工程量计价的除外。
2.租赁期内,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特殊工种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订加盖公章(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压指纹)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经济账务后自行失效。
九、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如有争议应通过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申请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报监理工程师一份,建设单位一份。
十一、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外,不得随意更改。
十二、附合同须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今天本站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工程设备租赁相关合同纠纷。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上诉人{公司10}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xx)东经初字第139-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公司10}委托代理人{黄1x}、{巩2x}、被上诉人{公司3}委托代理人{徐5x}、{公司6}委托代理人{成8x}、{王9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裁定认定:20xx年6月6日,曹际样以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给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各种建筑设备,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工程建设律师发现,合同上租用方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万杰集团为被告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出具。
担保书。
约定所租物品的价值及租赁费由其担保承付在工程造价费中代扣。
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于20xx年5月24日注销,其债权债务由其改制后的{公司3}处理。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与曹际样签订的租赁合同租用方虽然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由于改制后的{公司3}对该印章不予认可,原告也未提供足以证明曹际样经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授权的证据,故原告主张与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告应向有关直接责任人主张权利,{公司3}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承担责任,不具备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原告以{公司6}为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保证为由而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缺乏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公司10}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公司10}负担。
上诉人{公司10}在二审中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被上诉人{公司3}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上诉人{公司6}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公司10}以万杰集团为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书为由,起诉{公司6}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采纳。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xxxxxxx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省xxxx市开发区xxx路xxxx号,法定代表人xxxx,公司董事长。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款项289万元;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4月5日,原告和被告签订协议建仓合同(编号为accx11024x)一份。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建仓,方式为原告预付360万给被告,由被告在xxxxx市西果园镇柴家河村兴建物流中心给原告使用;双方发生争议,交xxxxxxx物流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等内容。
协议签订后,截止201月13日,原告陆续支付被告349万元整。从209月起,被告也陆续将建设仓库交付原告,但原告在使用仓库时发现仓库存在大面积地陷、漏雨、墙体开裂等不能使用的情况。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不履行修缮义务。无奈,原告于年3月28日向被告提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同时,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告停止用了涉案仓库。后经了解,被告建设的仓库无任何建设报批手续,属违法建筑,上述仓库也未通过消防验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外,原告已多次接到当地安监部门的通知,通知要求原告立即停止使用涉案违法建设仓库。
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充分诚信履行合同约定,致使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xx省xxxx市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四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设备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的工程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只享受租赁期的使用权,没有对工程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工程机械工程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1、乙方负责工程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工程机械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机械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负荷工作。
3、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工程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4、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元整)。
签字盖章后即生法律效果。
甲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各区、县人民法院:
近来,对因公房租赁发生纠纷的案件是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还是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各院作法不一。为此,经研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房管所与公民在履行公房租赁合同过程中,因违反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所产生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二、除上述情况外,公民与房管所之间因公房租赁产生的其他争议,凡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应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特此通知。
1.为什么要实行房地产租赁管理?
房地产租赁市场成为特区整体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一部分承租人利用出租屋逃避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或从事各种犯罪活动;出租人偷税漏税,随意提高租金;承租人逃租、擅自转租、故意破坏房地产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深圳市政府于1990年3月成立了“深圳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同年12月制定颁发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深府[1990]402号文)。1992年市人大获得立法权后于12月26日讨论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于次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市人大颁布的第一个房地产法规,标志着深圳房地产租赁市场管理开始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的宗旨就是要维护深圳经济特区的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所有进入市场的出租房地产,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指深圳特区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搭建的.临时性、简易性用房和室内停车场),均属《条例》的适用范围。
2.房地产租赁为什么要实行许可制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地产出租,须持有《房地产租赁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地产不得出租。《许可证》由市主管机关统一印制,区主管机关发放,但市主管机关规定由其发放的除外。
实行许可制度,一方面规定出租房地产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另一方面为承租人租用合法的出租屋提供了保障。
3.如何申领《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有哪些具体规定?
申领《许可证》,房地产所有人首先须到出租屋所在地管理机关领取《房地产出租申请书》,填好后向租赁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出租申请书》;。
(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
(3)申请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委托他人代管或共有的房地产出租,可由代管人或共有人申领《许可证》,但必须出具书面委托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书,同意书必须依法经过公证或认证。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审查符合规定的,自房地产出租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发给《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租赁管理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4.房地产租赁为什么要办理登记?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租赁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地产租赁关系的设立、变更,当事人应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出租屋所在地区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实行登记制度,一方面对房地产租赁双方的合法关系予以保障,另一方面租赁过程中双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便于政府主管部门的调解和跟踪管理;第三,便于有关部门介入出租屋的整治,利于出租屋的综合环境改善和提高。
5.如何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有哪些具体规定?
办理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出租屋所在租赁管理所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3)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
租赁所应自接到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例规定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书面答复申请人。租赁所逾期不作出答复的,即视为予以登记,当事人应自逾期之日起15日内到租赁所办理登记手续。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施工进度,乙方需要租用甲方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租赁时间及租赁费用的结算:
(1)租赁期限:时间个月、不足个月按个月计算;每月租金元,超出每天每台按元收取。如乙方租赁时间不足合同日期一半时,甲方收乙方70%租金作为补偿金。操作工工资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超出合同约定时间继续租用时应在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新设备进场配重予制由乙方负责。
(2)机械设备进场前,乙方应先预付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待设备使用结束,经检查机械无损后退还,或在租赁后期在租金中扣除。设备进场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检查验收机械设备可否正常使用。如不按约定时间验收并提出异议要求整改,即视为该设备合格,可以正常使用。并开始付在用租金。
(3)结算方式:每月日结算租金,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结算租金,甲方有权停止其设备的使用。
三、机械设备进退场费包括安装费、拆卸费、技术指导费、运输费、吊装费、人工费,由下列两种方式任选一种作为依据。
(1)机械设备进退场费为元,由乙方提供,进场时一次性付清。
(2)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时由乙方将承租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只限颍上城区范围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经租设备应满足乙方使用要求,保证设备技术运转状态良好,附件、工具齐全,保证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当地技监部门对设备进行检验,甲方积极配合,按技监部门要求提供各种相关技术资料。
(2)甲方出租的设备由乙方安排操作人员使用,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该设备的使用规章操作。凡因违反规程造成的机械损坏和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严禁在设备工作中使用学徒工)
(3)甲方对出租设备拥有所有权,并在每月由乙方安排三天时间维护、保养。
(4)甲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将该设备抵押转让等,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在用。
(5)乙方负责设备的看管,并搞好设备进退施工现场时场地,人员干扰及其他外部环境的协调,如由此造成的进退场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6)设备交付使用后。该设备机械、电器、电机、钢丝绳等如发生损坏其维修更换由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五、合同自签字时生效,如双方产生纠纷可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该合同一式两份,每份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条款内容,否则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____________数量:壹台,机械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时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以月租的.方式出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____________月租,每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工作时间为240小时/月,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甲方应保证乙方按月累计2天的维修时间,超出2天以上部分甲方则可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若月度使用不足240小时,仍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支付。超出小时则按____________元/小时进行结算。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师傅一天工作9小时,超出9小时则补助司机加班费。
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视为设备正常工作,租金照收。甲方必须在月工作时间完成后10日内支付租金。
六、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使用的燃料(柴油)和设备操作机手的食宿,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七、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所租机械退场时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
数量(台)____________。
随机人员(人数)____________。
机手补助____________。
租赁金额____________。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3.8万元/月,次月3.6万元/月,第三月3.4万元/月,第四月3万元/月,第五月2.8万元/月,第六月2.6万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8万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5000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____________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____________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给付违约金100元。
3、立即腾退所租赁的场地及建筑物。
4、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6月8日,原被告签订《场地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位于通州区场地厂房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为,租金为6万元每年,每年6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逾期违约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或者新建,需向甲方提交涉及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合同签订后,原告便按照约定履行了场地交付等合同义务;可是,在合同履行期间,被告却实施了擅自建房,不维修房屋设施等一系列违约行为,且直至今日尚未支付租金;7月7日,原告向被告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一份。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建造厂房、不维修房屋设施、拒付租金等违约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特诉至贵院,望依法裁判。
此致
通州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何某王某。
(二)被告委托王少明律师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北京***公司,住通州区**号,法定代表人:***,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何某、王某与北京***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如下:
(三)被告证据目录。
一、证据名称:《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
证明目的:
1、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时间为206月8日。
2、《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第二条第二款之约定:“乙方(被告)于每年的6月15日前见甲方(原告)委托书后,一次性向甲方交付租金。”但是原告20并未按照约定向被告提交过委托书或告知,也没有委托相关人员来被告处收取租金。
3、《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第三条第1款第4项:“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使乙方新建5000㎡厂房顺利进行。”因此原告有义务配合被告进行厂房新建、扩建。
二、证据名称:被告股东名录及公司章程。
证明目的:
1、***为被告股东,代表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
2、股东出资时间、提交公司章程时间为年6月29日。
三、证据名称:租金收条。
证明目的:
1、原告收取了被告2006.7.15-.7.15共四年租金,已实际履行了双方于2006年6月8日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
2、原告代理人***于2006年6月8日签订《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后即日就收取了被告(2006.7.15-.7.15)租金18万元。
3、6月17日,原告亲自收取了(2007.7.16-.7.15)租金并书写了收条。
4、7月19日,原告来被告处收取了被告2008.7.15-.7.15租金书写了收条。
四、证据名称:照片。
证明目的:被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对厂房进行了维修和保护,此照片为租赁期间所做的防水工程图片。
五、证据名称:收条(防水维修费用)。
证明目的:被告于208月27日和203月7日委托施工方对厂房进行了防水维护,并且独自承担了相关施工费用18000元。
六、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证明目的:被告按照约定对承租厂房进行了维修、保养,履行了承租人的相关义务。
七、证据名称:新建厂房示意图。
证明目的:
1、经过原告的同意和协助,通州区村民委员会许可被告新建、扩建厂房。
2、新建厂房的面积为3988㎡,没有超过《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第三条第1款第4项约定的5000㎡。
八、证据名称:《解除合同通知书》。
证明目的:
原告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中确认了2006年6月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
九、证据名称:证人证言。
证明目的:原告没有按照通话约定于2010年6月23日来被告公司收取2010.7.15-.7.15租金,为拒绝受领租金。
十、证据名称:《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通知书》及邮件详情单。
证明目的: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后,于2010年7月22日向原告委托代理人邮寄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通知书》,要求原告遵守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四)王少明律师代理意见。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受本案北京***有限公司的委托,由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现根据庭审调查及双方的举证质证情况,发表以下代理意见,请予以采纳:
一、原、被告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原告应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签订的合同的时间为2006年6月8日。
二、被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
2、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对出租房屋进行维修、保养,并新做了防水工程,完全符合承租人的相关法律义务。
在被告已经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且合同生效、履行已超四年之久,原告却因为自身的利益而非法主张解除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中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三、原告怠于收受租金及提起诉讼主观上为恶意。
1、原告往年收取租金都是其本人或委托相关人员来被告处收取租金并签写收条,但2010年6月15日至今,原告都未曾提及收取租金一事,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我方提交委托书,而是直接于2010年7月向我司邮寄《解除合同通知书》,这是不符合常理和交易习惯的。其主观上就是不愿意接收租金,故意拖延时间,并以此为借口来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
2、原告提交的证据二《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为其虚构,并不是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所签订。
(1)在该《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中,只有出租人(甲方)的信息,承租人(乙方)的信息为空白,合同中租赁面积和新建厂房面积都为空白,在最后的盖章处也没有乙方的相关人员签字,签订时间也没有,仅有一个公司印章,完全不符合合同订立的基本构成部分,也不符合实践当中签订合同的惯例,为其单方虚构。(注明:原告曾经以办理其他手续借用过被告公司印章)。
(2)原告都在起诉书中写到:“2006年6月8日,原告与被告分别以甲、乙方身份签订了《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而且原告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中也确认了2006年6月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但原告提交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最后的印章是“北京***有限公司”,而事实上,被告公司营业执照是在2006年7月才下发,印章也是在2006年7月后期才刻制出来。怎么会在原告提交的2006年6月8日《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上出现公司印章呢?因此,可以判定原告提交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是虚假的,该份《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书我方不予认可。
基于原告在起诉书及《解除合同通知书》确认“2006年6月8日,原告与被告分别以甲、乙方身份签订了《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这一说法,正好说明了我方提交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的真实性,而且原、被告双方提交的“收条”也印证了我方提交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即在签订本合同后,时间上是可以相互佐证的,也符合逻辑。
四、关于付款方式:
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所有合同当中未曾提到被告公司账号,也未约定原告必须将转让款项汇入被告公司账号。合同都已经履行了四年之久,为什么被告却迟迟拖延不来受领租金呢?理由就是“被告欲想通过拒绝受领租金来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继而获得拆迁补偿款。”完全违背了订立合同时的意思表示,为典型的见利忘义,有失诚实信用的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拒接受租金为恶意违约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事实及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请法院综合以上情况给予考虑,依法驳回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代理人:王少明。
20xx年8月21日。
(五)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查发现,被告作为承租人,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和履行了相关合同义务。法院认为:本案中如解除双方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会导致被告利益失衡,故对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宣判后,原告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六)案件诉前签发的律师函。
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通知书。
王某、何某:
本公司于2010年7月10日收到你方邮寄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对于该通知书的内容我方不予认可,我司是完全按照2006年6月双方签订的《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履行相关合同内容的。现针对你方在《解除合同通知书》称我司存在所谓的“违约行为”作出如下答辩:
一、我司新建房屋施工建设是按照《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约定进行,是在经过你方同意并经你方同***村民委员会协调后,取得了该村民委员会的盖章许可。
二、根据《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第四条专用设施与场地的维修、保养的规定,我司已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了维修和保养,并独自承担了相关费用。
三、关于你方在通知书中称我司“拒付租金”更是无中生有。2010年6月22日,一位自称是你方“股东”人员给我司负责人电话联系租金一事,并告诉他第二天来公司领取现金或提供账号都可,但此后该“股东”一直没来,给其打电话一直都未接通或处于停机状态。随后你方就向我司邮寄了《解除合同通知书》。根据《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第二条第二款之约定:“乙方(我司)于每年的6月15日前见甲方(你方)委托书后,一次性向甲方交付租金。”但至今你方都未按照合同约定事先书面提交委托书,也未指派相关人员来我司收取租金或提供账号。按照2006年至2009年收取租金的惯例,每次都是你方安排相关授权人员来我司亲自领取租金并书写收据,因此你方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约。
综上所述,我司正式通知你方:我们要求你方按照《场地厂房租赁合同书》继续履行,否则将依法追究你方违约责任。
通知人:北京***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公司10}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营区人民法院(2002)东经初字第139-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公司10}委托代理人{黄1x}、{巩2x}、被上诉人{公司3}委托代理人{徐5x}、{公司6}委托代理人{成8x}、{王9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裁定认定:6月6日,曹际样以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租赁给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各种建筑设备,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工程建设律师发现,合同上租用方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万杰集团为被告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出具担保书,约定所租物品的价值及租赁费由其担保承付,在工程造价费中代扣。
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于5月24日注销,其债权债务由其改制后的{公司3}处理。
原审法院认为,原告与曹际样签订的租赁合同租用方虽然加盖了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合同专用章,但由于改制后的{公司3}对该印章不予认可,原告也未提供足以证明曹际样经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授权的证据,故原告主张与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主张不能成立,原告应向有关直接责任人主张权利,{公司3}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承担责任,不具备本案被告的主体资格。原告以{公司6}为山东省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保证为由而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缺乏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裁定驳回原告{公司10}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公司10}负担。
上诉人{公司10}在二审中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请求依法撤销一审裁定,发回重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被上诉人{公司3}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被上诉人{公司6}以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为由,请求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公司10}以万杰集团为莒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书为由,起诉{公司6}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符合法律规定,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