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和团队合作能力直接影响着工作效率和组织绩效。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职工总结的实用范文,这些范文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总结工作经验,提升个人能力。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1、正常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中午11:30--13:30。
晚上18:30--21:30。
周六--周日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2、寒暑假期间:
下午15:00--17:00。
晚上18:30--21:30。
3、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4、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到本中心从事各项活动,如需在非规定时间活动的须经过院工会的批准。
二、教职工使用本中心的设备器材须听从服务人员的安排,在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后再行使用。
三、教职工在使用设备器材时须小心爱护,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如造成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教职工在进入中心时不要穿带钉子的`鞋,以免造成地板的损坏。
五、教职工进入活动中心后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及财产,以免造成损失,否则后果自负。
六、非教职工一般不允许使用本中心,如有特殊需要使用本中心须经过院工会批准。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大家共同遵守。
幼儿园教职工假期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为强化职业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必在岗时间规定。
学校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根据工作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各岗位人员必在岗时间做如下规定:
1、任课教师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的要求到岗,其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上课,没课的按照学校的要求可在规定时间离校。
2、职员上、下午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上班,上午1-4节、下午1—4节必须到岗。
3、节假日和周末值班教师和领导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要按程序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1、教师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属级部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级部要负责安排好课。
2、职员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职员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有关处室要负责安排好工作。
3、处室兼职干事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处室主任和级部主任一同批准,请假半天以上由副校长批准。请假批准后,所在处室或级部必须保留请假条存根,教师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同时级部和处室要负责安排好相关工作。
4、领导干部请假: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将假条主动送办公室记录。离校前要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出校门时将假条交给门卫。
5、处室主任为处室职员考勤人员,级部主任为该级部考勤人员,各处室、级部每周五将本周考勤记录交办公室统计,其中办公室对考勤实行不定时抽查。
三、积分办法(20分,千分制)。
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为旷工)。
2、事假每天扣2分(按节请假的,每8节课折算为一天)。
3、病假(以医院假条为凭)每天扣1分。确因大病住院治疗的不扣分。
4、旷工每节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旷会每次扣2分。
5、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产假,考核不扣分。
6、出现旷工或旷课三次以上或事假超过15天者,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选优。
7、对于每月出满勤的教职工,每月考勤奖2分,一学期全部满勤者,期末总奖励5分。
8、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10%。
(1)学期内无故旷工1天的;
(2)月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累计病假达到10天不足15天的;
(3)工作时间打扑克或从事网上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9、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2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1天的,月内无故迟到、早退超过3次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5天不足1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5天;
(4)无故不参加家长会、其他集会和理论学习等集体活动超过2次的;
10、教职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3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2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足1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16天不超过30天的。
11、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5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3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5天不足21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31天不超过60天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单位年终考核扣分的。
12、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80%。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4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不足26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61天不超过90天的;
(4)经查实,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社会产生恶劣影响的。
13、教职工出现下列情行之一的,本学期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学期内无故旷工达到或超过5天的;
(2)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25天的';
(3)学期内病假累计达到91天及以上的;
(4)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考勤结果使用。
将考勤结果累计后,按实际分值计入教职工学年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的依据。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教职工劳动纪律,杜绝旷工、失职、浪费等违纪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合于本校全体教职工,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工。
第二章请假。
第三条:法定假。
1、教职工在结婚、办理丧事、生育小孩期内,可办理法定请假手续。
2、教职工在法定期假期内,不影响评优评先,不影响基础工资、效益工资、奖金,享受有关福利,但不发岗位津贴。法定期假期内请假人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
3、学校鼓励教师在法定期假期内上班,上班作加班处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双方分别满25岁,23岁以上结婚为晚婚)15天。
丧假:请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办理丧假手续,5天。
产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我校女职工于预产期前十天办理产假请假手续,休假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两个学期的,按一个学期(6个月)的假休满(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过法定假期限者,必须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四条:病假。
1、教职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坚持工作,凭医院证明办理病假手续。
2、一次性请病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病假请假天数计算含双休日在内)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学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如因公受伤、精神分裂症等)。全期病假累计每超过1个月以上者,扣除一个月效益工资;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能评优评先;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终奖金,不能评优评先。
3、每请病假一天按实际天数每天1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病假超过15天以上者,不发当月岗位津贴。
4、病假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度。
5、长期病休人员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具意见,由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办理长休手续。长休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条:事假。
1、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者,可以申请事假,事假必须事先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需以电话形式向主管领导请假。
2、凡事假必须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并报告备案。
3、事假按实际天数每天20元扣除当月岗位津贴。一次性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计算天数不含双休日),请假人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学校福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10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扣除年终奖金的一半,不评先评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取消全年奖金福利,不评先评优,不晋升职称。
第六条:公差。
1、公差一律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登记,并经校长室批准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2、1天以内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负责人向党政办公室申请、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派遣,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
3、公差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先填好出差请假表,到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过规定时间,如无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销假者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必须用电话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并获得批准。
5、公差人员的课务由学校统一调度。
第七条:学习。
1、公派学习。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为公派学习。凡寄发给个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电话通知、口头转达学校均不受理。公派学习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学习期间的工作由学校负责安排。学习人员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学历培训。教职工为达到合格学历或取得第二学历等方面的`函授或脱产学习视为学历培训,一律凭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培训期间的工作由学校统一调配,视为出勤,不影响岗位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职教师经过批准自费读研的,在未正式调出人事工资关系的情况下,可办理停薪留职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学岗位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规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学教师人事调动有关规定》)。
第八条:加班。
1、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安排了工作的人员,视为加班。加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其工作任务。凡在正常工作量内未经学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由校长批准。
3、加班统一由党政办公室归口管理。由科室负责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加班申请单,经领导签具意见后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党政办公室负责登记,月末汇总。
4、未及时办理加班手续或未经批准,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九条:请假权限及手续。
1、请假权限:1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由校长批准,会议请假由会议主持人批准。
2、请假手续:请假人到党政办公室领取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交党政办公室登记备案。凡涉及到教学工作的在交党政办公室前一律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手续。
第三章常规管理。
第十条:签到。
1、教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签到管理规定》签到。
无故缺签累计2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一条:旷课、旷工。
1、任课教师要坚持教学第一的原则,不管有无正当理由,凡出现空堂现象均以旷课论处。
2、凡教职工在作息时间内未经请假而不在工作岗位者,均以旷工论处。
3、旷课一节扣除50元岗位津贴,且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旷工半天扣除50天岗位津贴。旷工一天取消全月岗位津贴,且相应扣除一个月的效益工资。旷课2节按旷工一天处理。
4、全期旷工三天以上者,不计发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取消评先评优和晋升职称资格。
5、凡要求调动岗位的教师,必须按照组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脱离原工作岗位。经组织批准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6、教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好请假、病休、停薪留职等手续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同时按照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一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的,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签到或提前离岗者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迟到、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
2、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超过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3、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岗位津贴5元,旷会一次扣除10元,请假(除学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会议处理。
第十三条:私自调课。
1、教师请假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一律经由教学管理科签字,属学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学管理科调整好课务。属自行调整工作的由本人调好课后告知教学管理科备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调课。
2、凡私自调课,调课人作旷课论处,被调课人扣除20元岗位津贴。
第十四条:凡在上班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者,需向科室报告,征得批准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员假毕及时销假,但不得超过2小时。2小时以内按正常出勤看待,超过2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未办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内严禁下棋、打扑克、玩麻将、炒股等,不得聚众闲谈,违者视情况每次扣除20元以上岗位津贴。
第十六条:根据学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员,一律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履行好职责的除扣除值班津贴外,视情况扣除岗位津贴。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奖励。
第十七条:实行按日签到,分周公布,月末汇总的考勤登记制。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出勤管理岗位,归口党政办公室管理。
第十九条:负责出勤管理的人员,月末按汇总登记表算出个人出勤量,学期结束,汇总算出全期个人出勤量,张榜公布并记入教师人事档案。
第二十条:设立50元每月的全勤奖,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奖。当月请事假病假的教职工一律不享受出勤奖励。
第二十一条各科室都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为当事人辩解、说情,否则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定期对劳动纪律情况予以检查。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办公会议。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7、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0、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幼儿园教职工假期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1、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2、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关于作息规定如下:
a.迟到十分钟的扣工资10元;30分钟30元;一个小时按旷工论处。早退也一样。
b.旷工的扣除工资100元。
c.请假者自己找人带班的不扣工资。不然扣除当天工资。帮忙带班的如果不服从学校规定的扣除工资,而且发生问题要自己处理。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相反则扣除工资50元。
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5、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如有发现扣除工资50元。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
3、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4、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5、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6、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7、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8、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9、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10、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1、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2、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3、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3、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情况。
4、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一、受新生的教师,入园前应进行家访;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情况进行家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必须进行家访。
二、教师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与保健人员共同填写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单,向家长报告幼儿在园各方面情况。
三、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四、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五、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六、开办家长学校,向家长介绍科学育儿知识。
七、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八、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园务委员会、伙委会等。
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_民办幼儿园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是每个学校都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是幼儿园管理幼儿的重要范本。下面是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条例,欢迎参阅。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7、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的“校车”接送幼儿。
8、必须为幼儿的安全提供一切保障。
9、民办幼儿园必须取得相关办学资质才能开办,否则我校无权监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办园的管理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
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
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
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
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领导全园工作。
2、民办园应制订学。
年度工作计划。
定期部署、总结和报告工作。每学年度末应向中心校报告工作。重要事项应随时报告。
3、民办园应接受中心校、学前教育股、教育局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4、民办园要建立相应的档案。要建立工作人员花名册、幼儿花名册和其它统计表册,每学期向中心校报送一次统计表。
5、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教学工作制度、活动制度、安全制度、卫生制度、财务制度、家长会议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健康检查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并严格执行。
五、民办园应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要经常检查园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发现园舍和玩具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严禁用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幼儿上下学。民办园要每日填好安全运行记载表,一日一查,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民办园每月要填好安全隐患排查表上交中心校,中心校与民办园、民办园于各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六、民办园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发生食物中毒、流行病流行时,举办者要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中心校和卫生部门。民办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家长学习1—2次的食品及传染病知识,要留有纸质材料和过程性材料供中心校检查。
七、民办园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必上“安全第一课”,学期结束要上假期安全课。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救能力。
八、民办园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行体、德、智、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其涉及的内容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各领域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九、民办园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积极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十、民办园要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根据有关规定,规范办园行为,自觉接受县教育局和中心校的指导、管理、监督和评估。
十一、设置民办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民办园的申报和设立必须符合布局的需要。
(二)有固定安全的园舍。
鉴定部门为安全屋。生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4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9.2平方米。
2、有幼儿活动室。确保每班一间,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要通风、干燥、光线充足。
3、有与民办园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所,场地平整、安全、适用。人均不低于4平方米。民办园的所有园舍和活动场所都必须设置围墙和安全栅栏。
4、有与民办园相适应的寝室、教师办公室、厨房和其它辅助用房。
(三)有必要的基本设施。
1、每个幼儿配备两巾一杯,有幼儿饮水用的流动盛水装置,并有幼儿的餐具、毛巾、茶具等消毒用的设施。
2、有钢琴(风琴、电子琴)、电视机、录音机、vcd以及各类教学磁带、碟片等进行教育活动的基本设备。
3、有1—2套以上大型户外活动玩具和人均2—4件供儿童游戏的各种玩具(包括桌面玩具和自制玩具)及存放柜。
4、有供幼儿阅读的图书,人均10册以上,并有开放式的图书架。民办园的教具、玩具、图书等有教育意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桌面玩具要做到经常清洗。民办园应配备消防设备。
(四)有合格的师资。
1、民办园根据规模情况应设置圆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保健员、财会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2、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民办园圆长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民办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目前暂时不具备资格的,通过培训,两年内必须达到相应的资格。
4、民办园的教师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专业)毕业程度,或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在圆教师,目前不具备教师和学历资格的,三年内要经过培训全部取得相应资格。
5、民办园的保育员除具备民办园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水平,并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未经职业培训的,两年内必须接受至少一次职业培训。
6、民办园的医务保健员要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200人以上的民办园应配有专职或兼职医生,200人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员。
7、民办园的教师、工作人员与幼儿的配编比例一般为1:7。民办园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书。不健康者,有传染病、精神病者不得从事幼儿教育管理工作。有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但已经治愈的,必须有主治医院出具有效证明,方可从事幼教工作。
8、举办者应与教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
依法保障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并按时发放。
洛源镇中心校。
为加强我乡学前教育的管理,强化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乡幼教质量的全面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办学条件。
各幼儿园必须具有按标准配备的办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教室要干燥、明亮、通风、安全,坚决不允许使用危房,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办。桌椅要符合标准;每班必须配有消毒柜、保温桶、口杯架、毛巾、电视机、影碟机、钢(风)琴、录音机、黑板、图书、各式教玩具等。教师要有专门的办公室;有专门的安全宽阔的室外活动场地,有攀登架、滑梯、跷跷板、皮球、跳绳、接力棒、沙包、垫子等体育器材。有满足幼儿人数需求的、卫生设施齐全的厨房。
二、师生条件。
要求全体幼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办学思想端正。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参加每年举行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具备弹、唱、跳、画等专业知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
大班幼儿不能低于5周岁,大班幼儿不超过35人;小、中班幼儿年龄应在3—5周岁之间,中班幼儿不得超过30人,小班幼儿不得超过25人;每班需配备两教一保。
三、日常管理。
(一)、幼儿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园入园时间一般在7∶00—8∶00之间,可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和家长特殊需要适当安排。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保证幼儿在园时间不低于10小时。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5∶00,夏季不得早于5∶30,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幼儿入园必须首先接受晨检,保健人员和教师要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防止发生幼儿走失等现象。
4、幼儿入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离园时,要与家长进行简短的幼儿情况交流,让家长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5、对幼儿的健康情况用红、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对服药的红卡幼儿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本并签字。离园时,教师对红卡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
6、离园时,当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穿戴是否整齐,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等待家长来接。
7、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整理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锁门前须到厕所、寝室、活动室、办公室等地方全面检查一遍,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教育活动管理。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周计划(主题活动计划)、日计划(备课),并认真落实。
2、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尊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严禁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3、教师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和发展观,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幼儿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精神,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全面和谐发展。
4、认真履行保教人员职责,尊重幼儿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严禁推搡、拉扯、辱骂、恐吓幼儿,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表扬为主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5、教师要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组织教育活动,避免因混乱和嘈杂发生意外,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不忽略或歧视任何一个孩子,使每一个幼儿都能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
6、教育活动中教师要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亲切自然,感情充沛,富有感染力和启发性,举止得当,体态优美大方。
7、教育活动中教师要教育幼儿保护嗓音,避免大喊大叫。纠正幼儿不正确的读书和书写姿势及抠鼻子、挖耳朵、吮手指等不良习惯,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卫生习惯。
8、根据教育活动需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座位、教师站位、黑板或大屏幕位置。活动室中幼儿的座位要经常前后、左右调换,光线充足,保护幼儿视力。经常检查桌椅是否有损坏,及时维修,以免刮伤幼儿。
9、重视教育活动中的安全与卫生,为幼儿配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桌椅;提供无毒、无污染、无尖角的操作材料,避免年龄小的幼儿吞入口中或放入袋中玩耍,导致出现安全隐患;手工活动中,指导幼儿正确使用剪刀等操作用具,用完妥善收藏。
10、根据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适宜的教育活动内容,体育活动及户外活动的活动量和活动密度要适当,并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和整理运动。
不玩电、不玩火、不随便离开成人和集体,掌握常用的急救电话,遇到紧急情况知道想办法求助等。
13、要注意保护幼儿视力,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幼儿距电视不少于2米,电视高度适当。
14、每班设有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定期更换内容,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保证家园教育的一致性。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指导家长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15、每学期教师按要求上好公开课或研讨课,坚持参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进行专业基本功训练。每学期期中、期末,管理人员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情况测查,对幼儿进行素质教育评估,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并要求教师写出阶段反思小结。
16、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账目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办有收费许可证。
四、卫生健康、消毒及安全。
(一)、每学年必须会同卫生部门对幼儿组织体检;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查验登记好接种单。有必备的卫生用品、医药箱和常用药品。幼儿的生活、学习场所要干净卫生。教师和幼儿衣着整洁大方。
(二)、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要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或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出口和道路畅通,注意用水、用电安全,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幼儿园严禁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各幼儿园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幼儿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教育,并备好安全课。
教案。
备查。
(三)、卫生消毒,保持室内外清洁和定期清扫的制度。每天1小扫,
每周1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臭虫、蟑螂等害虫。室外无杂草、碎砖、污物和污水,下水道要通畅,无蚊、蝇孳生地。玩具柜及玩具要每月1次清洗消毒,保持整洁。厕所要整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保证无污迹及臭味。幼儿被子、床单、枕套等要定期洗换,保持清洁,叠放整齐。固定地点设垃圾箱,定期消毒清扫。婴幼儿每人一碗一巾,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洗脸巾、洗脚巾专用,每日消毒,饭碗、盘、勺、筷每餐消毒,消毒后注意不污染。餐桌使用前要用肥皂水进行擦洗,用餐后消毒,擦桌布要专用,用后消毒。水果洗后削皮或剥皮食用。餐具应用专门的洗涤液洗后在用清水冲洗最后再消毒。发生传染病,检疫期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工作。注射器严格消毒达到灭菌效果,做到一人一针一筒。
五、考勤方面。
教师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要按作息时间上好每一堂课;幼儿的室外活动必须都有教师陪同并忠于职守;教师的婚丧病产假和事假要求与正式教师一视同仁;各幼儿园应有规范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要作好登记。
六、其它方面。
1、强化制度建设,各园要建立规范齐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要积极参加县、乡、中心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
4、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中心幼儿园的指导和督查;。
5、不得违背家长意愿强行拉扯幼儿入园;。
6、报送幼儿花名册和填写幼儿表册必须按照规定详细填写,不得瞒报、漏报幼儿人数;。
7、未到开学或放假时间不得提前开学或放假,平时未得上级通知不得私自放假;。
8、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自主管理的同时要服从中心幼儿园、乡、县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否则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办学资格。
松河彝族乡中心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幼儿园后勤管理制度
周计划:每周一8:00之前必须上墙,每块有具体内容、字迹工整规范。
温馨提示:文字格式正确、纸张色彩鲜艳、张贴平整(不翘边),每周更换。
科学育儿、卫生保健:文字格式正确、不破损、张贴平整(不翘边),每周更换。
活动室门及班牌:门门里外,门头玻璃干净、门上不张贴通知、无胶印。维护标签贴于门背面锁上方。
灯:维护标签贴于灯开关上方,每个按钮标明名称标签贴于灯开关上方,始终保持清洁、无污垢。消毒灯用红色标签,红色标志。
主题墙:干净、整洁,黄纸标签张贴在主题墙右边中间部位,主题墙创设明显,图片张贴平整、有艺术性、不翘边,且及时更换主题及具体内容,主题墙上的板块颜色鲜艳、张贴平整、不皱、不翘边、不破,无灰尘。维护标签贴于软木左上角。
幼儿作品栏:干净、整洁,黄纸标签张贴在幼儿作品栏的右边中间部位,作品张贴平整、有艺术性、不翘边,且及时更换主题及具体内容,作品栏上的板块颜色鲜艳、张贴平整、不皱、不翘边、不破,无灰尘。
(作品栏设于软木上方的维护标签贴于左下角)。
幼儿学具盒:固定牢固,存放学具,无杂物。
幼儿桌子:整洁,无污垢、桌子无划痕、不损坏、不堆放杂物品,桌面的.反面无污垢,下班前按第二天上课座位摆好桌子;分饭的桌面整洁、无抹布等杂物。
椅子:整洁,黄纸名字标签一样大小、张贴于椅子正面中间平整、无污垢,摆放整齐。
幼儿书柜:整齐摆放蒙氏数学、分级阅读和神气多媒体教学用书,并且用红色即时贴划线定位。维护标签贴于左上角。
亲子图书柜:整齐摆放亲子图书,内外,不堆放杂物,无灰尘。维护标签贴于左上角。
教具柜:教具归类摆放整齐,不堆放杂物,无灰尘。黄纸标签贴于右上方维护标签贴于左上角。
电脑:保持干净,盖布整洁,无破损维护标签贴于电脑柜左上角。
电脑桌:保持干净,不放杂物。维护标签与电脑用同一标签。
墙面:无字迹、污迹和划痕、无灰尘、蛛网。
软木墙裙:无字迹、污迹和划痕、抠痕。
墙面装饰:色彩鲜艳、装饰牢固、及时更新。
窗台:干净、不堆放杂物。
窗户:干净、玻璃里外无灰尘维护标签贴于左下角。
吊饰:固定、色彩保持鲜艳,吊饰秆上无多余线绳,无灰尘、蛛网、不破损。
空调:干净、整洁、无污垢、黄纸标签贴于空调左上方,空调上不堆放东西、空调不用时及时套好空调罩。
班级区域:
–每个柜子、架子上都有一个黄纸维护标签,标签张贴于左上角、平整,柜子整洁、无污垢。
–每个筐子(盘、盒子)上都有标签,且和内容物一致,柜子上有同样的标签。
–操作材料颜色鲜艳、不褪色、无灰尘,摆放整齐、不杂乱。
生活区(只设生活区维护标签贴于左上角)。
茶杯柜(箱):无污渍,无灰尘,幼儿识别标签一样大小、张贴平整、无污垢物品标签贴于左上角。
消毒柜内外无污渍,无灰尘,里面不放杂物物品标签贴于左上角。
茶桶:内外无污渍,每天下午下班前清空剩开水。物品标签贴于左上角。
餐具柜:内外无污渍,无灰尘,里面不放杂物物品标签贴于左上角。
毛巾:每天清洗。消毒。
抹布:每天清洗并消毒。
走廊。
作业袋:不翘边,及时整理、不鼓胀,色彩鲜艳。维护标签贴于左上角。
班牌:无污垢、色彩鲜艳维护标签贴于门后。
卫生间。
卫生间门;门门里外,门上不张贴、无胶印。维护标签贴于门背面锁上方。
畚箕、笤帚:用后保持整洁,放在卫生间的固定位置。维护标签贴于定位线范围内的左上角。
拖把:活动室和卫生间拖把分别有明显标识,
垃圾筒:放在卫生间的固定位置,并划线,保持整洁维护标签贴于定位线范围内的左上角。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档案是幼儿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幼儿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幼儿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幼儿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幼儿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幼儿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幼儿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幼儿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幼儿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幼儿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每学年在新生入学三周内各中心校必须到联校办理学籍手续,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否则拒收一生罚班主任50元,罚校长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联校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任何班级和学校不得隐瞒幼儿,如有隐瞒,每生罚班主任20元,罚校长10元,考试时该生按零分计入本班成绩。
3、不经联校批准不得留级,对强行留级的教师,按隐瞒幼儿对待。
5、幼儿的转出转入,要严格掌握,跟踪调查,在一周内报联校办完手续,否则按隐瞒幼儿对待。
6、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不允许变动幼儿档案。
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崐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民办幼儿园后勤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领导、炊管人员、保健大夫、保教人员代表及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二、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三、根据季节变化及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幼儿食谱。
四、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五、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
六、保健医要定期计算幼儿的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幼儿营养素的供给量。
七、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好每餐饭。
卫生保健制度。
一、积极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保健制度,建立幼儿健康卡片。
1、严格进行晨间检查,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消毒。
2、按时为幼儿接种疫苗,接种率要求达100%。
3、每年幼儿全面查体一次,身高、体重、半年一次,并将查体结果进行综合测评,及时反馈给家长。
4、积极做好幼儿沙眼、弱视、斜视、龋齿的预防矫治工作。
二、室内卫生每日保持整洁,空气清新,厕所干净无味,环境卫生分片包干定期检查,每周全园大扫除一次,幼儿床、桌、炊具、大中大小型玩具彻底清洁消毒。
三、幼儿的口杯、毛巾等专人专用,每天清洗消毒,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水冼手,饭后漱口。
四、园工作人员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调离。
五、幼儿被褥要定期拆洗、晾晒,每周剪指早一次,保持幼儿自身整洁干净。
六、调剂幼儿伙食花样,搞好饮食卫生。做好营养评价。
七、不吃腐烂变质食物,生食瓜果要洗净消毒。
八、定期向幼儿和家长进行卫生常识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体格锻炼制度。
一、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日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二、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三、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的锻炼儿童体格。
四、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以特殊照顾。
一、体弱儿管理范围:
1、贫血、血色素低于11克者。
2、佝偻病活动期。
3、先天性心脏病。
4、体重不增、体重在均值减2个标准差以上。
5、特殊残疾及特殊疾病。
6、反复感染(呼吸道或消化道疾病),半年内发作四次以上者。
7、严重食欲低下,与同龄比较,饭量小于三分之二以上者。
8、重症多汗,睡眠枕湿。
二、对每个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并对管理情况做必要记录。
三、向家长了解体弱儿情况,共同分析,制定管理措施。
四、对体弱儿进行定期检查和观察,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或康复情况。
五、体弱儿管理由保健大夫及各班老师共同负责。
卫生消毒制度。
一、幼儿每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每天清洗一次,并及时彻底消毒。
二、食堂所用炊具,餐后认真清洗,每天煮沸消毒一次,每次20分钟。
三、儿童所用餐具,每餐清洗后消毒并烘干。
〖1〗〖2〗〖3〗〖4〗〖5〗〖6〗。
四、幼儿卧室、地面、墙壁等周围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
五、厕所用3%的来苏水定期喷洒、消毒。
六、幼儿所用被褥每周日光曝晒一次,每两周被褥、床单用消毒液浸泡、消毒一次。
七、幼儿及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所在班立即彻底消毒(按呼吸道、肠道传染病消毒方法)。
疾病预防制度。
一、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按年龄和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做到一个不漏,全程足量,记录完整。凡有禁忌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各种办法来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减轻病情。
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
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卫生检查制度。
一、室内外环境卫生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人定员,分片包干,并随时灭蝇。
二、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三、被褥摆放要整洁卫生、被褥要勤洗勤晒,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定期开窗通风换气。
四、教室要做到窗明、地净、光线充足、桌椅每周用消毒水擦洗三遍,做到不留油渍污迹。
五、幼儿做到一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六、幼儿饭前饭后用流水洗手,并经常保持手脸干净,服装整洁,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一次。
七、幼儿园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不准留长指甲,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水洗手。
健康查体制度。
一、幼儿入园体检查制度。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其中包括胸透、肝功能检查,健康合格才方可入园。
二、工作人员体检制度。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件(合格证)方可就职。
三、定期体检制度。
1、一岁以上的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填好幼儿健康卡。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待病愈,持医疗单位的卫生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每学期开学前,为全体幼儿进行肝功检查,发现有肝功能异常及病毒携带,不得入园。
四、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幼儿离园1个月以上或从外地返回时,要经医务室检查,询问后确定回班或检疫。
隔理制度。
一、班上发生传染病,及时召开班务会,研究隔离措施。
二、班上的用具、玩具立即消毒,每天早上用消毒水消毒桌面、脸盆、玩具柜。
三、老师穿隔离衣,吃饭单独一桌。
四、幼儿不串班,出入走一个门。
五、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
六、幼儿被褥每周晒1次,毛巾每天消毒。
七、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幼儿身体锻炼。
八、家长可以给幼儿带糖果,加强营养。
一、培养幼儿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的好习惯。
二、天天洗手绢,每天洗脚,女孩要洗屁股。
三、每周剪甲1次,每2周剪脚指甲1次。
四、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1】【2】【3】【4】【5】【6】。
五、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六、教会幼儿正确使用手绢,有鼻涕用手绢擦,不用衣袖抹。
七、不吃手,不咬指甲,不往嘴甲放脏东西,睡觉不咬被角。
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生理特点,合理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要求做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至12小时半。
食堂卫生制度。
按“五四”规定及集体食堂八项要求搞好食堂卫生。
一、炊事员个人卫生要求。
做到“八不”、“四勤”、“一不净”。
“八不”:1、不洗手不操作;2、不留长发、长指甲;3、不用拿过饭票或其它东西的手抓熟食;4、不穿工作服上厕所;5、不乱用乱放炊具;6、不用别人的碗筷就餐;7、不在操作间吸烟、打扑克、玩麻将;8、不随地吐痰。
“四勤”即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衣服。
“一干净”:工作服干净。
二、操作间卫生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堂卫生制度进行操作。
1、上班穿工作服,用肥皂或其它去污消毒剂洗手;
2、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即:生熟菜刀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每餐前消毒必须在20分钟以上,发生传染病延长10分钟;
4、不做腐烂变质食品和蔬菜,购买的熟食必须加热或消毒;
5、凉拌菜要消毒,不得让幼儿吃变味的剩饭,剩菜和点心。
6、菜板、面板、炊事机械和炊具用品要清理,擦洗干净,摆放整齐,有遮盖。
一、炊事机械和维修工具要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二、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可靠,机件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三、机械用后要清理擦洗干净,便于下次使用。
四、机械摆放位置合理,整齐一致,便于工作。
王斐19:39:30。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应有家长接送,不得随便将幼儿交给不相识的人带走,以免发生意外。
二、值班人员精神集中,认真组织幼儿活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消查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班出园。
四、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窗台,以免跌伤、碰伤。
五、不让幼儿单独到食堂、水房、茶炉房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
六、随时。
民办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既取得学历,由教导处负责登记造册和统一编号并按规定建立幼儿档案。
2、各班主任要认真填写幼儿的学籍卡片,交教导处保存。
3、幼儿因家庭住址迁移确须转学的,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转出。
4、幼儿请假必须履行正式手续,否则做旷课论处。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者由校长审批。
5、幼儿因病休学必须呈交请求休学报告及医院证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幼儿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同意后编入相应的班级。
6、因故在非户口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幼儿,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
7、小幼儿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一律不准退学。
8、幼儿违反《小幼儿守则》、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学校要与家长配合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幼儿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9、小学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评价幼儿。要做好学习困难幼儿的辅导工作,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
幼儿园教职工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7、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0、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度责任心,热爱幼教事业。
2、熟悉幼儿园中、大班学生情况,掌握教学活动内容及要求,掌握园内教学设备和相关硬件情况,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自制一些玩具和保管学生玩具,对教室进行布置,对器材和设施进行保管维护。
4、认真帮学生养成能良好行为习惯,做好园内清洁卫生工作,对清洁工具妥善保管。定期定时对圆内物件消毒。
5、全面细致地照顾幼儿生活,做好幼儿保健、教育工作。
6、对幼儿进行两检制度,认真填写幼儿在园情况表和交接-班记录表。
7、及时提醒并组织幼儿大小便,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
8、制订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9、上班不做私活,与幼儿时间上保持高度一致,办公、休息、教学与幼儿在一起。
师德:
1、教师要具备能吃苦而劳的精神,具有责任心,事业心
3、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的声誉,家长送幼儿入园,教师要热情接待,主动接过书包,引导孩子入座,对家长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不留长指甲,不画指甲,不化浓妆,长头发要扎起来
7、教师上班时间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8、幼儿教师需具备“八心”
爱心、童心、关心、耐心、细心、专心、公心、好心情
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物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
2、教师需认真实施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月计划,班务计划等。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每月最后一天将备课笔记、信息摘抄,月评交给园长。
5、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学生,组织指导幼儿活动,切不可体罚幼儿(如拗耳朵、打头、打脸等)。
6、在工作时间里,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幼儿,发现听到幼儿的行为、声音有可能导致受伤害时,要立即制止。
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安全制度,保证幼儿都有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致力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
3、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4、教师离园时,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下班。
5、幼儿入园时,教师进行晨检工和,防止幼儿带危险物品入园,发现幼儿精神状态差,要坚持让家长领孩子就医。
6、教育幼儿不能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塞到鼻、耳、口中,哭泣时不要吃东西。
7、幼儿上下楼梯,教师要负责安排幼儿排队靠后,手扶拦杆或墙跟着老师慢走,不推挤、不打闹。
常规与卫生:
1、教师早晨来园要用抹布把桌椅、窗等地方擦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教师应按时给幼儿服药。
3、要培养幼儿的个人卫生,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4、组织幼儿午餐时,教室要保持安静,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不剩饭。
5幼儿午睡时,注意幼儿的手睡姿势,口中、手中不得有物品,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6、注意保护幼儿视力,调换座位,正常教学时间不能看电视。
7、室内要经常通风换气,定时用消毒水消毒,毛巾和杯子每周清洗。
8、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领到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