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和调整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策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心得体会范文集,希望可以为大家在写作心得体会时提供一些思路和观点。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
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_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
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
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呐喊读后心得感悟
在这15篇中我还是最喜欢《孔乙己》和《故乡》这两篇。《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剧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由于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什么也不会,一生穷困潦倒,成了人们饭后的谈资,为了生活,时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终于得罪了举人老爷,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小说通过对人物性格和遭遇的生动描写,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腐朽,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杀。小说用轻松风趣的语调,讲述了一个沉重而辛酸的故事,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是新文化中难得的精品。《故乡》是鲁迅先生描写和反映农民现实生活的著名小说,小说以浓郁的抒情笔调,描写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破败的图景。闰土小时候天真活泼、聪明勇敢,经过十多年生活磨难,竟然变成了卑躬麻木的木偶人。小说通过对闰土少年时期和成年后生活和精神的变化的描写,揭示了农民在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的折磨和封建观念的侵蚀下承受的深重灾难和人格的伤害。作者深情地希望他们走出一条新的路,希望他们的后辈有新的生活。
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之后我们了解到在旧中国广大民众的生活是何等的艰难,头脑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是何等的深重。鲁迅先生的“呐喊”就好比是声声惊雷,唤醒了沉睡了几千年的旧中国广大受苦受难的民众,使他们觉悟,使他们进步,因此才有了后来的五四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
芳华阅读心得感悟
读完《芳华》,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_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_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后心得感悟
工作的繁忙和时间的碎片化让我很难再认真读一本完整的书,更别说一本已经“用精彩的荧幕化”加工过的书,也许是众捧的舆论再一次点燃了我喜欢另辟蹊径的风格,我紧赶时间,读完了《芳华》。
书中主人公:刘峰是个不到一米七、热心且倒霉的山东土包(角色选取的话我觉得“保安周涛”最合适),林丁丁是个林黛玉般娇柔却总藏心机的绿婊(当然是年轻时的迅哥),何小曼(电影中名字更改为何小萍)是一个黝黑娇小的古怪小强(年轻时的国际章),而女配们郝淑雯的泼辣性感(这个角色倒是现在女演员们擅长的)以及文中“我”(要找个脸盲的)的敢说敢想和不食人间烟火。这么一群富有个性色彩的人物聚在一个压抑的'年代、一个枯燥的场所,之间发生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也是必然现象,佐之书里三十年时间跨度之火一淬,一部多可喜又多可悲的欲扬先抑(亦或欲抑先扬)的小说就横空出世。
严歌苓骨子里是西化的,又生在中国最先进开放的上海,无论是作书文风还是文中的我(何穗子)都是一副——你随意热闹,我自己过好的不屑情趣。山东人在这类作者(香蕉华侨、南方散文家等)的笔下已经成了——楞、穷、憨的代表,也怪我们山东自己不争气,近几年出来的明星草帽姐、大衣哥都带着这样的“时尚”节奏,所以我一看到刘峰,再一看到林丁丁和何穗子,我失望的说为何总是脱不开这个固有的文学圈套。
读者讨论说《芳华》是欲扬先抑,然后按人物线层层剥离,让我们看到刘峰一生的不幸流离,看到林丁丁自作孽不可活的爱恨遭遇,还有何小曼“范进”+“丑女无敌”的逆袭及发狂之旅,人物性格的反反复复,人物经历的层层叠叠,终于在时间过去了三十年后一锤定音——芳华已逝,往事如烟。文中那段唯一令人称道的爱情:何小曼和刘峰的夕阳恋成了这本书唯一的温暖之处,在文中的结尾给这些历经沧桑的文艺兵一个美好善终。
所以在这里,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欲扬先抑。
我不爱好文艺,对前半部分的叙述提不起兴趣,直到文章浓墨重彩的先到了何小曼及其父亲的悲惨经历,才戳中了我愤世嫉俗的脊梁,感悟到大家“写人”手法的情感细腻,也让我想到同样戳中这段历史痛点的“_狂人”食指郭路生:“还不都是怪那个年代啊?你说这些好端端的人,被那个时代无情的扔上去又抛下来,有人挣扎的爬起,有人就此沉沦,还有一大部分人变成了那个永远叫不醒的装睡人。”
电影总是要顾及艺术和票房,所以当看到电影里的长腿黄轩和干净整洁的芭蕾宿舍时我庆幸自己是先阅读的书,再欣赏的电影,我在电影里更多的看到了美好和怀念,而书中更多的是遗憾和释怀,关于那段芳华,在书中却一点也不芳,可再不稀罕它它也是自己的唯一的那段青春啊,于是作者抱着爱恨交织的姿态去俯瞰这段历史,毕竟出生在大上海的严歌苓不能因为喜怒冲淡了颜色,所以文风草草浮浮,叙述平平淡淡,矛盾一喜一悲。
所以在这里,对待这本书,我也学一下严歌苓的矛盾体。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朋友送给我的,看书的整个过程又好奇又煎熬,好奇的是为什么书要叫“活着”?难道是主人公大起大落经历万般艰难而功成名就的一生吗?随着看完,才知主人公并没有功成名就,大起大落万般艰难倒是经历了不少。煎熬的是这个故事承载了太多悲伤。
有的人活得幸福辉煌,有的人活得痛苦平庸。富贵的一生从幸福到痛苦,从辉煌到平庸,最大的悲哀也是此,所有人拼命努力,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只为了能过上更好的生活,能摆脱平庸,活得精彩。
“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鸡也没了。”《活着》就从徐家的败落写起,成了富贵坎坷一生的源头。
富贵败光了所有家产后,他的母亲对他说:“只要活得快乐,穷也不怕。”可富贵真的活得快乐吗?败光家产住到乡下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了,母亲患病他去城里求医却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壮丁。看到这一幕我尤其着急,直在心里呐喊:你快回去呀,你有主角光环的,你不会死的,你母亲还等着你呢,你的妻儿还等着你呢,他们会很着急的。我虽抱着着急心态,却一点不敢敷衍,认认真真看完过程直到结果,结果是什么呢?结果是他和战友被解放军俘虏,才得以归乡。母亲却早已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大一双儿女,女儿凤霞也因一场大病成了哑巴。作者最终没给富贵任何主角光环,他救不了他的母亲也救不了他的凤霞。
我以为他们一家人在大时代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变革,艰难的生活,用他们的生活反应当时的苦,然后告诉我们,我们现在丰衣足食的生活来之不易等等,可是,并没有。这只是悲剧的开端。
妻子家珍因为换上软骨症而干不了重活,儿女还小,重担就落在了他身上。为了让儿子能够上学,他把女儿送人,同样作为家里的女儿的我愤愤不平,又庆幸我生活在了一个好时代,。虽然最后女儿回来了,还嫁了人,还生了个大胖小子,却因大出血死在了医院里。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被医生抽干了血,也死在了医院里,医生和县长没有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才惊觉,那不是我现在生活的时代。儿女相继死去后,家珍也随着去了。女婿在工作时,出了意外也走了,留下小小的外孙和富贵相依为命。富贵给外孙煮豆子吃,外孙因吃豆子被噎死了。
看到最后,情绪倒没了多大起伏,我想,作者给富贵的主角光环就是他还活着吧,会继续活着吧,在失去了所有之后,经历人间最痛之后,一颗心已千疮百孔之后,没有轻生的念头,对生活也不报任何希望。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那头陪伴他的、也叫富贵的老牛吗?作者用冷酷的文笔描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
《西雅图时报》评价说: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活着,其实并不复杂,它是最简单化的人生。人们常说的“我活得好累”不过是要求得太高了罢了,活着只是活着,是生命的延续,没有喧嚣浮华,也没有功名利禄。可是,如果活着只为活着,人生倒是没了精彩没了追求,活得平庸了呢。
名人传读后感悟心得
我对好人总有一种好感,对坏人总有一种厌恶感,不奇怪啊,每个人都这样,除非他是超级好人,对坏人存有仁慈的心,或者他是超级大坏蛋,对好人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好虚伪啊!”其实这也不奇怪的,事实就是如此嘛!一群虚伪的家伙。得法热夫妇去找露茜,原以为要帮她的丈夫查尔斯,其实是害了她的丈夫再次入狱,并且最终导致卡登先生的死.我本人觉得卡登先生很讲义气,重感情,他第一次见露茜就爱上她,虽然表白遭到拒绝,但对她的爱仍不改变,最后为了露茜能和她丈夫团聚,为了露茜不再伤心流泪,他去监狱和查尔斯调包了,用自己的命换了露茜的幸福,不能不说他是令我感动的一个人物。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浓密的乌云遮蔽了本该湛蓝的天空,它嚣张的认为黑暗可以埋没一切,分秒流失,它却发现,自己始终无法吞噬掉太阳的光芒。因为只要有一丝缝隙,太阳便撒下阳光,播下温暖,种下希望。
这是一个活在黑暗中的不倒翁,给他一个支撑点,他就能“活着”。一直在等,却始终没有等来幸福。亦或者幸福一直在他身边,发现与错过,不过说辞。这个故事,是一场没有方向的悲剧,无法摸索它的轨迹,这也是生活,无法预知下一秒究竟会怎样,生命的悲情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
福贵,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和他父亲一样,嗜赌成性,整日挥霍,终于败光了家产,过上了一贫如洗的日子,他的父亲也因此带着苦闷的心情死了。因为贫困,进城给母亲找医生之时又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番波折之后回归故里,而此时他面对的是已故的母亲,还有因病变成聋哑人的女儿凤霞,只有可爱的小儿子让他得到了慰藉。后来小儿子有庆被迫献血,失血过多,不幸去世,女儿凤霞嫁给了歪脖子的二喜。当福贵夫妇为女儿找到归宿而欣慰的时候,凤霞却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福贵苦命的妻子家珍也因悲伤和病痛去世了,二喜打工养家的时候不幸被水泥板夹死,他们唯一的孩子苦命的苦根因为吃了太多豆子,滑稽的被撑死了。总之福贵身边的人都因各种原因离开了他,最终陪伴福贵的依旧是一头将死的老牛。作者以安静冷漠的笔触将这些故事娓娓道来,温柔含蓄的说着血肉模糊的悲剧。被死亡笼罩的气氛格外忧伤,却也能让人冷静的看故事、耐心的分析故事。
读完之后,很同情福贵,因为他的确很值得同情。可以说福贵的悲剧是自己的浪荡和社会的动荡共同造成的。
首先福贵因为自己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产,才一夜之间从一个富家少爷变的一贫如洗,这是自作自受,福贵父亲因此离世,这是福贵一手造成的,如若不是他输光了家产,父亲也不会变得整日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更不会无故离世。
福贵的母亲,是因为国民党的腐败和霸道,也是因为福贵的挥霍成瘾。试想如果福贵没有败光家产,他们便可以找到最好的医生,及时的给母亲治病。另外,如果不是国民党将福贵抓去做壮丁,福贵也能够找到医生给母亲治病,这都说不定,福祸问题也先不做评价。
小儿子有庆从出生开始就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忍受福贵的无故呵斥,是个苦命的孩子。最终又滑稽的死于抽血过多,这一切都来的太突然,太不讲道理。不过这看似的偶然的背后其实也是一种必然,这是黑暗社会对穷苦人民无情的制裁。可以说,福贵和他的家庭没有资格选择什么,甚至是生存这种最基本的权利,都已经成为了他们所不能摆布的。
女儿凤霞真的很可怜,虽然生得一副好模样,却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这的确让人感到遗憾悲伤。因为家境贫困,弟弟有庆要上学,福贵和家珍曾经无奈的将她送给别人家收养,她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和磨难,不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当她好不容易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时候,却又在生孩子的时候死于大出血,甚至都没有见儿子苦根一面,跌宕起伏的命运,痛心疾首,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和苦闷。幸福成了悲剧短暂的陪衬,让这出悲剧变得更加嚣张,也更加失去了它原本在我心中的走向,让人摸不着头脑。
二喜,这个本来无辜的局外人强行入戏,他得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苦根,却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第一个妻子凤霞。有得有失的痛,让二喜这个男子汉险些崩溃,如果没有这个孩子,估计二喜早就选择了终结自己的生命。最终,二喜在工地被水泥板夹死了,在死的时候他脑子中还想着自己的孩子苦根,命运留给他的念想的确少得可怜。总之一直对这个男人有期待,希望他能够改变福贵家的命运,哪怕是一点点。不成想,他不但使悲剧升级,更成了这场悲剧的陪衬。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生出来就要过着没有妈妈的日子,吃了多少苦就不用说了。命运又在此刻残忍的和他开了一个玩笑,唯一的父亲二喜不幸被水泥板夹死。当我看到苦根对父亲死讯的毫不在意的时候,我便更是心痛。是啊,一个小孩子而已,哪里懂得什么生死聚散,那种莫名的悲伤,是一点一点渗入心中的,而苦根最终的死因居然是吃豆子撑死了,滑稽可笑的背后,是穷苦人民难以言表的痛。一起在期待,期待着凤霞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不再受到任何伤害。期待着二喜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故事的走向,结束这场悲剧。苦根努力发展,长大之后改变这个悲剧的家庭,却也因此一直在失望。这种期待与失望的落差感,不断刺痛内心,因为不容忽略也不能忽略的是,还有福贵。
此时,福贵身边的所有亲人都离他而去了。先不说福贵是什么样的心情,什么样的境遇。发生的太多太杂,让人没有时间去屡清思路,因为一切都过于连贯,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我拼命地想看到转机,却发现各种悲剧接踵而至,无情的吞噬着这个曾经的地主少爷,一点儿也不讲人情味儿的渗入我们的内心,直达那最柔弱的地方,轻声低诉着什么叫做痛。其实也是,这场悲剧本身就没有人情味儿,本身就是血腥残忍的。
最痛的莫过于回忆,整理记忆的过程总是会让人情不自禁的动容。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首先是败光了家产,一夜之间变得一贫如洗,生他养他的父亲也因此离世。试想这个曾经风光无限的地主少爷,怎样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这个残酷的结果,会带给他多少的苦痛,我想他当时一定很难,很不容易的才撑了过来,不论当下发生的一切是否是他造成的,他的日子却是真实的生不如死。其次,他经历了社会的动荡,被国民党抓过壮丁,虽然两年没有参加过一次真正的战斗,却也一直过着背井离乡、心惊肉跳的生活,说不定哪天就轮到他上前线,试想,这个地主家的少爷,一个从来没有过忧患顾虑的人,就这么突然被带上战场,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战争,随时可能面对真正的死亡,他的心中又是怎样的动荡,远离家乡,没有亲人,独自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生死选择,心系母亲的生死,这一切又是多么的不容易。终于,他被解放军释放,有机会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迎接他的却是母亲死亡的消息以及女儿变成聋哑人的噩耗,后来又赶上了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不断开展的活动更是给福贵一家带来了难以承受的压力,而在这些苦难之间又不断夹杂了亲人的离世。
更加客观存在的是,福贵经历的一切悲剧不曾间断过,连贯的发生在福贵的身边,让他一次次面对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悲剧和痛苦是不断升级不断加剧的,他“活着”就得不断的迎接痛苦,然后一次次的挺过来,别无选择,这就是唯一的选择。
福贵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每一件都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在《活着》这部作品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不断夹杂着小希望和小幸福,还有小幸运。
首先,福贵出身好,毕竟他曾经过上了风光无限,不愁吃穿的日子,这也可以算他曾经幸福过,至少有幸运的因素在里面。
其次,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枪毙的龙二。如果当初福贵没有输光了家产,恐怕当时被枪毙的就是他了,由此来看,富贵是幸运的,他幸运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而有尖锐的社会问题,侥幸捡了一条命。
还有他不离不弃的妻子家珍,不论贫富,不论福贵对她的态度,她都始终如一的用心照顾福贵,用心经营着这个穷困破散的家庭,尽职尽责。
女儿凤霞,虽然因为生病变成了聋哑人,却生得一副好模样,更重要的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内心。在生活上,凤霞很懂事,不叫苦不叫累,帮福贵分担了很多压力和烦恼。
小儿子有庆,虽然过程和结局都很悲惨。但他曾经取得了跑步比赛的第一名,赢得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乖巧懂事,可爱伶俐,让福贵觉得很有面子,很骄傲,同时这也给予了福贵“活着”的希望。
二喜的出现,更是让这个家变得更加完整,女儿凤霞找到了归宿,对于福贵夫妇来说是一种放心和满足,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幸福,因为他们不必在为女儿终老之后的事担心。
还有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两年没有上战场参加真正的战斗。带着健康的身体回到家里,这本身就是值得庆幸的。
这部作品就是这样,不断地给人希望,又不断地让这些希望破灭。就是利用这种心理落差让原本就很悲情的故事,一点一点的侵蚀你内心的安全感,直至你沉溺在他虚幻的故事中,再一把将你拉回现实,让你从内心深处感到痛,这便是残忍的余华,他不留余地,因为现实就是不留余地的。
《活着》读后感心得感悟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活着,是一个很有内涵的词语。如果你问我是怎么理解?在没有看余华写的《活着》这本书前,我对“活着”,只是很单纯的理解为父母给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好好生活好好认识世界,这就是我对活着的理解。
看完余华的《活着》,我有太多的感叹太多的感概,但是又觉得很难去说,很难去表达。关于“活着”的话题。或许你会觉得“活着”这个话题很广泛,很严肃,谈起来会觉得有压抑感。余华的《活着》这本书,其实就是教你如何对生加以崇敬,如何对死敬而远之,如何去理解活着的意义。
首先,我来简短介绍一下故事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事件。《活着》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由社会上的阔少爷变成了什么都没有的佃农的人生经历,由“福贵”少年无知到迷茫活着,然后是无视自己妻子的艰辛,无视自己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与关爱,无视亲人们对自己的爱,也无视了自己对妻子对父母们的责任。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应该有的责任,也没有尽到孝敬自己父母,关心父母,爱护父母的责任。继续往下看,故事开始有了转机,主人公“福贵”从一开始无所事事的“阔少爷”慢慢转变成家里最重要的“顶梁柱”。看到这个转变,我开始对故事里主人公“福贵”的形象慢慢开始有了改变。
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死把“福贵”从生活中唤醒了。让他意识到自己没有了依靠,促使他要开始为谋求生而开始努力了。然后就是,父亲逝世之后,母亲也永远离开了他,对于母亲的逝世,“福贵”对自己有深深的自责,一下子失去了父母让“福贵”体会到了悲伤与伤痛。养育了自己的父母纷纷离开,自己都还没有好好地去孝敬父母,去关心父母,父母就已经离开自己。当“福贵”还沉浸在父母都逝世的忧伤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这时候传来了自己儿子“有庆”死亡的消息,再一次给“福贵”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看到这里,我感慨了一下,“福贵”是个很不幸的人,面对父母逝世之后,又要面对自己儿子死亡的消息,再次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当时,看到这一幕幕都觉得很伤感。主人公“福贵”的人生是很不幸的,活着对于“福贵”来说或许是件很痛苦的事情,面对亲人一个个的离开。想起自己,真的很幸福,因为我还活着。活着不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以这样说,读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感受到了一股正能量。“福贵身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的离开,一个一个的远去,主人公“福贵”仍然还很坚强好很乐观地活着,尽管他失去了情人之后,走的那段路很平庸,很艰辛。亲人们的离去,固然会对“福贵”是一种打击,但是重要的是还要勇敢坚强的活着,我们活着并不是为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自己。
《活着》这本书故事很简单同时也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主人公“福贵”一生的坎坷经历,还有他从一个无所事事的阔少爷变成家里的顶梁柱,这一转变过程,带给我很多感慨。同时,书里有很多话都引人深思,让我们对活着这个简单任由内涵的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很漫长的,同时也很艰辛,也很坎坷。漫长的人生会遇到什么人会遇到什么事情,你是完全不能预测到的。但是能活着就是好的,活着需要有勇气,是勇气让我们可以勇敢面对所有的困难,所有的艰辛,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是幸运的,和主人公“福贵”相比起来,我们还要告诉自己,要好好的活着,珍惜自己的生命,好好珍惜父母带给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属于父母的,我们没有放弃生命的权力。所以我们要好好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就算骨子里是个跳梁小丑也能拿个粉墨登场。余华先生的《活着》揭开了历史的面纱,让我们看到了他不为人知残酷且无奈的一面。沉重让人觉得痛,痛过之后却发现这不是一场梦。
“福贵”从天而降,幸运女神眷顾了他生命之初。“福贵”在当时可是一个标标准的富二代,家拥百亩良田,尚有父母健在,还有美丽温柔的妻子作伴,想那人生巅峰也不过如此。可惜,上天给他的终究是要还的。赌场一败,败的不仅仅是运气,败的是祖上基业,败的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福和贵。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财富转瞬间化为乌有,无论谁都会觉得他难逃一顿毒打,来解我们心中对他不成器的痛恨。可是作者在此处却表现得相当冷静,仅仅是写福贵头脑发昏,母亲哭成泪人,父亲气得卧床。一切似乎很平静,未有大动干戈。这或许是作者故意淡化这一场悲剧,因为这场悲剧是必然的,当然也为之后更大的悲剧做了铺垫。从此福贵不再“福贵”,有人说财富皆为空,人世间最痛的莫过于亲人的离去,然而福贵先失去财富,随后亲眼目睹一个个亲人的离去,他最终失去了一切,唯一没有失去的恰恰是他的名字—福贵,多么讽刺。
悲剧都有起源,福贵的悲剧正是他自己。曾今他挥霍无度,目中无人,沉迷赌博,他忽视了亲人。随着他赔掉家产,亲人的逝去,他才明白自己曾今的“福贵”是有多么可贵,只是这明白的代价对他来说太过沉重,太过残忍。在这里我并不想细说书中那一个个鲜活个体的死去。因为在读到友庆去世时,我几乎是崩溃的。悲剧并不会因你的卑微可怜而对你高抬贵手。
多年以后,在一个烂漫的黄昏,有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依靠在一个叫名叫福贵的老牛上,夕阳的余辉触摸着他们布满褶子的脸庞,微风拂过,大地张开了他结实的胸膛拥抱着整个世界。老人跟着陌生人聊着从前,老人回首望去,全是自己二十岁的影子:骑着长工奔跑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在自家的大宅中与家珍嬉戏打闹,与自己年迈的父母亲吵着嘴……说到这,老人眼角似乎有泪水划过,但老人并未显得太过悲伤,只是无限伤感。是啊,父亲母亲、家珍、凤翔、有庆、苦根,他们都走了……命运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这个玩笑把福贵弄得遍体鳞伤,但也只有他还活着,哦,对了,还有他的老牛。
倘若不是权贵欺压,有庆又怎么会抽血抽到干而死呢?社会吃人!时代吃人!人吃人!但是,福贵还活着,就像书中所说,他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神州大地上人类的生命仍在延续,虽然步履维艰,但他们却始终前进着,因为人类本身,生生不息,繁荣昌盛。
写这篇读后感时,距离读完《活着》已经过了一年多,可是我写到有庆,脑海中还是他可爱天真的样子,直到被拉去抽血抽到生命的终结时,我分明看到他红扑扑的脸蛋慢慢的没有了血色,不安分的双手渐渐没了动作……我同情他们,他们都是活在历史悲剧的舞台上的鲜活个体,其中包括了福贵,虽然他是最不该原谅的,不该被同情的悲剧之源。他本软弱,但他从败光家财之后,却一夜之间变得坚韧起来,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曾今的浪子做梦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沦落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步。浪子回头金不换,那股中国几千年农民的顽强生命力在他身上迸发出来。只是此时的蜕变并不能改变悲剧,为此我同情福贵,我同情他面对悲剧的无能为力。
时代风云变幻,社会也几经重构,永恒不变的是那孕育生命的土地,以及在土地上努力活着的人们。
可人总要生存,我们还是会选择活着。
福贵,我想如你一般地在暮暮之年守着时光的尽头安静地盼顾往昔,我希望那时的我已勘破无常、平淡地死去——经不起太多磨砺的苦短一生终会走到尽头,活着便是生命之神真挚的馈赠,而我曾拥有过。如你一般地记得,我,曾是少年。
在这之前,福贵,我希望你能陪我活着,用活着去领悟人生。无常,如常。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与我们的无聊和平庸,幸福和苦难。”
虽然不知前路如何,一直走下去却是我们必然的选择,有时作出选择就意味着胜利。纵然要担当众多难以承受的苦难,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就像是福贵,尽管风雨飘摇,但他从未倒下,带着已被时间冲刷成黑白色的回忆,牵着那条新买的老黄牛,仍能从容的漫步与夕阳下,淡然地讲述过往。我想,这应当便是坚持的结局,生命的力量吧。
读这样的文字,让我们感觉到文字的乐趣,让我们知道自己当下的生存状态如何,让我们知道活着的真正意义,让我们清楚自己未来该如何调整重新出发!全文回味悠长,好似品茶一般,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我的原因吧。
读完余华的《活着》后我突然醒悟: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人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让我们沿着历史的足迹细细品悟,且行且珍惜!
牧羊豹读后心得感悟
在放暑假的日子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虎哈雷》让我看到了小老虎哈雷对主人的关爱;《白象家族》让我体会到了大象的尊严;《保姆蟒》让我知道了“保姆”蟒蛇的聪明和智慧……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牧羊豹》的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妙趣横生的故事,看一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吧!
牧羊豹的名字叫三点金,是一只牧羊犬老梵娌带大的。他为什么会有牧羊豹这个奇特的外号呢?别急,听我说完下面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小豹子三点金对放羊有着浓厚的兴趣,比如说:牧羊犬老梵娌拔开木插销的时候,三点金往老梵娌那边看,表示出好奇的样子。老梵娌放羊、赶羊的时候,他也帮助老梵娌大吼大叫,以便让羊群走的快一些。
然而,好景不长,豹子结婚了,并有了孩子。有了孩子,但是它找不到食物,只好五天偷一只羊。然后它被主人发现了,赶了出去。为了还清被咬死的`四只羊,他用四只羚羊还清了帐,并消失在丛林中。
我喜欢牧羊豹,喜欢它的勇敢、无畏,喜欢它敢于跟猛兽搏斗的精神。这使我非常难忘。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感到名词的匮乏,所谓真理和道义正迷乱我的心智。形容词离我而去,不敢堂而皇之的使用所谓的抒情。这与我一向追求的理智颇有冲突之处。
坚守的被动摇,吸收的不能补足,便感到无边的空虚。我不敢安慰自己说小桶的水倒入大桶,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种空虚自然会有,而且是暂时的。这些关于透支未来的计划,我愈发感觉他的可怕和难以承受。
读过《猫城记》,总算明白了老舍何许人也,所谓的幽默之风格到底是什么。但是要让我正儿八经的写读后感,我现在断不能也不肯写出,因为疑惑太多,若我不能找出思考的切入点,是没有言语的资格的,只能做“沉默的大多数”了。但是这一切的事情又都过于繁杂,无用的道理只能培养无用的人,这是我所不愿的,而所谓的直面生活,却只能得到更多的迷惑。我已不敢把生活做简单的归类,说这是生机所迫,那是遭遇可怜。总觉得一切的不人道,历史总该负那么点责任。
我觉得,幽默有趣的确应该追求,而上面所书正与此相反,原因有二,其一,人发牢骚打瞌睡并不能使旁人愉快而只能舒畅自己,所以我方才只对自己保存了那可怜的幽默。其二,人不知道自己所言为甚的时候,不敢随便幽默,不然做出些挨棍子摇尾巴的朋友样,虽然高尚,却不该是人之所为。
语言的学习就是机械的重复,那重复的东西就该是某种类似语言的东西,而人的思考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影响语言,所以,在重复机械的思考中,或许,我学会了某种空中楼阁般的语言。
读完老舍先生的《猫城记》后,又查找翻阅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作品背景是在中国发生九一八事件之后,当时国内政治正值黑暗不堪、时局混乱的时期。
这部作品可谓是从自序开始就充满着浓浓的讽刺气息。他这么说道:“《猫城记》是个噩梦,为什么写它?最大的原因:吃多了。”老舍先生对自己进行了一个大大的讽刺,因为吃饱撑的写了它。当然我们都知道并非如此,通过反讽,来表达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和悲痛。借描写火星猫人民族的衰亡,影射旧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盲目自大,人民族麻木愚昧和崇洋媚外的奴才心理。
对于猫城真正的的写作动机,老舍先生自己这样说过:“我之所以揭露他们(猫人)的坏处,原是由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可见老舍先生的一片忧国忧民之心。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读后心得感悟心得
说起《猫城记》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有99个没有听过这本小说的,要提起老舍先生,我想恐怕100个中国人里面可能只有一个没有听过他老人家的名字吧!而在国外,老舍的《猫城记》是和《骆驼祥子》并驾齐驱的。并且,老舍先生也是因为《猫城记》几乎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说几乎,是因为他已经拿了第一,但是因为他自杀了。)。
我认为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个很不国际化的奖,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评奖的大师们都是不懂中文的,而中文的小说被翻译到外国而又翻译的很好的少之又少,《猫城记》却是一个例外。《猫城记》被广泛的翻译成各国文字(其中就有瑞典文版),并且在各国都很受欢迎,被认为是讽刺小说中的精品。前苏联的一本颇有影响的杂志《新世纪》发行了老舍的《猫城记》,连载后又出版了单行本,发行了70万册。
《猫城记》是以一个科幻小说的形式出现,讲我一个中国人坐航天飞机到了火星。于是,我认识了这个星球上最糟糕的一个国家的人——猫城人。这个国家的人贪婪、懒惰、古老、腐败、混乱、愚蠢……反正全世界上最恶毒的词语用在这个国家上都不为过。他们不劳动,不讲卫生,怕水不洗澡,最惧怕的就是外国人,他们不吃饭只吃一种叫做“迷叶”毒品。
这个国家上的人以各种手段想方设法的得到“迷叶”和“国魂”(猫城的钱),为此不惜随意杀人。这个国家的人曾经产生过各种政党——哄,但是都以皇帝给“哄”们“迷叶”而不了了之。这个国家的人喜欢看热闹,而且不遵守规矩,有点钱的人就是娶老婆和妾,然后就是“哪什么”。连年轻人也是非常的麻木,学者更是一塌糊涂,古董全部变卖给外国人来换取外国人的东西和“迷叶”。只要与外国人打起仗来就作鸟兽散。
听到我上面的描述,您想想像不像那个时候的中国?而且,从某种意义上上来说这本小说揭露了中国人许多最根本的劣根性。《猫城记》寓言化地描写了人际关系的复杂,嘲讽了人的劣根性,具有超越国界的世界性。
当然,老舍先生写这本书的时候对马列主义和红军是有误解的,他把红军的长征描写成是逃跑和向外国人投降,这是不对的。这也是直接导致老舍先生自杀的原因,因为江青看了这本书很不满意。江青看了这本书后,大怒:这简直是在污蔑中国,批判!
于是,懦弱的老舍先生投河自杀了。这时,老舍先生并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拍板定了他,他选择了与世诀别的道路。诺贝尔文学奖从不给死去的人,无论他多么好的著作,多么名声显著。于是老舍先生当之无愧的第一名被取消,这样,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了第二名,1968年得主是日本的川端康成。
由于种.种原因,《猫城记》后来没有出过单行本,收在《老舍文集》中。
第二次看老舍的《猫城记》,第一次阅读时,在被猫城灭国的惨况深深震撼的同时,也只约莫感觉老舍的政治感悟水平不如他的文学水平,而这次的幽默缺乏,又让我不免遗憾。再读一次,却又让我悟出些许东西来。
经常有人埋怨道跟许多大家相比,老舍全集迟迟未完整发行过的现状。作为文字地方性极强的少数民族作家,我觉得他应该跟如今的香港歌手__,talkshow高手林海峰相仿,也许不能得到全国读者的喜欢,但应该在相应语言区域,会得到不少群众的认同啊。可是奥运会闭幕的当天,也竟是老舍先生的忌日,同时网络各处,也没见有多少相关的报道。其实光是看《骆驼祥子》的市民底层奋斗,《四世同堂》的沦陷抗争,都不足以让作者被如此冷待。或者说作者的死是一种忌讳,但巴金也是受过牛棚生涯,改革开放后依旧风光。终于我在这本《猫城记》里找回了答案:“大家夫斯基”“马祖大仙”“哄”……看来只要这些名词还在,老舍全集就很难出得全了。
《猫城记》无意中说中了朝代的敏感之处,因而至今不得彰显,但正是如此地鞭挞入里,因此才可能被时代列为不朽之作。中学时候看老舍,更多地是喜欢他的幽默文笔,如今看来,作者体现出来的区域性和时代性,更值得人们注意留神。由此看来善写湘西文化的沈从文,善写北京文化的老舍,自是比五四时期的许多革命作家更是隽永一些咯。
老舍先生在1932年完成的一部当时称得上异类的一部作品《猫城记》,当年代表世界文坛荣誉的诺贝尔文学奖曾经钟情于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作品在当时可算得上是一部超越时代的作品。当这部作品被介绍到西方时,这种题材及风格便深受西方读者的喜爱。有消息说,在1968年,诺贝尔奖已经决定将奖颁给老舍,只是由于他已辞世而作罢。
《猫城记》在开篇部分介绍,主人公乘坐飞机(船)来到火星,遇到当地智慧生命猫人;结尾部分解释,主人公目睹猫人国灭亡后半年,乘法国探险飞机(船)回到地球。从主人公自救脱险,结识猫人朋友,到学习猫人语言,进入猫国都城历险,等等诸多细节,无不符合社会科学逻辑。但在作者写作之时,人类所掌握的科技能力对火星了解还十分有限,对火星上是否存在高级生命也没有定论。可以说整篇小说是构筑在一个科学幻想式的背景上。
写的真好啊!悲凉啊!虽然写的是外太空的猫人,但是可以叫一本丑陋的中国人。影射的还是我们中国人人性的悲哀。在这本书里,这个温暖的人也终于是绝望了。猫人灭绝。不战而败。其中有解放前中国的影子,有_的影子。有日本人打中国的影子。那_就像南京_一样。老师和校长没有薪水。被批斗,学生和老师是敌对的,互杀。学生没有知识,抵御不了外敌,就会窝里斗。听主人公讲人类穿高跟鞋的美妙,猫女也扶着墙学习踩砖头用脚尖走路。猫男则试着穿裤子。迷叶,猫人的生活离不开迷叶。和以前_的大烟差不多。吃迷叶才可活的感觉好。猫兵遇到攻城的人,一概后退,给钱就投降。皇宫的墙上是堆烂泥,墙下沟填满臭水。因为攻城的矮人怕脏。这样可笑的抵御。(矮人们是我所知道的人们中最残忍的。猫国的灭亡是整个的,连他们的苍蝇都不剩几个。)老舍的原话。主人公最后搭法国到火星的探险飞机,才回到伟大光明的中国。最后一句结尾是整篇文字有一点光的地方。其余就是灰暗。
作者和朋友坐飞机到了火星,飞机碎了,朋友升天了,而作者却意外地存活了下来。他只有碎得像些挂着的干菠菜的衣服和肚子里的干粮,几乎等于一贫如洗(除此之外,他还有一把手,一盒火柴)。
作者认识了地主大蝎,它的迷林是它的命根子。大蝎请作者为它守护迷林,因为大蝎认为作者这个“外国人”(其实是外星人)就是迷林的守护神;大蝎的儿子小蝎去过外国,是个“新派”人物,有一些知识,看不惯猫人国里这些猫人的自私行为,却又无法改变事实,只好无比的悲观,每天与比迷叶还迷的迷一起嬉笑打闹;守寡在家的公使太太,带着公使的八个妾,最喜欢说的就是“不吃迷叶”,每天要说百十遍:“公使太太,到过外国,我不吃迷叶!”“喂,外国人,你该交房租了,五十国魂(猫国的货币),我们不吃迷叶!”最后,外敌入侵时,由于猫人的软弱无能和为自己着想,作者也见证了猫国的灭亡。
总体来说,猫人是非常自私,颓废和软弱的。它们时时刻刻为自己着想,官员种植迷叶(一种能让人的饥饿感消失,让人变懒的植物),收获后分给自己的亲戚,剩下的高价卖出;皇帝吃官员进贡的迷叶;老百姓只能吃饭菜,饥一顿饱一顿,生活非常艰苦;人们当兵只为了每月的那几片迷叶。猫人的宗旨是:欺侮别人,不合作,捣乱,彼此之间互相绝对不接触。
我难以想象——这样的国家是如何成立的?没有规章制度,国内到处乱成一团糟,竟然还有三千余年的历史!为什么不造反呢?后来,我想通了,因为这个民族过于软弱,过于自私,过于愚钝。它们没有文化,而皇上又过于“聪明”,人民讲什么,他就提倡什么,可最后还是一事无成。
猫国的灭亡是必然的,它们不懂得合作,自相残杀,不灭亡,天理难容!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只有一条规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如果让我说对我影响最大的作家,我只能让王小波在前排就座,虽然我是如此的不情愿。追捧王小波是一件多么庸俗的事儿啊!可是我没留神,就让小波先生给影响了。往后排,免不了还要庸俗:郑渊洁。第三排并排坐着老少二位:老舍和王朔,鲁迅先生落后半个身位。几位先生只有最末一位帮我提升了一点品味!我也想说列夫·托尔斯泰,我也想说马尔克斯,我也想说卡尔维诺,我也想说米兰·昆德拉,但是拿望远镜看看这几块料,都排到门外面去了,真是不好意思找他们来装点门面。
我一点都不为我的趣味而自豪!
鲁郭茅,巴老曹,六大腕里面鲁、老我看得最多,老舍我最喜欢。单论现代作家这一块,我可以毫不脸红地说我最喜欢的是老舍。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老舍,别跟我谈老舍,我看过很多老舍!忘了谁说的,说钱锺书是学者的幽默,老舍是市民的幽默,赵树理是农民的幽默。学者的幽默领教了一点,也不过是耍嘴皮子掉书袋,我喜欢;市民的幽默更贫,幽默地彻底,就是为了幽默而幽默,不招笑还叫什么幽默!农民的幽默我体会的比较差,还是短练呵。
老舍兹一打算幽默,就不带点别的,也不专为弘扬什么鞭挞什么,先幽一默再说。这里面做的最足的是《牛天赐传》,从头贫到尾,一点正经没有。如果老舍只会幽默,那他不能在六大腕里面有一席之地,老舍也沉重,沉重也是幽默着沉重。《四世同堂》、《骆驼祥子》够沉重,也不是从头到尾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有幽默感的,但是他性子太烈,自己幽默可以,别人拿他开玩笑他不干。一门心思幽默的人,先得把自尊放下,先踩自己,才能踩别人。老舍看到了人民的疾苦,没想救他们于水火,而是想让他们在水火里面含着眼泪笑一笑,这就是老舍跟鲁迅策略的不同。老舍知道自己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这话没有影射鲁迅的意思,我同样赞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倘换作我,我做老舍,在旁边给鲁迅鼓掌叫好,唉,就是这么没责任感这么麻木不仁啊我,没治;鲁迅先生,您批评我吧。
《猫城记》是老舍众多作品中不太知名的一部。一方面是由于小说自身艺术上的高度有限——流于直白、肤浅;另一方面是对革命对共产主义的认识比较“落后”,对国民性只有批判没有建议——让老舍这样的人提出建设性意见太勉为其难——和极其悲观主义的论调,因此这部小说一直不被推荐。除非对老舍有特殊兴趣的人,一般不会注意这本书。
《猫城记》是一个直露的寓言,讲的是“我”登陆火星在猫国的所见所闻。不知道这是不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科幻小说。在《我怎样写〈猫城记〉》里面老舍提到了威尔斯,不知道是不是写《世界大战》那个威尔斯;倘是,老舍是看过科幻小说的。《猫城记》科幻是虚,暗喻是实,反映的还是当时旧中国的生态。可惜暗喻得不太暗,让人一看就明白了。小说把国民性放大了,像一幅漫画,夸张地表现当时中国人的缺陷。但老舍的笔是市民的笔,眼是市民的眼;他写的是那些被践踏的人的看法和感受,因此没有什么“思想上的”“深度”。
这部小说老舍不是奔着幽默去的,因此也不是特别幽默,饶是如此,也比《子夜》之流有趣得多。但是既不幽默,又无深度,小说的可读性就低了。这本书我推荐不太了解现代文学的人看,因为这本书让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中叶,就有人这样写文章。1930年代的人中国人,也不都是闷子。
《猫城记》的作者老舍是当代有名的大文豪,在小学我们学过他的文章《骆驼祥子》,在一次电视节目中无意看到了这位大文豪另一个作品——《猫城记》。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架开往火星的飞船,意外降落,只有“我”幸存下来,但却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被一群猫脸人身的人带到了他们的城市猫城。猫城这个城市在历史上驻足了两万多年,他们很久以前和外国打仗,并且取得了胜利,可是在最近的时间,他们互相残杀,忘记了应该保卫自己的国家,而起了内讧,导致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城市内,而“我”亲眼看见了猫人与一群矮子兵的战争,使猫城这座拥有两万多年文明的古城消失。
作者老舍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向我们展现了一段奇妙而又惊险,不可思议的国度的消失,其实这却是老舍本人当时生活的社会。作者通过这篇文章反映了旧社会人民自私自利,只想自我的本质,但同时也说明了当时社会政府的无能与腐败,而这我想也是老舍因无法改变这一切,无法抒发自我的内心抱负,而且并因为“”的迫害而投河的原因。
其实猫人以及猫城最后的毁灭,同是也折射了老舍想告诉世人的道理——如果再这样沉沦并只想着自己而且存留自私自利的本质那么现在这个社会终将被敌人侵略!
但是现在我们生活的社会却又是另一番景象,我觉得这与老舍鲁迅等用文笔刺杀敌人庸官,唤醒世人的文豪是分不开关系的我相信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一定可以再创辉煌!
意林的读后心得感悟
我今天读了一本《意林》,它讲的是勤奋的孩子有钱赚,告诉我们:从小就应该培养正确的财富观念及良好的理财习惯。
里面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令我影响最深刻有两篇文章,第一篇文章是《沈南鹏别解智力题》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杉基金创始人沈南鹏和一位美国人,还有一位日本人参加花旗集团的招聘面试,面试官给他们三个人出了三道题,其中有二道题他们三人的答案一样,还有一道题是到智力题,他们三个人的答案不一样。因为沈南鹏只上过一年大学,面试官想通过这道题让沈南鹏知难而退。但结果出乎意料的是:从解题思路和答案可以看出,美国人比较呆板,他缺乏投资必须追求最大效益的意识,所以只是机械的把题解答出来。日本人比较“灵光”,思维比较跳跃,但是答案不对,只有沈南鹏的答案和思路是正确的。因为面试官认为只有沈南鹏是既能以跳跃性的思维去看待和掌握市场物价的规律,又具有投资必须追求最大效益意识的人。
还有一篇文章《献给哈切塔的红木钢琴》,讲的是一个12岁的小姑娘,为了给她意外失明的.妈妈买一架红木钢琴,每个星期给克里奇先生卖鸡蛋,刚开始是用一个竹篮送鸡蛋,后来变成用箱子送鸡蛋,令人惊叹的是哈切塔用了用送鸡蛋换来的钱换来了一架红木钢琴。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相信自己能够做到。
读后感悟心得体会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阅读似乎成为一种被忽略的能力。许多人转而沉迷于手机游戏、社交媒体和短视频。然而,当我读完一本富有哲理的书籍后,我才发现阅读的价值。阅读不仅能丰富我们的知识和思维,还激发出我们内心的感悟和体会。以下是我从一本书中所得到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阅读可以拓宽我们的视野。无论是小说、历史书籍还是科学杂志,阅读都能让我们了解到世界的不同面貌和多样化的观点。比如,我曾经读过一本关于环境保护的书籍,书中描述了人类活动对地球带来的危害,启发了我对环境问题的关注。通过阅读,我发现我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做出自己的贡献,例如节约能源、减少使用塑料袋等。这本书不仅仅是给我带来新知识,更启发了我关于环保意识的转变。
其次,阅读能培养我们的思维能力。在阅读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思考和推理。阅读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和创造力。比如,在读一本推理小说时,我需要根据作者给出的线索和细节,推测出谁是犯罪嫌疑人。这种思维训练有助于提高我的逻辑思维能力,并培养我的推理和分析能力。这些思维能力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以及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阅读能够给我们带来人生的启示。许多经典作品和自传中散发着智慧和人生哲理。这些书籍不仅仅是故事的叙述,更是对人类生活和价值观的深刻思考。例如,我读过一本名叫《活着》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农民的艰辛人生。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意识到生活中的艰辛和困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乐观和坚韧的精神来克服困难,活出有意义的人生。这本书不仅让我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新的思考,也让我更加感激和珍惜现在的一切。
此外,阅读还可以培养我们的情感和同理心。阅读不仅是一种认知活动,更是一次与文字和作者的心灵沟通。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会对书中的人物和他们的经历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比如,在阅读一本关于战争的书时,我可以感受到人物们的痛苦、失望和希望。这种情感上的共鸣不仅让我更加了解和体会到人类的复杂情感,也使我对他人的困境更加关心和同情。
最后,通过阅读,我还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需要提升的地方。阅读不仅能让我们感受到他人的智慧,更能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在阅读一些成功人士的自传时,我发现他们具备的坚持、努力和自律等品质是我所欠缺的。因此,阅读激励我去积极培养这些品质,以实现自己的梦想和目标。
综上所述,阅读的价值不容忽视。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拓宽视野、培养思维能力、得到人生启示、培养情感共鸣,并且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提升的空间。因此,我将继续坚持阅读,从书中获取更多的心得体会,为自己的成长和发展带来更多的价值。
名人传读后感悟心得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_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_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1854年底,他说:“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个性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u0015u0015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可见,《双城记》这部历史小说的创作动机在于借古讽今,以法国_的历史经验为借鉴,给英国统治阶级敲响警钟;同时,透过对革命恐怖的极端描述,也对心怀愤懑、希图以暴力对抗_的人民群众提出警告,幻想为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英国现状寻找一条出路。
从这个目的出发,小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_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_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作品尖锐地指出,人民群众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在贵族阶级的残暴统治下,人民群众迫于生计,必然奋起反抗。这种反抗是正义的。小说还描绘了起义人民攻击巴士底狱等壮观场景,表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然而,作者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立场上,即反对残酷压迫人民的_,也反对革命人民反抗_的暴力。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述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