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落实需要全员参与和共同维护,不能仅靠单一的管理者来推动。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的义务和责任,也是展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方面。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体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健康文明、规范和谐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按时归宿,严禁不请假夜不归宿。
2、严令禁止打架斗殴,滋事,散布恐慌言论,扰乱学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学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学生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宿舍内规范配备的照明,电扇及其他电器设施出现故障,住宿生要及时通知宿管员和维修人员,禁止住宿学生擅自处理故障。
5、维护宿舍周围的消防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宿管员,由专业人员解决。禁止一切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
6、自觉维护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床具等,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宿管人员由专业人员及时维修,禁止在床上打闹,禁止上铺学生在床上进行剧烈活动影响他人或伤及自身。
7、学生宿舍内禁止携带手机及贵重钱物,贵重钱物自己妥善保管,丢失自负。
8、学生宿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各种危险品,管制工具、器械进入宿舍。
9、在突发应急的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时报警,及时通报宿管人员,服从统一指挥,未成年人禁止参与救护。
违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学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触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商河县玉皇庙中学。
xx年xx月。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防火岗位责任制度,各班班长、各寝室长为防火安全员。全体学生都应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
1、不准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药可在水室进行)。
2、不准使用电炉、煤油(酒精)炉及电热毯、热得快、电取暖器及其他电热器具;
3、不准在床上吸烟;
4、不准在床上、床下燃点蜡烛;
5、不准将带火的烟头、火柴杆等物乱扔;
6、不准在室内、走廊焚烧字纸等物;
7、不准私扯电线、私装电灯及其他电气设备;
8、不准用电灯烘烤什物;
9、不准在电线上搭挂衣物;
10、不准私存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冬防期间每月两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加强消防器材管理,随时做好灭火准备。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各班、各寝室要切实做好宣传、预防工作,有明令而违反者,从重处分。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午休后开门时间:2:15— 2:45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翻墙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〇六年九月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人身安全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2.财产安全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全系通报批评。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7)私自调换宿舍或将自己的床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高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成长的主要场所之一,其特点是学生比较集中,集体生活时间长,搞好学生宿舍纪律与安全的管理工作,对稳定学校的学习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财物、人身安全等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根据我校学生住校的实际情况和纪律、安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 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7) 住校期间,学生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学生实行警告、
记过等处分。
(1)保持宿舍区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或杂物等。
(3)不准在走廊洗漱,不允许在走廊楼道泼水,不允许往窗外和楼下丢东西和泼水;
(4)禁止带饭菜进入宿舍内就餐,因病情况下除外。
(5)要保持宿舍内务整洁。早晨起床后,应立即整理各自内务。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宿舍卫生、门前走廊,并及时清倒垃圾。门窗每周要擦洗两次,并保持干净。
(1)讲公德、守纪律。不得有意破坏公物、污损墙壁;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得打架、闹-事、起哄、放鞭炮、吸烟、喝酒、赌博;不得爬墙爬窗、钻栏杆攀爬铁门等进出宿舍区。
(2)熄灯铃响后,禁止打(玩)手机(包括发短信、玩游戏等)、开收音机(随身听)、下棋等,停止一切有影响于他人休息的活动。禁止在校园玩电子游戏机、打扑克、玩麻将等带有聚众行为的活动。
(3)禁止带动物进入宿舍区。
(4)熄灯铃响后,各宿舍长必须负责关闭该宿舍房灯、走廊灯等。
(5)严禁观看黄色或暴-力书刊、信息、图片等。
(1)违反《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将视情节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2)在宿舍区内违反学校其它规章制度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和《5个必须和10个不准》进行量化评比,每天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项目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朝阳附属中学住宿生一日常规检查》,共10项,每项10分,满分100分。扣分累计达20分者给予警告,并责令其走读一周;扣分累计达30分给予记过一次,并责令走读两周;扣分累计达40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责令走读一个月;扣分累计达50分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评比成绩列入所在班级量化评比成绩。
(5)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因各种违纪受到处分将取消校内各种参评资格。
一、组织管理?
二、学生住宿管理?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会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师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办理登记手续)。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应报学校保卫处批准,并在学生宿舍进行留宿登记。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8、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晚上熄灯后10分钟关闭宿舍大门。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熄灯后进出宿舍者应作严格登记,宿管人员定期将名单报送宿舍管理领导小组。
三、卫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宿管员对学生寝室内部卫生状况每天检查一遍,并将结果上报,检查结果与班级评估挂钩。
4、宿舍的楼栋挂片行政人员对宿舍每周不定期检查一次,德育处、后勤处组织人员对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一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文明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并与班级评估挂钩。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引导同学们正确用电、安全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我系安全稳定,现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作出如下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者为违反规定:
1、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使用劣质插电板。
3、乱牵乱挂电线。
4、使用酒精。
5、其他违规行为。
二、对违反规定者作如下处理:
1、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违规者是正式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预备党员的,延缓转正;是积极分子的,不予发展;是主要学生干部(如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的就地免职;是普通学生的不得成为发展对象。
3、违规者不得参加学院各项奖学金的评定。
三、对学生干部要求:
1、寝室长是负责人,有义务维护本寝室的安全,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党员、干部是带头人,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有义务有权利制止违规的'学生。
3、党员、干部(含寝室长)有义务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防止学生因用电不当引发事故,保障在校住宿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此规定。
第一条在校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发触电与火灾等事故,并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宿舍发生供电线路故障时,学生须及时上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维修部门,不得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三条自觉维护公寓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拆除、迁移、增设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和设施,不得从卫生间、水房和走廊等处的公共用电部位私自接拉电线。
第四条学生宿舍内可以使用台灯、充电器、收录机、电脑、打印机等电器。以上电器均须为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的合格产品。其它未经批准的电器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使用的电器如功率大于300瓦,须以宿舍为单位,在使用前到所在公寓楼管处签署《学生宿舍电器安全使用承诺书》。
第五条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电炉子、电暖气、电熨斗、电磁炉、电暖宝、电热杯、电夹板等电器。
第六条 学生要养成人离关灯、关电源的好习惯,各种电器使用后须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不得将台灯靠近蚊帐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灯具上晾晒和悬挂衣物等易燃物品;不得在被褥下拉接电源线。
第七条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个人、集体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触犯法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1、各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负责寝室卫生的打扫,寝室长负责监督,平时将不定期的进行卫生抽查。
2、物品应按规定摆放,床上被褥叠放整齐,桌上及卫生用具摆放整齐,地面干净,无蜘蛛网,门前无垃圾。
3、玻璃应干净明亮,无灰尘,寝室无异味且舒适、整洁。
4、脸盆、水瓶摆放统一。
5、文明寝室将在每学期的期末评出,分别为不合格寝室、合格寝室、文明寝室(包括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
1、整体舒适、美观、温馨。1分
2、地面干净,无杂物及明显污迹。2分
3、床底物品,书柜、鞋子摆放整齐。1分
4、壁无球印,鞋印,无明显的.涂画,天花板列蜘蛛网。0.5分
5、门上无明显的灰尘,窗户干净明亮,窗口无杂物。1分
6、脸盆、水瓶、垃圾篓、扫把摆放整齐,门前无垃圾。1分
7、床上整洁,被褥叠放整齐,无其他杂物。2分
8、桌面干净,箱包桌凳摆放统一,整齐舒适。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引导同学们正确用电、安全用电,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同学们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校园,维护我系安全稳定,现参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作出如下规定:
1、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热杯、电壶、电磁炉、电炉、电炒锅、电热锅、电饭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使用劣质插电板。
3、乱牵乱挂电线。
4、使用酒精。
5、其他违规行为。
1、造成火灾事故的,由肇事者本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2、违规者是正式党员的`,给予纪律处分;预备党员的,延缓转正;是积极分子的,不予发展;是主要学生干部(如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的就地免职;是普通学生的不得成为发展对象。
3、违规者不得参加学院各项奖学金的评定。
1、寝室长是负责人,有义务维护本寝室的安全,有权利制止违规行为。
2、党员、干部是带头人,起到带头作用做好榜样,有义务有权利制止违规的学生。
3、党员、干部(含寝室长)有义务向辅导员或系部汇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
相关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1、床铺:床上用品摆放整齐、规范,统一摆放在靠阳台一侧;枕头平放在被子上,外侧与被子取齐;床上无杂 物;蚊帐贴墙放下,下端压在席子下面取齐。
2、鞋子:统一放在床下,上铺的放在靠床梯一侧,下铺放在另一侧,鞋尖朝外,鞋跟朝里摆放整齐。
3、柜子(公寓):保持干净整齐,生活用品、女生日常用品放在里面并锁好。
4、衣服:干净的衣服叠好放在箱子里;脏的衣物及时洗干净挂在阳台上晾晒;任何衣物不能挂在床上。
5、箱子:放在床铺下面,摆放整齐。
6、毛巾:挂在毛巾架上,下摆成一条直线。
7、漱口杯:牙膏、牙刷、口杯握柄朝向一致,牙刷毛向上。
1、床底:无垃圾,地面光洁;
2、中间地面:无垃圾、地面光洁,无脚印。
3、门窗:无灰尘,玻璃干净,无痕迹。
相关学生宿舍的卫生管理制度细则
(一)整体布置:室内衣柜等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二)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三)床面:
1.起床后须叠被并按规定统一安放。
2.床面不堆放杂物。
3.床单平整、洁净。
(四)桌椅: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摆放整齐;学生离宿舍应将椅子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五)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鞋子、衣物及其它杂物。
(六)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整齐。
(七)其它:
1.室内不得拉绳晾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2.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室内或盥洗室内。
3.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4.保持楼道清洁卫生,不准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学生宿舍值日制度
(一)值日安排
1.开学第一周,宿舍长根据住宿情况安排值日表。
2.每个宿舍应确保值日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并及时上报辅导员和宿舍管理中心指导老师。
3.值日时间:每学期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体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分别在每天7:00和14:00之前两次打扫卫生。
2.为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指定地点。
3.值日生应督促宿舍其它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宿舍全体同学共同完成。
6.协助宿舍长做好宿舍纪律、安全、报修等工作。
三、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一)宿舍卫生要求
1.坚持宿舍卫生值日打扫制度,保持地面、桌面、墙面清洁。
2.宿舍设施完好无损,房门、家具、灯具无灰尘。
3.室内禁止乱放杂物、垃圾。
4.卧具叠放整齐,勤洗衣服,室内不准乱放脏衣服、鞋、袜等。
5.书籍、碗具、牙具、脸盆等物品干净卫生,分类摆放整齐有序。
6.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害虫。
7.不得在室内随意张贴有损健康或有损文雅的宣传品。
8.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赃物,不从门窗向外倾倒赃物污水,不在楼道堆放垃圾。
(二)检查项目
常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清新度、地面整洁度、物品摆放整齐度、卧具整齐度。
宿舍卫生情况分a、b、c、d四个等级。a为90~100分,b为70~80分,c为60~70分,d为60分以下,此分值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
(三)评分标准
1.室内垃圾及时清理(5分),地面保持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满25分)
2.阳台门窗、暖气片清洁(5分),室内窗帘干净卫生(5分),阳台内无乱堆放的杂物(5分),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10分)。(满25分)
3.桌椅保持整洁、个人桌面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暖瓶、茶杯等要摆放整齐(10分),宿舍无乱挂电线、网线(5分),无使用违章电器(10分)。(满25分)
4.床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5分),被褥、毛毯和枕头远离门摆放有序(5
分),物品没有胡乱堆放于床上或挂在床架上(5分),被套、床单、枕巾、枕套、蚊帐及窗帘干净卫生(5分),床下物品摆放整齐(5分)。(满25分)
5.附加分:按宿舍整体美观、整洁程度可酌情加减1~10分。
6.卫生评比结果以宿舍卫生要求为主,检查对象以“宿舍评分标准”所列条目为准,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宿舍进行评比打分。
7.学生会生活部负责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以此作为个人和集体学年评优标准。
四、“文明宿舍”评选标准
(一)团结向上。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抵制不良行为。
(二)勤奋学习。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三)遵纪守法。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校纪校规及有关规定。
(四)宿舍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期“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1.一人次(含)以上受校级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2.二人次(含)以上受到校级通报批评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三人次(含)以上的。
4.纪律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制”。宿舍成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且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每学期末,学校组织“文明宿舍”评比。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均在90分以上,为学期“文明宿舍”。对于全学期卫生检查成绩、宿舍纪律成绩的平均成绩名列前茅的宿舍,可根据宿舍总数10%的比例,评定“文明宿舍”。
2.在当年文明宿舍长及文明宿舍中的班委会成员,由学生会直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3.学生公寓中的纪律、卫生等的表现情况,与其学年评优评奖直接挂钩。
4.住宿人员表现优良的班级方有资格参加校“文明班级”的评选。
(二)处罚
1.每周将对当天检查评出的卫生不合格宿舍给予通报批评。
2.如果宿舍卫生连续两周或累计三周及以上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评优资格;累计三次被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该宿舍所在班级的年度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如有被学校通报批评记录,则取消该宿舍成员及其所在班集体的所有评优资格,检查记录由学生会生活部进行整理。
3.如在检查中有不服从正当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其作出书面检查。
4.有多个宿舍被通报的所在班级取消当年的先进班集体评比资格,相关干部要写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5.党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搞好宿舍卫生,对于党员和学生干部所住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的要从重处理。
6.对卫生检查特别差的宿舍要进行曝光,对卫生特别好的宿舍也要进行拍照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