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的开头应该简明扼要地表明申请的事项,以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关注。阅读这些申请书的范文将有助于您更好地理解如何撰写一篇引人注目的申请书。
拆除重建申请书
本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村_______屯,第______生产队村民,现有家庭人口______人,家庭内部现有住房(含家庭所有成员所拥有的商品房或者是自建住房)______处约_________平方米,现因位于贵港市中心城区________的住房存在__________的问题,且该住房为本户唯一的住房,现申请将该住房进行拆除重建,以解决住宿实际问题。本人保证以上所述均为事实,如有隐瞒按双违建筑处置,请有关部门对本人情况进行核查、审批。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申请时间:
生产队长意见(签字按手印):
村委干部意见(签字按手印):
村委挂片干部意见(签字按手印):
居委会意见(签章):
乡(镇)政府意见(签章):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请示
xxx人民政府:。
江口镇晴江居委会居民xxx等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二00九年四月二十五,在集镇规划区内江口中学门前的国有土地上强行开发建设。经镇村两级多次制止于五月十三日停止建设。二00九年六月十七日,又重新开工建设,镇村两级多次制止无效。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该国有土地不受侵犯及我镇的集镇建设依法有序进行,特请示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江口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六月十八日。
违章建筑拆除请示范文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拆除违法建筑的请示,仅供参考!
颍上县人民政府:。
江口镇晴江居委会居民黄继发等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xx年四月二十五,在集镇规划区内江口中学门前的国有土地上强行开发建设。经镇村两级多次制止于五月十三日停止建设。20xx年六月十七日,又重新开工建设,镇村两级多次制止无效。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确保该国有土地不受侵犯及我镇的集镇建设依法有序进行,特请示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此请示妥否,请批复。
江口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六月十八日。
市政府:。
20xx年6月12日,我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接市规划局函件,发现罗素兰在凯旋东路352-5号危房改建中未按规划要求修建,经调查核实属违章建筑。我局于20xx年8月6日对罗素兰作出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但罗素兰至今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不拆除违章建筑。为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请市政府责成我局对罗素兰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当否,请批示!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8月27日。
县城乡管理联合执法大队:。
近期以来,坂东镇虽有成立专门的巡逻队和清违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一经发现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拆除,但由于都是手工拆除,难度大且拆除面小,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致使坂东镇违法违规建房之歪风有所漫延。为了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歪风,特请求县清违办组织人员并调用机械协助坂东镇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妥否,请示复。
附件:。
坂东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7日。
联系人:毛文桂。
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风纪律专项整治行动,市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20xx年10月~12月)欢迎广大群众采用图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违纪违法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即时举报。
一、监督举报内容。
(一)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
(三)环境监管部门不按规定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或者移送不及时、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环保督查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禁令,私自借用、占用被督查单位交通、通信工具,让被督查单位提供油料等物品、在被督查单位就餐,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或者娱乐活动等问题。
二、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站网址。
举报电话:
网络举报平台: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请示
本机关于20xx年11月13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案号:苏宁沪四强制字[2013]00010号),要求你(单位)于20xx年11月20日前履行自行拆除你单位在京沪高速公路k1153+192m北京方向一侧建筑控制区内距离隔离栅33.1米地方修建的地面构筑物的义务,经催告,现你(单位)仍未履行,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自本《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之日起60日后实施强制拆除;相关费用由你(单位)承担。强制拆除执行后7日内,你(单位)应前来本机关领取违法广告设施残余物,逾期不领取的,本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执法单位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邮编:210004,联系电话:(0512)69579212。
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
违章建筑拆除请示范文
县城乡管理联合执法大队:。
近期以来,坂东镇虽有成立专门的巡逻队和清违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一经发现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拆除,但由于都是手工拆除,难度大且拆除面小,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力,致使坂东镇违法违规建房之歪风有所漫延。为了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歪风,特请求县清违办组织人员并调用机械协助坂东镇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
妥否,请示复。
附件:。
坂东镇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7日。
联系人:毛文桂。
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
当前,我市公路建设不断加快,有力地拉动和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公路两侧控制区内违章圈地建房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公路建设和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206国道两侧控制区内开展全面清理违章建筑的联合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公路两侧确定不少于20米的地段为控制区,未经交通、公路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控制区内建房或修建构造物。
二、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搭建的违章建筑,限期在10天内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对在限期内未能自行拆除的建筑物,将由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凡在本通告发布之前由个别部门、单位擅自越权批准在控制区内修建的建筑物,由批准部门、单位负责在限期内做好工作,组织拆除,并负责安置好拆迁户;超过限期,被强制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批准部门、单位负责。
四、今后,凡未经交通、公路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内建房和搭建构造物,对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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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
为了给违法违章建筑户自行拆除、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经研究决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内,违建户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凡在该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视情减轻或免于处理。否则,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并从严从重查处。
特此通知!
xx县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总结
20xx年3月1日,区委组织对**镇**村*组进行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拆除对象是两栋违法建筑(一栋二层,约100㎡;一栋四层,约900㎡,共计约1000㎡),根据区委安排,出动人员情况区直部门100人、乡镇280人、警力100人,共计480人,由区委***书记带队、**主任及相关领导参与,零晨6:00准时到达集合点,根据预案要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做出部署,分组进入拆违现场,一组负责护送挖掘机、一组负责组织其他人员徒步进入。顺利到达现场后,7:30点拆除工作正式开始,当地农户远距离观看了整个拆除过程,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12点之前,拆除工作全面完成,14点,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完毕。此次拆违工作在预计时间内提前完成,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控制起到关键性作用,在撤离时虽然有当地农户进行过阻止,有些不合理要求,在区委领导、**镇领导的劝说下,得以安全撤离。
1、受地域影响,农户对违法违章建筑认识不到位,违法违章建筑多,组织强拆的难度大。2、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宣传不到位,控制不到位。3、各乡(镇)、办事处对违法违章建筑重视力度不够,这是导致违法违章建筑增多的主要原因。
1、出台管理办法。
研究制定《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住房控制引导及奖励实施办法》和《规划区村民个人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对规划区外及规划区内各乡(镇)、办事处的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建房。
2、制定、落实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制定“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打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开展中查出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及村干部管理和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3、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力量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各行政村基层组织力量,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等要积极配合抓好村的各项工作,并按照“村规民约”和相关管理办法,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制定违法违章建筑包村管户制度。在工作中要加强干群关系,多与农户进行沟通,让其了解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动员违法违章建房户自行拆除。
4、加强组织领导**区要按照“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执法力度,实现各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杜绝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房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加强督查工作成立**区“打击违法违章建筑”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强力巩固我区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的成果,将违法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督查中,出现乡(镇)、办事处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违法违章建筑发生的,要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全区通报。
6、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制定“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奖惩实施办法”,从心里学的角度讲,奖惩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正刺激和副刺激的作用,引导各乡(镇)、办事处朝着新区理想方向发展,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希望出现的行为,新区用奖励进行强化,也就是正刺激;对不希望出现的行为,利用处罚措施进行约束,也就是副刺激。二者相辅相成,才会有效促进新区目标的实现。
7、严格实行考核制度要严格按照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中队联系人、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实行“违法违章建筑目标”考核制度。区委要和各乡(镇)、办事处签订“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年终考核,作为各乡(镇)、办事处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
8、加强宣传,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每个月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违法违章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出动宣传车反复宣传,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章建房行为的高压态势,制造严厉执法的紧张氛围,让那些违法违章建房户得到有力的打击,也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潜在投机者望而生畏,使我区的城市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保证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违章拆除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违章建筑是指未经批准建造或违反建设规定的建筑,在我国日益猖獗。为了维护城市的法制,许多地方政府积极开展违章拆除工作。作为一名参与违章拆除行动的工作人员,我深有体会地感受到了违章拆除工作的重要性与艰辛。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违章拆除心得体会。
第二段:严格执法(200字)。
违章拆除工作的核心是依法办事,尤其要遵守拆除手续的相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执行拆除任务。在执行过程中,充分与业主进行沟通,解释合法拆除的必要性,做好工作安排与交底。同时,我们也要依法取得必要的手续,如拿到法院拆迁决定、补偿协议等文件。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要求,执法才能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第三段:细致周密(200字)。
违章拆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做到细致周密。在开展工作前,我们要先对目标违章建筑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其建设情况、可能存在的危险性等。然后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确保拆除过程安全。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做到精准拆除,避免对周边环境、他人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只有做到细致周密,拆除工作才能够成功进行。
第四段:科学合理(200字)。
违章拆除工作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我们在拆除过程中,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用专业工具和设备,确保工作高效完成。同时,我们也要注重环保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在拆除结束后,我们还要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科学合理的做法可以提高拆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段:全面评估(300字)。
违章拆除工作结束后,我们要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通过评估,我们可以了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同时,评估还可以帮助我们总结拆除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拆除中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我们还要在评估过程中听取公众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拆除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的公信力。全面评估的过程是不断提高违章拆除工作水平的重要环节。
结尾(100字)。
违章拆除工作是建设法制城市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辛劳的工作。通过严格执法、细致周密、科学合理以及全面评估,我们可以提高违章拆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切实维护城市的法制和建设秩序。作为违章拆除工作的参与者,我将继续努力,为建设美好的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告
拆除,我们通常所说的拆除是指旧房拆除,墙体拆除等。当有违法违章建筑时,有关部门就会发出拆除。
通知书。
为了给违法违章建筑户自行拆除、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经研究决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内,违建户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凡在该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可视情减轻或免于处理。否则,将组织实施强制拆除,并从严从重查处。
特此通知!
刘江:。
经查,你户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团结村地段,建480平方米建筑物,未办理任何手续,属违法违章建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限你户于7内自行拆除,限期内没有自行拆除的,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每六十八条规定,对你户的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当事人:
xx县行政执法局鹤立中队。
第一条为了提高城市管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通告。
第二条本市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的违法建筑,即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搭建的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的建(构)筑物,不受法律保护,必须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条各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辖区内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工作。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查证和认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设、园林、工商、公安、信访和监察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拆除违法建筑及拆除后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四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擅自修建违法建筑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应当及时自行拆除各自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免于罚款。
第五条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内拆除的,免于罚款。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当事人;对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公告形式送达。
当事人必须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拆除违法建筑决定限定的期间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第六条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后,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清理拆除现场。个人应将拆除的违法建筑废弃物集中到指定地点,由有关部门组织清运;单位拆除违法建筑废弃物,按照市政府建筑渣土清运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行运往指定地点。
第七条当事人未按本通告第五条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由区人民政府依照《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以罚款。
在建的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者,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八条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7日前发布强制拆除公告。
第九条强制拆除中所涉及当事人财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所需要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条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第十一条妨碍、阻挠、拒绝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政府对违法建筑的治理,举报违法建设和违法行政行为。
举报电话:
市规划局:
xx区:68834。
xx区:
第十五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拆除违章建筑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严格禁止违法建设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等建设行为。
二、凡属于违法建设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凡属于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必须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对于社会影响恶劣、顶风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三、对属于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一律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件,拆迁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对阻碍依法查处违法建设的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嫌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带头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非法批准、参与、纵容、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将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拆除违章建筑通告
为切实维护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拆除城区违法建筑通告如下:
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正常秩序,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侵占了公共空间,损害了群众利益。市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拆除城区内占压主次干道红线、河(湖)道蓝线、绿地绿线、基础设施用地和历史文物保护范围的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上述各类违法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由权属单位或个人自行拆除。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市民应积极支持配合拆除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秩序。
四、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出现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市人民政府。
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