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记录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反思和总结自己的成长和收获。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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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追求的目标。在实践中,我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并深入思考和体会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
法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治观念作为基础。我的法治观念形成主要得益于法治教育的培养。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中,我接受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教育,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人民的保障,更是我自己的底线。这些教育不仅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培养了我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法治活动,如参加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流程,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过法官角色,体验了依法行事、公正判断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裁判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第四段:法治建设中的难点与挑战。
推进法治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是法治观念的培养需要时间和深入。目前,部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水平还不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其次,法治的实施需要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健全。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和改进。最后,执法环节的规范和公正性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难点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保证,确保法律在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五段:总结与建议。
推进法治建设是长期的任务,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自觉遵守法律、守护法治的意识;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的习惯。同时,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法治水平,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的共识和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参与法治教育和实践,我明白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也加深了我对法治观念的认知。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义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要享受法治所带来的利益,更要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这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不断反思和积累经验,在此向大家分享我个人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每个个体时刻保持高度的法律觉悟和遵纪守法的态度。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要守法从我做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只有自己履行好法律义务,才能更好地向他人传达推进法治建设的价值观,形成社会共识。
其次,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发挥好自己的力量和影响。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有机会影响身边的人,推动他们行动起来。比如在工作岗位上,我常常通过工会、党组织等形式,组织同事参加各种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法治教育活动,通过与居民们的交流和互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再次,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处理各类矛盾冲突和纠纷时,要学会审时度势、居中调解,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法治思维要贯穿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在家庭中,我坚持用法治的方式教育孩子,让他们明白法律制度的作用和法律规定的约束力。在单位工作中,我遵纪守法,坚持诚信原则,维护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身边的同事树立榜样。同时,我还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与邻居们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我们能够更好地凝聚和谐氛围,推动社会良性循环。
此外,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还需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培养全民法治素养,这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治水平。我积极参加法律培训班,阅读相关法律书籍和判例,不断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将学到的知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更准确地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我还鼓励身边的人也提高法治意识,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只有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
综上所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发挥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并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努力下,法治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积极参与其中,不断学习和思考,以发现并解决现实问题,并反思个人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和影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深有体会地感触到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对此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不能仅仅是依法受保护,更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通过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如志愿服务、法律咨询等,我逐渐意识到自己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一点微小的贡献。通过实际行动参与其中,我可以逐渐感受到法治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意识到法治构建了一个公正、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人们的发展和自由的保障。
其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学习和思考。在不同领域和社会层面中,法律的知识和法治的理念都在不断演变和发展。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变革和法律法规的更新,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只有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通过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法律讲座以及阅读关于法律的书籍,不仅加深了对法治建设的理解,还拓宽了视野,提升了自我认知。
第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参与社会事务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真正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我积极投身各种公益组织和社会团体当中,了解社会问题,参与问题解决的过程,为法治建设做出一些实际的贡献。例如,参与社区事务,积极参加社区会议,倾听居民的需求和诉求,争取公平公正的权益保障;同时,我还参与了一些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获得应有的权益。通过这些参与和行动,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还感受到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快乐和获得感。
第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发扬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它包括公正、公平、公开、公有等方面的价值和原则。作为一个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我应该时刻以法治为准绳,恪守法治的原则,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生活中,我要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追求个人私利而违法犯罪。在与他人交往中,我要崇尚公正,保持公平,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真正发扬法治精神,我们才能够形成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推进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
最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反思和提升。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动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要时刻反思自己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影响。我要自省自身的言行,与他人沟通和协作时,要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避免不当言行。我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文明的社会做出努力。
总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通过不断学习和思考,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发扬法治精神,反思和提升自我,我们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一些微小的贡献,并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文明的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得到实际的成就和满足感,也将为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xx区xx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法制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成就了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意志。不管是面临战国七雄争霸的纷争割据,还是受到清末八国联军的侵略欺侮,或是遭受日本侵略者的暴力摧残……中华民族始终以“家”的法制为心灵的支撑,在充满苦难的战乱纷争中始终坚持永不放弃家园,永不放弃亲情,永不放弃中国人这一骄傲称谓。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黑暗的历史岁月中,为中华民族的再延续和大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虽随风四散飘零,却生存意志坚定,终究会有幽幽倩影遍布满山。
法制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给中华民族的发展指明方向。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战火后满目苍夷的家园,中华民族没有轻言消沉。而是在我党带领下,充分发挥中华民族逆境中更显坚强,困境中更显勤奋的优秀法制传统;充分发挥中华民族放下伤痛沉住气,擦干眼泪向前进的超强民族忍耐性;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坚强勇敢不怕难,一心建设为家园的坚韧不拔的民族作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华民族已牢牢屹立于世界东方。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艰难的历史岁月中,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虽然深陷黑暗,却始终明确方向,终究在漆黑的夜空闪出自己的光芒。
法制犹如翱翔天空的雄鹰,给中华民族的复兴插上翅膀。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民族法制依旧是我们民族伟大复兴不便的旋律。因为我们有了底蕴深厚的法制为支撑,所以我们有了中国特色自强路,一国两制迈步前的伟大创举;所以我们有了强国欺压忍为先,韬光养晦终成仁的繁荣昌盛;所以我们有了汶川地震不惧损,灾难面前勇争先的汶川抢险救灾奇迹;所以我们有了金融海啸有担当,利益面前不思己的大国风范;所以我们有了莫谈世界第一等,言出必然惊四方的诺贝尔文学奖。在国际形势日趋复杂的今天,中国虽为发展中国家,却在世界上有了足够的话语权。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中华民族不断迈向繁荣富强的曲折道路中,犹如蓝天白云下的雄鹰,虽天宽地广风由盛,却羽翼日趋丰满,终究在狂风中飞出一片蓝天。
习近平表示,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法制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法制自觉和法制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其中,哪怕是个人力量微薄,只要我们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的民族法制精神,将十三亿华夏儿女的力量汇聚成一股气势磅礴的波涛,就必定能冲破一切艰难险阻,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县委中心组第3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综治办副主任沈国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解读》的专题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3页/(共3页)目标犹如一面旗帜,旗帜高高扬起来了,才能凝聚人心,引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总目标明确,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掌舵领航。在中国,谁能负担起领导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任?毫无疑问,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
制度奠定基石。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我国一切法律法规和相关体制机制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只有适应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法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法治道路才能走稳走好。
理论指引方向。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法治理论,科学的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以上三个方面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
建设法治国家目标已确立,怎样走好我们的法治道路是关键。
回望过去,走出一条成功的法治道路极为不易;面向未来,继续走好这条道路更加不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增强道路自信。近年来,法治是社会上的热门话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争论。而且,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武器”,大肆宣扬西方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
明确目标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我们要坚守目标不动摇,把握原则不“越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越搞越好。
落实重点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个方面、十六个字,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
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动力在改革,出路是改革。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涉及到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我们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要有革新的勇气,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改革举措,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法学专家和律师。尤其是《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将使广大律师参与立法的范围大大扩充和可能。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大力加强对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之后,律师在各级政府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法律业务领域将是律师业务的一个新增长点。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普遍推进之后,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环节中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是今后律师工作的职责所在和历史重任。
《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对司法活动进行制衡监督,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监督制衡作用,关键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的三句话,即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其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是更好发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是公民权利的让渡和延伸,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就是保障每一个参与司法活动的公民的权利。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难言公平正义。
《决定》还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要促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有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要改变以往习惯于让律师免费服务、无偿劳动的做法,要尊重律师的劳动,尊重律师的专业知识。
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律师的职业特点和执业实践经验决定了律师在法制宣传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活动中,可以潜移默化的普及法律常识,提升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律师还可以通过办理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及举办各种法律讲座活动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律师如此多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责任,既是对律师队伍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律师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三大素质的考验。在不久之前,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主导下,“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会议精神振奋人心,尤其是孟建柱书记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肯定了广大律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熟悉社会的实践优势,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律师队伍的一员,而且又是律师协会的领头羊,深感责任重大。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执业的底线,必须规范执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严守执业纪律;要谨言慎行。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xx路社区位于南京市中心地区,东起太平南路,西止洪武路,南接户部街,北抵游府西街,占地面积0.193平方公里,总户数3744户,总人口10799人。xx路社区是12月26日由社区居民户代表实行民主差额选举产生的,同时成立了社区党总支部。近年来,通过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成立了社工站。建立了中介组织和社区服务网络,军人家庭服务网络及两支900多人组成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民58项以上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并从社区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服务群众,稳定社会,组织下岗职工自办社区小饭桌,老少特色娱乐服务等,努力为居民群众提供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的综合服务,创建生活便利、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的社区生活。多次接受省、市领导的检查,连续多年被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交通示范社区、省文明社区、省级禁毒先进集体、市文明示范社区、市信访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社区成立后,始终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作为主要奋斗目标之一,详细制定了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社委会、社区警务人员、驻区单位、群众等组成的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各专业小组,围绕社区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工作,把为社区居民做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使社区建设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社区党建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担负着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社区基层的任务,所以我们党总支在原有“金点子”信箱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居民接待日活动,直接将信访工作做到居民的家门口,定时、定点、定人,将原有被动式的信箱,转为直接面向群众征集意见,解决实际问题,并将有关重点、难点问题转交相关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给全体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发了一封征求意见书、建议书,召开了党风监督员、社区党建联络员联席会议,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组织了由117名社区党员,158名到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一个党员一面旗”我为社区做贡献的活动,通过以上的工作,加强了社区党组织与广大居民群众的联系,知道了群众的需求,了解了群众的疾苦,倾听了群众的`呼声。社区党组织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真正做到“群众有困难我们帮”“群众有意见我们改”从而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亲合力,使党的工作贴近群众,融入到群众中去,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使社区群众真正感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把居民现实中的聚居区建设成为邻里大家庭的理念,通过社区党建给我们xx路社区居民营造一种舒适的生活环境。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是确保新形势下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xx路社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00余人,为此社区和他们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并与社区管段民警,社区志愿者,被帮教人家属组成了三载一体帮教小组,在思想上教育疏导,生活上关心帮助,根据他们实际情况为其中15名生活困难的被帮教人办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其他人员依据他们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扶,例如,刑释解教人员姚公强元月回归,社区及时与驻区单位联系,帮其找工作,经多方联系,使其很快就去金陵刻经处做了门卫,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今年上半年因家里有人生病,需要照顾,就辞去工作,现家里的病人已经康复,他又来到社区,望社区再帮他找工作,社区经多方努力,现已安置他上岗,本人非常感谢,并送社区一面“为民谋利、分忧解难”的锦旗。目前他们很多人生活安定,思想稳定。
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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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xx路社区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紧贴群众的方式,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同时,建议政府及时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再动员、再发动,将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力度。针对现阶段社区自治氛围不浓和内在动力不足的现状,加强对社区民主自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和紧贴群众的方式,扩大声势,营造氛围,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同时,建议政府及时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再动员、再发动,将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向更高的层次推进。
二、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工作的活力。社区民主自治工作与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社区工作的内容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面广量大,靠5、6个居民干部要办好几千人。
的社区事务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除努力协调好社区与物管、街道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外。一方面,要加强对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引导社区志愿者经常开展社区服务活动,把政府和社区对居民的关怀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能认识更多的群众亲身感受社区工作给他们带头的实惠。另一方面,要在整合社区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政策优惠和适当补贴等措施,积极培育社区中介服务组织,把大量事务性工作交给中介组织去完成,让社区居委会从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全部精力用在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上,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民主和自治。
三、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水平。社区民主自治在我国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要依照有关法律落实好,直接选举、居民代表会议、社务大会、民主评议等各项民主制度,引领居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必须具有较高素质的人才能担当这一重任。在注重选人用人的前提下,要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换,不仅要对换主任、副主任、对其他社区工作者也要进行对换,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罢免。与此同时,建议区政府从区划调整社区规模扩大的实际出发,适当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落实养老和送保待遇,以稳定现有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本网四、要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人大常委会)反映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的政策法规要求。社区民主自治在法律上的依据是宣传和居委会组织法,社区居委会与街道、物管和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在理论上好象是明确的,即指导、协助、监督,但在实际运作中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所以很难把握,产生不少问题。比如: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都要进社区;但如何进社区?不过社区工作又如何落实到基层?社区的经费如何保证,目前的运作机制仍然没有摆脱“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工作模式,导致社区减负工作的难度很大。我们顾虑根据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和十年内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短期内完善立法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可制定一些政策,在省内或者在全市范围内做出统一的规定,这样,将有利于社区民主自治工作健康地向前推进。
年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日召开。中共中央、xx日前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李丽)在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线,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法治建设的灵魂,把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孟建柱要求,要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要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
孟建柱指出,与党的提出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相比,政法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全国政法机关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要求,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为方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强化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推动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孟建柱指出,要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要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大邑县遵循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规律,充分弘扬厚植于民间的道家和谐文化,依托社区基本单元,积极试点探索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城乡社区“诉源治理”新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大邑实际的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路径。
构建“一核多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强化党组织核心领导。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院落、林盘等基本单元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在符合条件的物业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等各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推进社区网格“微治理”,完善党员联系住户机制,推行党员“社区夜话”、社区工作者“红马甲”、网格员“随手调”和“红袖套”巡视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强化社区党组织在掌握动态、调处矛盾、化解风险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建立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县76个社区(含涉农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签订服务项目书214份,推动了驻区单位与社区共建共享。完善社区事务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共同协商解决小区事务。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基层治理机制,在小区、院落建立业主委员会、院委会,鼓励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热心社区公益的“新五老”进入议事会或监事会,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水平。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自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自治力量。引导居民充分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小区公约、院落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自律规范作用,沙渠东岳花苑社区形成“无讼公约十条”,安仁红星社区引导商家成立商家联盟公约,有效实现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
鼓励社会多元协同参与。鼓励社会组织承接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贴近群众、专业水平高优势,牵头调处本行业、本区域矛盾纠纷,构建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社会组织协同推进的新型调解体系。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六个一”制度,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纠纷调处。鼓励人民调解能手设立调解工作室,晋原街道芙蓉社区“王大爷调解室”、安仁和众社区“老吴调解室”、江镇“金秋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补充和协同作用凸显。
“五项举措”筑牢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
激活调解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委会下设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村(社区)居民纠纷调解。针对该组织弱化现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从兼职社区干部中剥离,组建由3~7人构成的专职调解委员会,由社区威望高、懂法律的“新五老”任主任和成员。选举产生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民间纠纷职能职责,有效激活纠纷调解最基层组织。
建强调解队伍。人民调解员重点从社区内热心公益、德高望重、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居民骨干(如:退休干部、退休老教师、退伍军人、老法官)中选举产生或聘任社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双报道的党员志愿者组成,优化调解员队伍,提升整体能力和素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调解员个案补贴标准,县财政预算从每年15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完善调解员值班、会商、报告等制度,推动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自治实体。
建好调解阵地。实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设立社区“无讼空间”,整合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工作室、“法律之家”“群众工作之家”,配备办公设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专业力量,植入成都市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在线解纷平台,畅通“诉调对接”四级平台,打造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实现居民在社区即可接受多元、便捷的线上、线下解纷服务。
强化司法确认保障。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审查后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赋于调解结果与法律文书同等效力和法律执行力。建立季督查制度,推行人民调解个案奖励,采取“以奖代补”形式。
畅通“诉非对接”渠道。在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乡镇(街道)工作站、社区“无讼空间”设立“诉非对接”四级联网平台,对在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引导通过社区工作站“诉非对接”平台进入网上立案。
“三大支撑”助力基层纠纷调解实现“三化”
部门职能下沉助推纠纷调解专业化。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到社区,形成“社区呼叫、部门响应”联动快速调处机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物业管理、劳资纠纷等行业性矛盾纠纷,保护社区劳动者、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县法院向试点乡镇选派1名优秀法官,乡镇(街道)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资源下沉到试点村(社区),定向化解社区矛盾。县司法局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企业、进校园等“法律七进”活动,织密立体化普法网络。总结研判案件共性问题,开展巡回审批、以案说法活动,在社区滚动播放《一份人民调解书》等微电影,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无讼社区”典型案例,引领居民知法、守法、用法。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助推纠纷调解精准化。依托县综治中心“信息中枢系统”,完善乡镇、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9+x”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矛盾纠纷“随手调”信息,对各类纠纷适时分析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实现诉非分流。创新运用“雪亮工程+”,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行为分析等人工智能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等特殊人群监管,提高风险防控精确性。推进“智慧社区”与“天府市民云”对接,建立“天府市民云大邑特色门户”,为居民提供咨询辅导、诉求申请、调解及司法确认等远程在线服务。
“一校”助推纠纷调解队伍职业化。建立大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训学校,将资深法官、金牌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纳入培训师资库,开设常见纠纷法律法规释疑、人民调解方法等16门课程,通过旁听庭审、社区现场教学和网络教学培训等方式,提高专兼职调解员、网格员化解矛盾的技巧和水平,提升调处成功率。
年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xx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必将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红利,达到强国富民的目的。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国上下同心协力,需要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窃以为,还需“四个结合”。
与xx大精神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实际工作中,结合xx大会议精神,致力于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建立警务室,确保基层防治防治组织覆盖率达100%,建立居(村)民轮流夜间巡逻责任制以及居(村)民小组监督管理制的多级联防体系,调动群众群防群治的积极性。
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强《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执法责任制,统一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文书,推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保障文明城市建设。
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法治中国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中,采取普法学习和执法业务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以案释法相结合,普法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广泛开展送法下基层。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专题活动,维护辖区的合谐稳定。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以来,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深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好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彰显法治精神,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一、全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鲜明提出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通过依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动力活力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走向和成败。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严格地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真正做到决策符合法律规范,办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把政府工作装进法治的笼子里。
二、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如何转?政府机构如何改?都必须依法进行。明确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法治状态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责任义务、组织架构以及预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畴。要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调”“控”同步,在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实效、重监督的原则,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还给社会、交给市场,使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发挥好。
加强政府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制是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制度盲点;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制度。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治理始于决策,一旦决策违法,必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决策后的跟踪反馈和纠偏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法律授权,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做到法无授权则禁止,切实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遏制腐败、寻租现象的滋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解决多层、多头执法问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增强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转变。当前,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用权要受监督,违法要受追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明行政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创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条条框框、突破法律的约束”、“依法办事会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的错误观念和做法,牢固树立“以法治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优化法治环境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研究,通过依法行政推动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发挥好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积极投身法治政府建设的伟大实践。法治政府建设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勇于担当的精神,自觉有为,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深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消除影响和制约法治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把推进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使法治建设真正成为一种硬标准、硬要求、硬约束,形成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年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以下是小编带来的20xx年关于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心得体会。
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在废除旧法统的同时,积极运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建设的成功经验,抓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后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过一段弯路,付出了沉重代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始终把法治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依法治国取得重大成就。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20xx年7月25日上午,根据万源法院院长何成军的指示安排,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苟钟声主持召开了20xx年第14次党组中心组“。
两学一做。
”专题学习会议,党组成员陈玉林、杨斌远、熊剑辉、苟钟声、康明济、邓建忠、苏群、副院长吉方林及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八楼党组会议室参加了本次中心组学习会议。
会上,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苟钟声领学了习系列重要讲话《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在学习研讨中,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党的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xx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是我们党着眼中华民族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治国理政方式认识上的一次重大飞跃,也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动员和总部署。人民法院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基层法院法官,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曾在不同场合引用过培根的一段名言,即:“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他借此想说明,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基于此,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公正司法的前提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当前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司法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比较普遍。因此,要保证公正司法,就必须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在去司法的行政化方面,《决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了贯彻此要求,《决定》特别规定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现实中,有些法官和检察官不敢抵制来自各方特别是某些领导的干预,乃是因为其有后顾之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定》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在去司法的地方化方面,《决定》也作出了多项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等等。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司法公开。司法公开体现在多个方面,此次《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保持司法中立。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关系案、人情案。《决定》明确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有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作为法治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