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组织的特点和需求,以及员工的利益和权益保护。组织领导应起到榜样和示范作用,树立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可信性。
产品管理制度
一、设立行政部、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购销部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构,由质量负责人指挥。
二、由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
三、原材料购入时,仓管员应对需检验的原材料,开立需检单,通知质量管理部门完成检验。
四、质量管理部门对制造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全套质量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五、车间主管必须督促员工对所制品进行自主检验,遇质量异常时予以挑出、改进和处理。
六、质量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实施质量检验,产品合格以后才能出货,以确保产成品质量。
七、原材料进厂检验有异常时,质检主管均在说明栏内说明异常原因。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试用后,要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记录使用情况与供应厂商交涉。
八、质量负责人对预定交库产成品作最后指标检验,合格的办理交库手续,不合格的不能交库,按“异常处理单”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九、为培养基层管理人员的质检管理,各部门应组成质量管理小组。
十、制定工艺质量评比和激励制度,坚持工艺质量检查整改制度。
20xx年3月1日
产品管理制度
1、公司推行以"5s"运动为核心的现场目视管理,坚持"5s"就是品质的理念。
2、公司管理人员轮值负责公司"5s"检查与考评,行政或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制定工作程序;并将各个时段5s运动开展效果编成报表。
3、每周星期六为部门清洁日,每年开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公司清洁日,逢清洁日需要对:各部门、各机台、各工位、办公室及仓库食堂宿舍,对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档案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区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隔离、标识。不需要的应及时处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将5s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改进,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仓库、车间、或其它区域施工作业,每次作业完毕,应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6、部门主管是该部门5s活动负责人,各部门的5s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范围。
1、生产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选拔:文化素质高、技术全面、工作细心认真、熟悉产品的员工,担任质检工作,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管理。
2、品质部门负责人应会同生产部共同制订《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xxx作业指导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作为公司产品的执行品质标准。定期修订并据以培训品检员。
附件-7:产品检验作业标准书。
3、品检员工作中发现品质问题,按以下三步操作:
(3、2)隔离:将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半成品)隔离开来。
4、生产流程所有部门、员工,对于品质问题,应坚持"三不原则":
(4、1)不接收:前工序(部门)流到本工序,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不接收、不继续操作。
(4、2)不制造:争取产品在本工序操作(部门)不出现品质问题。
(4、3)不传递:操作中发现本工序或前工序(部门)造成的品质问题,应隔离有问题的产品并向领导反映,保证问题产品不会流到下一工序(部门)。
(5、1)一般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部负责。
(5、2)重大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和生产部共同负责。
产品管理制度
我们公司是做食品销售的,仓库和公司又是分开的。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品仓库管理制度。
一、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xx、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二、对采购的食品和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仓库内严禁吸烟。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采用鼠药灭鼠。
八、冷藏冷冻设施运转正常,冷藏温度在0℃―10℃,冷冻温度应达零下18℃。
九、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摒弃以往的条条框框,思维发散。
产品管理制度
对产品的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与交付的管理作出规定,使其符合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1生产科(车间)负责组织产品搬运、装卸、包装和防护管理。
2.2生产科(车间)负责物质贮存管理。
2.3生产科(车间)和销售部组织食品的交付管理。
3.1产品应有明确和明显的标识。
3.2产品在搬运过程中要以适当的方法进行,防止因搬运不当使产品受损。
3.3仓库负责对食品贮存管理。
3.3.1对验收入库的物质要分类摆放,设原辅料仓和成品库,库内物质摆放整齐,一定的间隔,并挂牌标识,在标识中要标明物质的产地、品名、数量,做到账物卡相符。
3.3.2对未出库的食品要做好防护和标识。
3.3.3仓库物质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晰,存取方便。
3.3.4特别要做好食品的防潮、防虫、防鼠等防范工作。
产品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杜绝质量事故,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和较严重质量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分项验收合格率达98%,争创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化。
2、积极参与争创各类优质产品,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品质,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和消除产品缺陷,减少产品质量投诉。
3、要求员工人人是质检员,在生产过程中每20分钟自检一次,出现问题及时调整,在不肯定正确的情况下请求工友和质检员检测确认后再生产,避免出现大批量的次品。
4、在质检员检测、核准数量后打包,填写操作员名单、生产日期、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以便入库及销售后出现质量问题直接追查到人。
5、加工新产品要求当班质检员首检合格后,才能批量生产。操作过程中每一小时巡检一次,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岗位要求返工,并帮助其达到标准合格后才能离开此岗位。做好首检及巡检记录及当班生产统计记录。当班下班后两小时内上交到质检科科长处。
6、成品库转运仔细,以防不必要的损失。详细登记每次发货物的规格型号、生产人及生产日期,客户反应有质量问题经调查追究到人。
7、开展“质量月评比”、“操作能手”等活动,达到人人都是质检员”的理念,做到质量问题的处理落实到个人达到98%以上,抓安全生产和抓质量同步进行。
8、积极改进生产工艺质量缺陷,提高质量合格率。对每个订单要和销售部或客户进行沟通,熟悉客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领会业主意图后安排生产,对员工及质检员做好技术交底。协作完成售后服务工作,确有质量问题包换。
9、发货时和仓库保管员同时按照订单清点数量和规格型号,查看表面和抽检产品质量无误后发货。客户投诉时,力争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调查取证,确认是我公司的问题将调查结果上报公司领导,同时给对方补发产品。
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条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
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三条制定产品发展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总工程办公室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第四条产品开发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
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
2、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的研究。
3、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第五条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第六条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查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第七条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八条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第九条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流程。
第十条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第十一条进行产品生产图的工艺性审查。
第十二条编制试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第十三条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条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第十五条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做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第十六条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量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量试制鉴定用。
第十七条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室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第十九条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部协作零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编制。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二十三条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二十四条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进的各项测试。
第二十五条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二十六条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1)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2)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
(1)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具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2)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
第二十七条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已有产品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纸设计开始,开发周期定为1—3个月。
第二十八条从高等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引进的经过实验考核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具)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这类产品的开发周期定为2—5个月。
第二十九条属于已有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的改变的研究以及新类别的产品的开发,开发周期一般定为6—7个月,最长为一年(特别情况下超过一年半时间),具体程序周期规定为: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一个月;复杂产品一个半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1—12个月。
3、工艺(含工具)设计周期:1—2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具制造)周期:1—2个月。
5、样品试制周期:1—2个月(含样品鉴定)。
6、小批量试制周期:2—3。5个月。
7、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1个月。
第三十一条为节省开支,新产品(科研)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
第三十二条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三条成果奖励分配方案由公司研究所共同商定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新产品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试生产图标记为“矿。a和b的标志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
第三十五条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第三十六条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号、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统化和通用化。
第三十七条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量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办公室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具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十条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第四十一条图纸大小和制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
第四十二条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具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第四十三条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具图纸资料应由工艺部门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部门签收归档。
第四十四条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管理由研究所负责。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3.2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技术中心:负责对有争议的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定。
4.1报废品类型
4.1.1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4.1.1.1由营销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部。
4.1.1.2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废品单》交质管部、营销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3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然后填写《废品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并上报质管部。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经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副总,必要时销售计划部经理签核,数量在100以上报废的必须经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4由质管部的质检人员检验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管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废品单》并通知责任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管部经理、生产经理/副总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5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报废品控制
4.2.1质管部接获上述的《废品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如有争议须由产品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进行技术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如产品物料与《废品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如质管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识卡。
4.2.4申请报废的部门依《废品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采购部,再由采购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即时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4.2.6如报废产品物料是组装件,仓库需退回生产部将可用配件拆除后方可报废。
产品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按照《省年扶持“菜篮子”水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所有水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项目包括如下内容:
1、基础设施建设。
2、养殖设备装备水平建设。
3、档案渔业建设及技术培训。
第五条项目审批上报程序。
1、项目审批上报程序包括项目申请、评议审查、上报省水产局批准三个主要环节。
2、项目申请:由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向县水务局提出申请。
3、评议审查:接到申请后,县水务局组织人员对申请内容进行核实,并对项目预测效果进行论证。
4、上报省水产局批准:县水务局评议审查合格后上报,经省水产局批准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第六条项目管理程序。
1、项目管理程序是指报经省水产局批准后,项目开始实施到项目完成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总结验收、评估等环节。
2、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的实施,水务局、财政局、项目实施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等工作。
3、项目验收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自验,水务局、财政局、项目实施地镇人民政府参加,初验合格后由水务局、财政局上报省水产局、省财政厅或者省发改委,接受省级部门验收,需要接受农业部抽检的项目,由省级部门组织抽检验收。
第七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1、基础设施建设:由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对工程项目全权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小组成员可根据项目需要由项目单位人员、项目实施地镇人民政府、财政局、水务局等单位人员组成。
2、养殖设备装备水平建设: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实施。
3、档案渔业建设及技术培训:由项目实施单位在水务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第八条项目工程管理是指项目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包括招投标管理、工程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资金与核算管理、竣工验收管理。
第九条招投标管理。
一事一议、单位(或者群众)自筹资金、先建后补项目,可不实行招投标管理程序,采取项目实施单位自建的形式组织建设;其余项目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局的相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十条招投标管理细则。
按现行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材料采购管理。
项目工程所需材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付款。项目实行招投标的,材料采购也需实行招投标。具体事项由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材料和工程项目的完整,保证项目施工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施工管理内容。
1、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报水务局备案。
2、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派遣工程监督人员或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返工,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要求。
3、项目工地所需材料实行进出库登记管理制度和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4、项目工程开工后,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或设计图纸严格施工,现场确需变更的,需由项目实施单位请示水务局、项目实施地镇人民政府,现场确认后另行制定方案,施工单位按照另行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不得挪用和留作他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使用。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
1.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理经济性较差、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由使用单位向工艺科、生产科提出申请,经设备科审订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报上级部门批准。
3.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设备科进行处理,报生产科、工艺科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估价外调。也可将能利用的另部件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作废旧物资处理。
4.由设备科将批准报废的设备转财务科注销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
5.报废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国家规定的淘汰设备,不准转售其它单位。
6.对已经上报同意报废的设备,经有关部门会审后,若仍有一定使用价值的,作报废留用处理或降级使用。
1)设备科建立报废设备台帐。
2)报废后的动能和特种设备不能留用。
3)报废后的起重运输设备若需留用,只能作降级使用。
4)对已办理报废的金切锻压设备需留用的,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其它经报废后不再留用的设备,应拆除入库待处理。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
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运输、检验、贮存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部门职责:业务部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负责产品出入库管理,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
4.进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由各直属局依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6号令)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存放冷库中。未经注册的存放冷库不得存放进口肉类产品。
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4.3进口产品外包装发布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
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有无出血、炎症、脓肿、水疱结痂、结节性病灶等疾病的病变。有无硬杆毛,每10公斤产品中的硬杆毛数量是否超出规定要求。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
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标准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
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
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标准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
4.5存储冷库管理
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
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
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
4.6进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
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
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
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
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
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管理。
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管理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
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4.7出库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
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
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
4.8出境冷冻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6个月内、冰鲜肉类产品应在生产加工后72小时内出境。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另有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
4.9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
4.10监督管理
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设施。
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不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
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
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
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作好防疫工作。
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
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确保生产过程质量稳定,并求质量改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损耗,对生产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控制,满足客户的要求和期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从未加工到加工成成品之间过程的控制、产品损耗的防护等。
三、职责。
1、技术部负责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
2、生产部负责按生产任务单组织生产并实施生产过程的控制。
3、生产部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肉机、冻库等)。
4、品管负责对产品质量,包装及标示等检验、验收、放行、交货等的监控。
5、销售部负责产品交货和服务过程的控制。
四、程序。
1、获得规定产品特性的信息和文件。
1.1技术部负责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主管批准后发放到生产部和品管处。
1.2生产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2、生产过程控制。
2.1生产部根据相关的产品工艺文件及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2.2关键技术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2.3对生产运作实施监视。生产中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品管),并做好相应记录。
2.4品管对生产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5使用合适的生产服务设备,确保产品卫生安全。
(一)、产品进入公司的检验(查检疫票确保产品合格)。
1、凡进入公司的产品,在入公司前必须由品管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进入。
2、品管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产品的品名、数量等,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3、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二)、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由品管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1、每批产品须按客户要求为标准进行检验,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出货。
2、填写《检验报告单》,由品管保存。
3、品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产品是否变质、变色,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记录,归档存查。
(三)出货检验。
1.1目的。
在成品出公司前,对成品进行适当的检验,以避免不合格成品出公司。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类成品出公司前的检验活动。
2.1技术部负责确定成品的技术要求。
2.2品管负责编制产品技术标准,及成品出公司检验安排和组织落实。
2.3生产部或品管员负责配合成品出公司检验活动的实施。
3.管理办法。
3.1成品出货检验活动的策划。
3.2技术部须根据客户要求,确定成品的各项技术要求。
3.3品管部根据技术部确定的成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
3.4品管部在编制《产品技术标准》时,须规定成品出公司检验的有关内容:
a.检验方式:入产前检验/出公司前检验;。
b.检验项目:产品质量、分割要求等。
c.检验要求:根据客户对产品要求进行检验。
d.检验时机、频次:随时防止出现质量事故。
e.检验数量:根据当日产量。
f.检验方法:
4、成品出公司检验的实施。
4.1在生产过程中,品管须及时配制检验指导书、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并组织检验活动的开展。
4.2检验人员须按照《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
5、出公司检验报告及反馈。
5.1品管在检验过程中须将及时检验情况和检验结果记录。
5.2品管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或不合格情况时,须及时向品管负责人报告该不合格情况。
5.3品管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处理。
6、相关记录。
6.1《原始检验记录》。
6.2《出货检验报告单》。
(四)不合格品。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整猪、半成品、成品及交货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
3.2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
3.3生产部负责对本生产发生的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
3.4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控制。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及处理。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的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整体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4.2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
a、对品管部确认的不合格品,品管员做出“不合格品”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品。
管员通知生产部,生产部负责处理事宜。
b、一般不合格品需客户同意让步接收时,由主管批准后,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对重要产品,不允许让步接收。
c、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品管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品管能判定立即返工的少量一般不合格品,可要求生产部立即返工。返工后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须报废产品由主管决定执行,并填写相应的处置记录。
b、品管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需贴上“不合格品”标签放置于不合格品区,由品管负责人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交各相关部门处置决定。
4.4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货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的重大质量问题对待,应尽可能将产品召回。并由品管部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根据公司规定。销售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1、目的。
当生产部生产的产品对客户产生的危害发生时,引用本《产品召回管理程序》,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客户、公众的不满,维护公司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于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的回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为本程序的最高决策者,指定品管负责本工作,并指定对外发言人,负责提供资源支持。
3.2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品管)。
c、与客户一起进行任一涉及回收的讨论,保持记录,包括已确定的决议和还在。
讨论中的决议;。
d、有权召集任一人员提供回收程序中任一方面的优先协助,包括质疑产品和生产过程情况。
3.3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方案处于销售部的控制之下。
3.4品管负责发现问题,对产品进行检验和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3.5生产部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联系,做好沟通,同时与卫生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技术部门协作。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以确保决议与行为的合法性。
4、产品回收步骤:
4.1发现问题。
a、各部门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b、顾客发现的问题,由销售负责人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生产负责人报告,保持与顾客的持续联系。
4.2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品管部门如实整理书面材料,品管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则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a、销售部及生产部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要相关卫生部门来协助;。
b、立即通报品管负责人、总经理;。
c、品管负责追溯产品的所有标签。立即停止销售;。
d、品管部、销售部联合收集并反复研究有关质疑产品,生产前后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4.3回收的开始:
一旦确认问题产品具有危害性和质量问题而且已进入销售,立即启动回收程序,销售部立即通报生产负责人,对已出货产品进行调查。同时,指示各部门人员在回收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生产部应立即停止出货,对未出货产品进行贮存隔离工作。负责采购的人员和质检人员与经理确认问题的发生点。
确认方式主要有:
a、如与供应商有关,经理、品管部、生产部与供应商一道找出根源。必要时,提供详细。
的问题产品资料,以免造成危害。
b、如发生在产品生产环节,按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1、目的。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
3、措施。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满足用户需求,明确质量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公司产品质量现状,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出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和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通过技术进步、质量改进和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创立具有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
第四条公司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办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主管质量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子(分)公司的经理对本单位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原则。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公司(工厂)和直属单位。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置质量保证部,承担公司内各厂的主要原材料和产品出厂质量检验任务,又对公司的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管理和对中控指标进行抽检监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地方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标准的规定。
(二)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实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所需标准溶液的配制和发放工作。
(三)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未经检验的不准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以合格品出厂。
(四)对出厂产品的外观、包装、重量、标识和贮存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对生产过程中的中控分析或半成品检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公司内部质量争议的仲裁工作。
(六)负责各类质量报表的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七)为公司实施经济责任制和质量考核提供数据和具体建议。
(八)负责全公司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九)组织或参与访问用户了解产品质量情况,参与对产品质量的投诉和异议的处理。
第八条生产厂应设立独立、专职的中控分析室,中控分析室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控制的检验。
第九条子(分)公司经公司授权应设立独立、健全、专职的质检分支机构,承担本单位的进厂原辅材料和出厂产品的检验监督工作,质检机构按公司分析室认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业务上接受公司质量保证部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级人员按公司规定的质量职责和权限,落实质量责任制,用良好的工作质量,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参股子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解。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部门有责任按要求采购合格的物资,每批(件)进厂物资应带有其应有其应有的合格证或质量证书(未加工的原矿等除外)。
第十三条物资进厂后应按品种等级分别存放,妥善保管。
第十四条主要化工原辅材料进厂,采购部门应及时向质量保证部报检,质量保证部应及时将不合格原辅材料的情况反馈给采购部门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
第十五条部分化工原辅材料,公司不具备检测能力,需经供应部、质保部、生产部等单位对供方单位进行质量体系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单位,才能具备供货条件。
第十六条定量包装物的材质、标识、标准由销售部门提出要求,采购部门按要求采购,销售部门组织验收并作记录。
第十七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交库和销售。
第十八条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直接投入生产,不合格的原材料经搭配或其它办法处理后可确保投料后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须由生产管理部作出处理方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投料使用。
第十九条生产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写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应规定到必要的程度,应鼓励改进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能力的研究和使用,新工艺的使用须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应用。
第二十条质量保证部负责生产控制分析规程的组织编写,各使用单位配合。
第二十一条所有的生产设备和流程、仪器、仪表,均应控制在正常状态,按生产工艺规程进行巡检,按规定周期校检设备仪器仪表,按生产工艺规程规定的取样点检验项目和频率进行生产控制分析,生产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第二十一条产品生产后由各生产单位按生产工艺技术规程规定的项目自检合格后,再。
由质保部按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凭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办理交库手续。
第二十二条定量包装的产品,包装者应保证重量合格,计控部门负责计量检查,质量保证部负责重量抽查。定量包装的单件产品的合格证,由各生产单位负责负责印制粘贴和放置。
第六章产品储运和包装物标识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重复使用的包装物在使用前由生产厂处理(用户自带包装物由用户负责其质量)。
第二十四条包装物标识应符合规定要求,通常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主要成份含量、重量、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标准编号等,限时使用的产品须注明有效期;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应注明许可证标识和编号;对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防潮、不准倒置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标志。包装物标识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五条产品交库后,销售部门应将产品分品种、批次、级别妥善存放。产品存放时间过长,出厂时销售部门应通知质量保证部,重新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销售部门负责出厂产品自备火车槽车的检查验收,对影响质量的槽车组织必要的清洗,保证产品装运过程不至于被污染。
第二十七条计控部门负责非定量包装产品的出厂过磅工作,并负责抽查。
第二十八条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销售;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第二十九条没有产品标准,未经质量保证部检验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
第三十条不合格的产品不准以合格产品销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等级但仍有使用价值的不合格产品,可降级出售,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有“处理品”标志;违反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计量等法规要求的产品,必须及时销毁和作必要的处理,不得以处理品销售;可返工的产品返工后,必须进行检验。
第三十一条销售部门负责产品售后服务工作,质量保证部配合作好公司产品质量方面的查询服务及质量争议的处理,如用户因产品质量及服务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办公室法律事务室负责处理,有关部门参加,以求公正处理。
第三十二条技术发展部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规程等技术资料的收订,并及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和有关单位。
第三十三条质量保证部负责新产品标准的实施,如个别产品在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规定日期实施,由质量保证部收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准,可推迟一定日期实施,但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早实施。
第三十四条如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技术发展部负责组织产品的企业标准制订、发布、备案和归档。
第三十五条为调整产品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根据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要求,对某些主要产品,质量保证部可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同时根据产品标准水平及企业产品实际质量水平,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双采“认证”。
第三十六条质量保证部负责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处理。各部门有责任将收到有关产品质量信息及政策法律法规传递给质量保证部。
第三十七条质量保证部汇总、统计本公司的产品质量情况,次月5日前报出质量月报,传递给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十八条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进行奖惩。
新产品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新产品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新产品”是指在结构、材质和工艺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的产品。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对路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
第4条组织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公司特成立新产品研发小组,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5条小组构成。
新产品研发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构成。组长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产品研发经理担任,其他小组成员依个案性质不同,由主管副总(兼组长)指派公司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聘新员工担任。
第6条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组长。
(1)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2)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3)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4)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2.副组长。
(1)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2)协助组长做好研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3)协助组长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追踪。
(4)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
3.其他小组成员。
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7条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外市场分析。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
第8条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产品,应优先纳入新产品研发计划。
1.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出口创汇、防止环境污染的新产品。
2.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的新产品。
3.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4.国内高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新产品。
第9条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报上级领导审批同意。
第10条调研范围。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5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11条调研内容。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12条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13条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产品研发部人员进行研发和试制。
2.经过小批量试制、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装和检测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14条研发标准。
1.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标准化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第15条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产品研发部进行。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以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支持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1.新产品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2.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17条鉴定的类别。
1.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跨流程进行。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18条新产品样品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试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检测验证报告。
2.有产品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应用功能试验报告或用户试用证明。
第19条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工艺稳定合理,具有正式投产必需的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工装、设备、检测手段及质量保证能力。
2.符合标准化要求,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稳定。
3.有试生产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健全,数据可靠。
4.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符合设计要求,试销用户反映良好。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20条成果报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办理报审手续。
第21条评审时间。
为节省开支,新产品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22条简单产品的研发周期。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基型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设计开始,研发周期定为个月。
第23条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的研发周期。
从大专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移植过来的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装)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对于这类产品,研发周期定为个月。
属于老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改变的研究以及新品类产品的研发,研发周期一般规定为个月,具体程序周期规定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为个月,复杂产品为个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为个月。
3.工艺(含工装)设计周期为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装制造、样品鉴定)周期为个月。
5.批量试制周期为个月。
6.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为个月。
1.科技研发贷款以及需要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技术改造贷款。
2.公司利润留存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
3.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按规定允许使用的部分。
4.按国家规定范围摊入生产成本或经财政部门批准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从成本中提取的研发费用。
5.属于公司的新产品(科研)项目,从公司自筹资金中按规定拨给的经费。
6.可作为研发新产品(科研)费用的公司对外的技术转让费。
7.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集资得来的费用。
第26条新产品研发资金的主要支出范围。
1.新产品设计、研制及在设计、研制中购置所需仪器、仪表、工模夹具、专用设备。
2.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样机样品以及实现国产化的研发。
3.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研发软课题研究。
新产品的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经费经主管副总审查、总经理批准后,由产品研发部掌握和财务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第28条优秀产品研发奖。
本公司设立优秀新产品研发奖,每年评比一次,对评选出的在新产品研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
第29条惩罚。
对于在新产品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者,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宣布其鉴定结果无效,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30条技术资料管理。
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标准。
2.成套图册要按顺序编号,蓝图应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连贯。
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资料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保存。
4.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5.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及管理由产品研发部负责。
1.新产品证书由产品研发部负责办理。
2.产品研发部门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产品研发部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报批手续。
第32条本制度由产品研发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33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产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品存货管理,明确商品进出库手续,规范盘点流程,促进库存商品管理水平提高。
2、确保公司库存商品财产安全、完整。
适用于公司库存商品出入库管理、仓库现场管理、指令审批管理、仓储日常工作管理。
1、库存商品的定义。
库存商品是指存放在公司仓库中所有权属公司且纳入库存商品核算的各类商品。
2、库存商品入库。
a、商品入库需商品采购负责人(或待入库商品盘点人)提交待入库商品明细清单,经由库管人员盘点核对无误后,将货物放置库房内,分配货架,办理入库手续,制作入库单。入库单需由采购负责人、库存管理直属领导(xx)、库管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入库单一式三份:采购负责人、库管人员、存档各存一份。
b、退货商品入库需由经办人提交退货清单。经由库管人员盘点核对无误后,将货物放置库房内,办理入库手续,制作退货入库单。退货入库单需由经办人、库管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退货入库单一式三份:经办人、库管、存档各存一份。
3、库存商品盘点。
a、常规盘点:每月3日、13日、23日盘点库存,核对库存表。
b、非常规盘点:
采购商品入库前、后需分别进行库存清点工作,保证大宗新进商品入库前后库存商品无误。
批发订单商品出库前、后需分别进行库存清点工作,保证大宗商品出库前后库存商品无误。
c、库存盘点人员务必独立、细心、认真、负责,尽量保证盘点准确。
1、仓库日常维护。
a、仓储管理人员需每日做好仓库通风、整理工作。每日上班后开启仓库窗户通风,检查仓库窗户门锁是否完整,检查仓库温度;每日下班前检查仓库门窗是否关上、锁上。
b、根据商品数量合理分配仓位,做好仓位资源整合优化,充分利用仓库空间。
2、仓库钥匙管理。
a、仓库钥匙常备两套,库管人员和库存管理直属领导各持一套,不得将钥匙随意转交其他无关人员。
b、库管人员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将仓库钥匙移交其他人员,需经库存管理直属领导(xx)批准,并办理仓库钥匙交接单,接、交钥匙之前均需盘点核对库存,明确库存商品责任。
3、未经库管人员允许,非库管人员禁止私入仓库。如工作需要需由库管。
人员陪同,严禁非库管人员单独在仓库停留。
1、零售商品发货流程。
a、订单打印人员(现为xx)打印订单后交库管人员,库管人员依据订单取出相应商品,并留下订单出库联(绿色),其余各联指定财务核算人员(现为xx)、库存管理直属领导(xx)各保留一联,出库商品交由发货人员(现为xx)。
b、发货人员(现为xx)根据订单联(白色)复核出库商品无误,打包并发送快递。
c、每工作日10点、16点两次集中备货出库。
2、批发商品发货流程。
a、订单打印人员(现为xx)打印订单后交库管人员,库管人员依据订单备货下架,放置在仓库指定备货区,并留下订单出库联(绿色),其余各联指定财务核算人员(现为xx)、库存管理直属领导(xx)各保留一联,待出库商品放置仓库指定备货区准备发货。
b、订单打印人员(现为xx)根据订单联复核出库商品无误,并留下订单联(白色)放置在相应商品上,联系顾客自取或打包并发送快递。
3、零售上门自提发货。
顾客上门选购,由库管人员陪同顾客去库房挑选,选定商品后库管人员在华奥商城下订单,订单打印人员打印订单后交库管人员,库管人员留下订单出库联(绿色),其余各联指定财务核算人员(现为xx)、库存管理直属领导(xx)各保留一联。顾客支付货款现金交由指定财务核算人员(现为xx)。
4、员工内购发货流程。
依据《员工内购规定》执行操作。
5、公关性(赠品)商品发货流程。
如因业务需要从库存商品中申请公关性(赠品)商品,需办理公关性(赠品)商品出库手续,公关性商品(赠品)申请出库单需申请人签字、库存管理直属领导(xx)审批、副总审签后方可生效,相应商品可以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