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或文章后,根据自己的感受和理解写下来的一种文学作品评论,是对所读内容的思考和观点表达。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也可以让我们反思自己的成长和改进方向。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分享自己的感受,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读后感了吧。以下是一些历史事件的观后感,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历史的重要时刻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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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这是出自培根大哲学家的一篇著作《论读书》。他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之极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读书呢?想必你也很爱读书,也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它主要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喜爱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而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汤姆深深地震撼了:他勇敢。梦想当一名“海盗”,而我却缺乏他的胆量;他淘气机灵,而我却没有他的机智聪明;他有正义感,为莫夫·波特洗刷了冤屈,而我却不能为别人挺身而出……汤姆身上的优点永远值得我学习。
读书,可以励志;读书,可以滋养情感;读书,可以提高素质;读书,可以成就自己……。
读一本好书,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主人公勇敢机智,善良可爱,他有责任感和正义感,他的精神品格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喜爱的一本书
在日常生活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鲁滨逊漂流记》则是我的精神食粮。
《鲁滨逊漂流记》已经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它将永远伴随我,陪伴我长大,在用米饭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后,它将永远成为我的精神食粮。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桑桑小学六年的生活。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情。桑桑在这六年里感悟到友谊、亲情和触摸死亡的体验,这一切,都将成为他生命中难以抹掉的回忆。
桑桑很是顽皮,经常给人制造“风景”,如在大热天里穿棉衣棉裤;将秃鹤的帽子挂在旗杆上;用蚊帐打鱼……但,就是这个调皮的孩子,对待困难却是无比的坚强和勇敢。
当发现有人欺负纸月时,桑桑立即站出来替她抱打不平;帮蒋一轮老师送信,虽然早就想放弃;陪秦大奶奶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刻……而最让我佩服的是桑桑面对死亡的那种平静及对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的精神。
桑桑一家要搬走了,离开油麻地,离开草房子。
再见了,再见……。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
就是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中的《永远的西瓜小丑》,是《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的后续故事,讲的是一个小丑和一群孩子们的故事。
西瓜小丑是很喜欢孩子们。为他们表演了各种各样的节目,每周都换着样。神奇的绿毛龟让那里成为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可是坏人终究会失败的,法力无边的绿毛龟用他那无边的法力开通了一条通道,让西瓜小丑又可以给孩子们表演节目了。最后,马戏团的人灰溜溜的逃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虽然有些人恨他,将他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可是,偏偏有一条爱的通道,让他和孩子们心灵相通。西瓜小丑是我学习的榜样,学习他那勇敢、热情、执着和善于帮助别人的精神。
我喜爱的一本书日记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爱的是美国作家弗莱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
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
在书中,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后来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神奇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职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稻草人有了会算数的头脑,铁皮人有了一个健康的心脏,狮子重新找回了勇气,成了百兽之王,多萝西也回到了堪萨斯州,回到了亲人的身边。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不仅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的道理,还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毅力,要朝着目标前进才会成功的道理。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暑假,我读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觉非常喜欢,现在把它介绍给你们。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费利斯·霍尔曼写的,讲述了一个孤儿的神奇经历。故事发生在美国纽约市大中央地铁车站。在这个纵横二百二十公里、包含着二百六十五个地铁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史雷克竟要在这里独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爱心的“粉红脸”女士,举止神秘的却又让人心里倍感温暖的“缠头巾”男士,还有一只小老鼠,他们让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让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险和蜕变。
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个软弱可欺的受气包:父母双亡、亲戚们也没有善待他。后来他因为被欺负而逃进地下的地铁站,在那里,他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空洞,于是选择留在那里生活,以卖二手报纸和在地铁站的餐厅打扫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顾客——“缠头巾”男士,不仅衣着奇怪、举止神秘,还总是在买报纸时跟着他、盯着他看。我第一次看到书上描写“缠头巾”先生的这段文字时,还以为他是坏人呢!之后却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的人,我甚至还喜欢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后来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红脸”女士,她也和“缠头巾”一样,成了史雷克二手报纸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现出来的热情及爱心在我看来简直超出寻常,有一次,她甚至还将自己儿子的衣服送给史雷克。
经历了这么一些“热心肠”的人和事后,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满了“向上”的勇气和力量。
我喜爱的一本书
是:《第七条猎狗》,因为它里面介绍了很多动物,有写豺的,有写狼的,还有些狗的。每一章都告诉我关于每个动物的故事。
第一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狼妻》,让我知了狼与狼之间有感情,那么,人与人之间也要有感情,外面有多少小偷在偷东西,他们不懂得人与人之间要有感情,所以,他们光偷别人的东西。
第二章写的是狗,让我收获很多的是:《灾之犬》,虽然那条狗花鹰,被人们定为“灾之犬”,但是最后,花鹰还是不忘了自己的主人,为救主人,与鳄鱼同归于尽,人要是也对朋友一百分之诚信和和睦相处,如果天下人都诚信和和睦相处对人,天下将会多么和谐。
第三章写的是狼,让我收获很多的是:《暮色》,说了豺王索坨的母亲,为了不引起豺群对索坨的不满,宁愿自己多受些苦,也不能让自己的儿子受一点儿苦。所以,她才去当苦豺。这体现出母爱的伟大,现在世界上有多少对父母不孝的人,要是天下的人都孝亲父母,天下的每一个人的家里会团团圆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人要做一个诚信,有和平观点,孝亲父母,有爱心的人。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爱的一本书
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书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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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说起来只有一个字,写起来也只有几笔画。但是,书里的知识是谁也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
是《童年》——高尔基。因为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令人窒息的环境里,阿廖沙并没有被压垮和变坏,反而成为了一个坚强、勇敢、善良的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他依然活得这么乐观,这一点很让我们欣赏。
在这本书中它讲述了作者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艰难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作者母亲去投奔外祖父起,让我去“人间”混饭吃,但作者并没有气馁,而是坦然面对,从来就没有埋怨过,但他的外祖父是一个那么绝情的人,居然这样对待别人:曾经有一次把阿廖沙打得没有知觉了。
后面一段日子里,阿廖沙和外祖母生活在一起,这一段日子中,描写出了外祖母的善良和阿廖沙的懂事能干。还有外祖母看到阿廖沙挣到钱感动的流泪的情节,这里说明了作者阿廖沙家里并不富裕,但是他能靠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和外祖母的生活。在我们这样的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为自己的家人这样做过,阿廖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赞扬,值得我们敬佩,更值得我们学习。
在这本书中,写出了作者的悲痛,但我学到了许多的知识,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作者一样,活得乐观坚强。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吧,女孩子可能喜欢洋娃娃,而男孩子可能喜欢小汽车这类玩意儿。可是你们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吗?我悄悄告诉你们吧:那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的书。它让我时时记住要尊重关心别人,让我知道探索的快乐,让我知道了付出而收获的喜悦。
例如《小小贺卡传真情》中的“我”因为同学缪永芳把最心爱的画片撕坏了,所以很生气,一怒之下,竟说出了这样一个字“滚”。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字,从此,“我”便和缪永芳恩断义绝。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她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便破碎了。而且又因为“我”送了一张平淡无奇的生日贺卡,她俩又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如果文中的“我”那时侯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这样了!但又因为这样,我和缪永芳的友谊才更加坚固。所以呀,在任何时候,我们大家都应该为别人着想,要心里面装着你、我、他,要懂得尊重别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和谐、愉快。
又比如这一篇文章《橘子的神奇路程》,小作者的妈妈想吃橘子,并且还是特别酸的橘子,当作者买好橘子后,她的好朋友却从半路冲了出来,死拉硬扯地拽着小作者去逛花园。小作者千方百计地逃脱好友的“魔爪”后,回到家,酸酸的橘子却变得甜甜的了。小作者为了搞清橘子的酸性为什么不翼而飞了,他又买了特酸的橘子来探索其中的奥妙。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作者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中感受到了在小作者的身上,不仅有探索精神,更可以看出她对母亲的那份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小小的实验,小作者得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人生感悟:就如橘子一样,在我们人生中,也会发生许多摩擦,但是离去的只是少年的冲动与生涩,留下来的将是一辈子也享用不完的智慧与成熟。
再有就是,每个人不可能没有失败过,但只要你能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心中坚信“失败了一次,追求一千零一次”,那么你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啊!快来翻读这本让你懂得人世间情感的书吧。哦,讲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你们这本书的名字呢,它是《全国优秀作文选》。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爱的书有许许多多,就像天空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每一本都包含着不一样的知识快餐。但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是四大名著之一。爸爸在我六岁生日时送我的。现在看一看,还蛮有意思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喜欢,是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封面五光十色,十分有意思。我就来介绍介绍这本书的封面吧:首先,“三国演义”这四个大字紧紧的贴在上面,周边有各种各样的花边。在下面是马超与曹操战斗的情景。
这本书非常有趣,我一边读一边感受书中英雄的豪气。在每一回里,都讲述着蜀、魏、吴三国发生的惊天大事,如“三顾茅庐”、“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蜀国与其他两国发生的冲突。
这本书可重要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帮助。有一次,我忘记带铅笔盒,边便让同桌借我一支笔。可同桌死皮赖脸的不借我,我就想到三国中的苦肉计,先好言相劝,再趁热打铁。哈哈,苦肉计真管用,我借到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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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有一本书令我百读不厌,内容也很好,书名是《99℃孩子做更好的`自己》。
这本书主要讲述主人公洛根原本是一个想要逃课,很懈怠,不爱学习的孩子。美国的一个超级巨星奥利弗借宿于洛根家。给他讲99℃沸腾的故事,水在99℃时虽然很烫,但是无法沸腾,只有在100℃的时候才会沸腾,这让洛根明白了许多。洛根渐渐地变了,他变得积极向上,开始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参加学校表演戏剧团,参加小组拍摄作品,以及其他活动。奥利弗让颓废的洛根走出来了,洛根变得乐观,积极向上。洛根变得勇敢,他在一点一点的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不足之处,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更好学,乐以忘忧。
作者塑造人物生动形象。在奥利弗问了一个大人们经常问的一个问题:“你的梦想是什么?”洛根很不耐烦地说:“没有。没有梦想就不行吗?为什么你们大人都问这个问题呢?”奥利弗开始慢慢地鼓励他,令洛根增强信心,更加的阳光。没有梦想可以理解为正在做世界上所有的梦,未来有千万种可能。
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他可能想鼓励一些孩子,让一些爱挑剔,抱怨学习没兴趣的孩子变得像洛根一样,积极向上,乐观自信。
我见证了洛根的蜕变之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它令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家的书架上有许多好看的书:《格林童话》、《笨狼和小伙伴》、《小鹿斑比》、《小熊温尼·菩》……其中我最喜欢《笨狼和小伙伴》这本书,一有空,我就捧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这本书里讲了很多发生在笨狼身上的有趣的故事。《坐到屋顶上》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有一张小板凳,他搬着小板凳坐在地板上、沙发上、餐桌上都伸不直腿,最后他搬着小板凳到了屋顶上坐,还是伸不直腿。聪明兔看见了,就在小板凳底下钉了四块小木片,这下笨狼能伸直腿了,坐着十分舒服。
《当售票员》这个故事里讲了笨狼拾到一本算术书,大家以为他数学学得好,就让他当船上的售票员,负责数数。可是如果数错了,船就会沉到水底去,所以笨狼就很用功地学数数。学会了之后,就很热心地当起了售票员,前几次都数对了,后来有一次因为笨狼太慌了,忘了把自己数进去,结果船沉了。可就在这时,笨狼不小心掉进河里了。由于船上少了一个人,笨狼原来数的数正好对了,船又浮起来。从此以后,笨狼数数总是先把自己数进去。
还有《把家弄丢了》、《晾尾巴》、《糟糕的发明》、《奶油沐浴》、《冰冻太阳光》……当我读着这些故事时,常常情不自禁地咯咯笑出声来。笨狼傻得可爱,而且善良、诚实、热情、认真,有许多小伙伴,大家都喜欢他,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喜爱这本有趣的'书——《笨狼和小伙伴》。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为什么同在一个课堂上听课,做同样的习题,有的同学总能考100分,而你的成绩却老是起伏不定?为什么同样是在学习,有的同学那样得快乐,而你总是不开心?其实那是因为你对学习方法知道得太少,对学习的乐趣了解得太少。而在我最喜欢的《我能考第一》这本书里,它会教会你很多很多。
《我能考第一》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中有许多漫画故事,伴随着这些小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必须掌握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如何不再为学习烦恼;教会我们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教会我们怎样快乐地考试。这本书里不爱学习、贪玩、调皮的“毛头”学习聪明的同学“小妮”,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复习、课前预习,还运用书中介绍的许多快乐的学习方法,“毛头”最终在期末考试的时候考取了100分的好成绩。像“毛头”这样的同学还有很多,相信你们在读了这本书后,一定会信心大增的。
还犹豫什么?快快读读这本神奇的书吧,只要努力,相信自己,你将会成为一个学习高手!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同学们,我问你们一个问题,世界上什么最珍贵?有人说是生命,有人说是金钱,但我要告诉你们:自由最珍贵,自由高于一切。
这个道理,我也是最近从一本叫《春田狐的爱》的书上知道的。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只春田狐生了一窝小狐狸,因此它每天都要去农场偷鸡。终于有一天,农场主被逼得忍无可忍,带上枪来找小狐狸的'藏身之处。狐狸妈妈想去保护小狐狸,可是,它暴露了它们的窝,有三只小狐狸被打死,一只被他捉走了,拴在农场上。老狐狸想尽一切办法解救小狐狸,可都没用。最后,它用毒鸡头毒死了它最喜欢的小狐狸。这个时候,老狐狸没流一滴眼泪。因为它知道:小狐狸失去了自由,即使活着,也毫无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震撼了。我原以为生命最重要,可没想到在自由面前,生命显得如此苍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这首诗也充分说明了自由高于一切。
这使我联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了我国,我国人民不怕流血牺牲,奋力反抗。他们是为了珍贵而神圣的自由而战。有千千万万的中国人民为了自由,为了不被奴役,失去了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自由的生活。同学们,让我们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吧!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那《科学家的》。
这本书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向我介绍每个伟大的科学家是怎样生活。它使我知道了天才并不是天生,而是靠自己勤奋学习得来的。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事例。
爱迪生小时候由于家里穷,很早就辍学了,他在火车上卖报纸维持生活。很对科学很有兴趣,一边卖报纸,一边坚持自学。每天一有空就到图书馆里查阅资料,汲取了很多知识。他喜欢做实验,便克服重重困难,没有实验器具,就在垃圾堆里捡一些瓶瓶罐罐;没有实验场地,他就央求列车长给他在火车的一个角落里做实验。把自己买早餐省下来的钱买化学药品。凭着坚定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他在历尽磨难之后,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发明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为人类带来了快乐。
最使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体育老师选我去参加学校的篮球队,我可高兴了!想象着自己就是乔丹、就是姚明,兴致勃勃地参加了。没想到篮球是那么辛苦:每天早上一来到学校就要慢跑四圈球场,然后再快跑四圈,最后还要做六组仰卧起坐……一天下来,折腾得我腰酸背痛。我打起了退堂鼓,什么乔丹、什么姚明离我是那么遥远。第一次训练回来,我浑身像散了架似的,一头倒在床上不想起来,打算第二天无论如何也不去受这份罪了!
晚上,我照例做作业,做完作业,无意中又翻开《科学家的故事》,书里的内容太熟悉了,爱迪生高大的身影不断地在我的眼前闪动,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爱迪生付出的代价不是更大吗?有一次,硫酸烧毁了他的衣服;还有一次,硝酸差点儿弄瞎了他的眼睛。为了做实验,他在火车上差点酿成火灾,被列车长打聋了耳朵……可是他还是顽强地做实验,而相比之下,我训练的这点苦酸什么呀,我的脸红了。
第二天,我照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运动场上,我满怀信心地跑了一圈又一圈,汗水不断地从我的额上流下,渗透了我的衣服。我咬紧牙关坚持完成了老师规定的训练任务。得到了老师的表扬。一起训练的同学都翘起了大拇指对我说:“你真棒!”
我知道,是《科学家的故事》使我坚定地选择自己的道路,是《科学家的故事》让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这本书将陪伴着我,激励我不断地前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我着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在我所看到过的书里,我最爱看的,要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漂亮,淡绿色的封面,上面画着个可爱的小未偶,它正歪着头,做着可笑的鬼脸。画面上还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花白的胡须和头发,穿着破烂的衣裳,看了,觉得那老头儿怪可怜的。这本书我已经珍藏了3年之久,但是它还是那么新,就像刚刚买来的一样。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为何如此珍贵我说,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还得从我上三年级说起:那一天,我在走廊里跟小朋友玩追逐游戏时,不小心把三(2)班门前的花盆撞倒了。当时,我吓得连忙把打坏了的花盆弄弄好,用一根细绳把掉了的枝叶捆好,然后就逃走了。那几天,我老是心神不定的,总怕老师知道。事不出两天,班主任蒯老师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免子一样,一味地跳着,来到办公桌前。蒯老师亲切地问:“三(2)班的'花盆是你打碎的吗?”我想:糟了,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非挨批评不可。
于是,我支支吾吾地答道:“不,不是我弄坏的。”蒯老师见我这么说,没有发火,却更加和蔼了:“那好吧!我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你看看,兴许对你有帮助。”我接过了书,想:“咦,老师怎么给我书看,大概是被我哄过去了吧!”我拿着书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家里走去。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到下面越不是滋味。特别是看到狐狸和猫合谋想来骗木偶匹诺曹钱的情节:小木偶被捆在一裸大树上,险些丧命,幸亏来了份个美丽的仙女,把它救了下来。仙女询问小木偶的遭遇,可是因为小木偶逃了学,没有脸说实话,就编了套假话,而当它讲一句假话时,鼻子就长一尺,后来,鼻子变得很长,小木偶只得承认错误。这一情节最使我感动。看完了书,我想:“自己为了不挨骂,就说假话。对小木偶的惩窃是长鼻子,郑对我的‘惩窃,是什么呢?”我想着,突然明白了蒯老师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原因。我不正是那个小木偶吗?我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学校的办公室。
我哭着说:“老师,我错了,花盆是我弄坏的。”并且把书还给蒯老师。蒯老师高兴地说:“承认了错误就好,这本书你不用还给我了,就留给你作个纪念吧!”我拿着书,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把这本书放在我心爱的写字台上,每当我做作业时,总能看见它。封面上的小木偶仿佛在对我笑:让我们一起做个诚实的好孩子。这本书永远鼓舞鞭策着我向知识的高峰攀登,同时这本书也倾注了师生之情。这样的书我怎能不爱它呢?我真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爱的书,它的名字是——叮叮火山历险记。
这本书讲的是叮叮、安妮和布莱特大叔,他们借了一架飞机,然后就飞向了一座火山,碰到了一支去火山的侦察队,然后他们开始了火山之旅。
我觉得这本书是一本科幻小说,下次我还要多看这样类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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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这本书或许让你深思,或许让你感动,或许让你陶醉。《城南旧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于1960年出版的是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
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小女孩英子。英子十分善良,她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英子还很天真,她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至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这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我的座右铭。它时刻提醒着我,激励着我,要我努力读书。
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教师。他们平常都很注意培养我的阅读兴趣。因此我的小书柜里摆满了书。其中我最喜欢《名人励志故事》。它像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如:“画家萨贺芬的一生”、“秦海璐的成长之路”、“爱因斯坦的手工课”等。但是最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再坚持一分钟”。它是关于爱罗塞尼奥的故事。他在上中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跑步比赛,刚开始他跑得十分轻松。慢慢地,他感觉有些跑不动了,两腿发软,很想停下来休息一下喝口水。这时,一辆校巴车开来了。它是专门来接跑不动或是在比赛过程中受伤的同学的。他很想上车,但还是忍住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觉得双腿好像灌满了铅似的,他休息的欲望更大了。就在这时,有一辆大巴车缓缓开来了。他迟疑了一下,但是还是没有上去。又过了很长时间,他来到一座小山前,已经累得两眼直冒金花了。他觉得这座小山不亚于珠穆朗玛峰。这时又来了一辆校巴车,这次他没有犹豫,果断地上车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校巴车开过小山坡,拐了一个弯就到终点了。他后悔极了。自己如果再坚持一分钟,再冲刺一分钟就可以到达终点,那是一件多么骄傲的事呀!从那以后,他每次参加跑步比赛时,每当跑不动了,快要放弃时,他就不断地对自己说:“在坚持一分钟就到终点了!”就这样,他凭着坚持不懈的精神夺得了世界冠军!
这个故事在生活中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学游泳。我去更衣室换好泳衣。我来到泳池旁一看,就惊呆了:泳池最浅水位140厘米。而我才145厘米,在水里我踮起脚尖也露不出头来。当教练走出来时,我又吓了一大跳。他看起来非常严厉。我非常恐惧,非常忐忑,立刻央求妈妈:“妈妈,我不想学了,我们回家吧!”妈妈说:“你还没学呢就害怕,就要放弃,这怎么行呢?你一直是个坚强的孩子,怎么甘心今日轻易放弃呢?当你学会以后,你会发觉它是一件快乐的事。”妈妈的话刚说完,严厉的教练就带我们去仅仅80厘米深的小水池练习憋气。刚开始练习时,我憋气的时间总是不够长,动作也不标准,而且还总是“喝水”。过了一会儿,我忍受不住这“折磨”了,哭了起来。我把求救的目光转向妈妈。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时的我几乎要崩溃了。突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爱罗塞尼奥跑步比赛时坚持不懈的情景。我耳边也不断地响起他经常对自己说的那句话“再坚持一分钟就到终点了。”我立刻擦干眼泪,努力练习。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堂课我终于学会了憋气。
《名人励志故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遇到任何困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而要努力拼搏,坚持下去。成功往往就在于是否坚持了已定的目标。这本书将永远陪伴着我,激励着我,勇往直前!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华兹华斯以往说过:”书籍是一个纯洁而完美的实体世界。”而我则就在这个实体世界中尽情的遨游,享受书给我带来的无限欢乐!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自然是《安妮日记》啦!
《安妮日记》是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在第二次大战期间写的日记,她死后,她的父亲把她的日记与全世界共享,从而轰动全世界。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记者和作家,却因为希特勒发动的一场邪恶的战争,于花季之龄死于纳粹集中营。这本日记是安妮遇难前两年藏身密室时的生活和情感的记载。这本书真实记录了安妮与家人为躲避纳粹迫害而度过的长达两年的密室生活。虽然安妮仅有十几岁,但她表现出超越她年龄的坚强勇敢。安妮的精神使我万分敬佩安妮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少女,如何应对战争和种族迫害,自我成长与定位,寻求自由等心路历程。作为一名成长中的少女,她在日记中吐露了她的困惑以及好奇。
从十三岁到十五岁的日记,起初,她是纯为自我而写。之后,荷兰流亡政府的成员杰瑞特。波克斯坦从伦敦广播电台宣布说,他期望在战争结束之后,能把关荷兰人民在德军占领之下苦难生活的目击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报导,公诸大众。他异常以信件与日记做为例子。安妮收听到这段话,为之动心,于是决定在战争结束之后,要依据她的日记出版一本书。安妮的每一篇日记展现的不是战争给她带来这些平凡而真实的历史记录,伴随着主人公的心境起伏,足以引起人们心中的震撼和共鸣,所以能够深深地打动和吸引世界上众多的读者。
安妮本是一个正处花季的少女,她本应当享受缤纷多彩的生活,但因为纳粹的迫害,只能躲在密室中,最终还是没有活下来。安妮死于德国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距16岁生日只差3个月。读着读着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无边的遗憾吞噬着我,无尽的敬佩依偎着我......
《安妮日记》让我明白:”我们应当珍惜今日来之不易的幸福,学习安妮坚强、执著、乐观的精神。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