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是阅读与写作的结合,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语言表达和思考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精选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
![](/static/img/rand_4.jpg)
《三国演义》九年级读书心得
三国时期,天下三分,魏蜀吴三国鼎力。到底谁能在乱世中脱颖而出呢?虽然刘备有诸多贤才相助,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忠心英勇的赵云,鲁莽勇敢的张飞......但由于他最后的意气用事,也造成了他最后的失败。而曹操虽然没有什么能人异士的相助,但他凭借自己独特的才华,他成为了最后的一个赢家,因为他成功击败了蜀和吴,重新统一了天下。
从中我也学到了许多,要成大事者,不能总依靠别的人的帮助,而自己却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否则,我们就会和刘备最后的结局一样,只能悲哀的将自己的愿望寄托给下一代。即使身边有许多人的支持与帮助,但最终也会因为自身的原因,并不能做出什么大的事情来,只能郁郁而终。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到三国归晋的经历。书中的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三国归晋,读来无不使人不忍释卷,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的,同时三国的明争暗斗也从这里拉开序幕。在三国武将如林、谋士如雨,我最看重一个人——曹操。虽说诸葛亮用计出神入化,不过他没有曹操豪迈的诗情,也没有曹操严明的军纪,更没有曹操作战时的狠、勇猛。曹操兵多粮足,大名威震江东,可谓谈得上豪杰也。所以说曹操乃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曹操虽未能一统天下,但也在群雄中争得一席之地。我如果生在那时,一定和他结交,并和他豪饮美酒,笑看天下英雄,畅谈统一中原的霸业,给他出谋划策,那就太痛快了。
读了三国演义后,我知道三国演义里有很多英雄侠士,做了很多事。有的事让我悲伤,有的事让我欢喜……所以,我把各个英雄的外貌、性格做了以下分析。
我觉得刘备长得很丑。双耳过肩,双手过膝。而且他还很自私自利,我们老师还常说刘备是长跑加短跑健将呢。
我觉得张飞五大三粗、大手大脚的。长得满脸横肉,说话粗声粗气,对手下很暴躁。胡子长得满脸都是,满脸都是,像一个长毛怪。
我觉得诸葛亮是一个头脑聪明,四肢部发达的人,诸葛亮还是一个有良心的人,比如在渡泸水的时候孟获要杀人头祭河神,河水才会退下来,诸葛亮不要杀人,于是就把揉的面里包肉,在外刻上人头的样子。
我觉得生活在战争时期的人命很苦,我太同情他们了,当然打仗的人更苦。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公元三世纪以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国家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在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展示出那个时代尖锐复杂的政治军事斗争。
在三国演义中我认识了神机妙算,忠君爱民的诸葛亮;仁慈善良,怀抱大志的刘备和奸诈狡猾的曹操。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喜欢刘备,因为他知人善用,礼贤下士而且还很仁慈。三国演义中对有关刘备的故事有很多如:桃园三结义,三英战吕布,煮酒论英雄和三顾茅庐等。
多读书,读好书,对我们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我最后将古典名著《三国演义》读完了。《三国演义》,也称《三国志通俗演义》或《三国志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流传极广,影响很大。《三国演义》取材于东汉末年和魏、蜀、吴三国的历史,从东汉末年的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黄巾起义开始,一向叙写到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吴亡为止,差不多一个世纪。读完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的人物形象。
《三国演义》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共有1191人,其中武将436人,文官等128人,其它176人。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智圣诸亮和常山赵子龙。
我十分敬佩诸葛亮,因为他末卜先知,料事如神、用兵胜神、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善于用人、善于治国,他是智慧的化身。他之所以这样,是由于他对具体状况善于进行调查、分析的结果。如在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两大战斗中,诸葛亮事先实地观察地形,调查对方兵力部署,根据地形和客观实际状况,制定了有利的作战方案,才“简单”击败了敌人。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用“空城”,就是因为他对敌方将领的状况作了分析,诸葛亮明白司马懿对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马懿对自己长期构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从这些地方能够看到,诸葛亮的正确决定,是在他长期实践的基础上构成的。当我读到那里,我不禁为诸葛亮提心吊胆,如果司马懿打进来怎样办呢当看完之后我村不住为诸葛亮捏了一把汗,我对他的胆识和自信十分佩服。
我也十分敬佩赵云的勇敢和忠心。在长坂坡他为救后主,七进七出。这充分体现了他的勇敢和忠心。有诗曰:“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古来冲阵扶危主,只有常山赵子龙。”这正是他赤胆忠心的生动写照!你明白吗在汉水时,黄忠、张著被魏军围住,赵云前往救援。他挺枪骤马,杀入重围,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那枪浑身上下,若舞梨花;遍体纷纷,如飘瑞雪。赵云救出黄忠和张著回到营中。曹操亲率大军而来,赵云只身在外;威风凛凛吓得曹军不敢向前,最后赵云与埋伏的士兵一齐进攻打败了曹操。有诗赞曰:“昔日战长坂,威风犹未减。突阵显英雄,被围施勇敢。鬼哭与神号,天惊并地惨:常山赵子龙,一身都是胆!”每次读到这,我全身热血沸腾,就好像和赵云并肩作战一样,沉浸在战斗的氛围里。他的勇敢只有一句话能形容----常山赵子龙浑身。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巴金的《家》这部作品是我喜欢的作品之一,原因很简单,巴金先生通过你《家》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封建家庭走向灭亡的过程。觉新的一味妥协,觉民的相对中庸,以及觉慧的激进,充分展示了在高家这个封建家庭中各种势力的融合以及斗争。
《家》这部作品通过多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思想走向没落,只有接受新思想才能取得成功的社会现实。高父的守旧让原本应该学业有成的觉新弃学回家,娶并非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不相识的李瑞珏结婚。尽管妻子属于聪明又贤惠的女子,可谁又知道觉新的结婚直接导致了与其青梅竹马的钱梅芬的婚姻不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了钱梅芬的死。更为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作怪导致了觉新妻子的死亡。
觉新是高家封建思想桎梏下的牺牲品,而相对于觉新来说,觉民和觉慧算得上是比较幸运的。觉民和觉慧作为接受新思想的一代新青年,开始对这个家庭的封建思想提出反抗了,当然,反抗程度有大有小。
同样是面对逼婚,觉民选择的不再是妥协,去自己不喜欢的人为妻,而是选择宁可逃离家庭,也要与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选择坚持自己与琴的爱情。作为哥哥和梅表姐爱情悲剧的见证者的他们,开始反抗,开始主动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觉慧的反抗精神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见证大哥的不幸,见证二哥的反抗,同时自己也是帮助二哥反抗的“凶手”。觉慧受新思想的影响是最大的,其反抗精神最浓厚。自己与小丫鬟鸣凤的爱情因为长辈的从众作梗,硬逼着鸣凤嫁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头为妾,导致了鸣凤的自杀。高老太爷临死之前叔叔姨太们的一番搬神弄鬼更是让觉慧对此无限反感,也更是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
在写觉新、觉民和觉慧这三兄弟的同时也写到了姑妈家的表妹琴以及大姨家的比觉新小的梅。琴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参加了很多活动,也在思想上动员同学剪发,鼓励同学参加到革命中去。而梅却是一个相对懦弱的小女子形象,嫁入夫家仅一年,丈夫就死去,自己也是英年早逝,其中很大的缘由就是与觉新的婚事以失败告终。
不容忽视的是高家封建势力的强大,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高家封建体系,下面有各个叔父的维护,当人其中的三叔是相对开明的,三叔是有过出国留学经历的。高家这个封建体系最终以高老太爷的'死而告终。
觉新、觉民、觉慧三者都有受到新思想的滋润,可结局却又是如此不同。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三者受到的新思想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觉新在面对《新青年》这一类进步杂志、报刊、书籍等是表现的是消极,觉民表现的则比较平静,与觉新的消极相比是要好得多的,而觉慧表现得最为激进。可喜的是,在高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觉新开始反省,支持觉慧的离家出走,知道在这个家也是该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了,觉民在取得自己爱情的胜利之后,等觉慧稳定下来也要和琴一起去上海觉慧会合。
巴金先生的这部《家》,充分体现新思想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也表明中国青年开始觉醒,开始走出家庭的枷锁,走向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巴金《家》九年级读书心得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文档为doc格式。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读巴金的《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回味书中的情节,不禁思绪万千。《家》以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叙写了高家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衰败的历史过程。
作者通过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一个封建大家庭高家来揭示了旧社会的黑暗、违心与奉承,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首先,老大觉新无疑是旧社会、旧制度下的一个牺牲品,一味的妥协、迁就别人,万事做个“好好先生”,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最终种种悲剧在他身上上演。
从小学到中学,他在一帆风顺的环境中成长,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幻想着将来能够出国留学。中学毕业后,仅仅因为长辈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便痛失爱人,与另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而这婚姻却是由抓阄来决定的。
婚姻关系到自己一生的幸福,在自己的婚姻大事面前,觉新采取“无抵抗主义”,在面对这一切时,他选择了逃避、忍让、逆来顺受,如同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的灵魂。
在他妻子临产时也是任由他人安排,怕有血光,将妻子送到外面生孩子,最终导致妻子的死亡。
他的悲剧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懦弱造成的,残害他一生的还有他背后的家庭和旧社会。在封建社会土崩瓦解的时期,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庭也注定要走向腐朽和堕落。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这也造就了他矛盾的人格。
其次,鸣凤、梅、瑞珏是封建礼教下的女子的代表。在中国封建社会及家庭中,她们的地位最低下,经受着封建礼教的重重约束,承受着生活的重重苦难。而琴是那个时期进步女性的代表,她积极、阳光,敢于和旧的社会制度做斗争。
最后,觉慧则是一个对未来充满希望的有志青年。他是高府中最早的觉醒者,他对高家旧理念已不存在任何幻想。我想着也许是他名字中带有“慧”字的原因吧。他坚信旧制度一定会被摒弃,旧社会一定会过去。他敢于宣传新思想,抨击旧文学、旧社会、旧制度。正是有了像觉民、觉慧这样的有志青年,才使得当时的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新的文化。觉慧的反抗不是孤立的,觉民和琴、《黎明周报》的伙伴们都和觉慧一起反抗封建旧思想,他们互相帮助互相进步。
我的心在燃烧,我的血液在沸腾。我为觉新矛盾的一生而哀痛,为高老太爷顽固的封建理念而悲愤,为鸣凤纯洁的爱情而惋惜,为首先取得小小胜利的觉民而欣喜;为思想先进、有着一腔热血的觉慧而颂赞。
我很庆幸自己生在这个和谐的年代,民主的社会,不用受封建理念的束缚,不必遵从那封建礼教,不必再墨守成规。
那个黑暗的社会、吃人的专治制度永远地过去了,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更应该成为一个热血青年、有志青年、有为青年。
我很欣赏巴金的一句话“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
的确,青春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而我们正处在美好的青春岁月,这个阶段的我们充满了热情,有理想、有追求、有着为理想而奋斗的激情。让我们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做一个有为青年。
《活着》九年级读书心得
《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这个寒假,我读完了《家》,它作为《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被公认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书中描写的高家,是封建社会的一个缩影,这个旧式的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潜滋暗长,逐步激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好的东西遭到无情地毁灭,高氏三兄弟的恋爱故事,以及梅芬、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命运,最终都免不了悲剧的结局,而这一切都归咎于那个时代的封建思想。
在那个封建社会里的太多的牺牲品,他们因无力反抗这一切而忍受着痛苦,甚至献出自己年轻的生命。鸣凤才十六岁,本与觉慧相爱,但却被高老太爷送给别人做姨太太,明明相爱却要被拆散,可怜的鸣凤死死哀求却没有帮她,在出嫁的前一天就跳河自杀了,瑞珏要生孩子了,却赶上高老太爷去世,陈姨太说不吉利让觉新将瑞珏送出去生孩子,瑞珏被送到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地方,觉新抱着瑞珏哭,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默默流泪,可怜的瑞珏在那么偏僻的农村地方因为难产而死,梅因封建势力的压迫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最后也带着对封建势力的不满受压迫而死。这些都是在封建势力的压迫下的牺牲品。我们透过人物的悲惨命运可以看到制造它的封建社会及其道德精神的可憎和悲哀、荒谬。
觉新也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牺牲品,作为长孙在他父亲死后,他必须挑起承担这个大家庭的重任,家中的长辈都反对新思想、维护封建秩序、封建礼教,但是觉民和觉慧两兄弟却是誓死抵抗反对封建思想,想要改变封建社会传统的热血青年。他们不服从哥哥的管教不愿意接受封建思想,觉新其实也是一个渴慕新思想的人,但是作为家中长孙他只能接受封建的思想、礼教。觉新是懦弱的,但无力反抗这一切。他也是矛盾的,只有集痛苦、悲痛于一身。
觉民和觉慧是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们幼稚而大胆,他们反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思想,对光明、自由、幸福热烈的追求。他们参加学生组织的反帝反封建运动和创办《黎明周报》抨击封建的一切东西,嘲笑哥哥的懦弱,与封建的高老太爷进行“对抗”。直到高老太爷被“击败”。他们胜利了,老太爷也去世了。尤其是觉慧,他对封建势力深恶痛绝,想尽一切办法反对封建势力,最后他义无反顾的离开这个封建大家庭,只身一人来到上海。
然而,高老太爷则是封建统治者,高老太爷也可以说是封建统治者的代表,他反对新思想,专横的实行着对封建制度他把觉新逼的走投无路,他反对一切新思想,包办子孙的婚姻,剥夺他们的自由、幸福。觉民和觉慧反对封建势力,与他进行“对抗”,他便认为他的威严、地位受到了威胁,他是这一幕幕悲剧的操办者,这一切的悲剧都是他的“杰作”他太顽固,残暴的统治着这个家庭,使这个家庭逐渐走向灭亡。
巴金的《家》,我深刻感受到封建社会是堕落腐朽的,是罪恶的。那个时代需要的是觉慧这种反对封建思想,支持新思想的新一代青年。如果那个时候的人都不像觉新那样懦弱,而像觉慧那样勇敢的话,也许也不至于会有那么多的牺牲者,也许早就推翻了封建统治,使人们得到自由、幸福。
《活着》九年级读书心得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题记。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故事以主人公“福贵”讲述自己的一生为主线,贯穿时代大背景为附线,刻画了一个在动荡的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随波逐流,悲欢离合。
福贵年轻时可以说是典型的纨绔少爷,早年就已经阅历人生繁华,肆意纵享富贵荣华,然而也许和那个畸形的时代一样,繁华总是犹如镜月水花,经不起现实一点残酷的风吹草动,“富贵”的福贵那么弱不禁风,转瞬即逝。想必,余华也是通过福贵命运的离奇改变,狠狠的讥讽了那个时代的荒唐可笑。
繁华落尽,接踵而来的便是一个纨绔子弟难以适应时代的不堪命运。福贵的人生第一次出现悬崖式的下跌,从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贵”人生转变为自食其力,必须面对人生一个残酷而不可逆转的真实命运。想必这时候的福贵,活着,并不是真正的活着,而是对生的不舍,对死的恐惧,甚至可说,对往日“富贵”逝去的不甘不舍和迷离眷恋。面对着不可逆转的过去和未来,福贵可说“胆小”,他没舍得自己接下来的“生”以死来解决,他很“勇敢”的去顺应了命运的转变,去适应新的社会角色,去迎合时代的波浪,可说,这时候的活着,简单却真实,仅仅就是为了眼前的一家老小,为了那一口气。
故事的发展正如我们所想的一样,努力总会有改变,福贵在颠簸中,开始摸索到了活着的一点真正滋味,人生这个时候,才算是开始真正的“活着”,为时不晚,福贵的生活开始渐渐的走向了正轨,想必这就是活着的一个意义,只要努力,就会有新的惊喜。
但余华很残忍,他并没有给福贵所认定的“活着”一个赏赐,也没给一个迎来惊喜而喘息的机会,他告诉我们,生活是一个真实的刽子手,它不会赏赐努力,不怜悯努力,该来的还是要来,时代的变迁是迅速的,完全不会顾及人生的适应性,可说,时代给了福贵新生活一记重拳,“稀里糊涂”“莫名其妙”的被拉去打仗,这个改变,真真切切的映射着那个时代,一切都是“稀里糊涂”的,一切都是“莫名其妙”的。
面对着战场上那些“莫名其妙”的死亡,面对着真正摆在眼前廉价的生死,福贵不仅仅开始明白自己要活着为了什么,并且将这种精神传达给了身边的人,他这时候开始明白了自己活着的意义,那就是再次面对亲人,面对家的温暖,憧憬新的目标。这时候的福贵,对“活着”算是有了自己的再次诠释,活着,也许还就是为了爱,也许是,那一口气,但是,不再是那么“简单”了。
福贵算是幸运的,他想要有目标的活着,生活则给了他机会,从战场上“稀里糊涂”的回来,儿子都可以叫爹了,对福贵来说,算是“当兵”生涯那种动荡中惶恐不安,生离死别的一声宽慰赏赐。
随着新的时代到来,腐朽的东西总是会被淘汰,也包括旧式的“活着”,小说中,余华巧妙运用了枪毙龙二这个桥段对此做了很准确的诠释,在枪毙龙二的时候,福贵被“吓尿了裤子”,并且他准确的听到了“五声枪响”,认定“死的透透的”“要不死的就是我了,”想必,这五枪,不仅仅是对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的猛烈抨击,也是对福贵先前奢望迷恋生活的彻底粉碎,他对活着有了新的认定,即是,人只要“一个老百姓足矣。”
生活总有喜有悲,媳妇因为过于劳累突然病倒,女儿重病变哑,无奈只能将自己女儿被迫送出去,本来一家子这样贫寒生活也罢,但命运总给福贵以不容喘息。自己儿子小小年纪,被医院活活抽血抽死了,福贵抱着自己冰凉的儿子,可算说,失去了自己活着的一个理由,甚至残忍的说,对他先前“活着”的至高信仰是一个彻底的粉碎和讥讽,生活“羞辱”了他,“讥讽”了他,并且“挑战”了他。然而这个时候的福贵却变得异常坚强,想必他不再是不舍和恐惧,而是开始忍耐和顽抗,他此时明白了再一次活着的意义,那就是挑战生活,对抗命运。
儿子不在了,女儿总得有个好归宿,命运在旁人看来出现了转机,但好景不长,女儿难产离世,媳妇随后跟着也去了,生命中只剩下一个小外甥和女婿,可以说相依为命,这样活着也是知足,但是老天又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余华总是那么的“作”,那么的“矫情”,读书笔记他继续给我们讲了最后的现实重击,女婿出事了,儿子,女儿,女婿戏剧性的死在了同一个医院,命运再次讥讽了福贵的坚持和信仰,对活着的期许,变得如此绝望和灰暗。
可是,“该死”的福贵,却依然坚挺的活着,因为,他必须活着,不再为任何事,仅仅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希望虽然福贵一生跌宕,但总得迎来完美的结局,起码,小小的恩惠,福贵老年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但是造化弄人,亲人相继离去,留下福贵苟活于世,命运太悲哀,生活还有值得留恋呢?好多人会以为福贵可能坚持不住,以后的生活一蹶不振,会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来表达对生命的态度。但余华却以一个简单的画面做了一个总结,福贵反而买了一头“福贵”的老牛,每天正常生活,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好像生活不曾对他如此残忍过。对福贵而已,活着是福贵生命的意义,他不再纠结在任何理由和信仰上了。想必,平淡的黑白素写,才是活着的最终尘埃落定。
看到这,我禁不住震惊余华对待生活的态度,活着的真谛,不屈不饶,坚韧不拔,对生活的不服输和不断挑战,对其乐此不疲,才是最好的一个总结。想必没有词语能够准确的表达这部作品对我的震撼程度。唯一能更好理解作品的内容就是,让我可以重新对生活有新的认识,对活在这个时代,有不同的认知,无论哪个时代,活着有着不同的方式,但却有一个共同的意义。
我想,张艺谋后来根据余华的《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算是给了其中一个诠释,活着,就是为了那一家围在餐桌上吃饭的理由,可以不富不贵,可以不温不饱,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活着的意义,简单且奢望。
活着,不是自私的,活着是伟大的,选择了活着,即是选择了伟大。
近期的《朗读者》中,演员胡歌再次提及自己当年的车祸,提到了第二次生命的弥足珍贵,这时候的活着,就是要有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活着,有了新的定义和诠释。多年来,胡歌的荧屏生涯以及生活状态,都以积极向上的方式展现给大家。节目胡歌朗诵了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生存与毁灭,给予迷途的人,惊讶于生命的可贵。”可叹,一个人对再次活着的理解,能够对他的未来做到多大的改变。
之所以活着,就是要与生活抗争,去挣扎,去争取幸福,直到有一天,能够泰然自若,活得顺气顺神,舒舒坦坦,问心无愧,那想必就是,活着。
那么我的活着呢?我的活着就是服务好每一位过往的司乘人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秉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让每一次的微笑传播的更远,更有价值,这就是把青春的活着做最合适的诠释。我想,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会对工作上的活着有更积极更健康的理解,每一次的转身点头,真情微笑,都是新鲜的面孔,都是新鲜的不一样的感觉,不仅仅是一次心灵的指引,更是一次灵魂的砥砺前行。
正如苏轼曾说“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人生匆匆数十载,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活在当下,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即是一场修行。
九年级《家》读书心得体会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活着》九年级读书心得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小王子》九年级读书心得
《小王子》一部献给所有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一种童心未泯的文字表达。
我手中的这本,淡蓝色的封面,上面刻画着淡黄色的“小王子”。没有什么简介,只有作者和出版社。封面上淡蓝色的夜幕,土黄色的大地,星星点点的的草,粗大的泛青的古树,一个傲气不失天真的小王子和他的宝贝小羊。安逸的画面,和书的内容一样充满幻想和孩子那种无法模仿的单纯。
小王子的故事绝不平淡。彷如《爱丽丝奇境漫游记》一般,小王子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与事:一位国王,一位爱慕虚荣的人,一个酒鬼,一个商人,一个点灯人,一位地理学家……这些奇怪的人所做奇怪的事,让你目瞪口呆,继而捧腹大笑。这些故事要用孩子单纯的视角,去关注:小王子对周围的事物有着超人的洞察力和预见性。小王子,一个孩子,眼光却明锐得让所有大人们望尘莫及。
国王说,我相信我的星球上有有一只爱叫的老鼠,我偶尔判他/它死刑。不过,每次我都必须赦免它,因为,这是唯一的一只老鼠,得对它宽大点。
爱慕虚荣的人说,我是这个星球上最帅,最会穿衣服,最有钱,而且是最聪明的人。可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
酒鬼说,他喝酒是为了忘却,忘却一切羞耻,而羞耻的内容恰恰就是喝酒。
灯夫说,行星一年转得比一年快,现在每分钟转一圈,我连一秒钟休息时间都没有,每分钟我都要点一次灯,熄一次灯。
我相信,这些精妙的判断,会让所有大人望而生畏。他们那些所谓的巴西,在孩子眼里是多么的愚昧和无知。
小王子,将复杂的人生价值观看得很单纯。这就是孩子,童言无忌的孩子,单纯、天真的孩子,生命中充满幻想的孩子。希望我们这辈,偶尔也要放下学习、书本,追随一下逝去的童年时光,重返一下孩子气。
时间仍在,是我们在飞逝。
在人间九年级读书心得
这个国庆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在人间》。《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在这个困难的年代,依然有一些人,引导高尔基走上文学、知识的道路,这本书中让我影像最为深刻的是他的外祖母和一位厨师:斯姆雷。斯姆雷是高尔基工作的船上的一位厨师,是他让高尔基爱上的读书。每晚穆斯雷会让高尔基坐在一个装通心粉的箱子旁念书。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的人。
这个国庆假期,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在人间》。《在人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写的。它真实的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压力。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在这个困难的年代,依然有一些人,引导高尔基走上文学、知识的道路,这本书中让我影像最为深刻的是他的外祖母和一位厨师:斯姆雷。斯姆雷是高尔基工作的船上的一位厨师,是他让高尔基爱上的读书。每晚穆斯雷会让高尔基坐在一个装通心粉的箱子旁念书。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在如此生活的艰难困苦之中,高尔基依然能够不断地学习,忘我地看书,可以说是“书”成就了高尔基。而现在的我们面对一个个好看的电视剧,一个个好玩的游戏,一部部好看的电影……魂都全给了这些琐事,怎么还有时间来博览群书呢?书的力量是巨大的!它能让社会进步了,让人类进步!所以即使我们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也要向高尔基一样,坚持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热爱读书的人。
九年级读书心得
这本书主要讲了,11岁女生列吻贝一个特别的家庭,律师妈妈在外工作,全职爸爸在家带弟弟,弟弟宛如一个小王子,让吻贝在家里渐渐失去存在感。她和周围一群各种被弟妹夺走宠爱的同学组织了一个“战胜小_孩军团”后来他们惨败,在一次奇幻的探险后,列吻贝打开了自己心中的伤心死结。
其实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只要别忘记小时候,小时候就一直在那里,守护着你,一直可爱又勇敢,天真又神奇。弟弟妹妹不是夺走了爱,而是他们还小,想想自己小时候也曾经拥有过这一切。再想想自己的自私和任性,或许对弟弟妹妹不太公平,所以我认为尊幼和关爱自己的弟妹才是对他们成长的帮助。
我也有这样的经历,现在想想还有些愧疚,记得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妈妈带着我来到表弟家,由于天气炎热,我带了一个迷你小风扇。这可是海绵宝宝形状的,是表弟最喜欢的,我和表弟在大厅里,妈妈在做饭,趁我不注意时。表弟一个猴子偷桃,快速地抢走了我的小风扇,“小混蛋还给我!”我不开心地讲。谁知他向我吐了吐舌头跑了,我急忙跑上去硬是要抢回来,可他像一个树懒一样死死抱住。我一气之下,打了他的小_,然后夺回了小风扇。接着他哭了,我被妈妈教训了一顿。后来,我在《让我回到小时候》这本书里解开了心结。
对待自己的弟弟妹妹不一定要宠溺的爱,因为这样会宠坏他们,我们应该适当地去教育,尽量给他们爱,不让他们的小心灵受到伤害。所以学会和谐去对待他人真的很重要,同时我们也要珍惜时间,现在我想起我的童年,我愿意多享受童年的时光,因为童年是充满童趣的,童年是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是充满纯真的,让我们一起快乐成长吧!
九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读过《边城》,便不由自主地想到沈从文先生的故乡凤凰去看一看,让那里清凉的微风吹过脸庞,然后坐在翠翠曾划过的那条小舟上,看看那的端午龙舟赛,看看那儿的大白鸭和绿油油的菜地,还有古香古色的建筑,吊脚楼。翠翠是一个在自然中长大,清秀活泼美丽的女孩。她从小跟着摆渡的外祖父,祖孙俩过着不富足但幸福的生活。
随着翠翠的成长,慢慢认识了两兄弟:天保和傩送。天保是大哥,他忠厚老实,傩送是个阳光又有能力的年轻人,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岳云”。天保找了媒人去翠翠家,而傩送在前一天晚上对翠翠唱了很久的山歌,翠翠本打算在清晨告诉祖父。当知道哥哥也喜欢翠翠时,傩送决定跟村人出外经商以成全大哥。天保知道后去追弟弟,不料出了意外,死掉了。傩送因为内疚,还是走了。不久,外祖父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在渡头守望着。“那个人可能明天就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这是最后的一句。
一个凄清的结局,可是却深深地感动了我。故事中那份厚重的感情,是那么朴实,是我们在现在这个浮躁不安的.世界里找不到的。
青铜葵花九年级读书心得
这个寒假,我有幸拜读了曹文轩纯美小说之一——《青铜葵花》。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青铜一家人和毫无血缘关系的葵花之间的互相关爱,这种爱,让书中的人物行走在痛苦和幸福之间,最终得到升华,走到了痛苦的彼岸。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是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所在的城市。
青铜和葵花一起度过了五年的幸福时光。这五年来,青铜一家人对葵花分外关心,青铜宁可自己不去上学,也要让葵花上,我们为葵花造了大草房,从不让她受委屈。这种无私的爱,是世界上少有的。
我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更是外公外婆和爷爷的宝贝,也许是得到的宠爱太多,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我脾气比较暴躁,做什么事,往往只想自己,难以顾及到家人的感受。想起来惭愧,有一次,我在聚精会神地思考一道数学题目,题目有点难,我绞尽脑汁,几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忽然灵光一现,一个想法蹦出我的脑海。此时,外婆走了进来,亲切地呼唤我:“天天……”“吵死了,烦死了,还不快出去!”我见外婆打断了我的思路,便开启了我的“狮吼模式”。外婆把我最爱吃的观音豆腐轻轻地放在桌子上,转身默默地走了出去,此时的我才回过神来,好像看到了外婆湿润的眼眶,一种莫名的后悔在我的心里升起。“外婆,对不起。”我跑到外婆的身边真诚的向她道歉,但我知道,这次我又伤了外婆的心了。读了《青铜葵花》,我渐渐学会了如何善待他人,爱家人,感恩父母长辈,多换位思考,考虑家人的感受。爸爸经常夸我:“我们的丫头真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一个寒假长大了许多呀。”
在奶奶生病时,12岁的葵花独自一人去江南捡银杏,她想为这个家分担一些,她不知道她赚的那些少得可怜的钱是否能为奶奶治病,但她想,捡到一个是一个。在葵花外出的那几天,青铜和爸爸一直轮流拿着灯笼等葵花,终于等到了,然而,奶奶见了葵花最后一面就去世了。
葵花和我差不多大,就那么懂事,知道省吃俭用,为家人分担,我却总是哭着、喊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买这买那,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情,闹得一整天不开心。
从现在起,我决心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把温暖带给在角落里卖火柴的小女孩,带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丑小鸭,带给我的小伙伴,带给爱我们的每一个人,让身边的脸庞绽开美丽的笑脸。
九年级读书心得体会
在九年级下册的学习生活中,读书一直是重要的任务。在这个学期,我们读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书籍,如小说、诗歌、随笔等。我们阅读这些书籍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个世界、拓宽自己的思维视野、提升自己的语文素养。今天,我想分享一下我在这个学期的读书心得体会。
第二段:感受。
阅读书籍不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为了享受阅读的过程。在这个学期中,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阅读的意义。我体会到了阅读对于身心健康的重要性。每当我沉浸在书籍中时,烦恼与疲惫烟消云散,仿佛沐浴在阳光下,感受到心灵的喜悦与愉悦。
第三段:启示。
在阅读中,我也发现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一本书即使只有寥寥数语之间,也可能会促使我们思考人生的意义,或唤起我们对于人性的重要认识。比如《叶嘉莹》这本书,引领人们思考一个简单的问题:何为真正的爱?其深含的哲理与道理不仅仅局限于小说本身,还引发了我对于人际关系、情感等方面的思考。
第四段:重要性。
读书的意义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认识、了解、理解并反思人生、环境、文化等方方面面。九年级下册所读的书籍内容涵盖了历史、文化、哲学等领域,这也是我们成长和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读书,我们不仅能够强化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也能够激发我们的想象力和对于世界的好奇心。
第五段:结语。
阅读就像食物一样,它能够养育我们的思想,有效地滋养我们的心灵。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继续保持对于读书的热爱,并不断地寻找那些能够帮助我实现自我提升的书籍。总的来说,通过这学期的阅读,我更加明确了自己阅读的目的与意义,并非常感谢这个学期的学习所带给我的丰富体验。
九年级读书心得体会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读书依然是最好的充电方式。在九年级下册的学习生活中,我读了许多好书,这些书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人生、历史和文化,让我受益匪浅。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在读书中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第一段:读书的好处。
读书不仅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提高人的思考能力和沟通能力。在阅读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文字风格,逻辑推理,情感表达,透过这些,我们能够真实地感受到作者内心的情感和想法。读书可以锤炼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化素养,使我们更加自信地与人沟通交流。同时,读书也能让我们更加感性和理性,做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时候,多一份思路和方向。
第二段:读书的体验。
在读书过程中,我体验到了许多不同的情感。当我读到那些感人至深的情节时,我的眼中不禁泪花盈眶;当我看到那些坚强不屈的主人公,我内心不禁油然生起尊敬;当我读到那些深刻的思想、鲜明的人物形象和朴实的句子时,我就像置身于别样的世界。读书让我感到很享受,每当我把书合上,我就仿佛走出了一次精神之旅。
第三段:读书的选择。
在九年级下册的学习中,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些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开智系列中的《思考致富》,让我重新认识了什么是“人生的价值“,让我深信改变自己就能改变世界。还有麦家的《撒野》,让我看到了女性坚强、不屈、自由的一面。还有莫言的《豆腐西施》展现了上海滩风雨飘摇的时代历史。每一本书都是一种感恩的精神,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与思考。
第四段:读书的方法。
读书的方法也很重要。在我的阅读过程中,我坚持每天抽出一定时间来读书,在家或在路上都要带着一本书,这样才可以顺畅地把握阅读的步伐。在读书时,我还会给每一本书打上心得笔记,这不仅可以帮助我加深理解,还可以提高我的阅读效率。
第五段:读书的收获。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人生中的许多道理,更深刻地理解了历史和文化的内涵。阅读让我不断地开拓视野,让我看到了不同的世界。更重要的是,它让我和自己、和别人、和世界建立了一种无形的联系。从心灵深处产生的愉悦和收获,将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成就,也是我最自豪的宝藏。
总之,阅读是我的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让我受益终身。每一本书都会带给我不同的思考、体验和收获。我相信,在今后的成长之路中,阅读也将成为我排除疲劳、强化信念、塑造灵魂的良方。
九年级学生读书心得
马塞尔·普鲁斯特,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的作家。在法国乃至世界文学,他同巴尔扎克一样,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特别是1987年以来,法国好几家有影响的出版社,竞相重新出版普鲁斯特的名作《追忆似水年华》。
《追忆似水年华》,并不是一部哲学意味深长的小说。正相反,它是一部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极具强烈的小说。它主要写的是一个非常神经质和过分的受溺爱的孩子缓慢成长的过程,他渐渐地意识到自己和周围人们的存在。而这,正提醒了我们对于自我认识的重要性。一个人无论再卑微,再弱小,首先他不能否定了自己。对自己的肯定才是前进路上的动力,因为只有自己才是最了解自己的。别人的评论可以影响到我们,但是绝对不能左右我们对于自己人生的判断,对于人生的每一个抉择。在若干年后,我们回过头去,或许会笑自己当初的青涩、莽撞。但是自己所做的决定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因为了解自己,因为“我”就是“我”!
总的来说,《追忆似水年华》是一部回忆录式的自传体的小说,从作者自己的童年生活开始,一直写到他晚年的心情。作者三十多岁由于严重的哮喘与气管炎,怕见阳光,怕吹风,把自己囚禁在斗室中,白天绝对不出门,也尽量少接见来访者。实际上从那时起,他已经与世隔绝。《追忆似水年华》,它是一个自愿活埋在坟墓中的人,在寂静的坟墓中回想生前种种经历与感受的抒情记录。
作为回忆录式的自传体小说,《追忆似水年华》和一般的回忆录以及一般的自传小说都有所不同。这不是一部普通的回忆录,作者对回忆的概念,对于时间的概念都与众不同。而对往事亲切而多情的回味,是作者创作《追忆似水年华》的主要线索。
读《追忆似水年华》,很自然地让人想起雨果的话:“比海洋和天空更为辽阔的,是人的心灵。”普鲁斯特的生活不算太曲折,生活阅历也不算太丰富,生活所见也是有局限性的。如果没有写《追忆似水年华》,人们在墓地回顾他的一生时大概非常平淡。然而在他的小说中,他把心灵之门打开,用他不由自主的回忆方式把这平淡的一生写得曲折而奇妙。心灵的世界是最神秘,也是最浩繁的。天地万物,都可以包孕在心灵的世界中,变幻无穷,缥缈无际。
九年级读书心得
一次,我闲着无聊,就在网上淘点书看,竟有一本书入了我的法眼——《不生气的智慧》。
什么?不生气的……智慧?我的好奇心发作,把它买了下来。这本书主要就是讲人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轻易发怒,才有健康平和的心态;不生气,才有豁达幸福的生活。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寻找‘怒火消防栓’”。
看了这里面的内容,我不禁感慨:在人生的道路上有谁不生气?当我们怒火腾生时,最主要的就是用清醒的头脑来克制自己的怒火,做一个情绪的主宰者。
一家大排档吃饭。
一开始我们都很开心,可途中发生了些小矛盾。爸爸不小心把可乐撒在了我的裙子上,我不高兴了,开始耍大小姐脾气。不管爸爸怎么说,我硬是不应,嘟着个嘴,不吃饭不说话,一脸“我生气了”的样子。现在回想起来,发现我好幼稚啊。
我还想起一件有趣的事:
巴尔扎特作为世界文坛巨匠,一生创作无数,但生活穷困潦倒。一天夜里,他在睡觉,有个小偷爬进了他的房间,翻箱倒柜地找东西。被吵醒的巴尔扎特并没有惊呼,而是悄悄的起了床,点亮了灯,对着心急如焚的小偷平静地说:“亲爱的,别翻了。我大白天在房间里都见不到一分钱,跟何况现在这么黑,你就别痴心妄想啦。”相信面对入室偷盗的小偷能如此幽默淡定的对待的人已是少之又少了。巴尔扎特用幽默的方式赶走了小偷,也确保了自生的安全,这何尝不是天下最美好的事呢?如果他生气的对对方指鼻大骂:“你是谁?来我家干嘛,信不信我报警啊!”想必如果他这样说,小偷绝对会杀人灭口的。
这本书然我明白了生气时要和自己说说话,三思而后行,不要因生气而冲破了头脑,要微笑面对生活。
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合上了书,咽了口唾沫,继续探索生命的真谛——别让抱怨毁了你!这样子,你才能克己之怒,笑谈人生!
九年级边城读书心得
沈从文《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从字面上理解,可以理解为发生在城市的边缘,现代文明的边缘,战争的边缘的一个故事。
沈从文《边城》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描述了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她是湘西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天真善良,温柔清纯。在那时,人们依旧是包办婚姻,二老傩送已被一富人指定做女婿,且有碾坊做嫁妆,因此,二老与翠翠之间的自由恋爱很难达成。沈从文《边城》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