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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xxx镇第十次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张向阳同志代表九届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报告确定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xxx镇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奋斗的主题,体现了时代要求,符合xxx镇实际,反映了全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报告提出的对今后五年全镇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措施,既催人奋进,又切实可行。过去的五年,全镇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群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艰难困境中奋力拼搏,在改革发展中开拓创新,全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工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党的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政治建设得到加强,社会建设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大会指出,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深入学习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拓宽思路,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科技进步,优化经济结构;继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入开展反腐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坚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使人民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大会号召,全镇广大党员、干群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励精图治,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实现我镇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努力奋斗!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1)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首先,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向上一级党组织呈报关于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召开党代表大会的理由、时间;党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党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提出拟补选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数额及选举办法等。其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补选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第三,召开党代表大会,以代表团(组)讨论单位酝酿讨论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预备名单,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在党的基层委员会任期内召开党代表大会补选少量委员,党代表大会可以不设大会主席团,由党的`基层委员会召集并主持)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印制选票,提交党代表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级党组织呈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药请示;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推荐、提名并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补选候选人,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召开党员大会按差额选举办法选举。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备案)。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x年x月x日中国共产党第x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认为,报告对镇纪委过去几年的工作做了实事求是地总结和回顾。镇第×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领导下,镇纪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大量工作。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指出,当前我镇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用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保证实现本次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同志们: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xx委七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经市委同意,召开中共简x市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是总结工作;二是结合简x实际,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初步安排工作。通过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要坚决惩治违纪违法分子,又要加强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既要确保简x社会政治稳定,又要确保加快简x丘陵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执政水平,实现简x既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一、20纪检监察工作回顾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案、纠风三项工作格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于全市发展“第一要务”,稳定“第一责任”,为丘陵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一)狠抓专项治理,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绛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民负总责,纪委负责组织协调,其他市级领导按照分工,具体抓落实,确保组织领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落实到位。各工管委、乡镇、市级各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6月下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禾丰工委、教育局等14个单位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抽查,总体情况较好。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严肃纪律推动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督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干部从政的“七严要求”和干部作风督查的重点。全年组织干部作风督查19次,督查单位和乡镇316个(次)。三是认真清理领导干部借用公款。至8月31日,全市共清理出254人借用公款1170645元,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5人借用公款188561元,已还款182061元,未还借款的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对借用的6500元定出了还款计划;对一般干部,我们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追收。同时,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机关财务管理,建章立制,坚决杜绝违规借用公款的行为再次发生。四是对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兼薪的行为进行了清理,1名干部被责令纠正其违规行为,3名干部辞职或被免职。五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收送钱物专项治理。省委7月7日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集中治理活动。7月27日,市委提出了六条廉政承诺,随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也作出了廉政承诺。从8月开始,经过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建章立制三个阶段,至9月30日,全市共收到539人主动上交礼金32元,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37人上交103950元,科级领导干部502人上交218060元。12月,按照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狠刹“四股歪风”专项治理活动第一、二阶段工作,第三阶段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二)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分子一是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行政投诉中心和企业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加大重要信访举报查办力度。制定简x市信访举报工作五年规划,在全市确定了10个信访联系点,对信访联系点的工作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6月30日召开了纪检监察信访联系点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73件次,办理重要信访案件38件,市纪委直接查办信访案件29件,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二是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治理、“三大检查”、执法监察等形式,注重从案件中发现新线索,对有价值的初核案件深挖细查。全年初核案件线索65件。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年立案57件,结案58件(含去年遗留案件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7人,有10人被开除党籍。典型案件有:省委张学忠书记批示的“4.21”案件,省监察厅刘佑林厅长批示的雷家乡通乡公路筹资中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农业局执法大队、植保公司、种子管理站乱收费问题,新闻媒体关注的宏缘乡易家坝村村干部生活接待费开支过大、违规开支生活接待费问题等。(三)加强效能监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对学。
校教育收费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简城三小、雷家乡小学、雷家乡初中违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9月中旬,由省政府督导室和省财政厅组成的学校收费检查组,对我市中小学校严格按照秋季“一费制”收费有关规定规范收费情况作了充分肯定。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全市集中招标采购药品850万元,占医院购药品总金额的58.9,让利于患者284万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疗价格公示制、费用清单制和服务承诺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卫生系统19人自觉上交“红包”金额8420元。配合xx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卫校2名同志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1万元的违纪行为。三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市55个乡镇与市委、市政府签订了《简x市减轻农民负担管理责任书》。对全市粮食直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了“五到户六不准”规定,督促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家农户领到手,外出农户随到随取。全市减轻农民负担金额86万元,其中,治理农村灌溉用水用电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金额1.2万元。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国债资金实施项目实行了倒查,涉及资金4000多万元,坚决纠正了个别乡镇挪用荒山造林专项款的违规行为;对1992年以来全市处置国有资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的16个单位以及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3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加强乡镇卫生院、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对我市10个乡镇片区卫生院、34个地名卫生院上划市卫生局和公开招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监督;对10个有限公司、厂矿和12户私营个体户的经营环境进行了抽查,对沱江河水污染涉及的12个乡镇、491个受损户、164万余元补偿金等渔业损失赔偿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全市45个项目建设工程(12627万元),2个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314万元),政府采购57宗(380万元)进行了监督。(四)强力实施“环境兴市”战略,创优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了“环境兴市”各项工作。二是结合项目带动年和“项目企业服务月”活动,3月份组织了两次“项目集中审批日”和“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土、水利、环保等10余个部门对乾坤集团兽药生产等项目进行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同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人行等部门抽查30个行政、事业单位保留支出账户、取消收入账户情况。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全市审批项目从原来的348项减少到314项,全年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51200件,同比增加38%,中心收费7800万元,比同期净增7000万元。四是进一步改善银企、银政关系。召集组织、人事、财政、金融等部门负责人,对催收党政干部贷款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对逾期不归还贷款的党政干部实行了停职、停薪,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坚持正反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积极营建“大宣教”格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2004年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市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并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广电局等单位进行了任务分工,要求各乡镇、市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2月,市委书记张绛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要求学好、用好、“两个条例”。3月,在市纪委四次全会上,我们对两个“两个条例”的学习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在市委党校副科级干训班上举行了专题讲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要求把“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市委转发了“两个条例”全文,并向全市各级党组织提出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全市各乡镇、市级各单位共征订“两个条例”1000余册,做到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三是努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坚持正面典型与远近反面典型相结合,市委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正面典型,通报了我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事)件3件;充分利用电化教育手段,组织观看反腐警示片,录制制止领导干部收送钱物专项治理电视采访专题片12个。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xx市纪委全会精神(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狠刹“四股歪风”2004年11月12日,全国、全省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治理工作,狠刹“四股歪风”。11月27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简委发[2004]59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2月份开始,在我市开展贯彻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提出了《关于贯彻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集中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纪发[2004]53号)。现正在进行集中专项治理总结整改阶段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企业入干股、挂名分红的行为。二是针对“收送钱物”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死角”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堵住公款送礼歪风。三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跑官要官的问题,绝不让买官卖官者有任何市场,杜绝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四是抓好党员、干部禁赌工作,重点查处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参与赌博的行为。(二)严明处理突发性事件的纪律,千方百计确保社会稳定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观念,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三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围绕加快发展创新工作,也要围绕维护稳定开展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社会稳定的若干规定》(简纪发[2004]50号),坚决追究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党政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廉洁从政,坚持与民谋利,不与民争利。二是建立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加强信访排查工作。各工管委、乡镇纪委、市属各部门纪检组(纪委),要在每月25日以专题报告的方式,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影响大、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和提炼,及时整理上报市纪委。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xx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系会议精神,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腐败问题和失职行为。(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开展工作,换位思考,既着眼群众的长远利益,又注重群众的当前利益,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工作,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停止征收农业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涉农收费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二是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加强对“一费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一费制”收入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一费制”收入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要规范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防止通过增订教材教辅资料变相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继续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力度,增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比例,降低药品成本。要坚决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的行为。四是继续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资金到位,不拖欠、不短缺。要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保证征地拆迁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五是继续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加强对重组改制企业资产处理的监督,坚持公开拍卖;要加强对资产处理资金的管理,确保安置职工所需资金。要加强对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六是继续坚决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按政策要求及时兑现。对拒不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防止形成新的拖欠。(四)健全市场化配置机制,规范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由于体制的原因,一些主管部门对资源尤其是一些公共资源具有很大的支配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主管部门直接决定着相当大一部分利益的分配。如果对此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必然产生一些不公平竞争问题,甚至会引发一些腐败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一是必须把握利益这个要害,抓住干部这个关键,扎扎实实地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二是必须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有序地开展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要强化信息公开、市场竞争和监督管理机制,把资源出让的相关信息广泛、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环节毫不动摇地实行公开竞价、公开竞争,纪检、发计、国资、财政、国土、水利、建设、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加强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监督,强化对交通工具营运权出让、沙石等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水、电、气等行业企业改制转让、生产运营、价格管理等的监督,坚决杜绝个别干部利用职权参与谋取私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违纪违法行为。(五)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纪检监察五种能力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我们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纪检监察能力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作为搞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积极收集案件线索,努力拓展检查范围,增强案件查处力度。对垂直管理部门和系统的办案工作,要加强协调和指导,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水平的提高。二是不断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的治理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不断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一些易于发生腐败的领域和项目,要实施跟踪监督,搞好事前预防。四是不断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组织协调、齐抓共管,落实好这个“龙头”。五是不断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纪检监察方面的相关法规及要求列入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干部培训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党员权利。三、20的工作思路元月7日,我市召开了市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全市年各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各乡镇纪委、市属单位纪检组(纪委)要以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政治局12月27日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四次全会、xx市委一届十次全会和我市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目标,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积极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下大力气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为实现市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议制定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200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突出五个重点:(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责”、“定责”“践责”、“评责”、“追责”等五个环节,落好“一岗三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向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好半年抽查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刹“四股歪风”,加强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坚决追究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二)深化源头治腐,加大案件查处和纠风工作力度。一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主动介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聘任专家的监管,实行采购管理与执行分离。二是强力实施“环境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三是坚决实行办案分析制度,针对各种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预防、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四是坚决惩治违纪违法分子,狠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贪污贿赂万元以上案件,违反财经纪律案件。五是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作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元月3日,党中央印发了《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要求把《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必须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一是要抓好学习、领会和掌握。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实施纲要》列入今年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业务学习计划,做到资料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二是要抓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实施纲要》,认真整理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三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并牵头认真组织实施。(四)加强乡镇、局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市级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提高纪检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组织建设等纪检监察理论,系统掌握党纪政纪条规,尽快成为纪检监察战线的行家里手。二是要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形成纪检监察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大胆开展工作,主动协调各方,协助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纪委不查案,就是不称职。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主动受理信访举报、主动寻找案源、主动查办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指导力度,或者抽调乡镇、局行纪检干部协助办案,或者派人到基层单位指导办案,不断提高乡镇、局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四是要抓好监督工作。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成员的监督,负责管辖范围内干部的监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警示、事后处理。同时,还要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农民负担、教育收费、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服务性收费的监督。五是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按照市委的安排,认真开展保先教育活动,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在保先教育活动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筑牢领导干部反腐倡廉道德防线。我市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待中央纪委全会1月份召开后,根据省、xx市的要求,再具体安排部署。谢谢大家!
校教育收费开展了监督检查。对简城三小、雷家乡小学、雷家乡初中违规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9月中旬,由省政府督导室和省财政厅组成的学校收费检查组,对我市中小学校严格按照秋季“一费制”收费有关规定规范收费情况作了充分肯定。二是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全市集中招标采购药品850万元,占医院购药品总金额的58.9,让利于患者284万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医疗价格公示制、费用清单制和服务承诺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卫生系统19人自觉上交“红包”金额8420元。配合xx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卫校2名同志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1万元的违纪行为。三是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市55个乡镇与市委、市政府签订了《简x市减轻农民负担管理责任书》。对全市粮食直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了“五到户六不准”规定,督促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家农户领到手,外出农户随到随取。全市减轻农民负担金额86万元,其中,治理农村灌溉用水用电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金额1.2万元。四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对国债资金实施项目实行了倒查,涉及资金4000多万元,坚决纠正了个别乡镇挪用荒山造林专项款的违规行为;对1992年以来全市处置国有资产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的16个单位以及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30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加强乡镇卫生院、企业改制监督检查,对我市10个乡镇片区卫生院、34个地名卫生院上划市卫生局和公开招聘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了监督;对10个有限公司、厂矿和12户私营个体户的经营环境进行了抽查,对沱江河水污染涉及的12个乡镇、491个受损户、164万余元补偿金等渔业损失赔偿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全市45个项目建设工程(12627万元),2个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314万元),政府采购57宗(380万元)进行了监督。(四)强力实施“环境兴市”战略,创优经济发展软环境一是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兴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了“环境兴市”各项工作。二是结合项目带动年和“项目企业服务月”活动,3月份组织了两次“项目集中审批日”和“街头宣传日”活动,国土、水利、环保等10余个部门对乾坤集团兽药生产等项目进行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同财政、行政服务中心、物价、人行等部门抽查30个行政、事业单位保留支出账户、取消收入账户情况。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全市审批项目从原来的348项减少到314项,全年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51200件,同比增加38%,中心收费7800万元,比同期净增7000万元。四是进一步改善银企、银政关系。召集组织、人事、财政、金融等部门负责人,对催收党政干部贷款进行了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对逾期不归还贷款的党政干部实行了停职、停薪,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坚持正反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积极营建“大宣教”格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2004年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市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并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广电局等单位进行了任务分工,要求各乡镇、市级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2月,市委书记张绛在市委中心组学习会上要求学好、用好、“两个条例”。3月,在市纪委四次全会上,我们对两个“两个条例”的学习进行了安排布置,并在市委党校副科级干训班上举行了专题讲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要求把“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市委转发了“两个条例”全文,并向全市各级党组织提出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由市纪委统一组织,全市各乡镇、市级各单位共征订“两个条例”1000余册,做到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手一册。三是努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坚持正面典型与远近反面典型相结合,市委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正面典型,通报了我市违纪违法典型案(事)件3件;充分利用电化教育手段,组织观看反腐警示片,录制制止领导干部收送钱物专项治理电视采访专题片12个。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xx市纪委全会精神(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狠刹“四股歪风”2004年11月12日,全国、全省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治理工作,狠刹“四股歪风”。11月27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简委发[2004]59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12月份开始,在我市开展贯彻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提出了《关于贯彻全国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集中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简纪发[2004]53号)。现正在进行集中专项治理总结整改阶段工作,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在企业入干股、挂名分红的行为。二是针对“收送钱物”集中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死角”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堵住公款送礼歪风。三是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跑官要官的问题,绝不让买官卖官者有任何市场,杜绝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的现象发生。四是抓好党员、干部禁赌工作,重点查处在公务时间、公共场所参与赌博的行为。(二)严明处理突发性事件的纪律,千方百计确保社会稳定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因素还大量存在。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观念,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三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围绕加快发展创新工作,也要围绕维护稳定开展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社会稳定的若干规定》(简纪发[2004]50号),坚决追究影响社会稳定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党政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廉洁从政,坚持与民谋利,不与民争利。二是建立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加强信访排查工作。各工管委、乡镇纪委、市属各部门纪检组(纪委),要在每月25日以专题报告的方式,对群众反映的涉及面广、影响大、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纳和提炼,及时整理上报市纪委。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省、xx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事件联系会议精神,加大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腐败问题和失职行为。(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开展工作,换位思考,既着眼群众的长远利益,又注重群众的当前利益,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进一步做好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工作,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停止征收农业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涉农收费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二是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加强对“一费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一费制”收入资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防止“一费制”收入资金被挤占、截留和挪用。要规范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防止通过增订教材教辅资料变相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三是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继续加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力度,增大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比例,降低药品成本。要坚决查处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的行为。四是继续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确保补偿资金到位,不拖欠、不短缺。要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最大限度地保证征地拆迁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五是继续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要加强对重组改制企业资产处理的监督,坚持公开拍卖;要加强对资产处理资金的管理,确保安置职工所需资金。要加强对下岗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六是继续坚决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要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按政策要求及时兑现。对拒不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防止形成新的拖欠。(四)健全市场化配置机制,规范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由于体制的原因,一些主管部门对资源尤其是一些公共资源具有很大的支配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主管部门直接决定着相当大一部分利益的分配。如果对此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必然产生一些不公平竞争问题,甚至会引发一些腐败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一是必须把握利益这个要害,抓住干部这个关键,扎扎实实地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二是必须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有序地开展市场化配置资源工作。要强化信息公开、市场竞争和监督管理机制,把资源出让的相关信息广泛、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环节毫不动摇地实行公开竞价、公开竞争,纪检、发计、国资、财政、国土、水利、建设、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加强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监督,强化对交通工具营运权出让、沙石等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水、电、气等行业企业改制转让、生产运营、价格管理等的监督,坚决杜绝个别干部利用职权参与谋取私利,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违纪违法行为。(五)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纪检监察五种能力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有力保证。我们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把纪检监察能力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作为搞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始终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积极收集案件线索,努力拓展检查范围,增强案件查处力度。对垂直管理部门和系统的办案工作,要加强协调和指导,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整体办案水平的提高。二是不断提高保证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的治理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不断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一些易于发生腐败的领域和项目,要实施跟踪监督,搞好事前预防。四是不断提高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要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组织协调、齐抓共管,落实好这个“龙头”。五是不断提高维护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能力。要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把纪检监察方面的相关法规及要求列入中心组学习、党校教学、干部培训计划,抓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党员权利。三、2005年的工作思路元月7日,我市召开了市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全市2005年各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各乡镇纪委、市属单位纪检组(纪委)要以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政治局12月27日会议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四次全会、xx市委一届十次全会和我市十二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目标,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积极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下大力气加强纪检监察能力建设,为实现市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议制定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200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突出五个重点:(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责”、“定责”“践责”、“评责”、“追责”等五个环节,落好“一岗三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向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好半年抽查工作。二是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刹“四股歪风”,加强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加大干部作风督查力度,充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坚决追究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二)深化源头治腐,加大案件查处和纠风工作力度。一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主动介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聘任专家的监管,实行采购管理与执行分离。二是强力实施“环境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逐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三是坚决实行办案分析制度,针对各种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预防、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四是坚决惩治违纪违法分子,狠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贪污贿赂万元以上案件,违反财经纪律案件。五是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投诉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作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元月3日,党中央印发了《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要求把《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必须抓好学习、贯彻和落实工作。一是要抓好学习、领会和掌握。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实施纲要》列入今年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纪委(纪检组、监察室)业务学习计划,做到资料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二是要抓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实施纲要》,认真整理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三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书记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纪委(纪检组、监察室)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并牵头认真组织实施。(四)加强乡镇、局行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市级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抓好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要提高纪检监察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认真学习有关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组织建设等纪检监察理论,系统掌握党纪政纪条规,尽快成为纪检监察战线的行家里手。二是要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形成纪检监察工作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大胆开展工作,主动协调各方,协助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纪委不查案,就是不称职。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主动受理信访举报、主动寻找案源、主动查办案件。市纪委、监察局将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的指导力度,或者抽调乡镇、局行纪检干部协助办案,或者派人到基层单位指导办案,不断提高乡镇、局行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四是要抓好监督工作。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成员的监督,负责管辖范围内干部的监督,做到事前预防、事中警示、事后处理。同时,还要抓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农民负担、教育收费、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服务性收费的监督。五是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乡镇纪委、市级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要按照市委的安排,认真开展保先教育活动,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在保先教育活动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筑牢领导干部反腐倡廉道德防线。我市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待中央纪委全会1月份召开后,根据省、xx市的要求,再具体安排部署。谢谢大家!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安顺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同心协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谱写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的纪律检查机关,它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有哪些权利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纪委,又称纪检委,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简称。属于中共的纪律检查机关,不属于政府部门。全称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地方各级纪委做了明确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上下关系工作关系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任期。
主要任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章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权利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上述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会或中央政治局会反映。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徐泾镇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同意赵峰同志代表中共徐泾镇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过去的一年中,中共徐泾镇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村居党员群众工作,大力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使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有了新的转变,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1+6”文件精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推动各领域的改革,使全镇经济建设、城镇管理、社会民生等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
大会强调,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徐泾加快城市化推进步伐、深化城市副中心建设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贯彻党的以来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次会议要求,继续推进经济平稳有序增长,继续加大创新管理和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力度,继续改善民生福祉,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徐泾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让发展成果由徐泾人民群众共享,让徐泾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大会号召,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只争朝夕、迅速行动,真抓实干、持续推进,为实现徐泾跨越式发展、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党章第四十四条中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3月16日通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20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把握好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努力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而努力奋斗!
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大会认为,报告确定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团结和带领全乡人民群众,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奔小康的主题,符合中央和上级党委的要求,切合双河实际,体现了全乡人民的愿望。报告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五”期间的工作,分析了当前双河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对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指导开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重要文件。
大会充分肯定了乡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党委的工作。一致认为,乡第六次党代会以来,乡党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和带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盛市、县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立足乡情,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克服发展中的困难,解决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矛盾,使双河的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全乡呈现出经济健康发展、民族和睦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的良好局面。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发言
19日下午,参加市第四次党会的代表讨论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县委书记何平主持第八代表团(北碚、巫山、秀山代表团)讨论。何平首先在发言中谈了对报告的学习体会。他认为,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实在,工作体会深刻,工作建议明确。
何平说,报告事例详实,数据支撑有力,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四点体会”揭示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开拓进取的方向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报告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在西部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纪律保证。报告提出“五条工作建议”,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的中心任务。市纪委报告与德江书记代表市委作的报告保持了高度一致,对深入推进基层纪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何平表示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并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春奎,县委副书记刘诗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爱军及巫山中学教师何泽艳在讨论会上都分别发言。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发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中共川主寺镇纪委向大会作纪委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镇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川主寺镇的中心工作,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促进改革,维护稳定,为保证我镇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
认真开展对广大党员的经常性、普遍性教育。一是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党的建设和反腐败的论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州纪委、县纪委的重要会议精神;三是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两个条例》以及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四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正反面典型材料对党员进行教育;五是在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讲座,加强对建党对象的教育。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我镇广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明显增强。
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题教育。2001年以来,先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警示教育”、“党纪政纪知识教育”、“强化党的意识,正确行使权力教育”、“政风行风评议”、“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专题教育活动,并使每次的专题教育活动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一是对村级新提拔到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进行公仆意识的教育;二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和调研工作中发现存在一定问题的党员干部,做好帮助教育工作。
(二)不断加强和深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二是结合干部年度述职、民主评议和干部考核工作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协助党委抓好每年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四是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三)重视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镇纪委牵头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由镇纪委起草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政承诺》等制度。镇纪委还起草制定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所辖十四个行政村进行了财务清理和审核,实行了“村财镇管”制度。纪委把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年对一些重要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调研、检查活动。
(四)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接待和案件查处工作五年来,镇纪委对属于工作中的一般性问题的,及时找有关人员谈话,帮助其提高认识,限期整改;对于违反纪律,犯有一定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组织处理;对于犯有比较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时立案审查,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五年来,有一名党员干部受到警告的处分。
(五)建立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范围。
建立纪委与财务、工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提高综合监督效能。
(六)进一步加强了纪委班子和纪检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本届纪委及其成员十分重视班子的自身建设和个人素质的全面提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整体素质。
五年来,镇纪委班子坚持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例会制度和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纪检干部专题教育活动,举办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了专兼职纪检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需要,及时选配党支部纪检委员,保持了纪检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重视加强自身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成效。纪检干部能够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秉公办事,树立了良好形象。
由于镇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各党支部、各部门及广大党员、群众对纪委工作大力支持,全镇专兼职纪检干部团结奋进,积极工作,使我镇纪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但是,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是:一是对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淡薄,在群众中形象不好的党员干部教育不够,管理不够,严格要求不够;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不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的还不够到位;三是对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教育抓的不够经常;四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有效形式和方法研究、探索力度不够,有些工作效果不甚明显。
五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积累了做好镇纪检工作的宝贵经验,主要体会:一是必须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主线,才能全面履行纪委工作职责,推进纪检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二是必须坚持以教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才能从整体上保持良好的党风、党纪状况,维护全镇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三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收到实效。四是必须正确处理好几方面关系,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五是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把学习贯彻和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认真学习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立足于川主寺镇工作的全局,认真思考我镇纪委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积极协助党委深入持久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要坚持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保持和发展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结合川主寺镇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全面履行纪委的工作职能,重视履行行政职能。及时对阶段性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作出安排。要分层次、有重点、有步骤、形式多样地开展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牢固地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各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情况的监督。在积极参与有关工作的过程中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履行惩处职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对以权谋私、贪污受贿、道德败坏、违反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违反政治纪律等案件,一经发现,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注意履行保护职能。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打击报复、诬告陷害他人等违纪行为的党员要严肃查处。要支持和保护党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对于打着改革旗号,钻改革和政策空子,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中饱私囊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根据各级党组织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协助新一届党委及时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纪检工作组织系统;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学习、工作制度,努力提高纪委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四是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高校纪检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高专兼职纪检干部的业务水平。
最后,要一如既往,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本镇通过党员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奋进,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保证和促进我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年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7月,是县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最为突出的五年。
五年来,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大发展理念统揽人民法院工作,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审判业务有了新的发展,工作改革有了新的突破,队伍建设有了新的气象,物质装备有了新的改善。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坚持把审判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积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审结各类审判、执行案件14217件,同比增长53.98%。-我院连续荣获玉林市法院系统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实现三连冠。五个现场会在我院举办,我院在八个市、县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县底法庭以先进文化促法庭建设的经验做法获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周彬等批示。20建立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服务群众的经验做法获得市人大会副主任李克民等批示。20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便民司法的经验做法得到区高院党组书记罗殿龙和市政法委书记韦绍仕批示肯定。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建设。五年来,审结刑事案件1346件,判处罪犯18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5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5人。从重打击涉黄、涉赌、“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判处罪犯472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判处罪犯204人。从严惩处职务犯罪,对61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创新“四重”工作法,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38人。坚持做好缓刑犯帮教工作,判处51名缓刑犯经回访帮教、科学管理,无一重新犯罪。
---妥善化解矛盾,力促社会和谐。五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11584件。积极审理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债务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亿多元。全面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诉讼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诉前调解结案1865件,调解撤诉结案8865件,调撤率达76.53%。以三大巡回法庭、五个派出法庭为载体,巡回开庭279次,解决了一批医疗、交通、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以“法院驻容县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走访企业312次,提供法律咨询468场次;以“法院驻信用联社调解办公室”为平台,开展“依法治贷和整顿信用环境”专项活动,追回不良贷款1875万元。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案件中,积极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审理容县酒厂破产一案,我院主动上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和沟通,出谋献策,使政府顺利完成资产变现,并全部兑现企业职工补偿安置费1500多万元。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审结行政案件85件。注重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走访座谈、上门授课、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023人次,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开始全面推行“一案一司法建议”,对审结的行政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同行政机关沟通,向被诉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关于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土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备忘录》,就共同化解各类涉及国土资源的纠纷争议进行有益的探索。年在全市率先推行裁执分离试点工作,与县政府、县国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理顺土地行政决定非诉执行秩序。受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10件作出准予执行的裁定,2件因事实不清、超过申请执行法定期限,裁定不予执行,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建筑行为。
---强化执行措施,化解执行难题。五年来,执结执行案件1316件,结案标的金额74714.2万元。年以来,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2016年,按照统一部署,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确保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完善执行内设机构,形成立、审、执相互配合、共同协调的联动机制。与土地、房产部门签订“点对点”集中查控系统协议,形成多部门联动执行的强大合力,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通过电视、法院微博、微信、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420人。去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线索5人20案,其中采取刑事拘留措施3人13案,网上追逃2人7案。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慑于司法权威,6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标的876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4名特困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2万元。今年在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上,我院作了题为《精准谋划重出击打好拒执攻坚战》的经验发言,执行工作也获得县委书记赵翔的批示肯定。
---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五年来,共审查立案15251件。信访窗口答复处理群众来信160件,接待来访人员797人,通过网络、热线答复群众咨询585人次。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360.15万元。年5月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立案难问题。深化“窗口”建设,全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的综合诉讼服务平台。
二、突出特色司法服务,强化司法为民举措2012年创新性建立老人维权新机制。以“五个一”(即一批维权岗、一批法律服务点、一封倡议书、一批典型案例和一个“五老”普法宣讲团)为契机,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老人的合法利益。年创新性建立司法联动新机制。建立法庭与辖区政法单位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共同化解矛盾的机制,促使矛盾纠纷特别是山林、土地、水利“三大”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理,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20创新性建立“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机制。成立15个法院驻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通过诉前调解、巡回审判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村入户、上门走访、带案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山区群众。在法院驻县底镇竹山村联动调解办公室配置广西第一个村级远程视频综合系统,把信息化的应用延伸到村,群众不出村便可以参加庭审,进行视频调解、视频开庭。此外,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组织等部门也可利用该系统处理纠纷。2015创新性建立青少年维权新机制。在容县三小、容州一中创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设立模拟法庭、法制宣传长廊和法治文化园,利用互联网手段,把法制教育连接到全县中小学教室,让孩子们在生动活泼的气氛中学到法律知识。以妇女儿童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家长园地”、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为依托,开展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维权活动。在法庭、社区、学校建立10个法律服务点;年均到城镇各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35场次,特别是针对留守女童进行防范性侵教育10场次;年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活动5次,赠送法律宣传画册500套,法律常识卡1500份,派发传单8万份,受教育10万人次。我院刑庭青少年维权岗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2016年创新性成立“当事人学校”。在五个人民法庭(办案点)设立“当事人学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南。日均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2016年创新性建立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走出去”(如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联动调解机制)基础上“请进来”,引入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由容州镇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2016年我院将继续创新性推进家事审判、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工作。
三、强化审判管理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不断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审判执行全过程留痕。五年来,通过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一案一告知”、随案监督卡、短信等方式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变以往当事人千方百计打听案件进展为法院主动向当事人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院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实时统计。通过微博图文直播庭审115次。推进网上办案,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的信息化管控,提升审判效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加大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力度,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33件。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建成具备网络布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信息公开的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通过短信、网站、电子邮件等途径向当事人公开。推进法院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法官下基层、担任农村指导员、担任“第一书记”、参与精准扶贫、“三官一律”进村(社区)活动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多层面、立体化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动态,更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知情权,扩大参与权,行使监督权。发出网站信息1349条,微博8552条,微信123条,全院干警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2681篇,我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区法院十佳微博”,是全市基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树立了法院良好形象。
---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工作举措、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向党委请示报告,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积极配合人大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制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社会关注度高、复杂疑难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并参与阳光评议125人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聘人民陪审员至80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聘请15名执法监督员,监督法院工作。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新闻发言人,举行公众开放日30次,新闻发布会12次,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两微一网”的作用,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素质。五年来,我院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广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集体二等功等市级以上集体奖励53项、个人奖励78人次。
---以规范化审判树立司法权威。制定了《容县法院关于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判管理规定》、《容县法院简易民商事案件快审速裁管理规定》以及《容县法院刑事案件快速审理办法》等制度,严抓审限管理、缩短办案周期、有效整合机构、追究责任到人、细化考核措施、不断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案件大评查、示范庭审评比、裁判文书评比、业务培训等156次,选派干警3150人次参加县级及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强化岗位培训和技能锻炼,全面提升队伍素质能力。1个庭审评为全国法院优秀示范庭审;4个案件被评为全区精品案件;6份文书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崇法、公正、创新、廉洁,引导干警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到容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将履行法院职能融入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当中。实施“暖心工程”,制定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四谈四访”,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健康生活,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年提请人大任命7名审判委员会委员和8名审判员。2015年对11名年轻干部进行提拔任用,为法院发展注入生机活力。将“文化周”活动制度化,开展书法、绘画、摄影、演讲、读书交流、夜学、文艺表演、体育等活动,为全体干警提供一个展现魅力的平台。组织开展向“双模”、“双先”学习活动,树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梁东丽,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陈业锋、韦世玮,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梁旺基等一批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廉洁司法。来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以制度规范行为促进效能提升。健全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程序性规定,建立覆盖立、审、执各项司法活动的具体标准,规范法官的穿着、语言、动作、态度等司法礼仪,坚决查纠“冷、硬、推、横”。修改完善《容县法院财务管理制度》、《容县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容县法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等制度,促进全院干警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以文化建设引导价值取向促进素质提升。以县底法庭为试点,积极开展摄影、书画等各种健康向上的“动态法庭文化”活动,发挥法庭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扩大文化效应。县底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区法院第二批文化建设示范性单位。在县底法庭文化建设推动下,我院按照因地制宜建特色文化区的思路,建设干警精神家园,法院文化建设面积多平方米,建成“文化九区”,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法院文化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院各项工作长足发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五年。我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也是法院干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社会各界的期待仍然存在差距,还有着不少困难和矛盾:一是“两庭”建设任务繁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物质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保障不足,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干警的素质与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个别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不够高;三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增加,干警办案的压力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对这五年来的司法实践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建设:
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各项工作首位,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推动审判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改革强规范、促公正、保质量;。
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把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为搞好审判工作的组织保障而长抓不懈。
今后工作思路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大势、服务大局、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坚决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县人大、上级法院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案件、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
二是坚持抓好执法办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富有成效的审判执行工作,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坚持推进司法改革。以积极有为的姿态参与和推进司法改革,引导干警正确对待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改革中的职务调整、岗位变化,确保法院队伍人心稳定、工作秩序井然有序。同时,通过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按照上级部署,确保10月底完成法官员额制等改革。
四是坚持创新便民举措。不断开拓创新,深化、推进、完善各项便民措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和新要求。
五是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坚定决心和行动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六是坚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法庭建设的需要,争取国债资金及政法专项补助,继续推进法院审判庭的建设。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断开创我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推进法治容县建设、实现“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一名县三中心”、“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第一条为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加强党的地方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选举工作。
第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选举,应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四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
第五条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六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七条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第二章代表的产生。
第八条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第九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
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
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
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
第十条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按照所辖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应有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各条战线先进模范人物、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各方面的代表。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妇女、少数民族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各条战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25%。
第十三条代表产生的程序:
(二)选举单位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出的代表报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十四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代表大会成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听取党的委员会的审查情况报告后,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或大会主席团通过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第三章委员会委员的产生。
第十五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必须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结构合理的要求。
第十六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一般不少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15%。
(三)党委组织部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常务委员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五)大会主席团审议候选人预备人选,提请各代表团充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
第十九条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一般应分别选举,先选举委员,再选举候补委员。委员候选人落选后,可以作候补委员候选人。也可以实行委员、候补委员一并选举,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依得票多少,先取足委员,再取足候补委员。
第四章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一)常务委员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三)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时,先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再选举书记、副书记。
第二十二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需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第五章呈报审批。
第二十三条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四个月前报中央委员会审批;其他党的地方委员会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两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请示的内容包括: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大会议程;代表名额、差额比例,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书记、副书记名额;选举办法。
第二十四条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于召开代表大会一个月前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批。
第六章选举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参加选举的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选举。
第二十七条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党的委员会或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党的委员会提名,经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代表大会主席团或选举单位党组织应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并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
第三十条代表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必要时也可以设副总监票人一名;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选举人中推荐,总监票人、副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主席团或大会表决通过。
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选举设监票人若干名。监票人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提名,经选举人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选举设计票人若干名。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工作。
第三十二条代表、委员、候补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按上级党委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三十三条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三十四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三十五条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三十六条差额预选时,可以集中投票,也可以分代表团投票,由大会统一计票。
第三十七条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一般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不再选举。
预选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才能列为正式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原则上按得票多少为序。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或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接近应选名额时,按正式选举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被选举人得票情况,预选时,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正式选举时,由总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向选举人宣布。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候补委员,其名单按得票多少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划排列;。
当选的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其名单按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的顺序排列。
第七章监督和处分。
第四十一条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第四十二条凡违反本条例规定,妨害选举人行使民主权利,或对检举选举中违纪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有关党组织或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党的地方各级组织的选举,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选举办法,经半数以上应到会选举人同意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民族自治地方党组织执行本条例需要采取某些变通办法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有关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定稿
大会第x全体会议上通过)。
中国共产党xxx镇第x次代表大会批准xxx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xxx镇第x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对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大会认为,2006年以来,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镇纪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及省市县各级党委、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xxx镇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推进全镇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路子,为推动xxx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大会号召,镇纪委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镇党委和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恪尽职守、奋力拼搏,为实现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讨论发言
10月29日,出席省九次党d会的鹤壁代表团在驻地讨论、审议省纪委工作报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丁巍、魏小东、郭锝昌、蔡永礼等参加讨论审议。
在讨论中代表们一致认为,省八次党d会以来,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我省各级纪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有力保障作用。
尹晋华代表在发言中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近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加强,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查处严重腐`案件,不能有丝毫动摇。每个党员都要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识到权力如果运用得好、运用得当,它可以给社会带来财富,会对社会的`发展有所推动;但是如果用不好的话,会给自己带来灾难,还会给社会带来灾难。要增强廉洁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律己,遵纪守法,正确使用权力,做到警钟长鸣。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清醒认识所肩负的责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党的机体更加健康。
尹晋华代表说,党d会对今后五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党d会的精神实质,研究落实党d会各项工作部署的措施,把党d会精神落到实处。要增强群众观念,对人民负责,当群众的贴心人,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带着感情和责任做群众工作,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益的本领。
丁魏代表说,通过认真学习和领会,感到省纪委工作报告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全面实在,无论是成绩回顾、经验总结、问题分析,还是形势判断、任务提出、工作安排,都实实在在,表达精练。二是站位全局,无论是总结工作还是安排工作,都着眼于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来谋划,具有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突出民生,把“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单独部分安排部署且分量很重,明确提出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针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体现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落脚点都是为了老百姓。四是旗帜鲜明,明确指出“腐`是侵蚀党的肌体的毒瘤,不严惩腐`,党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并强调“不论什么时间发生、涉及到什么人、担任什么职务,只要搞腐`,就要坚决惩处”,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惩治腐`的决心。鹤壁当前团结和谐、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好环境是长期努力形成的,持续好、维护好、提升好这一环境,很重要的一条是靠反腐倡廉建设的加强。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报告精神,继续把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政治责任和加快自身发展的有力保障,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良性互动、协调推进。他还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发挥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廉政教育作用等方面提出建议。
许兆儒代表说,省纪委报告的特点主要是精,就是篇幅精练,文风转变;实,就是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实实在在,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深,就是对过去五年工作实践体会得深刻,“六个必须”非常到位;高,就是部署今后五年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指导思想立意高远,主题鲜明。会议结束后,要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报告上来,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打造科学发展示范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姚学亮代表说,省纪委的报告内容丰富、结构清晰,总结成绩言简意赅,查找问题认识清醒,切合实际,分析透彻,整个报告给人一目了然、耳目一新之感。他建议省纪委继续加强对农村“三资”即资源、资金、资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具体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办案能力;关心支持体谅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生活。
唐巨林代表介绍了村里的发展、建设、管理情况,特别是村里实施“双评双审”制度等情况。尹晋华希望广大村干部多学习现代社会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深入研究,多思多想,进一步提升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水平。丁巍要求,政研部门要对类似故县的村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这些村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发展方向;有关部门和所在县区要帮助高水平规划,搞好资源配置,促进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素质,提升水平,适应不断变化的发展形势要求。
讨论审议中代表们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把握好报告精神,领会好报告精髓,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大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年来
各位代表:
我代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按照市五届人大各次会议提出的要求,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全市法院案件大幅增长,审判执行任务十分繁重,共受理各类案件985313件,办结968087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0.4%和31.5%。其中受理案件225400件,办结207700件,比分别上升19.88%和16.1%。市中院五年共受理案件150997件,办结145952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7.8%和23.9%。其中20受理案件40060件,办结35015件,比20分别上升22.58%和25.53%,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0455件,判处罪犯1273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1413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案件8104件,判处罪犯13616人,审结沙井黑社会性质组织系列犯罪案等多起涉黑案件。严惩经济领域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案件2799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09件。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725件,判处罪犯950人,同比分别上升13.1%和24.8%。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从宽情节的21871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272件,严格实行裁前、裁后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从严控制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金融犯罪等罪犯减刑、假释,年办理上述减刑、假释23件,同比下降11.5%。
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89041件,诉讼标的金额2100余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47.9%和116%。妥善处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165714件。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73565件,票据、证券、股权、信用卡等纠纷案件51626件。优化我市国际化投资营商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940件。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审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199件,清偿债权243.6亿元,安置职工4173人。其中大鹏证券破产案为全国首宗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南方证券破产清算模式、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最高法院肯定推广。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970件,比前五年上升96.2%,占全省21.1%。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719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3948件,以协调撤诉方式结案3356件。办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7781件,其中准予并强制执行56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6件,决定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给予赔偿73件,赔偿金额1351万元。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执结案件264014件,结案标的金额447.76亿元,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4.62%和42.51%。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力,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204人,限制出境1284人次,罚款、拘留1119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人。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成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的执行指挥系统,案件平均执行周期缩短1.5个月,执行标的到位率58.2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9.31个百分点,比前五年提升16.65个百分点。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87个覆盖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发布93个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促进裁判标准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加强审判质量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庭审、裁判文书“三评查”,评查案件6752件、庭审2096场、裁判文书6752份。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态势,进一步加强审判效率管理,促进均衡结案。龙岗法院推行精细化管理,从严把握各审判节点的时限。建立审判质效评估分析制度,办案质效情况记入法官业绩档案。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不到全省十分之一的法官,办结全省法院近五分之一的案件,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案件质量、效率稳居全省和全国法院前列。
二、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全局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三化一平台”改革主攻方向,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部署,及时制定贯彻意见,细化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有序推进。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提供建议。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选派法官为党校学员授课35次,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法律讲座123场,提出司法建议795件。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推广罗湖法院试点经验,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选派597名法官挂点632个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法官为深圳法律文化大讲堂举办讲座13场,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合办普法栏目“法官说法”147期、“罪与罚”70期。配合市委积极协调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促进特区法治环境提升。
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在全国率先实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机制,发挥司法保护合力,最高法院《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充分肯定深圳法院这项改革。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高交会巡回法庭,南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审理中心”。五年来,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5539件,约占全省三分之一,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案确立的司法规则得到国际认可,被评为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市中院被确定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被评为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服务前海开发开放。积极参与前海合作区制度设计,协助确定了前海总体规划的法律框架。成立前海法庭,推行港籍调解、港籍陪审制度,创设e送达司法服务平台,为前海早期开发开放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针对前海的特殊定位和司法需求,积极推动设立前海法院,2014年12月2日获批,今年1月28日成立,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联合公安机关建立“两警协同”机制,维护诉讼及信访秩序。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安排38名信访人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反映诉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信访投诉量下降3.1%。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704万元,为刑事被害人、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3799万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公安、劳动保障、卫生行政等49家单位建立联调关系,通过诉前联调成功调解案件50927件,一大批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宝安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省委政法委在我市召开现场会,推广深圳诉前联调工作经验。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五年来,全市法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司法体制机制试点改革被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评为优秀改革项目、最佳实效性改革项目。
率先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在市委直接领导和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法院率先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法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法官按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行单独薪酬体系,初步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这项改革迈出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为全国法院改革提供了制度借鉴,受到孟建柱、胡春华、周强等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作了专题报道,被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省社科院评为20深圳十大改革创新榜单第一名。
率先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改革。20市中院指定福田法院率先试行审判长负责制,盐田法院试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先行探索审判权运行新模式。年10月,经中央批准,最高法院确定市中院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2014年市中院和指定试点的基层法院在全国率先启动改革,选任优秀法官担任主审法官或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院庭领导不再审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制定《办案责任追究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建立“权责统一、全程留痕”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谁审谁判谁负责。这项改革突出了法官、合议庭的办案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明显提升。
率先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联动机制改革。开展以“分权、集约、阳光”为核心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事务集约办理,权力阳光运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建成全国首家“法院查控网”,率先将外资银行纳入司法协助网络,协作联动单位达40家,累计完成财产查询任务117.7万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亿元,受到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法院查控网”在全国法院推广。
率先推进简易案件速裁机制和裁判文书改革。经全国人大授权,深圳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地区,全市法院积极创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效提升办案效率。按照“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的思路,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前置、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设立速裁法庭,集中裁决标的额较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与改革前相比减少2个月。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民商事案件简化裁判文书,实行“门诊式”、“要素式”庭审。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改革被列为我市法治惠民工程项目。诉前联调、审前调解、裁判文书改革成果被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采纳。
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成立家事审判庭或家事案件合议庭,对家事纠纷实施“柔性、专业”审判。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方人身保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遏制隐匿财产现象;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平台建设,创设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协调工会、妇联、社工、义工参与调解,促进家事纠纷和谐化解。共审结离婚、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30469件,调解撤诉20231件,调撤率达66.4%。这项改革被评为我市“十大政法创新”项目。
深入推进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改革。会同市公安局出台规定,禁止刑事在押被告人穿着囚服出庭,去年12月4日(首个国家宪法日)率先在全国实施,今年3月最高法院推行了这项改革。积极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完善“圆桌审判”方式,实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设立未成年缓刑犯社工帮教工作站,探索建立义工与少年犯“一对一”帮教机制。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单位,宝安法院失足少年帮扶项目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
积极推进前海法院综合改革。市委高度重视前海法院建设,专门成立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立足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方案,对管理体制、机构设置、运行机制进行全面创新,打造八大改革亮点。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肯定“按新模式设立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为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坚持从严治院,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关心干警身心健康,队伍活力不断增强。加强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书记项目”被评为全国法院50个优秀党建工作案例。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部门”,制定教育培训五年规划,通过委托高校培训、干警自选培训、“法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专题学习,累计培训干警2万余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实行初任法官、新任中层干部到信访窗口锻炼制度,提升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针对审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研,完成全国、全省、全市法院重点课题88项,其中最高法院重大课题3项。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市中院领导班子向社会公开作出八项承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确定44项重点整治内容,努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建立廉政监察专员制度,实行任职回避“双备案”。通过专项检查、审务督察、网络举报等方式,拓宽违纪违法线索发现渠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五、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五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促进公正司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制度,先后就司法改革、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等工作向市人大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共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2040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建议73件、关注案件202件。
依法接受检察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畅通检察监督渠道,重视检察机关监督意见,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对39件出现新证据或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全国第一。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建设,开展庭审直播1225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14次,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37场,发布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4个。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76.8%。市中院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法院会议推广深圳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在省法院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人民群众对市中院整体工作的满意率为95.3%,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142个集体、13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优秀法院福田法院,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章获得者汪洪,全国模范法官曹林等一批先进典型,市中院3次被评为全省先进中院。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干警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压力越来越大;作为特区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代表大会决议围绕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建成“二区三市”的宏伟蓝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司法办案。今年1至5月,全市法院新收案件超过11万件,同比上升近40%。全市法院将紧紧抓住司法办案第一要务,尽力完成各项审判执行任务。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严惩腐败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廉洁城市建设。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全面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和最高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继续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尽快启动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加快前海法院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动实施我市法院《重点改革规划》确定的28项改革任务,争取在底提前两年完成属于地方事权的改革项目,努力形成综合、全面、配套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样板,为全国司法改革提供借鉴。
三是继续强化司法公开。深化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实现案件流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依法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情况。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手机客户端和短信主动推送服务,推广电子送达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执行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制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若干规定》,切实保障律师法定执业权利。主动加强法治宣传,继续组织法官进社区、进行业协会,加快推进法官进校园活动,实现全市677所中小学全覆盖。
五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确保廉洁司法。完善业绩评价体系,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推动完善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下,深圳法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更为重大,任务更为艰巨。我们深知,群众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代表的建议就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下,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介绍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有权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或质询。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询问人在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有关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解释或答复。对质询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质询人利用质询故意刁难、无理纠缠的,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不称职的委员、。受理罢免或撤换要求的党组织应当认真研究处理。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并有根据地陈述理由。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应当严肃慎重。对于没有列举具体事例,不负责任地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权利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上述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会或中央政治局会反映。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决议定稿
大会认为,报告回顾过去实事求是,工作目标切合实际,落实措施切实可行,对于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高度评价了第五次党代会以来纪委的工作,一致认为,中共***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县纪委、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镇发展重点,群众关注热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思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事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东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会议提出了今后五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注重监督检查,力求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注重民生为本,力求在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注重教育防范,力求在治本防源上有新拓展;注重自身建设,力求在纪律检查能力上有新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镇纪委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切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会议号召,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方针,高举“团结,发展,奋斗”的旗帜,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职能,为跨进省级经济强镇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