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不仅是对书中情节和人物的评价,更是对自己在阅读中的感悟和体验的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精选,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感悟。
得失之间读后感
得与失的关系,就像处事完全不同的兄弟俩,他们要完成的任务相同,但顺序不同。
——题记。
人们对待得与失的态度往往截然不同,大家都喜欢“得”,而却忌讳“失”,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得与失是相等的,只是开始不一样,然后慢慢地,得者失去了更宝贵的东西,而失者却得到了更丰富的馈赠。
从文章《得失之间》中我知道了这个道理。这篇文章讲了黑人菲力斯在28岁那年取得了全欧马拉松冠军后的一个小故事:在他获得荣誉后应邀到全国最大的监狱去作演讲,他向上千名罪犯讲叙了自己的真实经历,全场掌声连绵,有人问他最感谢的人是谁,全场都关注着他,希望能够马上听到这个的人物身份,然而,他的回答竟让众人都吃了一惊:小偷,居然是15年前偷走他自行车的小偷!因为疏忽小偷成功了,从此更一发不可收拾,而这个教训确实的家境贫困的菲力斯每天跑10公里的路去上学,三年下来历尽艰辛,吃了不少苦头,这也为他将来的比赛奠定了基础:他先后取得了全校长跑冠军、市比赛亚军……但他总觉得对不起小偷。他刚说完,台下的罪犯希库莱就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菲力斯摘下自己的奖章别到他的胸前。
曾经读过这样一篇关于父亲教育儿子的故事,父亲下荷包蛋面,一碗上有蛋,一碗上无蛋,儿子拿了有蛋的那碗,吃完了父亲才端起碗吃,面下藏有两只蛋,父亲告诫儿子,贪占便宜可能占不到便宜:又一次,父亲仍然下两碗面,一碗上有蛋,一碗上无蛋,儿子先选无蛋的.的,果然是完全无蛋,而父亲那碗上卧一蛋,下藏一蛋,父亲教训儿子道,想占便宜要吃亏;第三次,仍如前一样,儿子让父亲先选,父亲自拿了那碗有蛋的,儿子面下也藏有一蛋,父亲意味深长地说,不想占便宜,生活也不会让他吃亏。
得与失都一样,得者最终失,失者最终得,这是古今的史实道理,正如刘备失徐州而得荆州战略要地,诸葛舍灭孟获之良机而得万众敬服之心。
上一页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在雪山和雪山之间》读后感字
知道这本书很巧合,是在随手翻看时看到有人在一个关于腰封的话题中提到了本书的腰封,是一个很有趣的设计。设计师将白色纸张剪成雪山的轮廓又通过折叠的形式突出雪山远近高低的意境,很容易就会将第一眼看见本书的读者代入到雪山之间的幻想之中,很是契合本书的书名。
但我不是因为腰封设计的精妙才要买这本书的,而是因为它的名字《在雪山和雪山之间》。因为平时看书的时间较少,所以一般会选择经典著作或者知名作家的书来读,这会更高效也更有保障,但出于对雪和雪山的一种奇怪热情和喜爱,才准备买这本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作家也没听到别人谈论过的书(希望作者不要介意我这么说),直到下单的时候我才知道本书还在预售的阶段。但真的很庆幸自己遇到了这本书,此前还曾想让弟弟把去年读过的《鱼王》《树号》两本书再给我寄过来重读,但现在有了这本就暂且不用了。这本书也是描绘大自然的景色,思考人类与自然间的关系,但又没有强行灌输什么,作者只是不急不慢地向你讲述山中的一草一木以及自己对人、对世界、对自然的各种思考,至于读者想从中得到什么,那得看读书者本人了。
我把其中的一些片段发给一些家里有小孩子的朋友,告诉他们孩子要学习写作,那么这本书可不能错过。同时,本书对平时就喜欢花花草草的我来说也是一本植物花卉的科普读物,品类繁多的高山植被和花卉贯穿书的始终,若书是大山,那这些描绘也真的像高原的上花朵开的漫山遍野。再一个还得感谢书中没有放任何一张花卉和植物的照片,给足了我读到花名草名时充分想象的空间,要是一眼就看到了本来面目,那可是少了不少乐趣呢。
今年上旬疫情缓解期间,我和朋友用了两周在川西自驾,也终于是第一回近距离仰视我一直心心念念的雪山,哪里还生的出什么征服之类的豪言壮语,只是心存敬畏和默默欢喜。书中也多次提到了人与自然与大山的关系,对我来在自然中默默感受体验,不带来什么也不带走什么也就是最好的了。总之很喜欢这本书,也庆幸自己在这个时期遇到了这本书。
雪山窃贼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雪山窃贼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未来可期,青春中的你,一定不要辜负!——题记。
在那个天气异常寒冷的冬天,风如刀片刮着人的脸,凛凛冷风下,却有这样一群女孩聚在一起,分享一个大胆的想法:共同商议着决定去偷羊肉吃。西藏能够给女孩儿是打牙祭的东西很少,于是几个姐妹趁冻得像冰坨一样的羊肉暴露在室外,捏着手术刀开始行动。即使冻彻骨髓的寒风把它们吹得东倒西歪,已毫无退缩之意,那晚听着羊油滴落在火焰上的滋滋声,一种心绪在心中涌动。
只是因为一个突出其来的想法,几个女孩子就谋划着偷羊吃烤羊吃,虽然这个想法有些冒险,有些失妥当。可,这也许这就是青春吧!韶光一去如流水,聚首津门尽白头,忽忆青春曾做伴,希望风雨喜同舟。青春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十分美好,在这段不可复制的旅途当中,我们拥有了独一无二的记忆,不论它是迷茫孤独的,还是欢腾炽热的。对于我们来讲,都是最闪亮的'日子,最珍贵的回忆。
被冠以“北大最帅双胞胎”称号的苑氏兄弟,先是被邀请参加《鲁豫有约》的节目,接着又因江苏卫视的《一战到底》而成名。他们的励志故事《愿我的世界总有你二分之一》销量突破10万册。
他们是潮男,他们是学霸,可他们的曾经,却惨不忍睹。
因为两人从小就肥胖多脂,本性又贪玩调皮,所以从小学开始,成绩就一塌糊涂。直到步入高中后,哥俩才开始对自己的身形自惭形秽,加之成绩也不理想,于是二人郑重地在一起商讨后,制定了“攻坚计划”——决心减肥(每天早晚各跑3000米,最后延长到6000米,拒接最爱的美食),提高名次(各自摸索,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高中三年,他们成功甩掉40斤,成绩也由原来的年级100名追到数一数二的“学霸”。在减肥和学习上,他们达到了一个又一个目标。高考那年,哥俩纷纷以傲人的成绩,完美逆袭。
“决心要走一条路的时候,就不要左顾右盼,风景再美也不能流连。”这或许就叫不负青春。人生若白驹过隙,弹指间闪去。光阴的宝贵在于它无法倒流,而青春的宝贵则在于我们可以肆意的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留遗憾。留不住青春,那就尽情燃烧,追不上时间,那就努力奔跑,我始终相信奋斗的意义,因为未来的你一定会感谢现在的自己。
风雪山神庙读后感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水浒传》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像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一丈青扈三娘等等,而豹子头林冲则是比较早出现的其中一位。他有一个美丽且贤惠的妻子,有美满的家庭和很高的社会地位。可在官逼民反的背景下,却使林冲这位本不会造反的人偏偏铤而走险,走上了梁山。
林冲从屡遭迫害却不愿反抗,到横竖是没有活路,只有奋起反抗在灾难中杀出一条血路。使他成为官逼民反的代表和象征,终于显露出真英雄的本色。在林冲上梁山故事的前一部分,《水浒》以十分细腻的艺术笔触,反复描写林冲虽屡受迫害,却不愿反抗的心态。在高衙内调戏他的妻子时,他为了不得罪他的顶头上司,而又保住他那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的职位,所以他忍受了这奇耻大辱,以求平安无事。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火,林冲侥幸没有被烧死,可是会东京的路却被烧断了。于是林冲只好把陆谦三人都杀了,并且剖开了陆谦得心。尽管林冲的杀人手段是残忍了一些,可是他有好好的一个家庭,这样顶天立地的一个禁军教头却被高俅,陆谦迫害得家破人亡、有国难投,就更应该用这种严厉的手段惩罚仇人!只是这个时候,林冲才显露出他那真英雄的本色!终于是气魄宏大得造反英雄!林冲在奔往梁山的途中,在朱贵酒店的粉墙上写了一首诗:
仗义是林冲,为人最朴忠。
江湖驰誉望,京国显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类转蓬。
他年若得志,威震泰山东。
这首诗概括了一个朝廷命官被逼上梁山的原因和经过,显示了林冲丢掉幻想以后激发出来的反抗精神,回荡着一股悲壮的英雄气。
总而言之,林冲终于是英雄了,终于是一个气魄宏大的造反真英雄!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上梁山。我被林冲这大无畏的精神所打动,被他刚正不阿的英雄气节所折服,这篇故事使我深深地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其行不义必自毙”的真理,所以以后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才不会被社会所遗弃。
今天我在家里拿了一本《水浒传》看了起来,其中第十章“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让我回味无穷。
主要讲的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刺配后,几经周折后被分到看守草料场的工作。因大雪压塌住处,无奈来到一个破旧的山神庙暂住一宿。在这一部分,林冲的性格变得:随遇而安,委曲求全。正因此才凑巧听见门外陆谦和富安的谈话,得知自己已被陷害,而且差点被害死。恼怒中,林冲终于爆发,提枪戳死两人。这一部分使我觉得林冲逆来顺受,委曲求全,对仇人认识不清,复仇心理并不强烈。结果,正是这次事件,才使得林冲对官场的仅存的美好愿景化为泡影,走投无路,不得已只得投靠梁山。
这一回我感到林冲变得忍无可忍。
这一章让我对陆谦感到可耻,让我对林冲感到敬佩。,希望能帮助您!
《人鼠之间》读后感
刚开始看只是觉得作者斯坦贝克把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性格鲜明到你能捕捉到他们的模样。可是看到后面,故事的发展越来越吸引人,而心情也越来越沉重。
其实故事情节很简单,就是一对惜惜相惜的人互相为伴,互相支持的故事。但其中充满了孤独、脆弱、疏离、希望、悲悯,直到最后的失去。
其中力大无比的莱尼是人尽皆知的大傻,可他却对乔治说:“咱们互相在乎。”而乔治说:“莱尼是个好人,当个好人用不着太多头脑。”他俩在一起最多的就是憧憬未来,希望有一块属于他们自己的地。
莱尼的执着感染着乔治。可是蠢笨胆小的他却难逃一死。在那样的时代人和鼠一样的脆弱,不管身份、地位如何跨越生命都不堪一击。
农场主的儿媳妇儿就是一例,她孤独到与大傻莱尼倾诉苦楚,最后死于非命。这是她没有想到的,但我们仿佛已看出端倪。事后作者这样描写她的死相:“所有卑劣、盘算、不满和对受人关注的渴望都从她的脸上消失了。”看到这儿心里咯噔一下,对于某些人来说死亡也许是最好的归宿。
如果说这本书很丧,也是希望与失望中的无能为力。它暖就暖在这里,不是背叛,是我无能为力。
作者约翰·斯坦贝克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相,孤独与幻灭的永恒,但即使如此,只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一定要活下去。
故事的.背景发生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的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大批农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他们同书中的主人公乔治和莱尼一样不得不背井离乡,四处流浪,通过打短工艰难度日。而作者约翰·斯坦贝克亲眼目睹了这一切,最终写下了具有现实意义的《人鼠之间》。并于1962年凭借该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约翰·斯坦贝克于1902年出生于美国。《人鼠之间》发表于1937年,该书一经上市就大获畅销,两年后,他再次出版《愤怒的葡萄》,获得普利策奖等系列奖项。
雪山上的达娃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雪山上的达娃》。看完之后,我懂得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的事情,都要坚强、勇敢的去面对,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
这篇文章主要讲在西藏边境小城亚东,离家出走的幼犬“达娃”与年青边防战士“黄月亮”相遇。这次偶遇,让达娃来到了海拔4500米的云端哨所,开启了一段传奇的成长经历。在雪域哨所长达半年、几乎与世隔绝的大雪封山期,达娃与年青的边防战士相互陪伴,共同成长。他们一起面对极端恶劣的高原环境、高山哨所蚀骨髓的孤寂,共同经历惊心动魄的雪崩、雷暴,共同守卫国土,共同聆听并见证一代又一代西藏军人为国仗剑,为国奉献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方法,就脱下自己的棉衣,裹在小树身上”时,我体会到了黄月亮为了完成父亲的心愿,即使大家都肯定小树活不了,但他却坚定地把自己的棉衣给了小树,尽自己一切所能保护小树,黄月亮那坚定的信念令我敬佩不已。当我读到“宋老兵想都没想,就脱下自己的鞋给黄月亮穿”时,我体会到了宋老兵是老兵,容易生病,更应该注意保暖才对,可他却在这寒冷的冬天,把自己的鞋借给了黄月亮这个年轻人,宋老兵这种关爱他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像书中黄月亮、宋老兵这样的人。有一天,我和邻居一起到小区里学习骑自行车,一开始,我们都要家长扶才能勉勉强强骑得去。我骑了很久还是学不会,正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看向了旁边的邻居,她调整好姿势,一副自信的样子,她微笑着对我说:“我们都加油,我们行的!”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坚定、看到了鼓励。我似乎也一下子被她点燃了斗志,浑身充满了干劲。我和她同时骑出去。我目视前方,脚下用劲,之前不听话的自行车居然顺顺溜溜往前驶去。后来,我想也许是邻居坚定的目光让我有了信心,也像她那坚持不放弃,最终我才学会了骑自行车。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书中黄月亮坚持不懈的精神、宋老兵关爱他人的精神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余咏因)。
《雪山飞狐》读后感
在《雪山飞狐》写出的五十年后,我拜读了这部原着。我想,要是我以前压根就没有通过影视等渠道来了解飞狐的相关故事,今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不过一切多说无益,我只能是尽量的使自己觉得未曾了解过。
《雪山飞狐》中确实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当中并不明显。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
读者大都认为故事的结尾:胡斐的一刀是砍还是不砍是一个悬念,作者也认为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其实我认为整篇故事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绝不谨于此。(当然《飞狐外传》的出世却好似解开了这些疑团)。
武侠当然是包括了武和侠两层的,当中与之鲜明对比的自有一些小人。如外号镇关东的,却一点都不敌宝树和尚,而宝树和尚一听胡斐来到,竟吓得躲了起来。
《雪山飞狐》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像胡一刀杀贪心官污吏,土豪恶霸,这些都似只在人们的传言当中,当然这些传言也不由的人们不信。
读完《雪山飞狐》,现下的我只觉自己与金庸先生的差距根本就不能用差距来衡量,觉得心中空空所失。
《雪山飞狐》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雪山飞狐》。里面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苗若兰被人用毒药定住,胡斐去救她,但被苗人凤误会。这引来了胡斐与苗人凤的一场恶战,在最后,只要胡斐砍一刀,苗人凤会死;但不砍,胡斐就会死......
但我想这砍与不砍难道不是可以避免的吗?答案自然是可以。不过只要胡斐愿意解释自己救了苗若兰,同时苗人凤也愿意听下去。那么,这一架也打不起来了。所以,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就是沟通。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那件事。妈妈“擅自”将我的'画发到了群聊里,等我看清是哪一副之后,一股怒火油然而生——那张画怎么就被发现了呢?妈妈怎么就发到群里了呢?那张画一点也不好看啊!我越想越生气,跑到妈妈面前质问道:“你干嘛就把我的画发到群里?你经过我的允许了吗?我不希望被看到,你干嘛非要把它翻出来,干嘛非要发给所有人看?”说完,我气呼呼地扭头走了,我也根本不想给妈妈解释的机会,我只想把我的羞赧与愤怒宣泄出来。
过了一会儿,妈妈进来了,坐到床上看着我,开口道:“这张画是我给你收拾桌上时发现的,感觉很好看,但又觉得有点不足,所以发到群里,想让你小姨帮忙看一看,提提建议。”听后,我很后悔,如果我能和妈妈及时沟通,也不会说出那些伤人的话了。
《雪山飞狐》读后感
它讲述了四个家族因李自成之死的误解而相互残杀的事。
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
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
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
他好吗?是的。
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
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
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
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
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
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
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
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这部小说最妙之处在我看来是结尾。
其中“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在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个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做出不同的抉择。”这段评论我非常喜欢。
他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必是人性使然,是他内心斗争的一方所为。
或许金庸先生留下这么个结局,怕已分不清胡斐的思想,他已然独立存在了。
金庸先生自然非常清楚如何同读者构建交流的桥梁,至于桥的形状大小你自己定,因为每个人心中的河流不同,或宽或窄,或急或缓。
胡斐劈与否,随它去好了,何必又要让他学乖呢?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
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小说中的《雪山飞狐》该是极富人性的。它讲述了四个家族相互残杀的事。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内心刻画极为到位,人物的情感之变使故事悬念层层揭开,可结局仍为悬念。
小说是写给人看的,小说的内容也是人。是人就有喜怒哀乐,就有善恶。读完《雪山飞狐》我仍不能给主人公单字的好或坏。他有勇气与爱,这是他的善,但他也缺乏包容与大爱。他好吗?是的。他坏吗?是的。
这样的人物是美得。这种美不似理科的计算,它是艺术形式上的美感。一本小说中一个健全的形象需要一些不完美,这个人物才可能美起来。小说是表现情感和思考的艺术形式,一本好的小说总是能让读者产生共鸣。要让人物成为人,就必须要有人性,要有所缺失。
武侠小说虽是大众化,通俗化,娱乐化的作品,但是金庸先生对人性的探究是严肃而又深刻的。所谓的人物形象大多数是作者主观思考的特定形式的客观表达,而真正让人物形象实体化的是读者。一千个读者心中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写作这个系统,直到读者接收,才算完成。正是因为金庸先生把读者对人性的理解放在首位,将书中的人物写得不那么绝对,才成功的接上了读者那边的显示器,才如此顺利的完成了写作。
《雪山飞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人类精神与情感的变化却是微乎其微的。正是如此,这样的小说才能持久的唤起人们的思考与感动,才有人不断的流传阅读下去。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是我在金庸所写的著名的十五篇小说中最喜欢的一篇。这篇武侠小说虽然只有短短的十个章节,但却是精益求精,使我看得根本停不下来。
《雪山飞狐》这部小说的真正情节就是以:胡、苗、范、田这四大家族的百年恩仇发展的。这百年恩仇的形成,却是一部血泪斑斑的故事,听者伤心,闻者落泪,令人伤感,亦令人深思。
胡、苗、范、田原本是闯王身边的四大护卫,个个武艺高强,赤胆忠心。而且,这四兄弟手足情深,一起出生入死。但是却因为:胡侍卫以一死卒假充闯王献与清兵,将闯王安置于一隐秘庙中为僧。苗、范、田三人以为闯王已为胡出卖受害,在行刺吴三桂时巧遇胡,未与胡澄清误会即将胡杀死。后来胡之子将实情告知三人,三人当众自刎。但其后代仍不知内情,苗、范、田三家遂与胡家世代为仇。百余年来,四家子孙冤冤相报,无一代能得善终。
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不明真相而不断寻仇也就罢了,却偏偏有不肖后代投奔真正的死敌——清王朝,从而使得一场寻常的江湖恩仇演变成与朝廷相关的纠葛。
这个故事实际上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但是因为故事中穿插了太多的对话,每个对话都是一场血泪的纠纷,导致了这篇小说的形成。当然,这些小说里的人物,情节,对话都是虚拟的,但却给人一种“事实就是那样”“这件事好像真的存在”的感觉。
虽然这部小说在金庸作品中只属中乘之作,但我觉得它应该是属于上乘。在整体结构和场景设计上,作者表现出高超的才华。作品正面叙述的情节只发生于一日之内,而向读者介绍的故事背景却横跨百余年,整体结构在这种处理之下,异常紧凑。
在人物对话表述情节上,小说借鉴了西方的叙事方法,增添了现代色彩。以武林秘闻制造悬念,则增添了作品的可读性。
小说结尾处,不是像一般小说那样有一条“光明尾巴”及皆大欢喜的结局,而是故意留下一个特大的.悬念让人揣摩思考与选择。
晓东老师微点评:
昀葑爱读书,有一种痴迷的精神,这种精神让你在语文的写作上有了一个巨大的进步。
能把金庸的一部作品看得如此细致,而且能够分析得头头是道,昀葑真的是用心在读书,坚持住,你会越来越出色的!
《雪山飞狐》读后感
《雪山飞狐》整体采用了讲故事的方式,从不同人口中娓娓道来,让整个故事更加清晰,人物个性更加鲜明,故事的结尾也与众不同,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至于胡斐对苗人凤那一刀是劈下去还是不劈,这是要读者自由思考自行构想。
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本书中也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此时还尚不明显。
本书最终透露的是一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人为财死。其中的侠义多是通过侧面来描写。而《飞狐外传》作为《雪山飞狐》的前传,叙述了辽东大侠胡一刀之子胡斐年幼丧父后由平阿四抚养成人,凭借父亲留下的武功秘笈,经赵半山,苗人凤等众多人士的点化指导,最终修炼成江湖上一流高手,并结识了红颜袁紫衣和程灵素。
《飞狐外传》中最喜欢的角色就是程灵素,程灵素无疑是冰雪聪明的,谨慎细致,观察入微,而且一次次帮助胡斐度过难关,化险为夷,几乎事事都为胡斐考虑周全。如何不让他与师叔、师兄们动手,如何用七星海棠清理门户,如何不让胡斐殉情自杀,如何想让他与心中的袁紫衣在一起,即使自己会永远生活在痛苦之中,即使与对方咫尺天涯,也要如痴似醉的为他付出一切;当胡斐身中三种剧毒,命在旦夕之时,程灵素以身吸毒,救了胡斐的命,而自己却含着对胡斐深深的爱离开人世,她明知胡斐心中永远惦挂着袁紫衣,无法忘却,却也依旧一直爱恋着他,并甘愿为其付出生命。她也是善良可爱的,精通毒术却至死也不曾杀一人,书中没有过多描写两人之间的交流,往往是在点头和眼神之中,也许正是如此才将程灵素表现得如此动人细腻。
袁紫衣,另一个充满灵性的女子,她与胡斐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有少年意气的倔强和仇敌,都会坚定实现自己心中的誓言或决定,特立独行,成为滚滚红尘中的独行侠士,直到最后胡斐也希望她能还俗与自己携手与共,如果胡斐和程灵素之间是有分无缘,那么他和袁紫衣之间便是有缘无分。
胡斐作为书中唯一的男主角,他不仅武艺超群,侠义情怀更丝毫不在红花诸侠之下,从孩童时的胡斐就可以看出他注定不会平凡,他不但拥有大丈夫贫贱不能淫,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又兼有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求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追杀凤天南,软硬不惧,面对杀父仇人苗人凤也能够惺惺相惜,既有侠骨柔肠,又能在危急关头痛下杀手,扭转乾坤。
读完此书后,更加深了向往金庸武侠故事中潇洒不羁的侠义世界,可惜开卷掩卷已是两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