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和审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方面的启示和帮助。
![](/static/img/rand_5.jpg)
扫黑除恶十句话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是近年来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运动,旨在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在这个背景下,“扫黑除恶十句话”应运而生,这是中国公安部门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整治提出的十句口号和标语。本文将围绕这十句话,结合个人体验和观察,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坚持精准打击,根治痼疾。
“精准打击”是“扫黑除恶”工作的一个重要理念。打击犯罪分子和涉黑组织,必须有精准、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比如,要有针对性地打击犯罪分子和涉黑组织的经济基础,加大追缴涉黑涉恶犯罪所得的力度,打破其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将犯罪分子和涉黑组织彻底铲除。
第三段:加强防范机制,预防犯罪发生。
“预防胜于治疗”是一种科学合理的思路,这也适用于扫黑除恶工作。只有在预防犯罪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做到扫雷除恶。在前期预防犯罪的过程中,必须要有全民参与,增强人民安全意识。只有人民意识到自身安全的重要性和危害,才会积极参与到预防工作之中,才能构建起全民参与、全过程防控的机制。
第四段:统筹协作,加强联动。
犯罪没有国界,治理犯罪也需要国际合作。扫黑除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深化改革主要包括对政府改革、经济制度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其他全面改革。如果我们能够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就可以逐步实现扫黑除恶的目标。
第五段: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宣传教育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宣传到位,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扫黑除恶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同时,我们还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教育,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红色文化建设,注重培育不同地域、各个群体的文化特色,提高公民道德素养和民族团结意识,为社会治理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持。
综上所述,“扫黑除恶十句话”仅仅是一个口号和标语,真正的扫黑除恶应该从基础开始,坚持精准打击,根治痼疾,加强防范机制,预防犯罪发生,加强协作,强化宣传教育,才能真正铲除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全。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是近年来非常热门的话题,我们也都听说过相关的新闻和宣传。不过,很多人对于此事的了解仅限于听说或者表面上的理解,缺乏深入的思考和实践。本文将尝试从多个角度出发,分享自己对于“扫黑除恶”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扫黑除恶”
所谓“扫黑除恶”,其实就是要打击和清除黑恶势力,保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这些黑恶势力可能存在于各行各业、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黑社会、贩毒团伙、非法集资和赌博等。在打击这些势力过程中,我们需要依法行政,并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取得扫黑除恶的胜利。
第三段:参与“扫黑除恶”
如果我们仅仅停留在如何理解“扫黑除恶”的层面,其实很难真正意义上支持这项工作。因此,接下来我们需要更进一步,考虑如何参与扫黑除恶。如果我们身边有发现黑恶势力的线索,可以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我们担心自己身边的人受到威胁,可以向办案人员反映相关情况。当然,我们也可以从自身身份出发,如工作岗位、学生社团等,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宣传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共同鼓励更多人主动参与其中。
第四段:感受“扫黑除恶”
参与“扫黑除恶”不仅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态度和感受。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很可能会面对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保持冷静、坚强和毅力。但是,每一次举报、每一个成功打击,都可以让我们体会到一种心灵上的满足和成就感。此外,通过参与扫黑除恶,我们也可以更深入地了解社会现实,关注不平等和不公,进一步反思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第五段:总结。
“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参与和努力。如果我们可以从理解转化到实践和感受,那么我们就可以在这个城市中留下更为深刻的烙印。让我们一起相信,通过扫黑除恶,我们可以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和安全!
扫黑除恶大比拼心得体会
近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的决策部署,多地政府推出了“扫黑除恶大比拼”活动。在这场比拼中,许多参赛者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与体会。
一、了解真相、把握核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核心是打击涉黑涉恶的犯罪团伙与组织。在比拼中,参赛者要开始对这类恶势力进行深入的了解。他们通过搜集、研究、交流有关黑恶势力的情况,总结出了许多应对之策。这让他们意识到,在打击黑恶势力的过程中,了解真相、把握核心非常关键。
二、合作共赢、整合资源。
“扫黑除恶大比拼”是一个组织的梦之队比赛,在比赛中,各组必须密切合作,无间无间。这也反映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赛者通过紧密地合作、相互协作来整合各种必要的资源,如人员、技术、资金等。他们了解到,在打击黑恶势力的斗争中,合作共赢、整合资源是必不可少的。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专业能力。
比拼中,参赛者纷纷认识到,专业知识和技能是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的必要条件。因此,他们在比赛中不断自我修正、认真学习,积极提高专业知识储备和应对能力。有的还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为更好地保卫法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秉持公正、恪守原则。
在大比拼的背景下,比赛参与者更加强调“公正、坚定、公开、高效”的打击原则。他们把这些原则融合到了日常工作中,并通过互相观察、交流、竞争来着力加强自我改善和提升工作效率。
五、全力以赴、不自卑不放弃。
在大比拼结束后,参赛者总结了其经验和教训,认真分析了自己的短板所在,并努力提出对策。他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但依然在原有的基础上全力以赴,不自卑不放弃。他们自信满满地表示,只要把新的经验和成果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他们就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所作为,取得更大的成果。
综上所述,“扫黑除恶大比拼”是一个锤炼比赛参与者专业素养的舞台,在其中,参赛者不仅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也培养了自我完善、团队协作和勇于奉献的精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每一个人都秉持公平、正义、合作、突破的原则,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协调各方面资源优势,方能更好地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
开展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xx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及早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强化专题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成立了双山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整合多方力量,强化上下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公告、宣传单、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党员党日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强化措施落实。镇党委、政府要求各村迅速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积极开展社会治安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行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黑恶势力摸排,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和谐稳定构筑起“第一道防线”。
扫黑除恶大比拼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大比拼,是当前全国性的一项重要任务。这项任务的背后,既有中央政府的坚定决心,更离不开各个地方政府、公安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在整个比拼过程中,我的一些体会和心得分享如下。
第一段:政策宣传不可少。
扫黑除恶的任务重,但是宣传政策也同样的重要。政策宣传能够让广大群众深刻意识到扫黑除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真正的关注和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同时,政策宣传还能为后续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和合作。在比赛中,我们注意到不同地区的宣传工作有着不同的情况。有的地方宣传广泛而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全程参与;而有的地方,宣传不够过硬,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一事并没有真正的理解和支持,这样很大程度的会影响后续扫黑除恶的工作中的难度和复杂度。
第二段:调查研究要充分。
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调查研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而且是必须对各种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研究,以制定出对于当地情况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比赛中,我们充分注意到了各个地方调查研究情况的不同。有些地方对于当地情况的了解比较深入,制定的方案也比较具体;而有些地方在调查研究方面存在欠缺,对于扫黑除恶的具体安排和落实难度会更大一些。因此,在扫黑除恶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当地的社会状况和恶势力渗透和影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三段:协同配合极其重要。
扫黑除恶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参与。正如行业之间需要协作一样,扫黑除恶的线下工作同样需要协作。比如社区公安、治安保卫、法律援助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如果各部门之间协作不畅通,工作难度和复杂度就会大大增加。在比赛中,我们发现不同地区的协同配合并不相同,一些地方一体化协调的要做得比较好,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地方扫黑除恶的进程要顺畅快捷得多。相反,一些地方的协同配合存在欠缺,协作的难度和落实难度也会更高。
第四段: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扫黑除恶工作的进行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对于公民合法权益进行保障。为了防止扫黑除恶过程中个别事件的发生,我们必须加强对于法律的宣扬教育。注重公民的法制教育,让人们了解维权的相关知识,并学会在维权行动中发挥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防止扫黑除恶过程中出现过错。在比赛中,我们观察到一些地方的法制教育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公民对于法律理解不够深刻,这样就给扫黑除恶带来了一些困难。
第五段:记叙比赛收获。
通过扫黑除恶大比拼的过程,不仅增加了我们对于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理解,也体现了当地特色和不同地区的情况。同时,通过比赛我们还看到了更多业内的同仁,通过1个月的较量,各司其职并且互相交流学习,各发其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共同提高全民社会治理水平。最后,我敢想象,充分的了解当地特色和情况,和加强协同配合,会给扫黑除恶工作的推进带来福音,让此次工作开展更加如心如意。
学习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中央层面提出扫黑除恶,并明确提出严打“保护伞”、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深挖彻查等要求,深刻表明了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当前所面临的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转变,人民群众对于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渴求日益上升,在这一背景下,扫黑除恶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另一方面,伴随着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能够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增强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需“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紧跟习近平主席的步伐,我们社会基层服务者要在扫黑除恶的紧要关头做出模范带头作用,不触碰黑恶势力,更要在黑恶势力面前做到遇见了就要管还要举报,不装聋作哑促使黑恶之风在身边蔓延。
长期以来,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而是整个社会群体。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甚至给民众带去难以弥补的心理创伤。扫黑除恶专项活动要彻底更要全面,深入人心,让百姓们面对黑恶敢于举报,勇于举报,使黑恶之风消失在萌芽中,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健康公平的社会大环境。
扫黑除恶扬正气心得体会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法、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自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都切实增强了“四个意识”,充分认识了开展扫黑除恶转型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勇于担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依法查处,绝不含糊。
在全国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相信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一定能在全国范围内打赢这场攻坚战。
安监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篇二】。
近日,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战,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篇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持续一段时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取得的效果显而易见,有效打压了黑恶势力,肃清了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序发展夯实根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汇总新方法,坚决完成这次政治任务,打赢这场专项斗争。
一要总结成绩,正视问题。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入摸排线索,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要担当作为,主动推进专项斗争开展。要吃透“扫黑除恶”精神,明确打击重点,树立执法,落实责任,持续增强工作动力。
三要更新思路,主动出击。各部门要对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广泛宣传,找准线索。剖析难题、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
扫黑除恶
1、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
2、深刻领会总书记亲自发出“扫黑除恶”号召的重大意义。
3、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政治靠山和“保护伞”
5、坚决打击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6、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等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发言稿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打早打小,践行黑恶必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法治权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始终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各部门要深入、细致、扎实摸排收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特别要紧紧抓住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集中力量攻坚。始终贯彻严打方针,坚持以打开路,对黑恶势力犯罪一定要严打严管严控,重拳出击,决不手软。进一步加大“打伞挖根”力度,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落实好办案质量,把每一件案子办成铁案。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各部门主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负起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严肃追责问责。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涉黑涉恶线索,配合侦查破案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在全县营造人人关心“扫黑除恶”、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强大氛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做到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高度认识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斗争的组织上,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唱好“地方戏”,打出“特色牌”。
二是组织发动要充分到位。公布举报电话,公开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广开言路,广辟线索来源,畅通投诉渠道,扫黑除恶办公室要对群众举报线索都要尽快转办,不能搁置,绝不允许出现梗阻现象。
三是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扫黑除恶作为今年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来抓,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行动缓慢、责任不落实、打击措施不力、专项斗争不到位的的部门及时进行督导,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四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线索逐级报告,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局领导要按照工作分工,强化领导,做到亲力亲为,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办案、亲自上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
扫黑除恶汇报
下一步,我镇积极与区扫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镇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扫黑除恶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县召开推进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县纪委监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立足本职、主动靠前、一线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县纪委监委如何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提高认识,凝聚共识。
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赋予纪检监察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认真履职,铁腕惩恶。
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快处理。五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以案谋私、压案不查,跑风漏气和本身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在铁腕惩恶的同时,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而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
加强协作,合力攻坚。
一是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多维度排查问题线索;二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加强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做到联合除恶、合力攻坚,坚决依法查处行霸、县霸、村霸等违法分子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三是建立与有关单位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集中排查、研判、移送、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四是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纪检等科室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建立高效运转的快速通道,优先受理,及时督办,快查快结。
同志们,中央决心坚如磐石,扫黑除恶利剑高悬,人民群众鼎力支持,我们当以无私无畏之姿、骁勇善战之行、攻坚克难之功,让“保护伞”身现原形,还那些深受其害的群众以和谐安宁、朗朗乾坤。
扫黑除恶标语
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积极动员,迅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扫黑除恶,净化社会,构建和谐,创建平安。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坚决打击包庇黑恶势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令”的违法犯罪。
黑恶霸痞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才是的出路。
坚决打击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
依法严历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打击欺压百姓、横行乡里、强卖强买、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扫黑除恶教案
1、通过教育让中学生了解黑恶势力对人民的危害,认清危害,掌握防范抵制的基本方法。
一课时
采取教师讲课、学生问答等方式,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体现互动性和启发性。
(一)、导入:同学们,你们知道知道社会黑势力吗?
(二)、课堂活动
1、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
黑恶势力犯罪不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如果继续蔓延,并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合流,将严重影响社会安全与稳定。
2、讨论:身边有没有或者知道哪些黑恶势力?黑恶势力团伙?学校的'小混混?街道、社区、村组内的恶霸等等。
(1)学生畅言交流自己所了解到的黑恶势力
(2)简单介绍黑恶势力的组成,以及存在的形式。
3.汇报总结
三、课堂总结
同学们,上天赋予人类追求自由,追求幸福及自我防卫的权利宣布,因此我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捍卫我们自己的权利!
扫黑除恶教案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少年。
1、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有劣迹,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次专项斗争,是以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光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时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居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拙苗条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也能降击最低。
杨晶。
八《2》班。
反腐败。
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即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对“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这一首次提法,我举双手赞成拥扶,拍手叫好!
建国初期,有一首歌很流行。歌词是这样:“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解放军的人民好喜欢,人民政府爱人民呀,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因为解放区的天空晴朗,所以人民群众颂人民政府和共产党。
然而,如今有的地方出现了黑恶势力,他们无法无天,祸害人民群众,使人民“好喜欢“变得”好无奈”“好痛恨”。所以,为人民服务的党和政府应该坚决扫黑除恶,保护人民。而黑势力(分子和组织)同腐败分子是一根藤上长出的两个毒瓜,腐败分子是黑势力的“保护伞”,黑恶分子及组织是腐败分子的“小钱柜”。因此,要全面从党治党,深入反对腐败,就必须扫黑除恶;而要把黑恶扫除干净,又必须同他们的“保护伞”即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老虎”一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让他们没有藏身之地,把他们胡作非为搞的乌烟瘴气的地方,恢复成人民高歌的“明朗的天”。
肖语露。
八《3》班。
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处,黑恶势力是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毒瘤,如果任由黑势力滋生蔓延,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我们党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而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高度,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通知要求,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近年来,随着打击力度加大,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罪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罚,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时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居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的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活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活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拙苗条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也能降击最低。
王佳怡。
八《2》班。
近日,在盆友圈看到一篇文章,文中总结了黑恶势力的29种常见表现形式,至此,我对扫黑除恶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自二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到如今已过半年,在这半年间,各地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对社会各界各个方面的黑恶势力开展强有力的清扫,成效显著。
众所周知,黑恶势力对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与社会发展所造成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严重侵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
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日宿。只有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攻坚战,才能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
笔者相信,通过各级部门共同努力,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打胜这场攻坚仗,还群众安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杨宇轩。
八《2》班。
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公安部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情况。全国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打掉涉黑组织129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593个,全国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7%,八类严重暴力案件同比下13.8%。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时间过去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初步战果,全国刑事案件及严重暴力案件数量均同比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扫黑除恶相比,“扫”和“打”只有一字之差,体现了党和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态度,要坚决铲除,不留死角。党中央、国务院对“扫黑”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决心要把黑恶犯罪问题解决好。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与人民群众当前面临的主要威胁相结合,有效保障了民生福祉。近年来,黑恶势力得到遏制但依然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活动趋于隐蔽,有的还披上了合法外衣。一些黑恶势力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领域渗透。黑恶势力甚至蔓延至金融领域,成立所谓贷款公司,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使用“软暴力”催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套路贷”“校园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近年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不法黑恶势力参与的“套路贷”近年一度甚嚣尘上,受骗对象多为老年人。受害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盲目投资,不仅血本无归,最终自己的住房也被强行收走。“校园贷”则让一些大学生因仅仅几千元的债务,而掉入几十万元的陷阱,有的学生最终付出了生命代价。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针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以及涉黑涉恶案件证据标准、恶势力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等存在争议的问题,政法部门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更加明确细化的法律依据,“稳、准、狠”地打击了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以往“扫黑除恶”主要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此次“扫黑除恶”更加注重与群众呼声结合、与反腐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强调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是紧迫任务。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行动,必将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扫黑除恶为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利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工夫。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进一步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结合,建立完善常态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要立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长远目标,进一步落实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