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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
(3)进口报关;
(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交货方式: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5.2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5.3外汇结算标准: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5.4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2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6.3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6.4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6.5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6.6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6.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6.8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6.10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6.11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协议编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电器保护装置等
1.1有关产品的规格、牌号、型号、产地、制造商、数量、单位等以实际进口合同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甲方的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进口代理;(2)申请一般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3)进口检验检疫申报、报关或委托报关;(4)购付汇。
三、报关、运输及保险:
3.1甲方负责办理报关手续,报关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
3.2.1乙方如委托甲方货送指定地点,乙方需全权委托甲方指定货运代理,并对实际发生费用予以认可。
3.2.2乙方凭甲方递交的提货单,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提货、运输等费用自理。
3.3国内或国外运输如需要甲方办理保险,乙方应于与指定外方签定合同日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没有指示办理手续,发生货物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外商客户由乙方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5.1代理费结算:
5.1.1结算标准:乙方需支付甲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标准为每单进口发票金额(以cif上海计价)的0.5%,每单进口代理费的最低收费标准为500元人民币。
5.1.2进口产品如需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由甲方为乙方申办,费用由甲方承担。
元)
5.1.4由甲方办理报检手续的,甲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乙方收取报检费。
5.1.5如进口产品发生清关查验的,甲方向乙方收取海关查验服务费100元/票。
5.1.6结算方式:甲方于次月初向乙方提供上月代理费及代付代收项目结算清单,乙方应在收到后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书面提出异议(如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未作意思表示,则视同乙方确认),并在收到甲方发票日后八个工作日内支付。
5.2杂运费、其他费用结算:
5.2.1经乙方确认的运杂费或上述条款中未列明的其它正常操作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费用随代理费一并结算。
5.2.2如乙方有异地清关业务,则涉及到的增加费用(含各类服务费),甲乙双方应事先进行协商或在试单完成后增、减有关费用,并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按备忘录的形式确定甲乙双方承担的费用项目和方式。
5.3代理费外汇折算标准:
5.3.1折算标准以海关税单上汇率为准。
5.3.2甲方为乙方购汇前,乙方以usd1.00=rmb7.85外汇折算标准预付,其他币种:以代理费结算月中国人民银行首个工作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如汇率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另行协商)。
5.4对帐方式:
5.4.1甲乙双方应为业务往来款项的对帐主体。如涉及乙方关联方,乙方有义务对核对工作予以协调并要求关联方予以配合;如该关联方拒绝合作,则以甲方提供的'财务凭证为准进行结算。
5.4.2甲、乙双方应每月核对往来帐,核对结果应以备忘录形式加以存档备查。
5.5甲乙双方确认,甲方采用邮政快递寄送报关单、增值税发票、关税和增值税税单等至乙方,甲方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报关单、税单、增值税发票号码或直接写明单证名称及份数(保税区内交接除外)。如快递遗失上述单证,将作为不可抗力免除甲方责任。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可能的方式尽量减少乙方损失。如乙方要求其他方式交接上述单据,须书面指示甲方,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全程参与和跟踪代理业务和合同执行事宜。
6.2甲方应根据收到的乙方书面申请,及时办理进口产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
6.3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发票、装箱单等有效单证制作进口合同,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如无异议,经乙方签字、盖章认可。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6.4甲方应根据收到的有效单据及时履行或委托乙方指定的服务方履行通关工作,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付清有关税、费,该税、费由甲方先行预付(甲方最多预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该费用当月结清,不使用于本合同5.1.6条款), 如甲方逾期支付,则由此引起的滞纳金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海关有关规定许可情况下,海关代征增值税税单上应添加乙方名称。如海关对进口商品的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增值税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上述情况向海关作出合理解释,并以海关最终确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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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协议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商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为委托方与代理方关系,风险与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3.甲方须预先支付报关过程中产生的关税及增值税;
4.甲方对委托的代理业务中的货物质量,数量,装运期,付款等负全责。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进口货物完全一致的所有单据,保证提供的报关资料的真实,合法,与实际货物相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延期交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3、乙方按合同金额%收取代理费(每票最低代理费500人民币元);
4、乙方按照进口合同中相关付款条款,在收到甲方人民币货款后,及时办理购汇手续向外方付款(银行手续费以银行水单为准按实向乙方收取)。如因甲方原因,乙方未收入人民币货款、关税、增值税等费用,乙方不承担垫付责任,货物因此不能按时交货,造成损失,甲方对乙方无追索权。
第三条其他事宜。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政策、法规、法令,合法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出口和退税。
制度。若一方出现违法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为,所造后果,则由该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其经济损失而与另一方无任何责任。
2.甲乙双方对未尽事宜和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纠。
3.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章之日起生。
效,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起生效,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能签定进口合同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20xx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货物是以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数量、金额等资料,由乙方对外付汇。
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在货物装运前甲方应提前通告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品质或数量与甲方订货不符,一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5、进口口岸:以实际订单为准。
6、货物运至进口口岸后由乙方负责安排货物的清关、报检等事宜,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7、货物到达进口口岸,办理完所有清关手续放行后,乙方应将货物完全原封不动的交与甲方。
8、关于索赔:如外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延迟交货,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则甲方应于收货后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交索赔证据,并授权乙方向外商提出索赔,进行和解;和解不成,由乙方代理甲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切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不履行进口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导致外商提出索赔,则乙方对外所承担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对外交涉提供依据,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9、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样本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二、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三、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四、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五、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六、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七、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八、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持一份。
十、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o五年 月 日至二oo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代理进口 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委托代理进口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等:
名称、数量、单价、生产场地、规格、型号、付款方式等。
二、 签订进口合同
1、 委托方自行联系外商,与外商商定对外合同各项条款及信用证条款,并经代理方审查同意。委托方受对外合同及信用证所有条款约束,并对外商的资信及其履行对外合同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如因外商资信问题给代理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均由委托方承担。
2、 代理方负责以委托方确认的合同条款与委托方指定的外商签约。
3、 委托方负责提供进口货物的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商品检验等技术指标,对委托进口的货物品质及数量负全部责任。委托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拒不付款提货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有关义务。
4、 委托方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并保证所委托进口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未经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确认后的合同条款,不得对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诺。若委托方擅自与外商达成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对代理方无约束力。
6、 合同因国家政策、规定、法律改变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其为由对抗代理方。
三、 付汇条款
1、 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代理方支付贷款的 %作为开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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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进口业务的唯一代理人并达成如下协议:
产品名称:
英文名称:
二.合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合作方式。
1、甲方自行与出口方(外方)协商确定甲方所需进口货物的品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和交货期以及违约责任等问题。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签订进口合同所需的各种相关资料及甲方认可的贸易条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方签订进口合同。
3、进口商品到货后,乙方负责办理清关的各种手续。经乙方授权,甲方也可以乙方的名义自行办理上述手续。
4、甲方自行提货。
5、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在货物进口之前应将必要的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
(2)甲方应在进口商品到货后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等相关报关文件,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进口通关手续。
(3)甲方负责所进口商品的品种,质量和数量的核查验收。
(4)甲方承担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通关费用。
(5)甲方承担银行手续费,产生乙方代为支付的费用,甲方亦应承担。
(6)甲方须在进口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进口所需付的全部货款,银行手续费等款项划入乙方账户。
(7)甲方应在进口货物通关之前将所需的各种通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以备办理通关之用。
(8)货物通关后,甲方应及时提货。如发生滞港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方应自觉遵守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生海关对货物归类和申报价值重新核定而导致增加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由甲方承担,即使货物通关放行后,如海关事后发现缺证、少证或漏征税收等情况,海关依法补征税收或补证,甲方仍须依法补税或补证。
2、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应及时准确的与外方签订货物进口合同,并将合同副本给予甲方。
(2)乙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接到进口通关所需全套单据后。
应及时办理通关手续。
(3)进口商品属于法定商检、检疫产品的,乙方应及时向商检、检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延误。
(4)甲方将通关所需费用汇入乙方账户后,乙方应及时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及其它各项费用。
(5)如需开具银行信用证,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准确的办理开证事宜。
(6)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合法、有效。
三.甲乙双方的结算。
(1)甲方应随货款同时向乙方支付进口总货值百分之一的代理费,代理费不足rmb1000元按rmb1000元计。
(2)支付货款金额依照实际支付当日的。银行汇率牌价核算。
四.其它约定条款。
1、进口合同一经签订,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自行就进口合同条款对外作任何形式的承诺,也不能自行与外商变更或修改进口合同。
2、凡甲方同意的进口合同条款,甲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乙方要求补偿。
3、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应承担代理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因外商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5、当外商违约时,如甲方提出索赔,应在索赔期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索赔证据,承担相应的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6、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你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7、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8、甲乙双方若发生单方违反本协议或产生争议和分歧,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制定补充协议。
11、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公司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口代理。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外商组织签订相应进口合同并负责办理进口对外付汇等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品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付款方式:
1.采用t/t付款方式,付汇款项由甲方支付相应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2.见b.乙方的责任中第二款。
3.付汇支付批次及比例依据买卖双方正式签订外贸合同内规定的相关支付条款履行。
装运期:
a.甲方的责任。
1甲方自行与国外发货人商定货物品质、数量及价格。
2甲方按照海关及税务机关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办理进口报关、商检等及付汇核销手续所需的各类基础数据及文件。
3甲方保证乙方进口货物申报的货品及价值属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赔偿。
4甲方委托乙方选用货运公司办理进口报关及货运事宜,国际运费、进口报关、送货等费用均由甲方与货运公司直接结算。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等均由甲方与乙方结算。此结算方式见乙方责任中第五款及第六款。
5.甲方作为货物的实际收货人,自行负责与国外发货商洽谈货物品质、质量等技术条款以及付款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等条款,如发生发货商不能及时备货出运而产生的装运期延迟货物价格变动等情况,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如因甲方上述原因给乙方带来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额赔偿。
6.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总金额的1.0%(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b.乙方的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外付汇并准备相应进口报关文件并协助货运报关公司办理进口手续。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对外付汇货款后,将款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出至甲方指定的国外发货人账户,银行手续费等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对外付汇数额按照实际付汇之日中国中央银行外汇汇率结算并依据甲方预付款项多退少补实报实销。若因国家政策变化,银行汇率调整时,上述金额随外币与人民币汇率比价调整幅度而调整。乙方在未收到甲方对外付汇款项前无义务向国外发货人支付任何货款。
3乙方收取进口合同总金额的1.0%(折合人民币)作为进口外贸代理费,此费用在货物进口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上。
4乙方在货物报关进口前负责配合进口报关申报公司制作进口报关单据。
5对外付汇费用、外贸代理费、商检费用、进口许可申报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代甲方与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及相关单位直接结算,并应向甲方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票据。待货物清关且甲方与乙方将全部代理费一次结清后,甲方可以立即提货。
6甲方在对外付汇前应支付协议中货款总金额的80%款项到乙方制定账户内,乙方在上述款项到账后开始为甲方办理对外付汇申请手续。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银行盖章的此票货物境外汇款申请书后,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货款总金额的20%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乙方人民币账户信息如下:
请按如下汇款路径汇款:
收款人:
收款人开户行:
账号:
a/c:
甲方国外发货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c.其他。
1本协议生效后如果甲方要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将根据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协商。
2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
4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委托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乙方(受托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代理进口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进口设备及零件;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经营进出口业务的资质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进口商品名称:救援液压工具及零件。
2、进口商品的包括:
(1)进口商品规格及数量
(2)进口商品总数量
(3)进口商品产地
(4)进口商品单价及总金额
(5)进口商品的包装
(6)需要进口的时间
(也可以约定:以上情况以甲方致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1、向乙方提供进口商品的审批文件,准确提供进口商品的情况,协助乙方确认进口商品的海关商品编码。
2、收到乙方交来的与外商签订的商品进出口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确认。如发现同协议要求有不符时,应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
3、在确认乙方与外商签订的进出口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4、在乙方向外商付款前三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划入乙方账户。
5、货到目的港后,积极配合乙方的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货物的交接事宜,并在货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交清货物的全部税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和港口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报关费、商检费、港杂费、仓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进出口合同价款的0.5%的代理费。
1、与外商签署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次日前将该合同副本交付给甲方进行确认。
2、按与外商签订的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3、负责办理代理进口报关、商检及其他接货手续。
4、如需向进口商索赔,在收到甲方的'索赔委托、依据及索赔费用后及时代理甲方按乙方与外商签署的合同规定索赔,索赔利益归甲方所有。
5、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货物备妥期、装运期、预计抵达情况,以便甲方做好接货准备。
6、收到外商正本单据审核无误后,及时向甲方结算。汇率以乙方实际向外商付汇日汇率为准。
乙方有义务对所知悉的甲方进口事项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除为实施进口商品的需要外,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进口商品事项的任何信息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对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乙方与外商交涉,免除乙方对外商的责任。
2、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受托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进口商,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3、如外商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应免除对甲方的责任,但应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并及时通知甲方。
2、汇率变更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1、甲方指定的外商,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乙方应当及时处理,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向进口商索赔。在甲方同意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乙方有义务按进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外提起仲裁或诉讼,由此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
2、如外商系由乙方自行确定,如发生迟延交货或不交货及其他违约问题,由乙方及时进行追索,并支付索赔的费用。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1、甲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其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为其垫付的费用、税金及利息,支付约定的代理费,并承担乙方因此对外承担的一切责任。
2、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而迟延支付的,每迟延支付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款项的万分之三作为迟延给付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导致进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并自行承担一切对外责任。
4、乙方拒绝或延迟向外商索赔以及提起仲裁或诉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导致进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按进出口合同及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对外索赔,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对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觉得是否另行签订进口代理合同。
2、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
委托方:
代理方: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就委托方委托代理方进口所列商品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进口商品。
品名:单价:
数量:总值:
(二)装运期限:
(三)运输方式:
目的港:
(四)运输保险费用负担:
(五)交货地点:
(六)验货期限方式和机构:
(七)合同的履行。
因履行进口合同与外商发生争议需要诉讼或仲裁的,由委托方决定并书面通知代理方,同时承担一切费用。
(八)货款支付方法:
(九)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支付方法:
进口增值税、关税:
其它费用:
(十)违约条款。
代理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责任,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外汇汇率发生变化由委托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签字盖章)。
代理进口协议书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以下商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商品名称、品质、规格、数量:
二、乙方保证于订货前将全部货款的%(约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帐户。其余的货款,乙方在收到装船通知后,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帐户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货款未及时付给甲方,影响甲方对外支付货款,乙方保证承担甲方对内对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货物所有权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即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的索赔权利。
三、甲方收取进口货物代理手续费为1%,银行费按实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办理对外付汇、报关、报验。
五、乙方在货船抵达目的港后三日内,将保险费、关税和增值税、报关报验费、卸货费、港杂费等的大约款付到甲方帐面,结算时多退少补。由于滞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代乙方对外支付货款时,按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七、如乙方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数量短缺(除合同规定溢短装的百分比外),自货物抵港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国际公认有关当局的检验证明书,以便甲方办理对外索赔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对外代理合同号:。乙方应对贸易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或办法视为本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解决。如协商不妥,请求法律解决。
十一、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一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本协议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代理进口委托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_________配件(详见对外合同_________,总值美元计_________)。
2.乙方承担进口商品所需所有货款并委托甲方代付。
3.甲方负责签订进口合同,以远期_________天方式对外开证付款,外客户由乙方联系确定,进口合同须经乙方认可。如发生品质、数量、交货期等纠纷,由甲方代理乙方对外交涉,费用由乙方负责索赔后甲方收后转归乙方。乙方同时保证外商装货时无夹带与合同不符的物品,如有夹带,乙方应负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按进口cif总值的_________%,根据付汇当日人民币对外汇汇率折计人民币付给甲方作为进口纯代理费(银行费用由甲方负责)。
5.甲方对外开证前两个工作日,乙方应将百分之十的开证保证金汇入甲方开证行账户,并保证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将所需货款、代理费等付清全款。
6.货物到岸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外合同单价、金额的有效报关单给甲方,以便办理付汇核销。
7.货物放行后,存放于_________仓库、货权归甲方。乙方付完全款后再办理货权转移手续,但在甲方对外付款日前四个工作日必须付完全款。
8.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委托书
因业务需要,兹由___________委托__________代表我司前往贵处办理以下提货事宜,请予以接洽。
提货单号为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北京久远贸易有限公司。
beijingstart。
radingcorporation。
xxxx机场进口提货处:
兹委托公司到贵处提取一票我司进口空运货(运单号:),请予以接洽,谢谢!
xxx有限公司。
至:敦豪全球货运(全国)有限公司:
兹有我司公司,现委托公司前来贵司提取我司空运进口货物单号如下:
请贵司给予放货。谢谢!
运单收货人公司盖章处。
致:敦豪全球货运(全国)有限公司:
兹有我司公司,现委托公司前来贵司提取我司空运进口货物单号如下:
请贵司给予放货。谢谢!
运单收货人公司盖章处。
船名(航次):
提单号:
托运人:
收货人:
起运港:
目的港:
上述货物由我司委托,办理进口货物换取提货单手续。
期间产生的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请贵司按相关要求予以办理。
委托方: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委托方印章。
法人代表:
日期:
编号:
兹有我公司委托车号:,车型:,装载重量约:吨,司机(或提货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到贵公司提货,(有效期两天内,且一张委托书只能提一车货)。请给予安排办理提货事项。
提货(发货)单号:
装货要求或明细如下:
委托负责人(签名):
公司全称:
(加盖公章)。
代理进口协议书
地址:_________。
tel(电话):_________。
fax(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tel(电话):_________。
fax(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货物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_________(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货物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货物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_________,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_________进口(_________)一批。数量(_________)吨,价值(_________)美元。
8.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进口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外贸代理甲方直接进口_________(采用包干费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干费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项目如下:
3.价格中已包括货物成本、国外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5.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按海关实际征收数额缴纳。外贸进口代理手续费、商检费、银行费用、保险费、港口费、运杂费、国内短途运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包括在总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包干费之内。
二、付款条件。
1.签订进口代理协议书后(货到_________前6天)买方应预付每台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支付进口关税、增值税和国内运费。
2.接着,货到_________后3日内,由外贸支付有关进口关税清关提货给买方;
4.当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0天内,且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应将货款余额一次付清。
三、其他说明。
1._________型号_________产量:_________。
2._________文字软件系统:中文/英文。
3.有关备件一套清单:_________。
4._________由买方在安装调试_________前自理购置。
5.外方1—2人在华安装调试机器培训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期间(约7天)的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6.如果机器出现故障,经外方培训的中方专职操作维修售后服务人员无法修复时,机器将由外方负责终身维修,来回路费由外方自负。甲方也可以退货给乙方。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对外交涉协商索赔。若协商无效,可提交签约地法院解决。
7.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______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